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篇 一个律的发现
讲时:一九四○年十一日十日
讲地:上海
读经:罗马书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五节上半:“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保罗的发现
在罗马七章二十一节保罗说,“我觉得有个律。”这乃是保罗的一个大发现,他是从许多经历中发现的。在世界的事上,统计是有用的,统计能帮助人找出事实何在,发现真相如何。在保罗属灵的经历上,也与统计有关。在他多年的经历里,他发现每当他要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他同在。如果千万次要为善时,便有恶同在,这就是律。一件事若是一直持续发生,那就成为律。保罗发现他犯罪不是一时的、偶然的、不小心的,他发现他犯罪乃是一直这样,屡次如此。因此他认识罪乃是一个律。这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有一件希奇的事,就是许多基督徒始终没有发现这律。这不是说,没有这个律在他们身上,不过他们没有发现而已。犯罪并不只是一种行为,乃是一个律。罪既是一个律,如果犯的罪花样多一点也不要紧(我不是劝你犯多罪);但人所犯的罪花样也不顶多,你或者犯那几种,我或者犯这几样,数目总是不多。每个人主要的罪不过几样而已,也就是说在每个人身上,所犯的几种罪都是专门的。我信你自己总有几种特别的罪,在你身上是特别有能力的。就是这些专门的罪经常找你,你犯来犯去总是那几件。从此我们就能看见说,犯罪乃是一种律。犯罪既是一种律,不只是一种行为,因此,能胜过犯罪的,也不是一个行为,乃是藉着另一个律。
保罗被一种罪弄倒了,就是贪心。这不只是指十诫所说贪恋人的东西,也是指心中的一种欲望。许多人以为贪心的罪,就是小偷到人家里去偷东西。事实上,罪乃是住在人的里面,作不作出来,都一样是罪。比如发脾气,无论有没有发出来,无论声音大或小,都是发脾气。多话的人,无论开不开口,站着或走路,都是在说话。一个骄傲的人有本领时骄傲,无本领时也骄傲,在比自己低的人面前骄傲,在比自己高的人面前也骄傲,若不骄傲的时候,就不是他自己了。
有一个少年人,话极多,只要你碰见他,无论有话无话,无论你喜欢听或不喜欢听,他总要说话,你总得要听。有一天我遇见他,在场的还有一个姊妹和一个主人。我以为那天他又要说话,就豫备要听。但奇怪,那天他不说话了,大家约停了十分钟,后来才知道他因生病说不出话。多话在他身上是一个律,只有当他生病软弱到一个地步,没有力量说话了,他才不说。许多人只知道罪是一种软弱,但没有看见罪是一个律。一件事无时、无刻、无处不是那样,这就是律。
有一个人非常骄傲,他坐在那里,人就能闻到骄傲之气。即使他说谦卑话时,也是骄傲的;那时他也许是一个说谦卑话的人,但却不是一个谦卑的人,他的谦卑是出力气的。恐怕这种骄傲的谦卑,这种假谦卑,比骄傲更叫人难受。许多人的牺牲,比他的吝啬更难看;许多人的爱,比他的恨更难看;许多人的谦卑,比他的骄傲更难看。因为他们的牺牲是假装的,他们的爱是假装的,他们的谦卑是假装的。
我得救以前,很容易发脾气,也很骄傲。当我信主后,发现自己会发脾气,也很骄傲,就极力想要对付这些罪、胜过这些罪。然而,我发觉忍耐只是时间问题,只能延迟脾气,并不能在根本上脱离脾气。想要与律争战是不上算的。所以,要脱离罪,第一个条件就是要领会罪是一个律。一个人如果还以为罪是零碎的、偶然的软弱,他就不能脱离罪。保罗得拯救,乃是因为发现罪是一个律。保罗的转机不在二十五节,乃在二十一节。二十一节好像一座桥,桥的两边,各有一段路。在罗马七章七至二十节,保罗见证自己的历史,是一直失败,靠意志得胜是无用的。二十一节是保罗在七至二十节之失败的一大总结,一个律的大发现。所以他说,“我觉得…”这是里面的领会,不是心思的领会。罗马七章七至二十节的律(律法)是指外面的十诫而言,二十一节以后,律成为属灵的、里面的律。许多人只知道西乃的律法,他们尽力作好,要满足律法的要求,却又一再跌倒。神的要求是一个律;人自己不能答应那律,这也是一个律。摩西在西乃给以色列人律法,保罗在罗马七章也给我们一个律。
