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圣道为恩典之媒介 | 系统神学

    一、圣道之重要性救恩的知识,须藉圣道的启示。我们的确无权限制神救赎启示之方式或导管,但是根据使徒清楚的教训,救恩的知识只有来自圣道(罗十:14-15;提后三:15)。

    救恩知识之灌输,主要是藉着宣讲圣道(太廿八:l9-20:参提后二:25);而信徒灵命之培养,主要也是以供给圣道为主。论到说方言的利弊,保罗说:「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4:参19节)。他又叮咛提摩太,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建立神教会的根基(提后二:15,19;三:16-17)。

    但神也利用别种方式,将圣道作为恩典的媒介,传布给人,如藉着阅渎圣经及纯正之宗教书刊和福音单张,或藉基督徒的见证,基督教教育事业,无线电广播等。方式虽或不同,内容则是一样,藉此作成媒介的功用(赛五十五:11)。

    二、圣道与圣灵之关系圣道若要生效,必须依赖圣灵的运行。圣道本身虽是神的救赎启示,但开人心门的乃是圣灵。圣灵藉着圣道,打开人的心门(徒二:37,41;十:44-48)。有些极端灵恩派强调在圣经之外的特别启示,不但与基督的教训不符(约十六:13),而且往往造成分裂教会和导致异端的不幸后果。

    三、律法与福音律法与福音是圣经启示的两大部分,都是恩典之媒介。在旧约时代,律法比较显著;在新约时代,恩典比较显著。但这两方面的启示,在新旧约圣经内,都可找到。而且律法典福音并不是两个绝对相对的名词;律法中含有福音,福音中也含有律法(约一:17;五:39;八:56;来一:1-2;创三:l5;申五:1-3,29;赛五十三章。雅二:8-12;约一三:23-24;四:21)。神的救赎启示,同时在律法和福音中,显露出来。律法叫人知罪,福音领人得救(罗七:25;八:3)。双管齐下,作成基督在罪人身上的救赎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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