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的堕落
神所创造的人,与神所创造其他的种类,大有分别。人有与天使相同的灵,又有与动物(下等)相同的魂。神造人的时候,乃是以完全的自由权赐人,祂并不是叫人成为一个机械,随着神的意思调度。当我们看见神在创世记二章吩咐人,论到可食与不可食的果之后,我们看见神所造的人,并非一个死的机械,任神所左右,乃是完全有自由意志的。他们若要顺服神,他们就能顺服;他们若要悖逆神,他们就能悖逆。他们完全有自主之权。悖逆与顺服都在他们自己权力之下,随着他们自己作主。这是最要紧的一点。因为在我们的灵命里,我们应当知道神是不掠夺我们的自由的,所以,若无我们自己的主动在里面,祂并不代替我们作甚么。无论是神,是魔鬼,总须得我们意志的赞成、或否认,才能作工,因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灵本来是全人中最高的部分,魂和体都服从它。在正当的光景,灵像主妇,魂像管家,体像仆人。主妇有事交给管家,管家转命诸仆分头去作。主妇在暗中发命令,仆人乃是从管家接受命令。在表面上好像管家是一切的主人,但实在的主人,乃是主妇。不幸人堕落了、失败了、犯罪了,以致灵、魂、体,原始应有的正当秩序,也散乱了。
神赐给人有自主的权柄。人的魂所得着神的恩赐,真是甚多。心思和意志,或者知觉和主意,乃是其中最紧要的部分。神的目的原是要以人的魂为接受、消化神的灵命,并灵命的真理和实质。神是将这些恩赐给人,叫人能以神的知识和旨意他自己的。如果人的灵和魂,照着它们受造时的完全、健康、活泼,而不改其常度,他的身体就必定永远存在,不能改变。他如果运用他魂的意志,以取得生命的果子,神自己的生命,就要进入人的灵里,浸透人的魂,改变整个里面的人,就要叫他的身体变化,叫他永无死亡朽坏的可能,叫他得著『永生。”如果这样,魂的生命就要完全充满灵的生命,全人就都要变作属灵的。反之,如果灵和魂的秩序颠倒了,里面的人黑暗了,人能死的身体,就必不会再长久存留,不久凡属乎身体的,都要消灭败坏。
我们知道人的魂在生命树和知识善恶树的中间,并不拣选生命树,而拣选知识善恶树。神在创世记二章十七节禁止亚当吃知识善恶树上的果子,以为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就是在前一节,神应许吃所有其他树上的果子。我们看见神在这章圣经里,特别先题起生命树,而后题起知识善恶树;祂又应许除了知识善恶树之外,各样树上的果子都可随意的吃;但神的目的,岂非要亚当吃生命树的果子么?谁能说不是呢?
