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的研究》第五篇 吹七号

第五篇 吹七号
八章六节至十一章十九节

壹 第一号 八章六至七节

八章六节:“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豫备要吹。”

七位天使豫备好要吹号了。

八章七节:“第一位天使吹号,就有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地的三分之一和树的三分之一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

神的审判是从顶远的地方起头,然后才转到人的身上,神的审判先从人以外的事物起头,仍是盼望人悔改。

这一号好像把火倒在地上,拿地上三分之一的树当柴烧。旧约时,祭司将祭物一烧,旋即倒血,所以这里有火有血,这火要一直烧到无底坑里去。

地的青草树木被烧了三分之一,是指神先毁坏天然界的美丽。

贰 第二号 八章八至九节

八章八至九节:“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船只也坏了三分之一。”

这号的灾使航海业失去三分之一的商业。(诗篇四十六篇二节“山摇动到海心。”)这一号使海水受亏。

参 第三号 八章十至十一节

八章十至十一节:“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茵蔯,众水的三分之一变为茵蔯。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

第一号用火,第二号也用火,第三号仍是用火,因神记念与挪亚所立的约,不再用水来审判地,“茵蔯”即苦的意思。(耶九13~15,二三14~15,哀三15。)这一号使淡水受亏。

肆 第四号 八章十二节

八章十二节:“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

日、月、和星辰的光都减少,天象有变动,世界就黑暗了。但神并没有击打日、月、和星辰的全部,因祂记念自己的话。(创八22。)印的灾是普通的,号的灾是有所专指,是有定处的;所以到今天,即是已经应验,并正在应验中,号却均未应验,仍未吹一号。

八章十三节:“我又看见一个鹰飞在空中,并听见它大声说,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你们住在地上的民,祸哉,祸哉,祸哉。”

印是分作四与三,号也同样分作四与三。前四号不过是灾难,后三号才是灾祸的号。(九12,十一14。)。前四号的灾非专一向人的,乃是间接及人的,后三号的死则是直接临到人身上的。鹰就是鹰,并非表号,因为巴兰的驴也曾说过话。“住在地上的民,”与在地上作客旅的人有别。

伍 第五号─第一祸 九章一至十二节

从第五号起,也许就是大灾难的起头,因第五号是灾祸的号,且离第七号已近。

九章一节:“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

这一个星不能像八章十节的星按字面解,因这里的星接受钥匙,能开无底坑。这星是谁?就是撒但自己。“从天落到地上,”原文是“从天上被摔到地上,”这与十二章九节的被摔下相合。“星”在圣经中是指使者,约伯记三十八章七节说,“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这明明告诉我们,星是代表天上的天使。既是“被摔下,”就必定不是好星,他是装作光明的天使来骗人。(林后十一14。)

全启示录所说的三年半,都是一同起头,一同结束。十一章二至三节,十二章六至十四节,和十三章五节都是同时的,这星被摔必在四十二个月之先(大灾难前),因他是在第五号就被摔下的,第七号也是在四十二个月之先就已经吹的。

九章二节:“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

“无底”原文是“最深”的意思。“无底坑”是“最深的坑,”这无底坑到底在何处呢?乃是魔鬼的住处。路加八章二十八节和三十一节告诉我们,那是鬼受苦的地方,因有鬼,所以苦。鬼到了世界,就成了鬼的世界了。星被摔下与路加十章十八节相合,那里是撒但被摔下的判决,这里是撒但被摔下的执行。当撒但受限制时,坑是闭着的。

有烟就表明里面有火。无底坑是如何开的,就颇难说明,申命记二十九章二十三节:“遍地有硫磺、有盐卤、有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连草都不生长,好像耶和华在忿怒中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一样。”这情形好像启示录九章十二节的豫言,有关“烟,”可参阅启示录十八章八至九节、十八节,及十九章三节。在八章十二节,天空已减少三分之一的光,此刻则全然昏暗了。前者是因本体的光减少,现在则因烟遮蔽而昏暗。

