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会的含意①名词的本意。在圣经中,「教会」的主要字源是指呼召或召出。在旧约中这是指以色列民或他们的聚会(民十四:5;徒七:38)。新约教会采用旧约希腊译本的用字,把它应用到新约教会上。耶稣基督首先提到它要建立的教会(太十六:18)。此后,在使徒行传中并使徒书信里,「教会」的名辞受到普遍的应用,描述各地的基督徒团体(徒九:31;林前二:2等)。
「教会」是一个笼统的名词,有时是指一群基督徒在某一地点的聚集,如家庭聚会(罗十六:5;西四:15);有时是指地方教会,如加拉大的教会,或哥林多的教会(加一:2;林后一:1);有时是指整个的教会,即当时在地上的全体教会(林前十二:28;提前三:l5-16;太十六:18);而最广的范围则是包括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属于神的信徒(弗一:22-23;三:21;西一:18)。
②意喻的实例。圣经常用意喻来描述教会和基督之关系。教会被称为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弗四:12;西一:18);与基督之关系犹如夫妻关系之密切(弗五:25-32;启廿一:2;廿二:17);其它的意喻如圣殿的墙宇,神的家,圣灵的殿等等,都是表明教会与基督间关系之密切(弗二:20-22;提前三:15;林前三:16)。
二、教会的有形性和无形性教会的有形性和无形性,是论到它两方面的性质。天主教将重点放在有形性的组织上,称说在教会之外(指以教皇为首的组织教会)并无救恩。因此,凡属于罗马天主教会的会员,都在救恩之内;反之,凡不属该教会的人,都在救恩之外。(近年来受到教会联合运动之影响,天主教会开始称基督教教会和教友为「分离的弟兄」,但是他们仍旧坚持,在理想上而言,全体信徒都应回到天主教会的怀抱里。)
宗教改革领袖们反对这种片面的观念。他们认为,教会既是一个属灵的团体,其重点应在于属灵方面的性质。圣经时常提到教会无形方面的性质,如彼得称信徒为了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彼前二:5),或如保罗称信徒为建造圣殿的材料(弗二:20-22)。
然而,他们并不忽视教会有形方面的重要性,而且致力于联合当时的主流支派。
①无形教会的范围。无形教会包括一切真正重生得救之信徒(弗二:11-22;彼前一:2)。通常而言,这些人也属于有形的教会,即已在组织教会内受洗,登入会员名录,并经常参加教会聚会的。但也有例外,如凡藉着收听收音机或电视广播而决心信主,但因环境之故而无法加入教会之信徒,或如以往曾经听见福音而在临终前悔改信主的人,他们虽未正式加入教会,却实在是基督教会的一分子。
无形教会的会员名录,只有神知道,因为人无法透视别人的内心。他们的名字记录在基督的生命册上(启廿一:27),包括创世以来,直到末日,凡真心悔改,归依基督的人(启五:9)。
②有形教会的范围。有形教会是指在地上有组织体制的教会。在旧约时代,有圣殿和会堂,并设置祭司等。在新约时代,使徒们起始除在犹太会堂为主作见证外,并在各处传教,设立教会,按封长老。有形教会的会员包括一切公开信主,受洗加入教会的人,并他们的子女。在初期教会,组织尚在离形,而教会又受多方逼迫,会员名录或无正式册立,但可按照聚会的人估计归纳(徒五:11;九:2等)。在各处小规模的家庭聚会,可能没有会员名册,或长老之设置,但会员可藉着参加聚会并正式受洗而被认定。
有形教会的会员既是按照个人口头的承认信主,其中不免包括伪信徒。无论教会如何督察会员的信行,还是无法将一切伪信徒驱之教会之外。何况教会往往疏于施行纪律的责任(林前五:1-2)。在教会中有时甚至有冒名的伪教师,虽身居
高位,却不属于主(加一:7;三:1;太七:22-23)。尤其是自第四世纪起,基督教在欧洲被认许为公教之后,组织教会之会员人数激增,直到今日仍有许多挂名基督徒,而实际上与基督无关。在理想上而言,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在地上的会员人数,应当相同,因为凡真心信主的人,必会申请受洗,加入组织教会,而凡志愿受洗加入组织教会的人,都应当是真心信主的人。但由于上述各种原因,理想和事实不符,特别是在那些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中,并基督教传统久远的国家中,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之会员数目,可能大有出入(参太廿五:31-46)。
