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和灾难(一)
今天夜里,我要题起的一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个问题就是“被提。”被提是一个专门名词。被提,意即主耶稣再来的时候,要把我们接到天上去。我们都知道主不久还要来。圣经告诉我们说,祂还没有来到地上之先,要把我们接到天上去,然后祂才到地上来。这把我们接到天上去,就叫被提。
关乎被提这件事,在基督人中间,有好几种意见,让我今天向大家题起一点。摆在我们前面的,也是我们所仰望的,就是被提。但是,可怕的灾难也摆在我们的前面。这灾难,称它是试炼也可以,或者称它是末了的三年半也可以。这灾难,按圣经看来,是非常大的。“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太二四21。)被提、灾难,都摆在我们的前面。所以若非被提,就必经过灾难;若不经过灾难,就必须被提。因此,在基督人中间,对于被提这件事,就有好几种不同的意见。
三种不同的意见
有的基督人说,所有得救的人,就是真得了重生的人,真有了新生命的人,都在灾难前就被提。这就是说,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
有的基督人说,全教会都要经过灾难才被提。这意思就是说,所有得救的人,就是真得了重生,真有了新生命的人,都得经过试炼,然后才被提。
有的基督人说,在所有得救的人中,少数的人要在灾难前被提,多数的人要经过灾难才被提。他们说,不是每一个得了重生的人,都能在灾难前被提。乃是得了重生,而又儆醒豫备,一天过一天等候主再来的那些人,才能在灾难前被提。反之,那些虽然得了重生却不儆醒豫备,却不等候主再来的人,就不能在灾难前被提。这不是说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乃是说只有少数的人要在灾难前被提。这也不是说全教会都要经过灾难才被提;乃是说有多数的人要经过灾难才被提。所以这样相信的人,是折中第一和第二的主张的。
简单的说,第一派的人,是说全教会(重生的)都要在灾难前被提。第二派的人,是说全教会(重生的)都要经过灾难才被提。第三派的人,是说少数儆醒豫备等候主再来的人,才能在灾难前被提,其余的(也是重生的)要经过灾难才被提。
我们要谨慎!对于被提,虽然有这三种的不同,但是,我们的态度却要公允。因为在这三种人中,都有圣经知识很好的人,和很属灵的人。他们都有他们的理由。例如,在相信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的,有:达秘(J. N. Darby)、克锐(William Kelly)、叨雷(R. A. Torrey)、慕迪(D. L. Moody)、布鲁克(J. H. Brookes)、古锐(J. M. Gray)、加百林(A. C. Gaebeloin)、赛斯(J. A. Saiss)、司可福(C. I. Scofield)等。
在相信全教会都要经过灾难才被提的,有:慕勒(George Mueller)、哥顿(A. J. Gordon)、宣信(A. B. Simpson)、耳门(Dr. Erdman)、莫尔赫(Prof. Moorhead)、富勒斯(H. W. Frost)、堪麦隆(Robet Cameron)、吴乃铎(Jas. Wright)、牛顿(B. W. Newton)等。
在相信少数的人要在灾难前被提,多数的人要经过灾难才被提的,有: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布门(R. C. Chapman)、郭维德(R. Govett)、彭伯(G.H. Pember)、潘汤(D. M. Panton)、李德保罗(Paul Rader)等。
因为各方都有很靠得住的学者和属灵的人,所以跟从人是作不到的。因为若要跟从人,到底当跟从谁呢?他们都是神最特出的儿女呢!这样的情形不过叫我们承认就是最好的人,也都有错误的可能。我们要自己无依无靠的来求神赐给亮光。
因为各方都有很靠得住的学者和属灵的人,所以,就是谁与我们有不同的意见,谁也不该有谩骂的态度,谁也不该说些基督人不该说的话,就如“这是从撒但来的教训,”“这是从撒但来的思想”等语。我们要知道他们是我们的弟兄,并且也许他们在基督里的生命,比我们更深,所以,我们千万不要随便以为他们是“假先知,”是“不明白豫言的纲领者,”以为他们的主张,是“谬惑,”是“狡猾的教训。”如果这样说法,就不但对不起弟兄,也是对不起主。我们只把理由摆出来,只凭着圣经的教训,下一个清楚的断案而已。
当然不能三种的意见都是对的。若不是三者都错了,就是只有一个是对的,其余两个是错的。我们要知道谁是谁非,就必须根据圣经来断定。只有圣经有权威。我们要从圣经找出凭据来,看到底谁的理由最充分,谁的理由不可恃。
不过有一件事,我们要十分注意的,就是每一次要从圣经中找凭据的时候,不是只把差不多的就引来,不能以为只要有了圣经节就是有了凭据。我们必须注意那一节圣经到底是不是证明那一件事。如果只有圣经节就算凭据,不问圣经是不是证明这一件事的话,就好像一个无用的律师,引许多不相干的律法,来替他的当事人辩护一样。这是不是律法所许可的呢?现在我们先看第一派人的主张。
相信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理由和臆断
