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有罪的人
前两天我刚付了一张违章停车的罚单。这很简单。我看了罚款原因,翻过罚单,在写有“接受处罚”的方框里打了勾,向交通管理局支付了三十五美元的支票,粘上信封,然后把它丢进了邮箱。
换句话说,我是一个处于刑罚之下的罪犯。
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尽管勾了“接受处罚”那个方框,我却没有很重的罪恶感。我不会因与法律背道而驰而夜不能寐。我也不觉得需要请求任何人的原谅。现在想起此事,我甚至觉得有点辛酸,因为这次罚单比上次的多了十美元。
为什么我违法了却不觉得糟糕呢?直截了当地说,我想这是因为违反停车规则对我来说没有那么重要,或是没有那么十恶不赦。下次我会确保往停车收费器里多投几毛钱的,但是我并不会因这事而良心不安。
几年来我注意到一件事,就是大部分人倾向于认为罪,特别是他们自己的罪,不过是和违章停车一样。“当然了,”我们想,“严格来说,罪是违背了高高在上的神所赐下的律法,所有的罪都是,但是他肯定知道世上还有比我更恶的罪人。再说,我又没有伤害别人,也愿意付罚款。不需要在这点小事上深刻反省吧,至于吗?”
如果你是以这样冷淡的方式来看待罪的话,我的看法和你相反。根据圣经,与只是违反某条冷酷无情、霸道专制的天上的交通规则相比,罪严重得多。罪是一种关系的破裂。更甚的是,罪是对神的拒绝,拒绝神的统治、神的看顾、神的权柄,以及拒绝神对他赐予生命之人的权利。简而言之,罪是受造物对其创造主的反叛。
出了什么差错
神造了人类,他的心意是要人活在他公义的治理之下,满有喜乐,敬拜他,顺服他,从而活在与神的相交中。正如我们在上一章中看到的,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了男人和女人,是要他们像神,和神有关系,向全地宣扬神的荣耀。此外,神赐给人工作。人要做神的代理者,在神之下管理神的世界。“要生养众多,”神对他们说,“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
然而,男人和女人对受造物的管理并不是终极的。他们的权柄不是自己的,是神赋予他们的。因此,即使亚当和夏娃对全地施行掌管,他们也应当记住,他们是服从于神,在神的管理之下的。神创造了他们,因此神有权命令他们。
神在伊甸园中央放置的分别善恶树是对神权柄的鲜明提醒(创3:17)。亚当和夏娃看着这棵树,看到树上的果子时,会想起他们的权柄是有限的,想起他们是被造的,想起就连他们的生命也依赖于神。他们只是管家,而神是王。
因此,亚当和夏娃吃果子不只是违反了某个霸道的命令:“不可吃那果子”。他们的所作所为更让人痛心、更加严重。他们是在拒绝神对他们的权柄,是在宣告独立于神。正如蛇答应他们的,亚当和夏娃想要“和神一样”,因此他们抓住了他们认为的机会,不再做代理人,而是自己戴上王冠。整个宇宙,只有一样神没有放在亚当的脚下,就是神自己。然而亚当不满意这个安排,所以反叛了。
最糟糕的是,亚当和夏娃违背神的命令,是有意决定拒绝神作他们的王。他们知道违背神会有什么后果。神已经明确地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吃那果子,他们“必定死”。这首先意味着他们会从神的面前被驱逐,成为神的敌人,而不再是神的朋友和他喜乐的子民(创2:17)。但是他们不在乎。亚当和夏娃为了追求自己的享乐和自己的荣耀,不惜弃绝神的喜悦。
圣经把违反神的命令称为“罪”,无论是言语、思想和行为上的。“罪”的字面意思是“未中目标”,不过圣经中“罪”的意思更深刻。不是亚当和夏娃非常努力地遵守神的命令,却以毫厘之差偏离了靶心。不,事实是他们朝着反方向射击。他们的目标和欲望与神对他们的心意完全相反,因此他们犯罪了。他们故意违背神的命令,破坏与神的关系,拒绝神作他们合法的主。
亚当和夏娃犯罪给他们自己、他们的后裔及其他受造物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他们自己被逐出美丽的伊甸园,地也不再甘心乐意、欢欢喜喜地给他们奉上奇珍异果。他们要辛勤劳累地工作才得以糊口。更惨的是,神在他们身上执行了应许的死刑。当然他们的肉体没有立即死去。他们的身体还继续活着,肺在呼吸,心脏在跳,四肢在动,但是他们最重要的属灵生命立即终止了。他们与神的相交中断了,因此他们的心颤栗,头脑里装满了自私的想法。他们的眼睛昏暗,看不到神的荣美。他们的灵魂枯干,起初神赐予他们的属灵生命不复存在。原本一切的美好不复存在。