有形教会的显露,除去在会员的人数上,也能从组织上看出,如真道之讲传,圣礼之施行,长执教牧之设置,及聚会的处所等。宗教改革的领袖有时也说,在教会之外并无救恩,但他们的意思,与天主教的意思不同。他们是指教会的本质,即在基督之外并无救恩。
三、教会的久远使徒信经指出,教会只有一个,包括一切信徒。据此,教会是在第一个人信神时,已经存在。
①旧约时代。教会的历史显然包括亚当和夏娃(创三:15-2l),并且在每一代中存在(创四:4,25-26等)。
古时的信徒包括挪亚,亚伯拉罕,约伯等(创六:9;十二:1-3;伯一:8;来十一:4-5,7-12)。当时的教会,并无正式的组织,而是以家庭为中心(参伯一:5)。
俟以色列人立国以后,神晓谕摩西,正式组织旧约教会,包括祭司的职位和各种祭礼(出廿五:7;廿八:1;卅:11-16等)。但这些职位和礼仪乃是预表耶稣基督(来九:11-12,24;十:1,10;约一:29)。
基督亲自称说,新旧约教会同属一个教会,一位牧人(约十:14-16)。使徒的见证,也是相同。保罗提醒外邦人基督徒说,他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使两下归回一,与神和好了……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弗二:11-19)。保罗认出,新首约的信徒,同属一位基督,同属一个教会,即神的家(罗十一:16-21;提前三:15)。
②新约时代。五旬节圣灵降临,新约教会正式实现。旧约的国家性宗教从此扩张为新约的普世性宗教。凡信主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三:28-29)。
比较旧约的教会,新约教会如同生长成人的团体,故此旧约「孩童」时期的仪律和法规,大致废止(加四:1-11),教会在属灵方面的性质,更为显著(约四:23)。
新约教会有时被称为「耶路撒冷」和「神的殿」(加四:26;来十二:22。林前三:16-17;林后六:16)。使徒用旧约教会的名称,应用在新约教会上,是因为两者原本为一。另一方面,司提反称旧约以色列的会众为「教会」(徒七:38)。可见教会的始原,早于五旬节圣灵降临之日。教会也要继续在地上存留,直到基督再来之日(太十六:18;廿四:14)。
四、教会的特征论到教会之特征,我们必须记得,在理想上这些是教会在本质上应有的特征,因此是有形方面和无形方面共有的特征。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天主教过于强调有形方面,另一方面。一部分基督教人士过于强调无形方面。事实上,凡是有形教会具有的特征,无形教会也都有;反之,凡是无形教会具有的特征,有形教会也都有。惟一的不同是,无形教会是没有形体的。
①合一性。教会只有一个,基督是其首领。肢体的人数虽然众多,甚至无法数计,但身体只有一个(创十五:5;启七:9。弗一:22-23;林前十二:12)。教会的根基只有一个,就是基督自己(林前三:11);信仰和圣礼相同,并同称神为父(弗四:5)。
教会的合一性之特征,在无形教会中完全实现,因为无形教会包括一切真正属于基督的信徒。然而合一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也在有形教会中表露出来。例如一般教会(包括天主教)都承认圣经是神的道,公认使徒信经的信条,大多承认其他宗派信主的人为基督的一分子。宗教改革领袖们及他们的继承宗派,大多认可天主教的洗礼,对凡承认基督为惟一的救主之天主教教友,不再重施洗礼而接纳为会员。事实上,只有少数极端宗派及异端派,才只认他们自己的动派为真教会,而把其它一切宗派归纳为伪教会或败坏的教会的名称内。