当我得救一年多的时候,我因多读主张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人所写的书,所以我也以为全教会都是在灾难前被提,不过我没有对人讲起就是了。后来我仔细读林前十五章,和帖前四章的话,总觉得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话,有些说不过去。不错,这两处的圣经,是说到被提;但是,这两处的圣经,那里说到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呢?谁给我们权柄,说林前十五章和帖前四章是说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呢?我自己问自己的时候,却把自己问住了。从此,我就仔细查考了。这么多年来,据我查考所得的,主张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人,有两个大错误:第一是他们所引的圣经,并不能证明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第二是他们的臆断太多,太以假定的为事实。我现在要先讲到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如何的不可恃,然后再讲到他们的臆断是如何的太多。
相信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理由不可恃
相信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人所持的理由,据我所知道的,约有七点是他们所以为最大、最靠得住的理由。我相信我并没有遗漏甚么;就是有遗漏的话,也不过是最小的点。他们所持的七个理由实在勉强得很。我们可以逐一的来看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如何不可恃。
理由一
罗马五章九节:“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帖前一章九至十节:“因为他们自己已经报明我们是怎样进到你们那里,你们是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
他们说,这两处的圣经,说靠主耶稣的血,能以免去神的忿怒,说主要救我们脱离将要来的忿怒。这将要来的忿怒是甚么呢?岂不就是指大灾难说的么?所以,脱离将来的忿怒,就是脱离将来的灾难。要脱离将来的灾难,就得被提;不被提,就必经过灾难。所以,被提必定是在灾难前就被提。
帖前五章九至十一节:“因为神不是豫定我们受刑,乃是豫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祂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祂同活。所以你们该彼此劝慰,互相建立,正如你们素常所行的。”
他们说,大灾难是神的大刑罚。神既然没有豫定我们受刑,所以,我们不会经过大灾难。如果经过大灾难,就是受大刑罚了。但是,神没有豫定我们受刑,所以,我们必定都是在灾难前就被提。
他们根据以上两处的圣经,所说的理由充分不充分呢?帖前一章九至十节的话,有甚么凭据是指着大灾难说的呢?这个若不能先解决,就怎能用这两节作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凭据呢?
退一步说,就是这里的忿怒是指着大灾难说的,也不能据此就说全教会都是在灾难前被提。不错,大灾难是神的忿怒;不错,大灾难是神的刑罚。不错,这两处的圣经,是说我们将来不会受神的忿怒,不会受神的刑罚。但是,这两处的圣经,并没有说我们将来不会受撒但的忿怒,不会受撒但的苦害。因为大灾难时,还有从撒但来的忿怒,从撒但来的苦害呢!神是刑罚不信的人,撒但是苦害信的人。我们若查考启示录,就要看见基督人所受的,是从撒但来的忿怒,是从撒但来的苦害。大灾难时,不只有从神一方面来的忿怒和刑罚,并且还有从撒但一方面来的忿怒和苦害。所以,照圣经看来,他们所引的这两处的圣经,就算不得理由。
理由二
耶利米三十章六至七节:“你们且访问看看,男人有产难么?我怎么看见人人用手掐腰,像产难的妇人,脸面都变青了呢?哀哉,那日为大,无日可比,这是雅各遭难的时候,但他必被救出来。”
但以理十二章一节:“那时保佑你本国之民的天使长米迦勒,必站起来;并且有大艰难,从有国以来直到此时,没有这样的;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
他们说,耶利米说,“是雅各遭难的时候;”但以理说,“你本国的民…必得拯救,”所以,大灾难是临到犹太人的,不是临到教会的,因为教会不是雅各家,不是犹太人。
如果光照着耶利米和但以理所说的,就大灾难是只限于犹太人的。但是,我们要记得主所说的话。祂不只说,“经上记着说,”并且说,“经上又记着说。”(太四4,7。)光看一面的圣经是不彀的,我们也得看别的圣经。“经上又记着说”是一个顶要紧的原则。所以,照别处的圣经看来,大灾难不只是专为犹太人的。因为启示录三章十节明说,“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这是指着大灾难说的,是众人所共同承认的。是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不只是犹太人。耶利米和但以理是对犹太人说的,当然就只说到犹太人。所以,我们可以说,大灾难一方面是雅各遭难的时候,一方面也是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所以,他们不能引这两节作证据。论理,这是说不过去的。