九章三节:“有蝗虫从烟中出来飞到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蝎子的能力一样。”

“蝗虫,”这类的蝗虫不是普通的蝗虫,理由如下:

(一)按九章四节,这里的蝗虫不像普通的蝗虫吃花草树木,并且普通的蝗虫不咬人,这里的蝗虫咬人。(二)其能力像蝎子,(九3,)咬人痛苦也像蝎子,(5,)由九章七至十节可知其形状特别,这都不像普通的蝗虫。(三)出埃及十章十四节说,以后不再有这样的蝗虫。(四)箴言三十章二十七节说蝗虫没有王,但这里的蝗虫有王。(五)它们是从无底坑出来,无底坑不是普通的住处,乃是魔鬼的住处。

这些蝗虫大约是“魔鬼所附的一种特别生物,”由下可知:

(一)九章三节、五节、和十节说它们的能力像蝎子,形状好像战马,尾巴则像蝎子和毒钩。九章十九节说,第六号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其尾巴像蛇。路加十章十七至十九节说到,主赐人权柄能践踏蛇和蝎子,主的十字架已判决了撒但要被摔下,而启示录九章一节则是撒但被摔下的执行。

(二)它们是一种特别的蝗虫,有鬼魔附在身上,所以如此特别。

地是给人住的,无底坑是给鬼住的。创世记一章二节的“渊,”原文是“深渊,”按七十士译本译作“最深的渊,”与无底坑同。鬼魔原居此。第二日神分上下水时,(7~8,)有些鬼浮至空气中,于是空中又成了鬼魔的住处。(弗六12。)海也许是无底坑的口,启示录二十章十三节说,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交出死人是一件事,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这死人即创世记一章二节前一世界的死人。主耶稣曾到无底坑,罗马十章七节的“阴间,”原文与“无底坑”同。

九章四至五节:“并且吩咐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并一切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但不许蝗虫害死他们,只叫他们受痛苦五个月;这痛苦就像蝎子螫人的痛苦一样。”

由此可见它们有灵(超自然)的知识,因它们能受命令,并认识谁是神所印的人。(七章一至八节的印额当是神的一种暗号。)神是吩咐它们不可伤害受印的人,神没有吩咐它们去害谁。从五节的“但不许,”就知道四节所说伤害没有受印的人,不过是神的许可而已。

蝎子的尾巴有一刺,尖而利且中空,储有毒汁,一刺人即注以毒汁,能使人痛苦五个月。“蝎子”是旧约的一种用语。(代下十11。)

九章六节:“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远避他们。”

愿意死是心愿,求死是找法子死。现在是死找人,将来是人找死,人宁愿找死而不悔改。

九章七至十节:“蝗虫的形状,好像豫备出战的马一样,头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胸前有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的毒钩能伤人五个月。”

蝗虫形状特别像战马,头戴金冕,胸中有甲,这是它们自身的保护,可见人必有设法而抵抗之者。

九章十一节:“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希利尼话,名叫亚玻伦。”

本节的王是敌基督,而九章一节的星是撒但自己。十一章七节说“从无底坑上来的兽,”十三章一节说,“兽从海中上来,”可见无底坑是在海底下。

亚巴顿是地名。箴言十五章十一节,二十七章二十节,和约伯记二十六章六节里的灭亡,原文是亚巴顿。亚玻伦是人名,是灭命者的意思。(耶四7,六26,赛十六4,但八24~25,九26,十一44。)无底坑的使者之名是就其出处及行为而名的。

九章十二节:“第一样灾祸过去了,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读第一祸要注意两件事:(一)撒但从天上被摔下来了。(二)敌基督的从无底坑出来了。现在是他们的出世,到四十二个月的时候,就是他们实在掌权的时候。

