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字架与魂
十字架的呼召
主耶稣在四福音书里,最少曾四次呼召祂的门徒舍弃他们魂的生命,将它交于死地而来跟主。因为主知道,人如果要跟从祂,要达到完全的地位,要像祂那样的服事人,而遵行神的旨意,舍弃魂生命,乃是一个绝对不可少的条件。在这四次的呼召里,主耶稣所说的虽然都是魂的生命,但祂却都有所特别注意。我们知道魂的生命原来有许多的表显,所以主耶稣说魂的生命,而加以不同的注意。凡为主门徒的人,都不能不注意听主自己的话语。主的呼召,乃是叫人以魂的生命交给十字架的。
十字架与魂的爱情
在马太十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主耶稣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就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魂生命的,将要失丧;为我失丧魂生命的,将要得着。”
这几节圣经,呼召我们应当为着主的缘故,失丧我们魂的生命,将这生命交给十字架去对付。就是在前几节里,主耶稣说到仇敌就是家里的人,并说到儿子怎样要因着主的缘故,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因为神的旨意,与家里人的意思不同的缘故,就不得不为着主的缘故,与最亲爱的人生疏了。这是一个十字架。这是一个钉十字架。照着我们魂的生命来说,我们是爱我们所爱的人的。我们喜欢听从他们,愿意顺着他们的意思而行。当我们所爱的人,心里欢乐的时候,我们的心,岂不是跟着他们一同欢乐么?但是,主耶稣在这里呼召我们,不要因着爱人的缘故,以致悖逆了主。当神的旨意,与人的意思冲突时,虽然那个人是我们所最爱的,也是最爱我们的,平日若叫他们伤心,我们原是最难过,最不愿意的;但因着主的缘故,我们应当背起十字架来,将我们的爱情交于死地。
主耶稣这样的呼召,就是要我们除去我们天然爱人的心。所以祂在三十七节就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在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是记着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魂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马太所说的,乃是表明信徒对于他自己的爱情,所应当有的选择,应当爱主过于家人。路加所表明的,就是信徒对于自己魂生命所发出的爱心,所应当持的态度:应当恨恶才可以。实在说来,就是说信徒爱他所爱的人,不应当因着他们是我们所爱的,所以我们才爱他们。因为他们是我所天然爱恋的,所以我爱他们,这是不可以的。就是亲如父母、兄弟、妻子、儿女,也都是在禁止之列。这一种天然的爱心,是从魂的生命出来的。这种天然的生命,都是要胶漆人,紧紧握住他所恋慕的人,并且也是要求人的爱心的。主以为这魂的生命,是应当交于死地的。虽然我们现在不能看见主,虽然我的心乃是喜欢追随我们爱人的左右,虽然我们的生命要求有所爱的人,但是主愿意我们对于我们所未见的主,有了爱心。祂对于我们随着天然所发出爱人的心,要我们拒绝。主耶稣要除去我们所有对人的直接爱心。要我们不用我们自己的爱而爱人。祂愿意我们爱人,不是随着我们魂中天然的喜爱去爱。这样天然人的爱,应当停止。现在如果我们再爱人,乃是因为我们在主里面有新的关系。我们爱是因为主才爱;并不是为着爱他们才爱。我们应当为着主的缘故,从主手里接受祂的爱心以爱人。总而言之,我们爱人的心,应当由着主支配。主若叫我们爱,虽然是我们的仇敌,我们也应当爱。主若没有叫我们爱,虽然他就是我们家里至亲的人,我们也不爱。主不愿意我们的心贴在甚么地方,祂要我们自由事奉祂。