不只他们,还有我们
圣经告诉我们,不只是亚当和夏娃犯了罪,我们都犯了罪。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23节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在之前的段落中,保罗说:“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罗3:10)
耶稣基督的福音里充满了绊脚的石头,这是其中最大的一块。对那些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不错的、自足的人来说,人类根本上是有罪的、悖逆的,这一说法不仅难以置信,简直让人厌恶。
这就是明白罪的本质及其深刻为何至关重要。在涉及福音时,如果我们认为罪另有所指,或者不认识罪的实质,我们就会严重的误解耶稣基督的好消息。让我给你几个基督徒经常误解罪的例子。
误解1:把罪与罪的后果混淆
最近流行的传福音方式,是说耶稣来拯救人脱离与生俱来的罪恶感,或是脱离浑浑噩噩和空虚迷茫。这些当然是切实的问题,很多人对这些深有感触。但是圣经教导说,人类的根本问题,我们需要被救赎的不是生活的浑浑噩噩和支离破碎,甚至不是让人衰弱的罪恶感。这些只不过是症状,背后更深刻、更严峻的问题是我们的罪。我们必须明白:我们处在自己一手造成的困境中。我们违背了神的话、我们无视他的命令、我们犯罪得罪了他。
若说我们是从浑浑噩噩、空虚迷茫的景况中被拯救,而不追究这些景况的罪的根源,人可能容易把药吞下去,却不是对症之药。这样只会让人继续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不真正解决问题:他自己是个罪犯,不公不义,该受刑罚。
误解2:认为罪不过是关系的破裂
关系是圣经中一个重要的范畴。人类被造是要活在与神的相交中。然而,我们必须记住的是,人要活在这个关系中,而这个关系是不寻常的,双方不是对等的,不是没有律法、审判和惩罚的,而是国王和子民的关系。
很多基督徒说起罪,就像罪只是神和人关系中的一次口角,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道歉并接受神的原谅。然而把罪描绘成爱人间的争吵扭曲了我们与神的关系。实际上,我们要以此关系立足于神面前。这种描绘传达的是,律法没有遭到破坏,公正没有被违背,没有公义的忿怒,没有神圣的审判。因此,最终也不需要承担审判的替代者。
圣经的教导是,罪破坏了人与神的关系。不过,关系的破裂在于人拒绝神作尊贵的国王。这不只是不忠,也是悖逆。不只是背叛,也是叛变。我们若把罪仅仅看成关系的破裂,而不认为罪是蒙爱的子民对其良善、公义的国王的背弃和叛变,我们就不会明白为什么我们需要神的儿子为我们死来解决罪。
误解3:把罪与消极思想混淆
另一种对罪的误解是说罪只是思想消极的问题。在本书导论部分,我们在一些引述中看到了这种误解。扔掉你的旧皮袋!要敢于梦想!只要你丢掉那些让你停滞不前的消极思维模式,神就要向你彰显他难以置信的爱!
对于那些倚赖自己,以为靠自己完全可以解决自身的罪的人来说,这是激动人心的信息。这也大概是为何传扬这种信息的人成功地建立了世界上几个最大的教会。这种方法真的太简单了。只要告诉人们,他们的罪只不过是思想消极,这让他们得不到健康、财富和幸福。然后告诉人们,只要他们更积极地看待自己(当然,在神的帮助下),他们就会摆脱罪,而且变得富有。瞧!瞬间一家巨型教会。
有时承诺给人们金钱,有时是健康,有时又完全是另一样东西。但是不管如何鼓吹,说耶稣基督的死是为了要救我们脱离自我消极的思想,是不合圣经的,是应当被谴责的。事实上圣经的教导是,我们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在于我们的自高自大,而非妄自菲薄。稍作停留,思考一下。蛇是如何引诱亚当和夏娃的?蛇告诉他们,他们对自我的看法太消极了。蛇告诉他们,对自己的看法要更积极一些,要走上更大的舞台,要发挥他们全部的潜能,要像神一样!总而言之,蛇告诉他们要敢于梦想。
然而他们的结局怎么样呢?