陆 第六号─第二祸 九章十三至二十一节

九章十三节:“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

“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有人说这是神答应众圣徒的祷告,但这样说不准确,因为:(一)神答应祷告,应是从吹第一号起,即八章三节所说,香同着圣徒的祷告从金坛出来。(金坛是圣所的香坛。)(二)不是有声音从金坛出来,乃是有声音从金坛的四角出来。如果是为答应圣徒的祷告,就应从金坛出来,因为香是烧在坛中的,不是在四角。旧约时代,惟独赎罪祭的血是涂在金坛的四角,(利十六18,)“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意思是说神根据主耶稣的工作来审判人,神所以审判人,就是因人不接受福音,不肯相信。这声音是神的声音,只有神是在香坛后面的。

九章十四节:“吩咐那吹号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伯拉大河的四个使者释放了。”

“伯拉大河,”这河将来要成为以色列人的境界。(如申命记所言─一7,十一24。)以色列人将来的地界,必到伯拉大河,历史上的事实是,罗马帝国在全盛时期,东境只到伯拉大河为止。第五号一吹就有了敌基督,第六号一吹就要有战争发生。现在所释放的四使者,也许要进到罗马的边境,要和罗马争战;敌基督要建立他的国。

以西结三十八章一至三节、五至六节、十至十二节、十五至十八节,和三十九章一至三节、十一节等处经文,虽不敢说必定是指启示录九章的第六号说的,但也不能说无关系。可以说以西结三十八至三十九章起首于启示录九章的第六号,到启示录十六章的第六碗时完全应验。

以西结三十八章二节的地名,“玛各,”还不知指何处,“罗施,”人多知是“俄罗斯,”“米设,”是指“莫斯科,“土巴,”是指俄国的一个土巴城。也许伯拉大河的使者(四个),将来要带领这四个地方的兵去争战,(结三八15,)并且波斯、古实等国,也就是伯拉大河邻近的国。九章的第六号是说,敌基督争战的得胜;十六章的第六碗是说,敌基督争战的失败。

九章十五节:“那四个使者就被释放;他们原是豫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三分之一。”

这四使者是好杀的使者,他们一被释放就去杀人。并非神命令他们去杀,神不过释放了他们,但他们就去杀人,他们的本性是杀人的。“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原文均无“某”字。(豫言中每一件事,都是豫先豫备好了,然后到时执行。)不只年、月、日都定规了,连钟点也定规好了。

同样是三分之一被毁坏,在一至四号的三分之一不过限于地、海、江河和天象,但第六号的三分之一,则是直接及于人的。四印里四分之一的人死亡,不过在二十个世纪中死了那么多人,但第六号的三分之一被杀,是在一短时期内杀了这么多的人。

九章十六节:“马军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

“马军,”全世界无一国产马比俄国更多,并且俄国也竭其力致马。另外波斯、埃及、古实等国都是出马之地。马善战,不畏枪炮,将来这些马兵要归敌基督指挥。

九章十七节:“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骑马的胸前有甲如火、与紫玛瑙、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

骑马的胸前的甲如火,有火、紫、黄三色。“甲”不过为保护自己而已。并非这些骑马的争战,他们不过指挥马向何处。这骑马的若是人,也必定特别是被鬼魔所附的。“火”是焚烧的,“烟”是闷人的,“硫磺”是臭的,这三样都是火湖里所有的。(启十九3,二一8。)

九章十八节:“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

杀人的不是骑马的,乃是马。马口所出来的火、烟和硫磺,要杀害人的三分之一,所以是马的口叫人死。

九章十九节:“这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这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以害人。”

马的尾像是蛇的头,能叫人受伤。申命记二十八章四十九至五十七节所说的光景,好像是补充第六号所没有说的。

九章二十至二十一节:“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还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金、银、铜、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

神许灾祸如此临到人,目的是要人悔改。人呢?不但不肯悔改,反去犯六样罪。这六样罪是拜鬼魔、拜偶像─得罪神;凶杀、邪术、奸淫、偷窃─得罪人。第六印是讲到人怕神的忿怒,第六号是讲到人的凶恶。第六印一完,插入一段别的事,第六号一完也是如此。