如果这样,魂的生命,就非经过拒绝不可。这乃是一个十字架。这样的顺服基督,这样的不顾人情,就是叫信徒的天然爱心难过、痛苦。所以这样的难过和痛苦,就变成信徒的一个实行的十字架,叫他藉着这样愿意舍己,失丧了魂的生命对于爱心这一部分的活动。多少的时候,人要舍去他所亲爱的人,乃是要心碎神伤的。多少的眼泪和叹息,并不可告人的悲惨,要因着失去一个爱人而生。这些都是叫生命受苦的。魂是何等的不愿意,将自己所亲爱的为着主的缘故而舍弃呢!但是,就是如此,将魂交于死地─愿意死─叫信徒得以脱离它的权力。魂的生命如此的在十字架上,失去它本来的爱心,就叫这魂的生命,能在神的面前,让圣灵将神的爱心,灌输在它的心里,以致它所有的爱心,乃是藉着神而在神里面的。
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下:这魂的生命,照著『人”来说,乃是合法有的,天然有的,并非污秽如罪恶的。就如这里的爱情,岂非人所天然共有的么?人有爱情以爱其家人,岂非很合法的么?所以,就是在此,我们主的呼召,乃是要我们胜过天然,要我们为着神的缘故,连为人合法的权利都愿舍弃,而化合在神里面。神要我们爱祂更胜于亚伯拉罕爱以撒。虽然这魂的生命,乃是创造的主所赐给世人的,但神却喜欢世人(如果愿意)不按着这生命而活着。属世的人,就看不出此中的意思。但是当一个信徒逐渐进前在神的生命中失去自己时,就要知道这是甚么意思。谁能明白,神赐了以撒,又要亚伯拉罕舍去以撒呢?但是,知道神心的人,就不愿意停止在神天然的恩赐,而欲安息在赐恩的神里面。神的目的,乃是我们除祂以外,并不“贴”在甚么人、甚么东西和甚么事情上─虽然也许这些就是神自己所赐的。
基督徒很愿意出迦勒底的吾珥,但是他们很少能看见摩利亚山上奉献神所赐者的紧要。这是信心更深功课之一,这乃是进入神生命里面,与神化合的功课。神所要求于祂儿女的,乃是他们应当舍去一切完全归祂。不只那些他们自己知道,以为是有害的,应当除去,就是为人最合法的生活,如爱情的部分,也当交给十字架,而听圣灵主张。
我们的主的要求乃是最有意思的,因为情爱本来是人所最难管理的一种作用。如果这个不是交给十字架,愿意在死里失丧了它,就在属灵生活上,要受最大的拦阻。人事无常,因此人世的情爱,就要受影响。当情爱的机关受刺激的时候,信徒的全人,最容易失去他属灵的常度。信徒在这一部分属魂,就要时常受扰乱,叫他灵中的平安丧失。悲伤、忧愁、感慨、哭泣,多是因着爱情而有的。如果主不能在爱情这件事上居首位,主就很难在别的事上作主。这是属灵与否的试验,也是程度高低的量表。所以,我们应当恨恶自己的生命,不让自己生命对于人世的爱情,有自由活动的机会。主的要求,和我们本来的意思是完全相反的。本来爱的,现在要恨;不只恨所爱的,并且恨那施爱的机关,就是我们魂的生命。但这是往属灵的道路。我们若真如此的背负十字架,就叫凡属于魂的爱情,不至再支配,或影响灵,叫我们能壳靠着圣灵的能力爱人,像主耶稣在世时如何对待祂的家人一样。
十字架与魂的“己”
主耶稣在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又说到魂的生命,与十字架的关系。“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的生命的,必丧掉它;凡为我丧掉魂的生命的,必得着它。”在这几节圣经里,我们的主,又呼召祂的门徒来背负十字架,愿意将魂的生命交与死地,好叫他们丧掉魂的生命。这里所说的,和刚才在马太第十章所说的,并不一样。马太十章所注重魂生命的部分,乃是爱情;这里十六章所注重魂生命的部分,乃是人的“己。”我们若读上文,就知道主耶稣在这个时候,告诉祂门徒以祂将来在十字架上所要受的苦;彼得因为爱主心切的缘故,就对主说,“主阿,可怜你的自己!”(旧译本。)他体贴人的意思,舍不得看见他的夫子,在肉体上受十字架的痛苦。他不明白人应当如何体贴神的意思,并且就是受十字架的死,也是应当体贴的。他不知道爱神旨意的心,是应当远超过爱自己的心。他的意思以为,主你如此到十字架去受死,你虽然遵行得神的旨意,你虽然成功了神的目的,你虽然按着神的计画而行,但是其如你自己何?你独不念到你自己因为要遵行神的旨意所要受的苦么?主阿,你可怜你的自己罢!