理由三
启示录四章一节:“此后,我观看,见天上有门开了,我初次听见好像吹号的声音,对我说,你上到这里来…。”
启示录四章四节:“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座位,其上坐着二十四位长老,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
他们说,启示录二至三章,是指着今天教会的时代说的。启示录四章一节“你上到这里来,”是指着全教会被提说的。约翰是代表教会,所以,有声音对约翰说,你上到这里来,就是指着全教会被提说的。二十四位长老也是代表全教会,所以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就是指着坐在天上的全教会,就是得荣耀的教会。启示录第六章才起头有大灾难,可见全教会在第四章已经在天上,可见教会并没有经过大灾难。这样,全教会就必是在灾难前被提的。
但是,我们看启示录四章一节,并不是对二至三章的七个教会说的,乃是对约翰个人说的。这件事,是已过的,不是将来的。是当约翰在拔摩的海岛上,主对约翰个人说的。约翰从拔摩的海岛上被提,是因主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他。这一本启示录,就是约翰所看见的记录。如果引这一节作为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证据的话,就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也可以作为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证据了。我们知道,主的灵虽然曾把腓利提去过,但是,后来有人在亚锁都遇见他。我们都知道这是不能算为证据的。
说到二十四位长老是代表全教会,也是完全靠不住的。照着圣经看来,二十四位长老是不能算为全教会的代表的。因为:
(一)二十四的数目,不是教会的数目。圣经从来不用二十四这数目来代表教会。代表教会的数目,若不是七,也必是七的乘数。
(二)圣经从来没有用长老来代表教会的事。不错,在旧约,犹太人中有长老,在新约,教会中也有长老。但是教会并不是长老。按历史的事实说,神所最先拣选的是天使,其次是犹太人,再次才是教会。不但教会算不得长老,就是犹太人也算不得长老。这里的长老,是和天地海发生关系的,并非和人发生关系的。就是说教会中有年长的,但能不能说全教会都是年长的呢?就是说教会中有长老的职分,但能不能说全教会都是长老的职分呢?
(三)四章二节说,“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这一位是神。五章六节说,“宝座与四活物并长老之中,有羔羊站立。”这一位是谁?我们知道是基督。四章四节说,“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原文),其上坐着二十四位长老,…头上戴着金冠冕。”这三节的圣经,告诉我们说,神是坐在中间的那一个宝座上,基督是站在宝座与四活物并长老之中,二十四位长老是坐在宝座周围的那二十四个宝座上。如果二十四位长老是代表全教会,是坐在天上的话,你想能不能神坐在宝座上;教会也坐在宝座上,并且头戴金冠冕;而基督反没有坐在宝座上,反没有戴上金冠冕呢?乃是到第十九章基督才首戴冠冕,到了二十章基督才坐在宝座之上。教会能不能在基督之先,就坐宝座,就戴冠冕呢?坐宝座、戴冠冕,是表明甚么呢?是表明掌权,是表明作王。难道教会反而在基督之先就掌权,就作王么?我们都知道,这当然作不到。所以,二十四位长老,必不是教会的代表。
(四)长老所穿的白衣,圣经没有说是用宝血洗净的。别的地方说到白衣,就说是用羔羊的血洗净的。(启七14。)圣经说到白衣,岂不是指基督的义么?长老的白衣,没有用羔羊的血洗过,岂不是表明他们没有罪么?教会既都是经羔羊的血洗的,就没有用羔羊血洗的长老怎能代表教会呢?
(五)长老所唱的歌,不是蒙救赎的歌。四章十一节:“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可见长老所唱的歌,是关乎神创造的歌,并非他们蒙救赎的歌。五章八至十节:“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这虽然是救赎的歌,但这是他们赞美主救赎了别人,并非赞美主救赎了他们。汉文的老译本和英文的译本,把“买了人来”的“人”译作“我们”是错了。如果把“人”字译作“我们,”就下文的“他们”怎说得通呢?所有世界上靠得住研究圣经古卷译法的人,没有说把“人”字译作“我们”是靠得住的。那知相信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人,却把这靠不住的译法拉得顶牢。这怎能算得理由呢?能不能说二十四位长老是教会,而所唱的又是神救赎别人的歌呢?这样讲得通么?
