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了典章开头的那个部分,我们实在看见神如何透过典章来把祂心里的意念向人发表,也是按着祂的性情来要求人操练自己,好叫人活在神的面前蒙神记念。
现在我们继续在典章上来留意。从二十二章第七节开始,这里又有一段的话。在典章的里面,有一个很特别的情形。这一个情形就是说,它并不是把所有典章中的条文归类的记录下来。如果是归类记录下来,我们就非常容易一组一组的来读。但实际上,圣灵没有把它归类,常常是在一个话题上说了一点点,又转到另一个话题去,然后又回到先前所说过的事来。然而,我们必须要记得,这是律法。按着一般说来,律法总得要很明确的去归类的。但是神在这里,却没有作很明确的归类。为什么呢?
这里有一个很宝贝的意思让我们去领会。地上一般的律法只是为了惩治,当然也有积极的那一方面,就是为了要维持社会的秩序。但实际上说来,惩治的功用一般都比维持的功用大。我们也不是说神的律法没有惩治的作用,它给我们看见还是有惩治的作用。但是神起初传律法给人,却不是要给人惩治。这一点,在罗马书上就很容易看见,神传律法的时候,祂是愿意向人显明一条神所喜悦的路。不过,因着人在神面前的不对,「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结果人便落在律法的定罪底下。
典章给人指出准确活在神面前的路
现在我们回到起初传律法时候,我们看见神没有把典章的内容作归类的发表。所以便很清楚的看见一个意思,神把律法传下来,目的是要人好好的活在祂面前,并不是准备要用律法来定人的罪。所以神并没有把律法来归类,神只是把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一点一点的来说。如果我们问神说,为什么不把它归类,那不是更容易明白吗?也许神有一个意思要告诉我们,在生活里的事情,是随时随地都要操练的。并不是说像课本一样,这一部分如何,那一部分又如何。这一点就让我们看见神那起初的心意,神就是让人在各方面、在任何的时刻都学习活在神的面前。
我们从第七节开始看的时候,就更容易了解这一点了。它就是让人学习活在神的面前,那里说了几样的事情,一些是说到你交托了别人一些的东西,但却在别人的手里失去了,那该怎样处理。在不同的环境或情形下,就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我们能从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上,可以看出一个很明确的原则。那一个原则就是「你要活在神的面前」,就是你要把自己放在神的面前;然后再加上另一个原则,就是不能亏负人。这两个原则,就把这里一大堆的事情说出来了。
譬如说:「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的赔还,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对象没有。」(7节)如果经过审判官的审察,果然是清白的话,那家主人也不必要负责任。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10-11节)从这些条文看来,好象只是提及怎样处理纷争的问题,但事实上是要神的子民学习活在神的面前,向着神来活。别人若把事情在神面前说明白了,你不能再追究,也不能要求赔偿。这就是活在神的面前,让神来管理那件事情。神既然允许那件事情发生,你就从神手里把那件事情接过来就好了,别把眼睛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虽然人或许不明白神为什么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却承认一切的事情都是在神的管理下,这就是一种生活上的操练。
也有些条例并不完全是一样的,比方说:「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15节)这是因为本主也在场的缘故。但若你是替别人看守的不见了,如果是牲畜,受伤的便要把受伤的带来。死掉的,便要把尸体带来,这样你便不用赔偿。不然,就要赔偿了。人或说这不是跟上面的定规有点矛盾或者是冲突了吗?但我们若是看清楚里面的话,便能发觉情况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地方在那里呢?我们先看看十二节:「牲畜若是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这是说到从看守的人的地方被偷去,是跟上面所说交付别人的又不一样。因为看守的人绝不能眼巴巴的看着牲畜失掉,在这一种情况下,那个看守的人便有责任了。那责任是什么呢?在人这方面来说,是别人要求自己看守的,又不是自己要去做的,那么失掉了就只好承认大家倒霉就是了,怎么要自己来赔偿呢?