有两种罪是神所恨恶的:(一)拜偶像,(二)拜鬼魔,(就潘汤先生的查考,在英国伦敦一地,就有四十多处地方有此光景,如花园求神、主日学拜蛇等,)拜鬼魔是拜神所造的,拜偶像则是拜人手所造的。九章二十节说偶像有三不能,但没有说它不会说话,因启示录十三章十五节说偶像会说话。所有的罪都是从不认识神而来,罗马一章二十四至三十二节是这里的注解。

(插入第六号及第七号中间的异象)

柒 大力的天使 十章一至七节

十章一节:“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这位大力的天使是指主基督,因为:

(一)主在此显现作天使,是回到旧约的地位了。

(二)祂是在云彩中,是“披云彩,”不是“驾云彩。”(太二四30。)主把自己放在云彩里,可见还是奥秘时,尚没有显出祂的荣耀来。

(三)四章三节,“虹围着宝座,”十章一节,主“头上有虹,”主是披着云彩,虹也必在云彩里。虽然虹是表明主记念到恩典和怜悯,惟因这记念是在云彩里,所以还是奥秘,尚未显明。

(四)“脸面像日头,”显明祂的荣耀,但此时还在云彩里。

(五)“两脚像火柱,”是稳固的意思。(加二9,耶一18。)“火,”是表明神的圣洁和公义。
(出十九18,来十一29。)

十章二节:“祂手里拿着小书卷是展开的;祂右脚踏海,左脚踏地。”

“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主的头朝天,与地不发生直接关系,主以那像火柱的两脚踏海踏地,就是将火丢在海上地上,意即以神的圣洁公义来审判海与地。“踏”就是“领”的意思,主所踏的,就是主所领,属于主的。(申十一24,诗八6。)

“小书卷,”这小书卷有人说是指旧约,有人说是指旧约中关乎犹太人的豫言;也有人说是指启示录十一至二十二章说的。但这些解法都说不过去。我们有许多证据,证明这小书卷就是第五章所说的那书卷:

(一)五章三节和七节明说书卷在羔羊手中还未开,十章二节则说小书卷在天使手里是打开的。

(二)在五章一至三节,因书卷是封严的,所以未说明是大是小,到了十章二节则已展开,能知它是如何,所以能说是小书卷。

(三)十章九至十节说约翰吃了这小书卷,是指明神已经启示约翰了。

(四)十章七节的“时候,”原文是“时期。”一吹第七号,神的奥秘就要成为过去,就要变为显明的了。但在第七印一揭开时,仍未能看见书卷是开的,因第七印生出七号来。必须第七号一吹,书卷才展开,所以一吹第七号,奥秘就成全了。

(五)十章二节、七节、和八节是约翰豫先在异象中看见书卷开了,并非说在第六号书卷就展开了。

(六)十章十一节题到“再说豫言,”可见豫言是分两段的,小书卷分作两段,启示录的豫言也是分两段。小书卷是在吹第七号时始展开的,所以第一段是从第一印至吹第七号,第二段是从第七号至新天新地。吹第七号后就有七碗之灾,我们何以知道豫言(小书卷)的第二段不只说到国度和新天新地,并且还包括七碗呢?因十章十节说到约翰吃了肚子发苦,口中却甜,有苦有甜。

并且吹第七号时,书卷始能展开,可知小书卷第一段是封闭的,第二段才是开着的。所以这书卷的豫言,第一段是奥秘的,从第一印至吹第七号,就是六章一节至十一章十九节。又因十章七节明说,吹第七号时神的奥秘就成全了,十一章十五节也明说,一吹第七号国度就来到了,因此第二段是显明的,是从第七号(不是吹)至新天新地,就是十二章一节至二十二章二十一节。

七印和七号的审判乃是展开书卷的手续,要领进国度和永世。

十章三节:“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发声。”

