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判定的实例(六)讲时: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讲地:鼓岭
C. L. 弟兄的见证
我是生长在一个非基督教的家庭。十七岁时,我听见了福音,知道自己乃是一个罪人,有一日要落入地狱,于是就呼求主名,祷告主。祷告后里面觉得轻松,第二天就对付罪。到二十一岁时,属灵有个转机,我将自己奉献给主,变卖衣物、结婚戒指等,并撇下一切跟随主。一九四二年我脱离了公会,开始与弟兄姊妹站住地住方教会的立场聚会。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知道里面的人和外面的人分开了?另一个是如何能彀服权柄?
倪弟兄的评语
人的破碎
我们的弟兄是一个容易破碎的人。一个破碎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意志会有特别的改变,与他天然所有的不同。一个破碎的人,对神是敞开的,神容易进来,他的灵也容易出去。灵出去,乃是说人碰着了他这个人。我们如何知道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已经分开了呢?有三个表显,可以让我们知道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分开了。第一,里面的人容易让人摸着;第二,意志、思想和情感都破碎了,不是硬的,而是容易出来的;第三,里面的人容易出来。一个未被破碎的人,你若对他说,一件事不对了,他难以接受;要等他高兴时,你对他说,他才会点点头,表示接受。有的人受了鞭打,里面还不生影响。但一个破碎的人是容易接受话语的,他容易受感动。如果有人说,我这个人不容易受感动,这就表明他那个人还没有破碎。
另一面,一个破碎的人,不是看他内省有多少。内省是有害的。假如我一直想我脉搏的跳动是如何,呼吸是如何,这样,我非生病不可。人若一直在那里想,我有没有破碎,这是没有用的。人只需要管自己有没有顺服在神大能的手下,有没有顺服在神所安排的环境之下,那才是我们的事。至于该如何破碎,那不是我们的事。一个人有没有破碎,别人知道,教会知道。知道你破碎了没有,这是教会的事,不是你个人的事。一直内省的人,都是打不碎的人。内省是最不健康的事。我求主破碎,这是我的事,但如何得以破碎,那是主的事。
服权柄
关于权柄,我要这样说,一个为神作工的人为神说话时,不是要人来听他的话,他不过是作神的出口。人如果听你,他是听神的话,人如果不听你,他是不听神的话。一个未遇见权柄的人,我们的心可怜他是野蛮的人。人在神面前如果没有倒下来,听或不听神的话又算得甚么?人若遇见神的权柄,就会变得不野蛮了。人必须看见任何权柄或可得罪,但神的权柄是不可得罪的;不服权柄乃是不法。在世上有两种罪是神所恨恶的,一是不法,二是污秽。污秽是由不法而生的,不法乃是罪恶的根源。已往我们看见污秽的罪,却未看见不法的罪。神恨恶不法的罪,比恨恶污秽的罪更深。所以服权柄是我们当前最需要看见的事。破碎是对付个人的,顺服是向着神的。
思想要丰富
关于你个人,你的联想力是彀了,并且也很快,但思想还需要丰富。联想是阔的问题,思想是深的问题。一个工人所要求的是思想丰富,不是联想丰富。你作神话语的职事,联想是彀,但思想还要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