基督在受难前,祈求天父,使他的门徒合而为一。基本的意义无疑是指属灵上和信心上的合一(约十七:11),但是基督也祈愿外表上的合一(十七:21)。可惜有些福音派人士把教会合一的特征,全部归诸无形的属灵方面的合一,忽略有形教会合一之重要,以至有时投入意分拆教会,自立教派,或称无宗无派,而事实上乃是设立以自我为中心的教会,这正与基督的祈愿相背,也使教会受外教人的讥评。
无形教会和有形教会不是两个教会,而是一个教会的两方面性质。凡欲尊重基督的信徒,都应当致力于按照圣经的启示,推进教会之合一,建立联合阵线,推广福音,荣耀基督。
②圣洁性。教会的圣洁性,可从两方面来观之。第一,教会是圣洁的,因为它是属于神的,神是圣洁的,他把教会分别为圣,归他所有。因此,教会虽存在地上,却不属于世界(太十六:18;约十五:16,19;太廿八:20;约十九:l4-15)。
旧约时代的祭司及崇拜所用的物具,都被分别为圣。崇拜的场所称为圣殿;以色列民被称为圣民(出廿八:3-4;廿五:8;十九:6)。保罗称教会会员为圣徒;彼得称他们为圣洁的国度(林前一:2;彼前二:9)。
第二,教会是圣洁的,因为凡真属教会的人都已受到圣灵的重生和洁净,从罪恶的黑暗进到救主的光明(彼前一:23;二:9)。在原则上,他们已经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当然,在实际生活上,教会并不是完全的;完全圣洁仍是一种追求的理想。因此,耶稣向天父祈求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约十七:17)。
③普世性。在本质上,基督的教会乃是普世性的。基督在升天之前,嘱咐他的门徒,往普世去为他作见证(徒一:8),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廿八:19)。基督教不是犹太人的宗教,也不是西方人的宗教,而是普世的宗教,因为神只有一位,救主也只有一位,身体只有一个,所有的肢体同属一身。
初期教会虽分散各地,而且当时旅行艰难,但各地教会在外形上和内心都同属一个团体。当一处教会发生教义问题或经济困难时,各地教会不分彼我,一起协力解决问题或分担困难(徒十五:1-34;林前十六:1-3)。各地教会应当模仿初期教会的精神,显露教会为一个不分种族,不分地区,不分贫富,不分阶级的普世性的团体。
④永继性。天主教依据耶稣对彼得的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十六:l8),解释磐石是指彼得而言,并根据彼得为第一任罗马为主教的传说,自承历代教皇继承彼得的职位,在世上代表基督,为教会之首。
基督教否认这种特权。第一,基督对彼得的回答,实际上是对在场的众门徒说的。彼得的回答,不仅代表他个人的看法,也代表其他门徒的看法(参太十六:15)。而且保罗称教。会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多数),彼得和其他的先知与使徒并列。
第二,即使我们承认彼得是使徒们的领袖,他的权力仍不可能如天主教加诸教皇之权力之广,因为教会的主和房角石乃是基督自己(弗二:20下;四:5;林前三:11)。教会内的任何圣职人员,都必须服从主的领导和教训(约十七:8,20)。
第三,彼得曾否作过罗马的第一任主教,并无确切的证据,而是根据传统的传说而已。而且,即使他真担任过此职,也不能因此而抬举每一个罗马主教的地位。
然而,基督教也承认,使徒的继承性。因为,第一,新约教会的根基是建立在他们的教训上。历代教会虽然经过许多在信仰上的波折,有时几乎昏暗无光,但基本的信仰却始终代代相传,未被完全抹杀(参王上十九:18)。
第二,耶稣曾亲自应许,阴间的权柄也不能制胜教会,因此我们能确信,自使徒时代起,新约教会始终存在,并未间断过。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并非要创立新教,而只是要改革天主教,保持使徒所交托的体制和信仰。甚至当他们被逐出天主教会之后,他们还是要继缯使徒的使命,建立基督的教会。
五、教会的标记教会的标记是论到甄别有形教会之真伪的标准。初期教会在各地相继成立,并没有长老执事,但教会仍为一个合一的团体,重要原则由使徒和动会代表合同讨论决定。教会的基本信仰都直接得自使徒的传授。后来罗马天主教会兴起,自认为惟一的教会。中世纪时东西教会分裂,信仰和崇拜礼仪上各渐偏离圣经的教训。到了宗教改革时期,教会内的改革人士开始怀疑,天主教是否能被称为一个基督的教会。