“知识善恶的果子,”是使人的魂高升,而管治灵的果子。知识善恶,于这世界中,是魂的工作。神禁止人吃这个果子,不是因祂要试验人,乃是因祂知道人里面有灵的生命,和魂的生命;如果吃了这果子,必定启发人魂的生命,叫灵的生命死,意思就是失去神的知识,向神死了。这是神的爱心。知识善恶在这个世界里,都是恶的。知识是由人魂的智力部分生出来的。吃了“知识善恶树的果子,”当然启发魂的生命,叫它上升。魂的生命一被启发上升,灵的生命当然下降,失去神的知识,如死一般。
神的仆人多数都是以为这生命树就是神在祂儿子主耶稣里,所要赐给世人的生命─永生,神自己的生命,神自己非受造的生命。所以在这里,这两株树,一是启发灵的生命的,一是启发魂的生命的。人虽然是无罪的,然而人并非圣洁的,并非有义的。人是处在两可之间,可以接受神的生命,而成为属灵的人,与神的性情有分;也可以启发自己受造(魂)的生命,叫自己属魂,致灵于死。因为在人这三而一的性情里,乃是神所完全支配平均的,三者的一部分有过分的发展,都不能不叫其他部分受亏损。
我们如果明白魂的由来,和祂生命的原则,对于我们的灵命就有最大的帮助。灵是从神来的,是神所赐的。(民十六22。)但是魂并非如此的直接。魂乃是当灵进入体时,所生出来的。所以这个魂的特征,它是与受造者发生关系的。它乃是受造的生命,天然界里的的生命,这个魂的生命如果永久居在作管家的地位,让灵作主妇,它的用处就真是大。因为人能藉着它的主意,接受神的生命,以与神有生命上的关系。但这个魂的生命,若受启发,就要压制灵,叫全人所有的作为,都在受造者的天然界限里,而不能与神超凡、超受造物的生命相联合。人因为吃了知识善恶的果子,就启发了他魂的生命,所以就陷入死亡的地位。
撒但的引诱,是以一个问题起首。他知道问题一发,就要叫夏娃用心思去想。如果夏娃肯完全受灵的管治,就要拒绝这个问题。她若要答应,总要用心思,这样,就叫她的魂背灵而过度作工。并且撒但的问题,是满有错误的。他这样问,好叫夏娃更正他的错误。这样,她的心思就更进一步活动。但夏娃竟然加减神的话语答应他,与他谈话。所以仇敌就来试探,以为她若吃,就能眼目明亮,如神一般,能知道善恶。“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创三6。)这是夏娃的判断。最初撒但激动她魂的心思,现在就更深一步来得着她的意志,所以她就犯罪了。
仇敌的工作是以身体的需要为前题。他先对她说到吃果子─完全属乎身体的事,然后再进一步引诱她的魂,以为她的身体若吃,眼目就要明亮,就要知道善恶。这样的寻求知识乃是合法的。这样的结果,就是叫她的灵背叛神,以为神所以不许她吃,乃是因为神存心不正的缘故。撒但的诱惑,乃是先身体,后魂,再后才及于灵的。
受试后,夏娃意志的断案,乃以为:(一)这“这果子好作食物。”这是“肉体的情欲,”她的肉体最先受了感动。(二)“也悦人的眼目。”这是“眼目的情欲,”她的身体和魂都受了迷惑。(三)“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这是“今生的骄傲。”这“喜爱”就是表明她魂中的情感和意志,受了摇动。现在魂的作用已经跃跃欲试,不可制止了。现在不只是取旁观的态度,乃是心中动了情爱,喜悦这果子了。情感实是人们一个危险的主人!
为甚么缘故喜爱呢?不只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如此要求,就是魂中好奇的心思,也是如此的追求。因为能彀叫她有智慧。魂的活动常是在寻求智慧、知识─“属灵”的在内─的事上看出来。没有等候神的时候,没有倚赖圣灵的引导,欲用心思以及书本来增进知识,都是魂的作用。这个结局,就是灵命受伤害。就是因为人类的堕落是从寻求知识来的,所以神就用十字架的愚拙,来“灭绝智慧人的智慧。”智力是堕落的原因,所以人要得救,必须相信愚拙十字架的道,好叫人不倚靠智力。知识的树木叫人堕落,神却以愚拙的木头(彼前二24)来拯救。所以“自以为有智慧,倒不如变作愚拙,好成为有智慧的。因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林前三18~19,一18~25。)