不能用意志与罪的律对抗
罪的统计是把一次一次的罪加起来,摆在那里,我们一看见就得低下头来承认自己是失败者。保罗靠自己挣扎到一个地步,就发觉罪乃是一个律。犯罪不是偶然、碰巧的,乃是顶自然的。许多青年弟兄姊妹若没有七章二十一节的“觉得,”就永远没有七章二十五节的“感谢。”这样的人也许还要绕几年的圈子。
比方说,一个人能彀拔去一颗牙,但是不能除去律。就如马路上有红绿灯,你或者可以逃避一次红灯,两次红灯,或者多次红灯,而警察不知道;但你不能逃过所有的红灯,总有一次你要被警察逮着。红灯禁止通行乃是一个律,你不能永远逃过这个律。罪不是偶然意志软弱的结果。你不要想去争战,因为罪乃是一个律。罪的律在每个人身上是顶实在的,人用自己的力量想要胜过罪的律,必定不行。你若已经觉得罪是一个律,就不要想与这个律对抗,你如果抵抗它,一定失败,因为律是不能变的,律是一直是那样的。
罗马六、七章是属灵进步的根基。罪若未解决,甚么都谈不上。但我们不能靠意志胜过罪。比方,人可以靠意志用手托住诗歌本,但不能永久托住诗歌本。起初不觉得重,后来就觉得重;其实不是诗歌本加重了,乃是地心吸力作用在手上,手累了。你若靠自己作好、爱人,就像这个比喻一样;迟早你要觉得累,迟早你要投降。你与地心吸力争,一定失败;以善的意志对付恶的律,也一定失败。你今天的需要,乃是承认你在亚当里是败坏的,在基督里是新鲜的。
得拯救的路
我们得拯救的路,乃在于当我们知道罪乃是一个律,是一直那样时,我们就对自己失望,就会像保罗一样,从心里叹一口气。要知道拯救不在于自己里面的立志挣扎,乃在于外来的一位救主。因为罪的律在救主耶稣基督身上没有作用。基督不但是不犯罪的人,更是没有罪的人,在祂身上没有罪的律。今天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作生命,我们便得到一个新的律。因着基督身上根本没有罪的律,基督就像氢气球一样,一直往上去,你可以把氢气球压在下面,但你不能叫它永远在下面。今天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乃是新生命,是新的律,这律胜过旧人意志的律,但许多人尚未发现。就好比有些人得着一份礼物,但还未打开来看。一个人能彀知道真实的重生所带给他的福分有多少,乃是一件顶宝贝的事。我们所得着的不仅是生命,更是一个新的律;这律能胜过罪的律。
一位弟兄说,我运用意志能少发脾气,少犯罪;若不运用意志,就不得了。这不是基督徒的路。基督徒的路不在于运用意志,乃在于有没有发现另有一个律。以用手托住诗歌本的比喻说,不管你把诗歌本放在何处,地心吸力的律是一样运行的。你若尚未重生,就不可放手,你必须用意志管住自己,作较好的人。因为你一放手,就会犯罪,就如人一放手,就见到地心吸力对物体的效力。但是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就不需要用力、花工夫去行善,去不犯罪,因为在他里面有另一个律,就是生命的律。基督徒是先发现罪的律,然后发现生命的律。没有发现罪的律,就不能发现生命的律。今天有许多人不知道罪是一个律,因此也不知道罗马八章所讲生命之灵的律。我在这里不是讲道,乃是帮助人认识这个律。我们先知道罪是律,然后才知道罗马八章生命之灵的律。这样,我们就能真正的胜过罪。
祷告:主阿,我们从前以为罪是零碎的事,是一件一件的罪,并不认识罪乃是一个律。今天我们看见,这些零碎的罪乃是一个律。主啊,这话虽然重复,但求你使听见的人能得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