另一方面,除去路德宗和加尔文的改革宗等主要改革运动外,尚有其他天主教会人士相继脱离天主教会,自立宗派,鼓吹,一些特殊的信条和崇拜礼仪。
因此,改革宗领袖们考虑到如何辨别教派的真伪,帮助一般信徒,免受迷惑,就制定一些辨识的标记。当然,这些标记只是一种指标,因为,由于罪的存在,在世上无法找到一个完善完美的有形教会。这些标记只是有助于大体上辨别真伪的工具。
改革宗(相当于长老宗)神学家通常提到一至三个真教会应有的标记:即宣讲纯正的真道;按正规施行圣礼;认真执行惩戒。
①宣讲纯正的真道。真道是指圣经之道。这是最重要并基本的标记。宗教改革运动的口号是以圣经为信仰与行为惟一的标准,用以经解经的原则教导真道。一面反对天主教以传统为解释圣经之根据,另一方面反对以各自为政、按私意解经的异端。
宣讲真道被定为真教会的基本标记,是很自然而合理的,因为教会的任务就是传扬真道(太廿八:19-20),若脱离真道,当然就不成为教会了(参加:6-9,11-12)。耶稣亲自曾对门徒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八:31;参约八:47;提后一:l3;二:l4-18;约壹四:1-3)。
人的解释,当然不免会有错误。这个标记的判定,并非是要排斥一切其它的宗派。举例而言,信义宗和改革宗对圣餐的含意,解释不同,但彼此仍互相承认为主内的弟兄及基督的肢体。
但是,凡属基督的教会,必须在基本的救恩真道上,持有相同或相仿的信仰。异端派或伪教会往往独占真教会的名义,一概否认其它宗派为基督的肢体,实行破坏政策,扰乱教会。
②按正规施行圣礼。这个标记是关于主礼人和受礼人的资格问题,圣礼的意义,及圣礼与真道之关系。很显然的,这项标准的主要对象是天主教。天主教把真道和圣礼分开,忽略用真道解释圣餐之意义,准许任何人在有生命危急之情况中给人施洗等不符圣经教训之常例。
宗教改革领袖坚持,圣礼不能单独施行,而应由主礼人先用真道解释圣礼的意义。而且,他们相信,只有正式受职之圣职人员,才有权主持圣礼,其对象必须是正式的信徒及他们的后裔,不得对有名无实的会员,滥施圣礼。
这项标准也能对付某些宗派的另一种极端。他们取消一切圣礼,否定,切圣职人员之必要,成为一种无政府状态的团契,虽然事实上这些团契的领导,仍被操纵在一些「资深的弟兄」手中。
圣经的教训,并初期教会的行动,都表明圣礼是教会的一个重要标记。耶稣不但吩咐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并且嘱咐他们要为信道者施洗(太廿八:19)。使徒和其他圣职人员,也经常为信徒和他们的儿女施洗(徒二:28-39;八:38;十六:33)。教会并从起初就按主的规定,同领圣餐(路廿二:14-20;林前十一:23-31)。
③认真执行惩戒。保持有形教会之纯洁,乃是教会圣职人员的责任之一。圣经中论到监督(长老)应有纯正的信仰和良好的品格,致能治理教会(多一:5,9)。使徒保严责哥林多的教会,因为他们疏于惩戒之职守(林前五:5;参加一:8-9)。
惩戒之权是耶稣亲自交付他的门徒的(太十六:19)。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就应当重视基督的荣誉,保持纯洁的品格(加五:9-10;弗五:26-27;参腓二:5)。
不同于前述两种标记,惩戒的标准很不容易判断。犹如父母之对待子女,往往失之过严或过宽。一般而言,教会在惩戒的施行上,偏于过宽。探其原因,不外乎下列数点:
(一)教会往往以会员的多寡,作为衡量动会兴衰的标准,因此只顾收纳会员,不愿得罪会员,惟恐他们离开教会。
(二)教会领袖对信仰的纯正,不予重视。他们主张,人人都有自由按个人亮光解释圣经。以至教会内信仰复杂,无从建立惩戒的标准。
(三)教会领袖们本身或其家庭在基督化生活上有问题,故没有稳定的立场,不能发挥教会的属灵力量,对信仰不正,或行为不端的会员,实施惩戒。上列三种标记,以第一种「宣讲纯正的真道」最为重要。因为,教会若是脱离神的真道,必然会引至圣礼和惩戒方面的偏差。所以在基本上而言,真教会的标记,乃是持守并讲传圣经启示之真理,也就是说忠于耶稣基督之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