当我们谨慎读过这受试堕落的事,我们就要看见,亚当、夏娃的悖逆神是如何发展他们的魂,以致叫灵失去地位,堕入黑暗。在魂的部分里,最要紧的,可说是人的心思、意志、和情感。意志是人的主人,出主意的机关,心思是人的思想机关。情感是人的爱情机关。使徒告诉我们说,“不是亚当被欺骗,”可见当日亚当的心思并不糊涂。心思智力软弱的,乃是夏娃;所以“乃是女人被欺骗,陷在罪里。”(提前二14,原文。)创世记的记载是:“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三13。)亚当说,“女人把那树上的果子给(不是欺骗)我,我就吃了。”(12。)亚当并没有受欺骗,他的心思仍然清明,他知道这果子是那禁树的果子,然而他竟然吃了,这是因着情感的缘故。亚当知道蛇这一切的话语,不过都是仇敌的欺骗。看使徒的话语,我们知道亚当的犯罪乃是故意的,并非如夏娃之受欺。他爱夏娃,爱她过于自己。他这样的以她为偶像,过度的爱她,为她的缘故,背叛创造主的命令,是何等的可怜。他的头,竟然受他的心的压制。理由竟然被爱情所征服。人为甚么“不信真理”呢?因为他们“倒喜爱不义。”(帖后二12。)并非没有理由,乃是心中不爱。所以人真归主时,乃是“心里(不是脑里)相信,就可以称义。”(罗十10。)
撒但是藉着亚当的情感而得着他的意志,叫他犯罪。撒但引诱夏娃的法子,乃是蒙混她的心思,而得着她的意志,叫她犯罪。人的意志、心思、和情感,既受蛇毒,来跟从撒但,而悖逆神,就叫人与神来往的灵,受了致命伤。在这里我们看见撒但工作的规则,他是藉着肉体的事(吃果子),来引诱人的魂犯罪;魂一犯罪,他就叫灵完全黑暗、堕落。他所有工作的秩序都是如此的─自外而内。他若不是从身体里,就是从心思或情感里起始作工,以得人的意志。人的意志一归服他,他就能占有全人,致灵于死地。他首次的工作如何,他后来的工作也都是如何。神的工作乃是从里面到外面的─先从灵作工,照耀人的心思,感动人的情感,叫人运用人的意志,以主使身体,实行神的旨意。所有魔鬼的工作,都是自外而内;所有神灵的工作,都是自内而外。这样我们就能分别甚么是出于神的,甚么是出于撒但的了。这也是指明给我们看,撒但如何一次得着人的意志,就能管理这人。
我们必须谨慎注意,魂是人格的机关,是人表明自由意志的部分,是人的主人。所以圣经里面就常以为罪是魂犯的。弥迦书六章七节说,“魂的罪恶;”以西结十八章四节、二十节说,“犯罪的魂。”在利未记、民数记里就常常说到魂的犯罪。这都是因为出主意以犯罪的,乃是魂作为。按罪的定义,乃是“意志赞成试探。”所以犯罪是意志(魂)的事。因此,赎罪也是为着魂的。“他们为赎魂将礼物奉给耶和华;”(出三十15;)“为你们的魂赎罪,因为血里有魂,所以能赎罪;”(利十七11;)“为我们的魂赎罪,。”(民三一50。)因为犯罪的是魂,所以需要赎罪的也是魂。所以也惟有魂能赎罪。(利十七11。)“耶和华却喜悦将祂压伤,使祂受痛苦。耶和华以祂的魂为赎罪祭。…祂必看见祂魂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祂将魂倾倒,以致于死;…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五三10~12。)