“七雷,”原文系专一指件词;这雷声是本书常听见的,是神的怒气要发出来。(完全发出。)“狮子吼叫,”是说出神是全世界的王,正发出审判的声音,叫人闻之而颤抖。

十章四节:“七雷发声之后,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封上乃不可写之意,可见约翰乃是一面看,一面写。神不要人知道的就不许写,可见神许约翰写的,都是要人知道的,是人可以明白的。

十章五至六节:“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不再有时日了。”

这些物不只包括死的,也包括活的。(天上有天使,地上有人,海中有灵。)“起誓,”说明又回到旧约了,因新约是不可起誓的。(太五34~37。)

十章七节:“但在第七位天使吹号发声的时候,神的奥秘就成全了,正如神所传给祂仆人众先知的佳音。”

当第七号一吹,奥秘的事就过去了。

捌 神吩咐约翰吃下小书卷 十章八至十一节

十章八至十一节:“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祂说,请你把小书卷给我;祂对我说,你拿着吃尽了,便叫你肚子发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吃尽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后,肚子觉得发苦了。天使对我说,你必指着多民多国多方多王再说豫言。”

小书卷是神命约翰吃的,可见神急于将下面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与一章一至二节合。“苦”就是苦;(得一20;)“甜”是欢喜。(诗一一九103。)

玖 殿和坛 十一章一至二节

十一章一节:“有一根苇子赐给我,当作量度的杖;且有话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

“量”是甚么意思呢?由民数记三十五章二节、五节,以西结四十五章一至三节,四十二章十五节、二十节,四十八章八节、十二节、十五节,得知量是保护,是分别为圣归于神的意思。“苇子…当作量度的杖,”是何意呢?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节只说用金苇子量,没有说用苇子当作杖量,因在新天新地的时候,罪、撒但、敌基督的、和假先知都被丢在火湖里了,一切都是平安的了。但是这里的量有刑罚的意思。(箴十13,诗八九32。)杖量以内的是圣洁的,是蒙神保护的;杖量以外的是危险的,是世俗的。

“神的殿,”这殿是天上的殿呢,还是地上的殿?是天上的殿,因为:(一)本书所注意的殿都是天上的殿。(十一19,十六17。)(二)将来地上的殿要为偶像所污秽,神怎能保护它,说它是圣洁的呢?

“祭坛”原文作“坛,”这里的坛应指香坛,不是祭坛。十一章二节说殿外的院子未量,而祭坛是在外院子里的,既不量外院子,而说量坛,可见这坛是在殿里的了,在殿里的只有香坛。并且“祭坛”下文是“在殿中礼拜的人,”可见这坛应是香坛了。量“在殿中礼拜的人,”是说神只保护那些被提的人。

十一章二节:“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为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殿外的院子,”就是地上的殿。天上的殿是殿,地上的殿在此被看为“殿外的院子。”旧约犹太人在古时,有一中心的圣殿,虽到列王时代,设立邱坛(高地)用以拜神,然而神所兴起的中兴之王都是废去邱坛,因为人所设立的是神所不要的。惟有外邦人蒙召归主的过渡时期,成了基督徒的犹太人仍到圣殿去敬拜神。(徒二46,三1,五20。)

旧约时代有一敬拜中心的圣殿,但新约的敬拜并不在物质的礼拜堂,因新约乃是在灵和诚实里拜神,(约四23~24,)是到天上的至圣所敬拜。(来十19~22。)神是怎样把地上的殿废去,使人到天上的殿拜祂呢?乃是主耶稣以自己为祭献给神,主一死,献祭就停止了。(十5~18。)主后七十年罗马人就把圣殿拆毁了,地上就没有圣殿了。现在地上又有殿了,又是回到旧约了。马太二十四章十五节说,“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可憎的”是指偶像说的,“圣地”原文是“圣所,”这圣所在大灾难时会有偶像在其中。(帖后二2~4,启十三,十四。)