但是主答应他说,这样可怜自己的意思,乃是从撒但来的。祂继续对门徒说,不只我是要到十字架去的,就是你们这些要跟从我的人,要作我门徒的人,也必须到十字架去。我的道路怎样,你们的道路也应当怎样。你们不要误会,以为单是我应当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你们这些作我门徒的人,也是应当像我一样遵行神的旨意。我如何不顾念自己,虽然到了十字架的地位,仍然无条件的遵行神的旨意,你们也应当不顾念你们魂的生命,愿意丧掉它来遵行神所要你们行的。彼得对主说,你为何不“自怜,”但是,主的答应是说,你应当“舍己。”
遵行神的旨意,是有代价的。肉体对于这个不能不发出战栗。当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深深掌权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以神的旨意为命。因为魂的生命,乃是要随从己意,并非要顺服神旨。当我们看见神呼召我们到十字架来,去舍己,去牺牲,叫我们为着祂的缘故,丧失一切,我们魂的生命,就在不知不觉之中,发出自怜的心。魂的生命常常叫我们不肯出代价来顺服神。所以每一次我们愿意拣选十字架的窄路,为着基督的缘故来受苦,魂的生命都是受了亏损。就是藉着这个,我们才丧失魂的生命。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彀得着基督属灵的生命,完全纯一的在我们里面作主,叫我们能彀为着世人利益的缘故,作出神所喜悦的工。
我们如果注意上文的光景,我们就更要明白这个魂生命工作的可恶。彼得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是当他才受神的启示,明白人所不明白的奥秘之后,父神亲自启示彼得,以为他们所跟从的卑微耶稣,就是永生神的基督。但是,就是在他得着这个启示之后,他立刻被魂的生命所支配,劝他的先生应当可怜自己。所以我们应当知道属灵的启示,奇妙的知识,并不能保证我们不受魂的支配。反之,知识越高的,经历越多的,他们魂的生命,恐怕也比别人更隐藏,更难于除掉。如果没有用十字架来对付过魂的生命,魂的生命,就始终都是被保存在人的里面,没有失去。
在此我们看见魂生命是如何的无用。彼得这一次魂生命的发动,并非为着自己,乃是为着主耶稣。他爱主,他怜惜主,他愿意主快乐,他巴不得苦难不临到主的身上。他的心很不错,他的动机也很好,但是,这不过是“人情,”是从魂生命所发生出来的。主不要一切从魂而来的顾念体恤。魂生命就是用以爱慕主,也是不可的!在此,我们看见事奉主,爱慕主,向主表情,也有属魂的可能。在此,我们也看见魂的生命,虽在爱主、与主同情的事上,也是不蒙悦纳的。主耶稣自己是舍弃魂以事神,所以,祂也不要人用魂以事奉祂。主呼召信徒将魂的生命交于死地,并不只为着魂的生命是爱恋世人的,并且也是为着魂的生命是爱慕主的。主所问的,不是事情作得怎样,乃是这作为是从甚么地方出来的。
虽然彼得如此的发表情意,乃是为着主的,但是他如此的爱主,乃是表明彼得自己是怎样的。他爱慕主耶稣的身体,过于神的旨意,而且劝主耶稣要顾念自己;这就是表明彼得的自己。所以主才如此教训。真的,魂的生命,乃是好独立的,爱照着自己所以为善的而服事神,不肯照着神旨而行。遵行神旨,就是丧掉魂。每一次神旨得成,都是魂意破碎之时。一次魂意破碎,就是一次在实际上,叫魂生命经过十字架的对付。
主耶稣在此所召门徒舍弃的,乃是魂的生命,因为彼得乃是顺着他的魂而说话。但是主又曾以为彼得所说的话,乃是从撒但来的,所以我们看见撒但是如何的利用人魂的生命。如果这生命,不是交在死地,撒但无论何时,就都有工作的工具。彼得此时,乃是因爱主而说这话,但是,乃是撒但利用他。彼得此时,乃是祷告主,求主自怜,但是,乃是撒但默示他。撒但会叫人爱主,会叫人祷告,这些乃是事实。他并不怕人祷告,爱主;他只怕人不用他自己的魂生命来爱主,来祷告。魂生命如果存在,他的事业,尚大有可为。哦!愿神叫我们明白这生命的危险。信徒不应当以为他们现在乃是爱主,乃是仰慕天上的事的,所以他们就乃是属灵的了。魂的生命,必须取缔,不然,神旨不得成就,撒但反要利用。
