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的得救(一)
今天所要题起的一个问题,照我所知道的,是许多人所不曾注意的,就是魂的得救问题。在得救的问题中,我们顶要注重一件事,就是灵和魂是有顶大的分别的。照帖前五章二十三节所说,“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这句话,是把人明明分作三部分的。简单的说,灵,就是人和神交通的部分,是下等动物所没有的,所以下等动物不能敬拜神。魂,就是人思想、主意和情感的机关,是下等动物所同有的一部分。魂,就是我们动物的生命。体,就是人与这物质的世界相往来的部分。因为我们人是灵与魂与体三部分的,所以,得救的意思是这三部分都得救。
林前五章五节:“使他的灵(原文没有魂字)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是讲到灵的得救。罗马八章二十三节:“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是讲到身体的得救。今天所要查考的,就是要讲到魂的得救。我们现在要将新约里头每一次说到魂得救的地方,都细看一下,好叫我们明白魂得救这一句话是甚么意思?是怎么一回事?
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八节:“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么益处呢?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呢?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祂的国里。”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看这句话,知道主耶稣底下所说的话,都是对祂门徒说的,并非对外人说的。既然是门徒,就是已经得救的人。所以,我们要记得底下的一段话,乃是对已经得救的圣徒说的,并非对还末得救的罪人说的。
“若有人要跟从我。”“若有人”的意思,就是在得救的人中间,若有甚么人要跟从主。这个人还是指着得救的门徒说的,不过他要特别跟从主而已。“跟从我”这句话,叫我们知道底下所说的是跟从主的条件。
“就当舍已。”舍已的意思不是克己;意思是不理自己,或否认自己的权利。舍己的意思,就是凡事不随从自己的意思,不以自己为中心,把自己放在一边,来寻求神的意思。主说,惟有这样的人,才会跟从祂。这是很明显的,因为要跟从主,就不能跟从自己。
“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这是比舍已更深的。舍已是不顾自己,背十字架是顺服神。背十字架是接受神为他所定规的一切,愿意照着神的旨意而受苦。我们若舍己,若背十字架,就叫我们能跟从主。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这里“生命”两个字,原文是“朴宿克,”意思就是“魂。”这节圣经,告诉我们救自己的魂和丧掉魂的事情,这个叫我们得着亮光来照耀我们所要查考的问题。
“因为,”是承上文说的。“因为,”叫我们看见,上一节所说的舍己和背十字架来跟从主,和底下所说的救魂和丧掉魂是二而一的。
“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的,”意思就是虽然是要跟从主的,但是,却不肯舍己,并背十字架。藉着这个,叫我们明白救自己魂的一点意思,就是说,舍不得不理自己,舍不得否认自己的权利,舍不得叫自己吃苦而来顺服神。这一句话,叫我们知道救魂的意思,就是与舍己并背十字架相反的。所以,人如果懂得甚么叫作舍己,并背十字架,这个人就懂得甚么叫作救魂。
主告诉我们说,凡人要这样的顾念自己,不肯舍己,不肯背十字架,不肯受苦,不肯顺服神,这样的要救自己魂的,将来的结局,就是必丧掉魂。丧掉魂的意思,就是他至终要受苦,要失去他自己所喜悦的,要得不到自己所喜悦的。
“凡为我丧掉生命的。”这就是上文所说的舍己和背十字架。丧掉魂的意思,和舍己的意思是一样的。主以为人若为祂的缘故,肯舍去一切魂所喜好的,而随着神的旨意来受苦,就“必得着魂。”意思就是凡人肯为主的缘故,舍去自己的意思,和自己所喜好的,叫自己的心在世界的事物上得不着满足,并且感受许多的痛苦,就在另一时候,主要叫他能彀得着他心里所喜好的,能彀得着满足,能彀享福,能彀快乐。
我们读了这节圣经以后,就叫我们知道魂的得救到底是甚么意思。这节圣经叫我们看见,魂的得救,意思就是:叫自己能以快乐,能以随心所欲,能以得着满足。魂的丧掉,意思就是:自己不能快乐,不能随心所欲,不能得着满足。