我们如果考究过亚当犯罪的性质,我们便看见除了悖逆之外,尚有一种的独立。自由意志这件事,我们当始终紧记。生命树是有倚赖的意思。因为人尚未得着神的生命,他若接受这个生命,就要得永生。这表明人虽然有达到最高生命的可能,然而这是表明人尚未达到。人必须得神的才算最高。这是倚赖。知识善恶树是有独立的意思。人要得神所不赐给他的知识,要运用自己的意志,以得神之外的事物。这都是说到独立。人的悖逆神,就是独立的表示。因为悖逆神,是用不着倚赖神的。人如此的要分别善恶,也是独立的表示。因为他们并不满意神所已赐给他们的,在这里属灵和属魂的分别,是非常明了的。属灵是完全倚赖神,满足于神所赐给的;属魂就是要离神自由,去寻求神所未赐给他的─特别是“知识。”独立乃是属魂的特征。不管一件事─就是在敬拜神的事上亦然─是如何的好,但若非完全倚靠神,没有丝毫自用自恃的心,就是出于魂的。在一个人的里面,生命树不能旺生在知识树的旁边。这样的悖逆,这样的独立,乃是所有罪人和圣徒所犯的罪的原则。
堕落后人的灵魂体
亚当所以能生活,都是依赖生命的气,就是灵。灵有神的知觉,知道神的声音,和神交通,对于神有极敏锐的知识。亚当堕落之后,他的灵就死了。
当初,神对亚当说,“你吃(知道善恶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亚当和夏娃吃果子之后,还活了几百岁,可知神所说的死,必不只是肉体的死。亚当的死,乃是从他的灵死起。这死实在是甚么死呢?按死的科学意思是:“不能与环境交通。”灵死就是灵与神断绝交通。体死就是灵与体断绝交通。所以灵死,不是说灵没有了,乃是说灵对于神已失去它敏锐的知识,向神死了。灵死意是:不会与神交通。比方,这里有个哑吧的人,他不是没有口,没有肺;但是因他口有点毛病,所以他不会说话。他的口对于人类的语言是死了。因亚当不顺服神,亚当的灵死了;灵还是有的,但是对神死了,就失去灵的本能了。人犯罪,罪就败坏人灵对于神直觉的敏锐知识,叫他对灵界里的事死了。此后人可以有宗教、道德、学问、才干、气力,并心思上、和身体上的健康,然而他向神是死的。他也可以讲论神、推想神、传扬神,然而他向神死了。他不能听见、感觉神圣灵的声音了。所以我们在新约里看见,神常常说到那些肉体活着而其实是死的人。
始祖灵中的死,就逐渐推广,最终就也达到体的境界。虽然他灵死后尚活许久,然而在这期间,死乃是在他身上活动,一直继续作工到他灵、魂、体全死为止。至此,就叫他那个可以得着荣耀变化的身体竟然归于尘土了。他那里面的人,变成无秩序了,堕落了,所以他的外体要死而且破坏。
从此之后,亚当(和他的子孙)的灵就被魂所压制,不久,灵因魂的压制就合于魂,两部就紧紧的织在一起。所以在希伯来四章十二节,著者说到神的道要刺入剖开灵与魂。这是因为灵与魂合而为一,所以才当剖开。魂与灵既这样的紧织一起,人的生活就都在理想世界里了。凡事都从智力,或是感觉而行。灵在此时完全失其能力和知觉,如同死睡一般。本来灵是有本能可以认识神,事奉神的;现在竟然失去它所有工作的技能,迷醉不醒,虽有若无。犹大书所说的“属乎魂,没有灵,”(十九节这里的灵,不是指圣灵,乃是指人的灵。因为上一句说,“属乎血气,”血气在原文是魂,上句既说属魂─魂是人的─下句的灵当然也是人的。希腊文冠词的安置,也是这样证明的。)就是这个意思。这并不是说人的灵就不存在了。因为民数记十六章二十二节明告诉我们,神乃是“万人之灵的神。”每一个世人仍然有他的灵,不过这灵为罪所蒙蔽,不能与神交通。
这个灵虽然向神已经死了,但它的工作尚是一如心思,或身体那样的活泼。它向神那方面算是死了,然而在别的方面,尚是仍旧活动。并且有时这样堕落的人,他的灵竟然也有比他的魂和他的体更为刚强有力,而管治全人的。这样的人,乃是“属灵的”─平常的人多是属魂,属身体的─因为他的灵比别人更伟大。这就是那些扶乩的、交鬼的、作巫婆的…等等。他们与灵界交通,并非藉着圣灵,乃是藉着邪灵。因犯罪人类的灵,乃是与撒但、邪灵,相和合的。他们的灵向神死了,但是,却向撒但活着,接受邪灵在他们里面运行。