这一种自怜的心,自爱的心,惧怕苦难的心,看见十字架退缩的心,乃是魂生命的一种表现。魂生命有一个最大的目的,就是保守它自己的存在。如果有所亏损,它是最不愿意的。所以主的呼召,就是我们应当舍己,应当背起我们自己的十字架,这样就要叫我们失丧我们魂的生命。每一个十字架,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都是呼召我们,应当失去我们自己,应当毫无眷恋自己的心,应当藉着神的能力,为着人的缘故舍命。主在这里说,这个十字架,是我们的;因为,这是我们单独从神那里所接受来的。当我们要遵行神旨的时候,神就是呼召我们,来背起我们所应当背的十字架。这个十字架,是我们的,是神所特赐给我们的。但是,这也是与基督的十字架相联合的。因为当我们愿意藉着基督十字架的灵,背起我们自己的十字架时,基督十字架的力量,就要进入我们里面,叫我们失丧我们魂的生命。每一次的背负十字架,就是每一次丧掉魂的生命。每一次向十字架绕道而行,就是每一次供养我们魂的生命,叫它保存着。
我们应当注意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在路加里尚有“天天”二字,加在背起十字架这一句话的上面。所以,这一种的十字架,是一个继续不间断的。我们知道我们对罪的死这个十字架已经是一个事实,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不过只要我们承认接受而已。但是我们魂生命的丧失,这个十字架又是另外一方面的事。这个并非一件完成的事,乃是要天天成功,天天得着经历的。这并不是说,始终没有失去,或者是慢慢的失去,这意思是说十字架之于魂生命,不像十字架之于罪一样;因为向罪的死,乃是基督为我们成功的,当祂死的时候,我们就都与祂同死了;但这魂生命的失丧,并非已经成功的,乃是要我们天天藉着主十字架的力量,来背负我们自己的十字架,定志舍己,叫它丧掉的。
魂生命的失丧并非可以一劳永逸,一朝一夕就能以了事的。我们对罪的死,只要一站十字架(罗六6)的地位,就能有立刻的拯救,叫我们不再受它能力的压制,不再作它的奴仆。这个能彀在一刻之间,就带根带叶完全得胜了。但是,对于天然生命的失丧,乃是一步胜过一步的。当神的道,(来四12,)越刺越深时,十字架就也要越作工越深,圣灵就也要叫灵的生命越长大,越与主耶稣联合。信徒不能拒绝他所未知的魂生命,他只能彀拒绝他所知道己生命的那一部分。神的道的启示,是应当更众多的,然后十字架的工作,才能更深刻。所以,这十字架是要“天天”背的。多明白神旨,多认识自己,就是要多得十字架的作工。
十字架与魂的爱慕世界
我们的主,在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又有类似的话。但是那里所指着的,是世界的事物。“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存魂生命的,必丧掉它;凡丧掉魂的生命的,必救活它。”主在这里,又是说到魂生命的应当丧掉。但是,在这里主所说的,是特别注重到信徒难舍财物的心。主告诉我们,应当记念罗得的妻子,因为她在危险的时候,竟然记念她的财物。她并非回头转向所多玛而行,她并没有一寸的退步,她所作的,只回头一顾而已。但是,这回头一顾所启示的,是何等的多哩。这回头一顾,说出她心中一个很长的故事。
信徒可以离开世界,可以在表面上失去一切,但是在他里面,仍可以有爱慕他为主所失去的事物的心。这就是魂生命的工作。一个奉献给主的信徒,他不必退步到再重入世途,也不必再用功去得他为主所舍弃的。心中的依依不舍,就足以表明他尚未看清楚世界在十字架里的地位。魂生命的作为,并不必叫人回头转向世界而行,它只叫信徒在私心里,舍不得他所要离弃,或已离弃的事物。
当魂生命真达到丧掉的地位,世上的事物,真没有一件能叫信徒的心再受其感动。魂的生命原是属世的,所以它舍不得世界的事物。惟有当信徒真愿意将魂生命交在死地时,他才能彀毫不动心的,遵行主耶稣山上的教训。虽然我们在山上的教训里,没有看见主耶稣明题到十字架的功用;但是我们知道信徒如非真有与主同死的经历─不只向罪死,并且以“已经死了”的根据来拒绝魂的生命─的,就不能不用心机而遵行主山上的教训。因为如果十字架没有在信徒魂的生命里作了深工夫,就虽然可以在外面按着山上的教训而行,但他在心里,与外面并不一致。一个失丧魂生命的信徒,就能自然而然的,毫无造作的,将外面的衣服脱给人─当人要求他里面的衣服时。一个将魂在死里丧掉的信徒,就是一个与世上事物割断的信徒。