这样看来,丧掉魂(丧掉生命)的意思,必定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沉沦。主耶稣在这里给我们看见,救魂的意思,就是不肯舍己背十字架。丧魂的意思,就是要舍己背十字架。这个与人平常所说的得救和沉沦,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是顶明显的,因为如果救魂是指着永生说的,就主耶稣为甚么说应当为祂丧掉魂呢?如果丧掉魂是指着下火湖说的,就主耶稣要我们为祂丧掉魂,难道主耶稣要我们为祂下火湖么?所以这节圣经,一点没有告诉我们关乎得永生下火湖的事。上一句的丧掉魂,和一下句的丧掉魂,必定是同样意思的。如果我们以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意思是凡不舍己的要下火湖,就底下一句,“凡为我丧掉魂的,必得着魂”的意思,必定是凡为我下火湖的,就必定得永生。这是没有意思的。所以这里简单的意思,不过就是已经得救的基督徒,如果要叫自己的魂(七情)不受苦,就将来,他的魂必定要受苦。如果肯为主叫自己的魂受苦,就在将来,他的魂必定要不受苦。
不但如此,如果魂的得救是指着得永生说的,丧掉魂是指着下火湖说的,就主耶稣所说的话与上文不能相联。因为这里的话,乃是对门徒说的。他们是已经有永生的。并且一个非基督徒,不会舍己,不会背十字架,也不会跟从主。主若是要他们得永生,主就必定叫他们相信,断不会叫他们去舍己才能得永生。惟有一个已经得永生的人,才有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的可能。一个未得永生的罪人,他所当作的,并非要跟从主,乃是当相信主,使他得永生。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么益处呢?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呢?”这里的“生命”两个字,在原文也是“魂”字。我们的主,在这里就继续着说,人若救了自己的魂而丧掉他的魂是如何不上算的。祂的意思是,人若不舍己,不背十字架,不紧紧的跟随祂,而随着他魂所喜好的去行,叫他的魂得着满足,甚至连全世界都得着了,但是,有一个时候,他要失去他的魂。这样的一时得着魂,以致失去魂,照着主看来,是一点益处都没有的。人虽然会随着自己的心意,得着许多的快乐,但是,主说,至终是要赔上他的魂,叫他一点不快乐。照着主看,末后的得着魂,是比先前的得着魂更好得无比的。他说,人不能拿甚么换末后魂的满足。他的意思是人宁可先丧掉魂,不可在末后丧掉魂。
主告诉我们说,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是在甚么时候丧掉呢?人若现在救自己的魂,他在甚么时候才丧掉魂呢?主说,凡为着祂丧掉魂的,必得着魂。这是在甚么时候呢?为着答应这个,祂就告诉我们说,“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各人的行为,”意思就是各人在今生的行为。“各人的行为,”分作在今生为自己救魂的,和在今生为主丧掉魂的两种。“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意思就是要叫救自己魂的丧掉魂,并叫为祂丧掉魂的得着魂。主说,在甚么时候救自己魂的人要丧掉魂呢?在甚么时候,为祂丧掉魂的人要得着魂呢?祂说,就是在祂降临的时候。所以,我们要看准了,人如果现在体贴自己,使自己喜悦,不肯为主受苦,当主降临的时候,这样的人,要受主的责备,得不着主的荣耀,也许还要哀哭切齿。人如果现在肯舍去自己的权利,完全与世界分开,忠心的顺服神的旨意,就在主降临的时候,他要得着主的称赞,享受主的安乐,叫他自己心满意足。
主的降临,和祂的报应,在这里是特别指着祂在国度里作王说的。因为当主说到祂的降临之后,祂就接着告诉我们说,是降临在那里。二十八节说,“人子降临在祂的国里。”所以主的意思是当祂来到地上作王一千年时,有的人要和祂一同掌权,有的人不能。
所以这段圣经的总意,是将已经信主有永生的门徒分作两班。一种是舍己背十字架的;一种是不肯舍己,不肯背十字架的。一种是为自己要得着世界的快乐,而不肯丧掉魂的;一种是肯为主舍弃一切并丧掉魂的。一个门徒,是一个从罪人中分出来的人。但是,主现在又将一个舍己的门徒和不舍己的门徒分出来。我们应当知道,我们将来在国度里的地位,是照着我们今天的行为而定。今天的得着是甚么意思,将来的得着也是甚么意思。今天的丧掉是甚么意思,将来的丧掉也是甚么意思。如果今天的得着,意思是说,得着世界,不肯受苦;就将来的得着,必定是得着世界,不必受苦。如果今天的丧掉,意思是说,舍去世界,不随已意;就将来的丧掉,必定也是失去世界,不得如意。主的意思是说,凡现在因着世界得着饱足的,将来就要失去与主一同作王的地位。这样看来,魂的得救,和我们平常所说灵的得救(意即得永生的得救)是大有分别的。