“圣城”就是耶路撒冷;(太四5;)在天上的殿礼拜的人就是七章九至十七节所说的人。“践踏”就是路加二十一章二十四节所说的,外邦人要践踏耶路撒冷,期间有四十二个月。

拾 两个见证人 十一章三至十二节

十一章三节:“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这两个见证人到底是谁呢?有人说是指基督教国家,有人说是指某宗派,有人说是指基督徒所传的福音,然而这些都缺乏充分理由。因为:(一)这两个见证人身穿麻衣,(皮衣的原文,)试问这能指团体么?(二)十一章五至六节说,他们所行的神迹是自卫的,也是杀人的,不像福音时代的神迹是为救人;(三)十一章九节说到他们的尸首,这尸首不能是指团体,更不能是指福音。

这两个见证人就是两个作见证的人。因为:(一)见证是人作的;(徒一8;)(二)他们身穿麻衣;(三)他们被杀;(四)死后留有尸首;(五)他们是先知。

那么这两个见证人到底是谁?有说是摩西和以利亚的,因为他们说十一章六节能叫天不下雨,是以利亚所作的;(王上十七1;)能叫水变血,是摩西所作的。但这样的解释不过是根据这两人所作的。希伯来九章二十七节说人人都有一死,摩西既已死过一次,怎能再死呢?所以不能把摩西包括在内。

“我那两个见证人,”“那”是专一指件词,好像叫人一读即知道这两人是谁。十一章四节的话是引自撒迦利亚四章二至三节;又十一章四节的“立”是生活的表示,人累了就坐,病了就躺下,死了就倒下,这两人乃是立在世界之主面前。全圣经只记两人未死,就是以诺和以利亚,只有他们两个人是站在主面前的。(相传约翰所写的次经有以诺、以利亚还要再来之说。)“两个见证人”是圣经例定见证的数目。(申十七6,十九15,太十八16。)“麻衣”是苦的意思,新约无此命令,旧约才有。(赛二二12,珥一13。)他们所传的是审判,不是福音;以诺是传审判的,(犹14~15,)以利亚是拿刀的先知,(王上十八40,王下一10,12,)他们所传的是悲哀的信息,不是佳音。

“传道”乃是说豫言,在三年半大灾难中,就是有剩下的基督徒,也不能传福音,因逃难不了呢!

十一章四节:“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橄榄树”是供油,“灯台”是发光,因此既有油又有光。他们在先知撒迦利亚时代是站着,(亚四11~14,)在约翰写启示录时也是站着,现在仍是站着。他们是“受膏者,”(四14,)原文是“油的儿子,”意指这两人充满了圣灵。

“世界之主,”神在创世记十四章二十二节时,是天地的主;当犹太人亡国后,神就只作天上的神。(但二18,37,44。)现在祂又是地的主,因为神又回到旧约的地位,重新承认犹太人了。

这两个人是怎样的人呢?也许是那卖油给五个愚拙童女的,(太二五1~2,8~10上,)也许是大灾难时作那些受逼迫之人的帮助。(但十一34。)

十一章五节:“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凡想要害他们的,都必这样被杀。”

这两人反对全世界的人,也反对敌基督的。“若有人想要害…,都…被杀,”可见这两个人连人心里所起的恶念都能知道。他们以武力作见证,可见不是传福音,他们行神迹是在保护自己,并扶持一些在大灾难中的犹太人及留下的基督徒,并非为着救别人。

十一章六节:“这二人有权柄,在他们传道的日子叫天闭塞不下雨;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

“下雨”是表明神的恩典,因神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不下雨是神收回祂的恩典。

十一章七节:“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得胜,把他们杀了。”

兽或作野兽,指敌基督。“野兽”一辞在本书用过三十六次(六乘六),这是人的数目。野兽之名表他的性情、工作、和他所有的一切。[羔羊之名在本书用过二十八次(七乘四),这名表明主的性情、工作,并祂与神、与人之间完全的态度。]

这兽是从无底坑上来,而十三章一节说一兽从海中上来,可见无底坑是在海底下。无底坑是魔鬼的住处,从无底坑上来的必是一复活者,从十七章八节就知道它曾死过,现在复活了。两个见证人的权柄能随意杀人,但不能杀那兽,因那兽是复活的兽。