(六)长老是宇宙中的长老。因四章四节说,“其上坐着二十四位长老…。”四章七节说,“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像牛犊,第三个脸面像人,第四个像飞鹰。”这里所说的这些东西,不是教会,不是犹太人,不是外邦人,不是地球,乃是以宇宙为范围的。请问教会能不能算宇宙中的长老呢?如果不能,就这里的二十四位长老当然不是教会,乃是宇宙中的长老了。
(七)五章八节:“祂既拿了书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这一节所说的,有一件事很希奇,就是长老把众圣徒的祷告带到神面前。教会自己会祷告,教会也会为人祷告,但教会却不能把别人的祷告带到神面前来。这不是教会所作的,教会从来没有这么作。可见长老并不是被提的教会了。
(八)七章十三至十四节,有一件顶希奇的事,就是记载有三等的人:长老、约翰、和从大患难中出来的人。长老问约翰说,这些人是谁,是从那里来的。约翰说,我主,你知道。如果说二十四位长老是代表被提的教会,约翰也是豫表被提的教会的话,这里就碰见一个难问题。因为长老问约翰,约翰又问长老,这真是代表问代表,豫表问豫表了。这样,就是教会问教会是谁,教会问教会是从那里来的了。
(九)七章十四节,约翰称长老为主,而长老并没有更正约翰,以为约翰不该称他为主,这可见约翰的地位不如长老。约翰承认他们的地位是最高的。如果长老就是教会,就约翰也是长老了。如果约翰也是长老,就约翰称长老一声弟兄可以了,为甚么约翰称他为我主呢?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说,长老并不是被提的全教会。
(十)二十四这数目,是按字面解的,并非表号的。因约翰在启示录里常说,二十四位长老中的一位对我说。这样说了多少次。可见当时的长老实在是有二十四位的。所以这二十四是一固定的数目,并不是表号。如果二十四位长老是教会,就二十四位长老中的一位对约翰说话,就是教会二十四分之一的人来对约翰说话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二十四在这里是个固定的数目,当然长老也是固定的。二十四既不是表号,当然长老也不是表号了。因为不能把长老当作表号,而又把二十四当作实数。不然就要变作绝对无意义的笑话。
所以,他们说二十四位长老是教会,根本就讲不过去,因为二十四位长老,根本就不是教会呢。
理由四
帖前四章十六至十七节:“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
他们引这里的圣经告诉我们说,在这里岂不是说到被提么?我说,是,我也这样相信。但是,我要问帖前四章有没有告诉我们甚么时候被提呢?帖前四章只告诉我们以被提的事实,并没有告诉我们以被提的时候。若说有被提的事实,我承认;若说有被提的时候,我就找不出。无论是顺读倒读,我只找得出被提的事实,却找不出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凭据。
有一位弟兄对我说,难道你不相信帖前四章么?我说,帖前四章没有你说的那么多。我的帖前四章只说要被提,并没有说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这是算不得凭据的。拿这一节当被提的证据就可以,拿这一节当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证据就不能。
理由五
林前十五章五十一至五十二节:“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
他们说,这里说,无论死的活的都要变化,这岂不是都要在灾难前被提么?我要说,这也正和帖前四章一样,只告诉我们说教会要被提,没有告诉我们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不但没有告诉我们说全教会是在灾难前被提,反而有凭据说,是在灾难后被提。就是因为这句话:“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号筒末次的吹响,是那一个号筒呢?惟独启示录讲到吹七号的事。第七号是末次的号筒。林前十五章所说末次的号筒,与启示录的第七号正相对。如果林前十五章末次的号筒,是在灾难前吹的,反而在这末次的号筒以后,在灾难里再吹七次号筒,有无此理呢?如果在灾难前就已经吹了末次的号筒,就在灾难后应当无吹号筒的事了。如果说这末次的号筒,不是启示录的第七号,就请问是甚么号的末次的号呢?比方,有人说,这是我顶末了的一圆了。但是,我还有七圆呢?他能不能这样说呢?我们知道,如果他这样说,是顶无意思的了。所以,根据林前十五章,不但算不得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凭据,反而证明被提是在灾难后的。
理由六