灵怎么得救的呢?“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约翰三章上下文所告诉我们的,乃是“信的人有永生,”是信的人,灵就得了救。那么,灵得救的意思,就是得了永生。魂怎能得救呢?这段圣经告诉我们说,是为主之故,把魂丧掉了的人,魂才能得救。灵的得救,就是得永生;魂的得救,就是得国度。
灵得救,是靠耶稣替我背十字架。魂得救,是在乎我背十字架。
灵得救,是因耶稣替我舍己。魂得救,是在乎我自己舍己,并且还要跟从主。
灵得救,是在乎信,一信,就永远定规了,再不能摇动了。魂得救,是在乎跟从,是一生的事,是一条路要走完方可的。
灵得救,是在乎信,因为“信就有永生。”魂得救,是在乎行为,因为“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十六27。)就是地狱里的鬼魔都能来迷惑我,不能叫我沉沦;就是天上的使者都下来击打我,也不能叫我沉沦;就是三而一的神,也不能叫我沉沦,因为灵一得救,永生就是保险的了。但是,魂的得救,今天尚不能定规,乃是当主再来时方能得着的。
灵得救,是在乎今天,因为一信就有永生。魂得救,乃是在人子降临的时候。
灵得救,乃是今天的一个恩赐,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魂得救,乃是一个赏赐,是一生跟从主,忠心跟从主的人,到主再来时要得的一个赏赐。
魂要得救,必须是灵已经得救的人。灵若没有得救,魂就没有得救的可能。我们所常说的灵魂得救这句话,按圣经所说,实在是魂的得救。
马可八章三十一至三十八节
马可八章三十一至三十八节所记,大多与马太一样,不过略有不同之点。现在,我要将此不同之点说出来:
“凡为我和福音丧掉魂的,必救了魂。”(可八35,原文。)这里加上了“和福音”三字。平常人都想这是指为主传福音的人了。但若这样说,就岂非只有传道人的魂能得救了。但这里并不是说“传福音,”乃是说“福音。”到底这福音是甚么福音呢?就是马可一章一节所说,“神儿子耶稣基督的福音。”这福音就是希伯来二章三至四节所说的那大救恩,就是“要领许多儿子进荣耀里去”的那大救恩。(来二10。)这不是出埃及脱离罪奴的福音,乃是进迦南得荣耀的福音。
“为我丧掉魂”(太十七)是受了爱的策励。“为福音丧掉魂,”(可八,)是为自己将来的好处,就是为着国度的缘故。
“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可八38。)这是说一个不肯丧掉魂生命的人,就是一个不肯在今世为主和主的道吃苦的。在淫乱罪恶的世代里,为着主的道,来作见证,是顶需要丧掉魂的。并且一个人若非真丧掉魂,也就不能在这样的世代里,不只为着主作见证,并且一点不羞耻的为着主作见证。许多神的儿女,从来不肯,也不敢在人的面前为着买他的主作见证,都是因为要保全自己的脸面,并怕别人的讥诮。这个就是在今生保守自己的魂。这样的人,在国度的时候,是必定有损失的。没有一个在今世不肯丧掉魂的,能看见主的荣耀。没有一个将来与主同作王的,是没有丧掉魂的。没有一个在今世丧掉了魂,而在来世得不着魂的。
路加十七章二十六至三十七节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样。那时候,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又好像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门徒说,主阿,在那里有这事呢?耶稣说,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在那里。”这一段的经文,所有“生命”二字,在原文也都是“魂”字。
这里也告诉我们,魂的得救与否,是在甚么时候。三十四至三十五节:“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的话,是指着被提的时候。这里的分别,是一个被提,一个被留下。因为“取去”的意思,就是被提上天。(创五24。)所以三十三节所说的,“凡想要保全魂的,必丧掉魂;凡丧掉魂的,必救活魂,”意思就是在今世救了自己魂的,在人子显现的时候要被留下;在今世丧掉了魂的,在人子显现的时候要被提。两个人没有分别,工作也没有分别,地方也没有分别,但是,在被提的事上就有了分别!顷刻之间,要有极大的分别!