十一章八节:“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

“大城,”按人肉眼看是耶路撒冷;按灵意看是所多玛(罪恶出名的地方),又是埃及(反对神的地方);按历史事实看,则是主钉十字架之地。这两个见证人之死,也许是像主钉十字架,因为“就是”的原文乃“就也是。”“也”字注重在主如何死,他们也如何死之意,这与马太二十三章三十四至三十五节,先知被钉十字架相合。

十一章九节:“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

“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乃是各国各民的代表来参观,以此二人为人类的公敌,各国闻其被杀死,故来一观其究竟。据约珥书三章一至二节,与撒迦利亚十二章三节,及十四章二节可知,此时有各国的人聚集到耶路撒冷。

“三天半,”是介于三天与四天之间,他们并没有像主一样三天不见朽坏,(约二19,徒二30~31,)也没有像拉撒路四天就臭了。(约十一17,39。)而三天、四天、及本书的三天半均约翰一人所记。

十一章十节:“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这是因两人被杀的消息传到各处而有的举动。送礼表明欢乐之极,所以如此欢喜,大概是因为:(一)他们的肉体曾受痛苦,(二)他们的良心也曾受痛苦。

十一章十一节:“过了三天半,有生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

“生气,”原文是“生气的灵;”复活是圣灵所成功的。“站起来,”表明“生活。”(十一章八节的尸首是倒下的。)“害怕”大约有二因:(一)近因是看见他们忽然间又活了;(二)远因是这两人从前那样有权柄,现在复活,不知将来会怎样。

十一章十二节:“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

“云”字与本书十章一节的“云彩”同,因其专一指件词同。主升天时只有祂的门徒看见,而这两位见证人升天时,连仇敌也看见了,要叫他们的仇敌知道惟有神是神。

拾壹 大地震 十一章十三至十四节

十一章十三节:“正在那时候,地大震动,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余的都恐惧,归荣耀给天上的神。”

“城,”即耶路撒冷城;“七千人,”原文是“七千有名声的人。”全启示录只记四次地震:(一)六章十二节(六印时);(二)八章五节;(三)十一章十三节;(四)十一章十九节。(十六章十八节之地震就是本节之地震,因为次序是一样的:即大声、闪电、声音、雷轰、
地震,最后是大雹。)

“恐惧,”并不是悔改,他们不过承认这是神作的,因十六章十一节明说他们不肯悔改。(参出八18~19,撒上六5~6,书七19。)

(第六号与第七号间插入异象终)

拾贰 第七号─第三祸 十一章十五至十八节

十一章十五至十八节:“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长老,就面伏于地敬拜神,说,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阿,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作王了。外邦发怒,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你败坏那些败坏世界之人的时候也就到了。”

十一章十五至十八节乃是吹第七号后所有的结局;七碗之灾是吹第七号时所有之灾,即十一章十四节所说的第三样灾祸。从十一章十六节后不再题到二十四位长老的座位,因为国度已经来到。十九章四节以后不再题到二十四位长老,因他们已辞退管理宇宙之权。

十八节的“忿怒,”就是七碗之灾;本节并指出得赏的只有三等人:(一)众仆人先知;(新约也有先知,即是有属灵恩赐的;)(二)众圣徒;(三)敬畏神的人。(旧约时代有敬畏神的人,但教会时代不能援此例,所以这时候敬畏神的人大约是那些进入国度作地上百姓的外邦人。)“败坏世界的人”大约是指:(一)建立宗教巴比伦的人;(即罗马教的人;)(二)拜兽像和跟从兽的人;(十三章十四节的人;)(三)启示录二十章七至九节的那些人。

拾参 七号后天上的光景 十一章十九节

十一章十九节:“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随后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

十一章十九节与十六章十七至二十一节是同时的;十一章十九节给我们看见第三样灾祸末了的光景,十六章十七至二十一节也是给我们看见第三样灾祸末了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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