得着属灵生命的条件,就是我们应当有所失,我们才能有所得。因为我们在世界里,并非因为得着多少,才算富足;我们越富足,我们所失去的就越多。我们不要用“得,”来度量我们的生命;我们应当用“失,”来度量我们的生命。倾出的酒多少乃是我们的真度量,并非我们所余的多少。因为最受丧失者是最有可以供献人的。爱心的能力,是从爱心的牺牲而看出来的。如果我们的心,尚未与爱慕世界财物的心隔绝,我们魂的生命,就尚未在十字架里,受十字架的作工。
希伯来十章三十四节,说到一般的信徒,他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但是他们却“甘心忍受。”原文“甘心”这二字,是有喜乐的意思。他们不只甘心忍受,并且是欢欢喜喜的忍受。这是十字架工作的结果。圣徒对于他们所有物的态度,就是表明魂的生命,到底是保存着,或者是已经愿意交于死地。
我们若要真得纯粹属灵的生活,我们就当在这样的事上,让神作工,叫我们的心,真是与一切属世的割断,以致我们再没有罗得妻子的存心。这样的不恋慕世界的财物,乃是得着在基督里完全属灵生命的一个条件。因为乃是当圣灵将天上的实在,和完全属灵的生命,启示与圣徒时,他才能轻看世上一切的事物。因为这个与那个是不能相比的。使徒在腓立比三章的经历,就是如此。他在起初的时候,就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后来他就真“丢弃万事,”因为要得着基督。到了后来,他就告诉我们,他这样作的结果,乃是晓得基督复活的大能。这是完全的灵命。我们许多的时候,并不知道我们自己魂的生命,到底有多大能力。乃是当我们受物质上的试炼时,我们才看见我们魂的生命,是在甚么地方。多少的时候,丧失生命,好像比丧失财物更少需神的恩典!世上的事物,真是魂生命存失的试炼品。
神儿女注重他们的饮食起居过分者,都应当有十字架在他们里面,作更深的工夫,好叫他们的灵,能彀不受魂的包围和影响,以致能脱离一切属乎世界的,好叫他们的灵无所阻碍的在神里面活着。凡挂念世上的事者,都是因为他魂的生命未曾丧掉,未曾经过十字架作工。
十字架与魂的能力
主耶稣在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里,又说到魂生命的问题:“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魂生命的,就失丧它;在这世上恨恶自己魂生命的,就要保守它到永生。”后来主耶稣就解说这两节圣经的意思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耶稣这话,原是指着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在这一章圣经里,记载主耶稣一生最发达的时候。拉撒路已经复活了;犹太人因拉撒路的缘故,信祂的也不少;此外尚有希腊人,也要来见祂;并且就是在这个时候,祂进入耶路撒冷受人民的欢迎。所以,在这个时候,照着人的眼光来看,好像十字架是没有需要的,好像主耶稣不必到十字架就能以吸引万人归祂。但是祂知道除了十字架以外,并无其他的法子,可以救人。虽然祂的工作,在表面上是很发达的,但是祂知道,祂若不死,祂并不能以生命给人;祂若死,就真要吸引万人,就真要赐生命与万人。
主在这里,就将祂十字架的功用,说得很清楚。祂以为祂自己像一粒的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无论如何,终是一粒。祂若真钉在十字架死了,祂就要赐生命给许多的人。主耶稣在此说出一切结果的条件,就是死。不死就没有果子。除死以外,祂并没有其他结果的法子。
但是我们的目的,并不止于研究主耶稣自己怎样,我们所特别注意的,就是这个与我们魂的生命,有甚么关系。在第二十四节里所说的麦子,主耶稣是指祂自己说的。但是到了第二十五节,祂就以为祂这样的死,和祂这样的结果,并不只祂自己应当如此而已。祂以为,凡为祂门徒的,都当按着祂的脚踪而行。祂就说出麦子对于基督徒的意义是甚么。祂以为这就是他们魂生命的代表。麦子如何不死,就不能结果;照样,魂的生命若不在死里失丧,也不能结果。主耶稣在此所注重的,就是作工结果的问题。虽然信徒的魂生命是最有能力的,但是,这个能力,不能作出结果的工。一切的天才、恩赐、知识、智慧,一切魂生命发出的能力,都不能使信徒结出许多的子粒。主耶稣如何应当死,才能结果;照样,信徒也应当死,才能结果。主耶稣以为魂生命的能力虽好,但是,对于神结果的工作,乃是没有帮助的。