这里有一严肃的问题!就是要被提,要看见主,要进入国度的人,在今世必须先丧掉魂,必须为着主的缘故,舍弃世界,舍弃一切不合乎主旨意的,舍去一切缠累我们的,舍去一切叫我们的心不能往上面去的。我们若要保全魂,舍不得丧失,像罗得的妻子一样,就我们虽然不会与罪人一同在所多玛、蛾摩拉灭亡,但是,我们也不能到主所要提接我们去的地方。得救,得永生,都可以没有分别,但被提,却不能没有分别。
路加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一节
丧掉魂是甚么意思呢?我们一读路加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一节所记的比喻,就可得一个界说了:“于是对众人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自己心里思想说,我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怎么办呢?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一切的粮食和财物。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罢。神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豫备的,要归谁呢?凡为自己积财,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这里的“生命,”在原文都是“魂”字。因此,我们可以说,“得着魂,”就是叫魂得着满足、快乐,叫魂有所享受。“丧掉魂,”就是叫魂难受、苦痛、贫穷。这个财主,在今世,因为他的粮食财物多的缘故,他的魂已经快乐满足,他已叫他的魂有所享受,在今世已经得着魂了。
所以,得着魂,就是在今世已叫魂得着快乐。丧掉魂,就是在今世不留下甚么为着魂。我们目所见,耳所闻,手足所接触,是我们的身体;但是,觉得其中快乐的乃是魂。
魂,就是我们天然要求的所在。魂,就是叫我们有所感受的,有所享受的。这魂的欲好,是最要得着满足的。美好的音乐,可以使情感舒适;文学、哲学,可以使思想高尚;但是,如果在今世从这些里面得着满足,在来世就要失去满足。如果我们在今世已得着这些所给我们的安慰,在来世就要失去国度的荣耀。
所以在今世救了魂的人,就是一个信了主的基督徒,在今世已得着了耳目之欢,心神之乐,所以在来世里,他就要失去这些欢乐。凡得着今世的,就得不着来世的。在今世有所失的,在来世就有所得着。我们应当明白魂得救这句话的意思了。得着国度里的一切荣耀、喜乐、满足,就是得着魂。失去国度里的一切荣耀、喜乐、满足,就是丧掉魂。
我们得救以后,不会再不得救;但是,我们的行为,却与我们在国度里的地位大有关系。你现在所追求的是甚么呢?少年的人,最舍不得世界的快乐。许多的人,要从居所、饮食、衣服、娱乐等得着满足,是在今天已经救了自己的魂,就在将来必失去魂。一个已经得救的人,不会再下地狱;但是,在国度里,却是有福不能享!
主不是教我们一个禁欲主义,主乃是要我们不被这些吸引了。这些都是合法的;但合法的,不一定都是有益的。所以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无论衣也好,食也好,住也好,在你应当不觉得自己享受甚么,并且只为着荣耀神才好。当你有所享受时,就有毛病了。凡一切叫你的魂有所享受的,就是救你的魂了。要紧的是,你不应当享受一种不正当的快乐。
爱世界的人,就是救自己魂的人。但是,罪已经入了世界,你不应当再从这有罪的世界得着甚么。
一九三○年七月四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