《属灵的判定与判定的实例》第五十七篇 判定的实例(五三)

第五十七篇 判定的实例(五三)
讲时:一九四八年九月四日

讲地:鼓岭

K.K.姊妹的见证

一九二八年听倪弟兄讲到抹大拉的马利亚,我非常受感动。一九三二年听宋尚节博士讲到撒玛利亚妇人的事,我对得救才清楚。多年为教员,体弱多病。一九三五年去金陵女子神学读书,我以为神学乃是最高机关。以后神经发炎,病得厉害,在病中看见人生的短促,一切不过是空虚。所以在一九三七年受浸归主,从此,我在属灵道路上有转机。以后读“工作的再思”,看见蒙召要清楚,我恐怕自己是自告奋勇投军,所以就去教书。此次在山上看见权柄,并看见要顺服权柄,受圣灵管治,我就愿将自己交托主。主若怜悯,一切难处就都能带过去,不然追求属灵、爱主等,也是没有甚么用处。

倪弟兄的评语

我们的姊妹话快声轻。话快就是思想快,并且思想也多,里面不安静,也较偏于情感方面。她的顺服都重在真理方面。因为思想多,所以思想就容易与真理就相联起来;在灵方面则不彀强,圣灵的管治功课不彀多。

顺服有两种:一是顺服真理,一是顺服主自己。姊妹虽题到圣灵的管治,但是不彀重。所以我劝姊妹要重圣灵的管治。你的思想多,对真理领会也强,并有顺服的心,但你的灵配不上,你的灵不彀强,来配你的思想和情感。所以你不要让思想与情感太长大,你必须学习灵强。

灵如何能强呢?一个人要能彀灵强,在他身上必须有创口,有破碎,有拆毁。有人被对付,但在身上无创口,并且也没有创口的感觉。这样的人,他的灵仍然不能彀强。

对于认识主有两方面的分别:一种是在思想和情感里认识主,一种是在灵里认识主。如果只有在思想和情感里认识主,而没有在灵里认识主,那是不彀的;一个人若要好好事奉主,必须对主有灵里的认识。人可能将爱人的情感,挪过来爱主。爱主是对的,但是单有情感的爱是不彀的,必须在灵里有摸着,用灵来认识主。所以在此有三件事:第一是思想强,第二是圣灵的管治,第三是灵里认识主。

要认识人,自己的经历要多。一个弟兄或一位姊妹有难处,不是随便对他说一点话。你自己看见了一件事,比他看自己更清楚,你帮助他,他肯接受,你就能引导他走直路。每次我们来认识人都有特别的路,就是自己先要安静下来,自己先认识那个路,才能引人走在那条路上。必须自己先受审判,而后才能审判别人;因为某人所生的事,在我身上,数年前已经受了审判,所以我就能对付他。我们若是只根据人的话来审判,这是心理学家的事。我们乃是因为有里面的经过,因此在某一个人身上,有某一点,我们一碰,里面就会觉得,话或者说不出来,但里面清楚。所以能审定一个人,乃是在乎你自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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