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节:“你们要时时儆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他们说,这里明明说,“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这岂不是应许全教会在灾难前被提么?是的,这里有应许。但是,请问这一节能算作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凭据么?这一节并非应许人得救了,就能不经过灾难。这一节并没有劝人赶快信主,得重生,免得经过灾难。这一节是说,“你们要时时儆醒,常常祈求。”这是得救以后的事。人不是靠儆醒、祈求得救,因为得救是本乎恩,也由于信。但是被提的事却不是与得救的信发生直接关系的。被提乃是由于儆醒和祈求。并且这一节的原文是“你们要时时儆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算你配站立在人子面前。”所以,在这里不是恩典的问题,乃是配不配的问题。这一节圣经,是一个应许,但是,是一个有条件的应许。如果说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话,就请问所有的基督人是不是都是时时儆醒,常常祈求的。如果有的基督人不是这样的话,就这一节圣经算不得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凭据了。
理由七
启示录三章十节:“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
他们所有的凭据,可以说,这是一个顶大的了。他们说,这一节圣经明明是应许教会不经过灾难。是的,这一节圣经是一个应许。但是这一节圣经有没有说,所有的基督人都不经过灾难呢?没有。因这一节圣经,又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这一节圣经,没有应许所有的基督人不经过灾难。这一节圣经是说,“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是因为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所以,你才蒙保守。主乃是保守一些遵守的人,不是保守所有的人,不管他遵守不遵守。
甚么叫“遵守我忍耐的道”呢?在启示录一章就有“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9)的话。这顶清楚的告诉我们,今天是我们和基督一同忍耐的时候,将来才是我们与基督一同掌权的时候。今天是基督忍耐的时候。人骂祂,祂并不打死他;人咒诅祂,祂好像未听见;人反对祂,祂也并不出来吓一吓他们。好像无论人怎样对待祂,祂都不管。祂今天是受人反对,受人讥评的时候。这就是基督忍耐的道。基督今天是如此。所有的基督人,今天也该如此。今天许多的反对、逼迫,基督都忍耐,我们也当和基督一同忍耐。二千年来,没有看见基督报过一次的仇,祂忍耐到一个地位,好像宇宙中并没有祂一样。
试问是不是每一个得重生,每一个得救,每一个靠宝血的基督人都是遵守基督忍耐之道的呢?如果所有的基督人,都是遵守忍耐之道的,就所有的基督人都能不经过灾难。如果有谁没有遵守基督忍耐的道,就这应许不是为着他的。这应许是有条件的。如果没有遵守条件,就不能得着条件之下的利益。
有一年夏天,在牯岭有一查经班,就是有一班人在那里查启示录二至三章。有一次,我去旁听,刚好他们正讲到启示录三章十节。有一位弟兄说,有一班人说,全教会不能都在灾难前被提,他们的眼睛是多瞎呢!这里岂不是明明说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么?散了会,我和他们中间四五位弟兄同走的时候,就问他们说,这一节圣经是不是应许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呢?今天所有的基督人是不是都遵守了基督忍耐的道呢?当然没有。如果我们只抓着这一节的应许,不管上文的条件,就全世界的人也可以抓着约翰三章十六节的应许说,全世界的人个个都是得救的了。如果有人这样说,你必定说他丢了几个字,就是“凡信祂的”这几个字。“凡信祂的”是条件;“不至灭亡,反有永生”是应许。不能要永生而不信主。一个罪人如果没有信,他就不会不沉沦,他就不能有永生。照样,一个基督人如果没有遵守基督忍耐的道,也就不能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得蒙保守免去这试炼了。相信全教会都在灾难前被提的人,把“遵守我忍耐的道”这句话丢掉了。所以,他们引这一节就算不得凭据。
他们说,这应许是给非拉铁非全教会的。非拉铁非是遵守基督忍耐之道的,非拉铁非又是代表全教会的,所以,也可说全教会都是遵守基督忍耐之道的,所以,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
但是,我们要知道,启示录二至三章是说到当时在亚西亚的七个教会。这七个教会是同时存在的。虽然这七个教会,是指着教会的七个时代,但是,这七个教会,也是当初同时同在的。主有没有对在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老底嘉这六个教会这样说呢?都没有。主为甚么只单单对在非拉铁非的教会如此说呢?主只对在非拉铁非的教会如此说,就证明在非拉铁非的教会,并不代表所有的教会了。如果是的,就老底嘉、推雅推喇等都要得着非拉铁非的应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