信徒在作工的时候,最危险的,就是自恃,和利用自己魂生命所有能力─无论是才干、恩赐、知识、感力、口才、聪明。在许多属灵信徒的经历中,如果作工时,非专专一一的将魂交于死地,求主不许魂的生命有侵入的机会,而一面儆醒的不让魂生命有所作用,魂的生命,就是非常之活泼的。这样,那些没有愿意舍弃魂的生命,而如此儆醒祈祷的,怎能保守他不被魂生命所侵入呢?所有属乎魂的,都应当交于死地,愿意丝毫不倚靠它们,愿意让神带领我们经过黑暗的死亡,而无所倚靠,无所感觉,无所看见,无所明白,不过在冷静中信靠神自己作工,神就叫我们在复活那边,得着更荣耀的魂生命。“恨恶自己魂生命的,就要保守它到永生。”魂生命,并非失去,乃是叫它经过死,以致神─不是自己─能在我们死时,无所见、无所觉时,使用它(魂生命)叫人得着神的生命。魂生命不在死里失丧了,就要叫信徒受最大的丧失;失丧了,就要保守它直到永生,都是为神所用的。
在此,我们不要误会,以为今后我们不应当运用我们心思,才干了。这一节圣经,要将这个解释清楚:“恨恶自己魂的,就要保守它(就是魂)到永生。”我们失去我们的魂,反之,乃是要保守它到永生。将魂交于死地,并非说要毁灭,或放弃魂各部分的功用,好像“灭绝罪身,”(罗六6,)并非谓毁灭人身体的手足耳目一般。我们灭绝罪身后,如何乃是“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3,)也照样,我们将魂的生命交于死地,而背十字架来跟从主,意思并非我们今后应当变成木石一般,没有知觉,没有思想,没有主意,将魂生命所有的机关,都放弃不用了。身体的肢体,和魂的功用,乃是仍然存在,完全仍旧使用,不过乃是受圣灵的更新、加力、主使而已。问题就是我们的魂机关,乃是被我们魂的生命所加力、所主使,还是被圣灵藉着人灵所加力、所主使呢?这些机关,乃是仍旧存在,不过主使它,叫它生活的生命,乃是被交于死地,而让圣灵以神超凡的生命,作这些机关的生命而已。
我们魂的各机关,虽然经过了在死里的失丧,都是依然存在的。将魂生命交给死的意思,并非谓从今以后,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完全都取消,变成虚无了。我们明在圣经中读到神的思想、意志、喜欢、满意、爱、快乐。就是主耶稣,圣经也常说祂“爱、”“欢乐、”“忧愁,”并且说祂也曾“哭;”就是在客西马尼园内时,祂也曾“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所以魂的机关,并不是没有了,并不是从今以后,信徒应当成功作个没有感觉、麻木不仁、令冰冰的一个人。人的魂,就是人的自己,人的个格,和他自己的人生所有的机关。这些如果不是被从上头来的灵命接受生机,就是从人天然的魂生命接受生活的能力。魂为机关的魂,是仍然存在;但魂为生命的魂,是应当完全拒绝的。所有的都必须交给死,才能叫圣灵单独使用魂的各机关,而不受天然生命的搀杂。
在这里,我们看见复活的生命。人如果没有得着神超凡的生命,他这样一在死里失丧了,就是死了,不能复活。主耶稣所以能死而复活的,就是因为在祂里面,有神非受造的生命,所以能经过死,而不消灭。而在复活的新鲜和荣耀里,重新显明出来。祂倾倒祂的魂于死地,而将祂有神自己生命的灵,交在神的手里,所以能复活。祂的死,不过就是叫祂脱离魂的生命,而叫祂神灵的生命更显为伟大光辉。一个没有神生命的人,如果死了,他的灵虽然是永存的,却不能像主一样在永生里复活过来。
人真难明白为甚么神以祂的生命赐给我们了,还要我们与主有经历上的死,叫祂自己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经过死,然后再复活。但是无论如何,这是神生命的律法。就是因为我们有了神的生命,所以才能经过死,而又存留生活,就是这样的经过死,叫我们魂的生命失去,叫我们能在复活的永生里,得着神的生命,更为丰富,更为荣耀。
神的目的,乃是要祂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带同我们自己魂的生命经过死,好叫祂的生命复活时,能叫魂的生命,与祂一同复活,而结果到永远。这乃是灵命中最高深的一个功课。惟独圣灵才能启示给我们看见复活的必须,因之而知死的必须。愿启示的灵,叫我们知道:我们若不恨恶自己魂的生命,而将祂交给死,我们的灵命,就要如何受它的亏,并且,它也不能结果;乃是当我们里面神的生命和魂的生命一同经过死而复活时,才如何有结果保守到永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