误解4:把罪与各种罪行混淆
明白自己犯下各种罪行和知道自己犯了罪,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大部分人很容易承认他们犯了很多罪行,只要他们认为这些罪行是指不相干的小错误,否则生活就太美好了,比如时不时收到的违章停车罚单,不然驾驶记录就太干净了。
罪行不会让我们太惊讶。我们知道罪行无处不在,每天我们在自己和他人身上都能看到,我们也很习以为常。让我们惊愕不已的,是神让我们看到一直通向我们内心深处的罪。这罪是我们从不知道、存在于我们里面的、深深沉积的肮脏和污秽,而我们靠自己永远不能清除这罪。这就是圣经对我们罪的深刻描述。我们不只是犯下罪行,罪更是在我们里面,我们本身就是有罪的。
在位于华盛顿的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二楼,有个据说是全世界体积最大、毫无瑕疵的石英球。这个石英球比篮球稍大一点,而在整个球体上,没有一点肉眼可见的划痕、斑点和变色。整个石英球是完美的。人们常常认为人类的本质就像那个石英球。我们有时把它弄脏了,沾染了灰尘泥土,但是在污垢下面,我们的本性仍纯朴依旧,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它擦干净,让它重现光彩。
但是,圣经描绘的人类本性却不是这么好。根据圣经,人类的本性毫不纯朴,而污泥也不只是玷污了表面。相反,我们都被罪穿透了。瑕疵、污泥、赃物和污秽直达我们里面。正如保罗所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3)。亚当的罪与污秽也在我们身上(罗5)。耶稣也如此教导:“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渎。”(太15:19)你所说的有罪的话语,所做的有罪的举动并不是毫不相干的小事。这些都出于你心里的邪恶。
我们人类的每个方面都被罪污染了,伏在罪的权势之下。我们的认知、我们的个性、我们的感觉和情感,甚至我们的意志都受罪的奴役。所以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7节说:“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这句话真是让人心惊胆战!罪对我们的辖制遍及我们的思想、认知和意志,以致于我们看到神的荣耀和良善,就必然厌恶并且远离。
说耶稣来为要拯救我们脱离罪行,如果我们的意思是说他来拯救我们脱离所犯的毫不相干的错误,那么这样的说法是不完全的。只有我们认识到我们的本性实在是有罪的,我们的确“死在过犯罪恶中”(弗2:1、5),就像保罗所说的,我们才知道得救之道是多么好的消息。
神对罪主动的审判
《罗马书》第3章19节是整本圣经里最让人胆战心惊的语句之一。这句话之前是保罗对全人类的控诉,首先是外邦人,然后是犹太人:人都在罪恶之下,在神面前毫无公义。作为这一问题的重大结论,保罗是这么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你能想象这将意味着什么吗?站在神面前而没有任何解释、任何请求、任何借口、任何理由?而“伏在神审判之下”是什么意思?正如我们在上一章看到的,圣经清楚地说,神是公义、圣洁的,因此不会姑息罪。但是神要对付罪、审判罪和惩罚罪,是什么意思?
《罗马书》第6章23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换言之,我们为罪付上的代价是死。不只是肉体的死。这是灵性的死,我们有罪的、邪恶的自我被迫与公义、圣洁的神隔绝。在《以赛亚书》59章2节,先知以赛亚如此描述:
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
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
有时人们谈起这点时,好像这是神被动的、默然的缺席。远不是这样。这是神对罪主动的审判,圣经说审判将是让人极为惊恐的。且看《启示录》这卷书如何描述末日神公正、良善的审判景象。七位天使将“把神的大怒倒在地上”,而且“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16:1,1:7)。他们要向山和岩石喊叫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6:16-17)他们要看见耶稣,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而他们要惧怕,因为他“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启19:15)。
圣经教导说,那些不悔改、不相信的罪人,他们最终的结局是在那被称为“地狱”的地方,那里的痛苦是永远的、可感知的。《启示录》描述地狱是“硫磺火湖”,耶稣说那里有“不灭的火”(启20:10;可9:44)。
圣经对地狱的这些描述,也警告我们要远离地狱,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些基督徒一定要把地狱讲得不那么可怕。《启示录》说到耶稣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耶稣自己也警告说“不灭的火……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4、48),我的疑惑是,为何有的基督徒喜欢让地狱听起来没那么可怕?让人们认为地狱可能没那么可怕,这怎么能安慰罪人呢?
我们没有胡编乱造
圣经谈论神审判罪的场景真是让人心惊胆战。怪不得世人读了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后,说基督徒相信这些是“有病”。
但这样说有失偏颇。不是我们自己编造了这些。我们基督徒了解、相信和谈论地狱不是因为我们喜欢地狱。不是这样的。我们谈论地狱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相信圣经。圣经说地狱是真实的,我们相信圣经;圣经说我们所爱的人面临永远落入地狱的危险,我们相信圣经并为此伤心落泪。
这是圣经对我们振聋发聩的判决。我们没有一个人是义的,一个也没有。因此,有一天所有人的口都要被塞住,所有人的舌头都要被止住,全世界都要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但是……
复习与讨论
本章回顾:犯罪的意思不仅仅是“未中靶心”。犯罪意味着悖逆神——这位创造我们的君王、破坏了与神的关系。因为神是良善且公义的,他会让我们对自己的罪负责。这是一个很坏的消息。
钥节:《创世记》3章;《以赛亚书》59章2节;《罗马书》3章10节、19节、23节,5章12至21节;《以弗所书》2章1至5节;《启示录》6章16至17节
1.罪是什么?(42页)
2.亚当和夏娃犯罪带来哪些后果?(43至44页)
3.“人类根本上来说是有罪的、悖逆的”这一说法与你对别人的认识相符合吗(44页)?为什么是或不是?你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
4.为什么弱化罪的教义会减弱我们对耶稣基督十架之功的感恩?(44页)
5.根据世界的看法,人类的根本问题是什么?根据圣经,人类的根本问题又是什么?(45页)
6.有罪咎感和“有罪”有什么区别?(47至49页)
7.你会如何试图让地狱听起来没有那么可怕?(49至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