魂因为听从感觉的要求,就变为它的奴仆,以致圣灵虽然要为着神的地位而奋斗,也是无用的。所以经上记着说,“人既属乎肉体,我的灵就不永远与他争战。”(创六3。)这肉体在圣经里,就是用以指人未重生的魂和体的生命和性情,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指着体的罪性说的。这肉体就是人与其他动物所共有的性情。现在人已经完全受肉体能力的支配,没有解脱的可能了。魂代替灵掌权,一切都是独立自主,按着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就是在宗教的事上,在最热切寻求神的事上,都不过是人的魂用着自己的力量,和自己的定规,去寻找神,去叫神喜悦,而无圣灵的启示。魂不特如此的自用,并且也是受体的支配。体的私欲、感觉、和要求,现在都一一令魂来顺从、来执行、来补满。不特亚当所有后裔的灵都是死的,并且也都是“出于地,乃属土,”完全为肉体所管束,听从属魂的生命,和属体的性情,去行事为人。这样的人,不能与神交通。有时他发表他的智力,有时他发表他的情欲,然而,最常是二者兼有。肉体管理全人,毫无阻碍,不受干涉。
这就是犹大书十八至十九节所说的人。“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不敬虔的私欲而行。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魂,没有灵的人。”这样的“属魂,”就是与“有灵”相反。现在那最高的灵,与神联合的灵,应当管治魂与体的灵,竟然被动机与目的都是属地的魂所包围,灵已经失去它本来的地位。它现在所居的光景,乃是反常的。所以说它是没有灵的。这样完全属魂的结局,就是随意讥诮,随着私欲而行,引人结党。
林前二章十四节又说到这种未重生的属魂人:“然而属魂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样的人被魂所管理,而压制他的灵,与属灵的人相反。这样的人虽有非常的智力,能发出奇妙的理想和理论,然而他对于神圣灵的事终不能赞一辞。他不能受圣灵的启示。这与世人的理想是何等的不同!世人以为人的智力和理性,是万能的;藉着脑想能得着世界一切的真理。但是神的话语以为这是最虚空不过的。
人属魂的时候,也多多觉得今生的靠不住,要寻求来世的永生。但是人总不能用心思和理论找得生命的道理。这些都是靠不住的,常见两个顶聪明的人,他们的意见多是不合的。理论最会引人到错误的地方,乃是梦中的楼阁,不过引人到那永远黑暗的地方而已。
真的,智力如果不是受着圣灵的引导,不只是靠不住的,并且是最危险的。因为它会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偶一不慎,不只暂时受其大亏,并且永远受其大害。人们黑暗的思想,多是引人到永死的地方。未重生属魂的人知道这个,那就好了。
然而人在属肉体的时候,不只被魂所支配而已,并且魂是与体联合的,许多的时候,竟然受体的指挥,而犯最污秽的罪。犯罪的身体,乃是充满了嗜好和私欲,它原是从尘土里造出来的,所以它所有趋向和存心,都是属乎地的。蛇的毒既然进入了人的身体,人身体本来所有合法的要求,现在都变成情欲了。魂既一次听从身体背叛神的要求,魂就不能不多次顺服它。所以在这个时候,身体的恶欲就时常藉着魂发表出许多的罪恶来。这个身体的权力是非常之大的,以致魂没有能力能抵挡它,不过作它顺命的奴仆而已。
全人是分为三下的:灵、魂、体。神的意思原是要灵居在最上,来管束魂。人变作属魂之后,灵就沉下来服事魂。人变作属体之后,最卑下的肉体就作王起来了。人是从“灵治”而降下至“魂治,”从“魂治”而降下至“体治。”步步堕落,肉体操权,真是可怜。
罪杀死灵,以致属灵的死就临到所有的人,叫他们都死在罪恶与过犯之中。罪叫魂自立,以致属魂的生命不过就是自主自私的生命。罪加力给体,叫罪性藉着体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