弟兄姊妹,这里面给我们看见一些很有意思的事。神并不是着眼在赔还本主的这一个定规,神是借着赔还本主这一个定规,来让神的子民学会不要亏欠别人。在新约的罗马书上很明确的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在这里就让我们留意到这一个。人又会说并不是自己故意把所看守的失掉,为什么算是亏欠本主呢?弟兄姊妹要注意,神在这里所追讨的那一个人,是因为他没有在所受的托付上忠心,许多时候,我们承认人的本性在这一方面,是常常有保留的。在自己的事情上很忠心,在别人托付的事上就不够忠心。就算在神所托付的事情上也不够忠心。神是要人在祂面前学习作一个忠心的人,不忠心就是一个亏欠。神不是因著作看守的人失掉了东西便要赔还本主,而是在这里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要人想到倘若自己忠心一点,事情就不会发生,神就是在这件事上让人去学一点功课。我们感谢神,在典章上,神是透过一些的安排,让神的子民直接的学习活在神面前。这一点是我们该留意到的。
神的性情是神子民的生活依据
再读下去,我们看见神好象是转了另一个方向说话。但事实上,我们说条例的内容好象是转了一个方向,但是大前提却没有转变,仍然是叫人去领会神的性情,要按着神的性情来生活。所以从十六节到二十二章的末了,我们也许可以给它一个不大不小的标题,那个标题就是说,「以神的性情作我们生活的依据。」上面说到学习活在神的面前,那么人该怎样去活在神的面前呢?这里就更具体、更清楚的说出来了,就是依据神的性情来活。在这一大段的话里,我们可以从这个标题上把它分成几个小标题。
活在圣洁中
第一个小标题就是「在圣洁里生活」。这里说到有几样事情是该怎样处理的,有一些是生活上的事。比方说,怎样处理未婚男女的事情。有些是对付行邪术的人的事,有一些是对付逆性情欲的处理,有一些是对付那些偏离神的动作。整个的说来,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要求,这个共同的要求就是要保守神的子民活在圣洁里,或者说是要保守神所赐的地在圣洁里。不单只人要圣洁,连地也得要圣洁。我们实在注意到,神对地的那一个心思,在别的地方我们看见神说,「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那地就不得洁净。」(民卅五33)因为人在什么地方流人的血,那地方便被污秽了,这是神说出了祂心里的意念。因此我们看见神的性情是圣洁的,所以,在利未记里,神说:「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4)神又说:「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5)现在在典章里,我们可以看见神是这样的发表出来了。
活出神的怜悯
第二个小标题就是「要活出神的怜悯」。这个怜悯的对像不光是人,也包括兽。这里是说得非常有意思的,「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也作过寄居的。」(廿一21)神告诉祂的子民,不要亏负人。在积极那一方面来说,是要怜悯人。怎么的怜悯法呢?就是不要欺负别人,不要亏欠别人。为什么呢?因为神好象在这里指出:「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既然自己知道寄居的味道,自己既不喜欢那种滋味,就不要加在别人身上。
我们再往下去看的时候,便发觉过去的经历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神的性情,祂原是怜悯人的神。因着祂的怜悯,祂也盼望自己的子民能活出怜悯人的性情来。我们要在这里留心,有一些事情是很值得注意的,那是「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22节)然后再往下看,「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25-27节)应允什么呢?在这两处经文中我们看见一件事,上面说到人不可欺压孤儿寡妇,否则他们向神一哀求,神就会垂听他们的哀求。神垂听他们的祷告,就会引出一个什么的结果呢?神说:「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24节)
接下去的那一段话好象是没有说得那么严重,只是说:「他哀求我,我就应允。」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我们注意得到的,他们为什么要哀求呢?没有衣服盖身。为什么要哀求呢?他们是有根据的。神说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现在有人苦待寡妇和孤儿,那些孤儿寡妇便到神面前去申诉,去祷告。他们的申诉和祷告是根据神典章的话,因为典章中明明告诉人说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这是神的定规。
再底下那一段,说到借贷给弟兄不可取利。关于这方面,当我们读到利未记时,便觉得很有意思了,特别在申命记里,说得更是清楚,那里说:「你借给你弟兄的……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申廿三19-20)或有人说,「既然如此,我不借给弟兄罢了。借给外人还可以赚点利钱。」但神的典章却是这样定规的,你若不借给弟兄,他实在是活不过来的时候,他也只好到神面前去祷告。只要神一听见你怎样拒绝这个弟兄的要求时,虽然这里没有说什么,但我们根据上面的情况来看,神一定会把这个不肯方便弟兄的人的财产摧毁,或者让他的钱财放在一个破烂的口袋里,让他也去尝尝向弟兄借贷的滋味。我们所要注意的是我们千万不要在神的子民中间制造一些叫神的子民叹息的事情。只要他们在神面前叹息,我们在神面前便要受追讨了。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神的定规是那么严肃,目的在那里呢?就是让我们看见神是怜悯人的神,我们就要学习怜悯,我们只能作一个怜悯人的人。不仅对人是这样,当我们读到第二十三章说到安息年的时候,对兽和牲畜也是这样。反正对一切事情总得要存一个怜悯的心。
我们感谢神!弟兄姊妹是否感觉到很希奇呢?上面说到保持神子民的圣洁的事上很严厉,不对的就该死。现在,却在这里大发怜悯,这不是很矛盾吗?这就是我们的神,因为祂实在是那样的性情,祂是那样的大,祂是那样的丰富,祂是那样的完备,不像我们那样狭小。我们有了圣洁便没有了怜悯,我们有了怜悯便没有了公义,我们这些人的器皿,就只能盛装一点点。但神是那样的大,要说怜悯,祂满有怜悯;要说圣洁,祂满有圣洁;要说公义,祂也满有公义。祂是那样丰丰富富的。敬拜赞美我们的神!正因如此,祂才要求我们活出祂的丰富来。我们平常一说到丰富,就很容易落到物质多寡的观念上。但事实上,我们讲丰富,是丰富到神自己的身上去,特别是指着祂的性情这一方面。我们感谢赞美神!我们活在神的丰富里,不单是在物质生活上,祂没有亏欠我们,连祂的性情祂也是那样的丰丰富富的给我们作供应,从各方面显出那一个完美来。
尊神为大
第三个小标题就是「以神为大」,尊神为大。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切的事情是为了要叫我们建立一个心思,以神为大,承认神是最大的。神本来就是大的,但是人不肯承认。神现在就是借着祂的典章来约束祂的子民,让祂的子民实实在在的承认神是大。
在一个交通聚会里,有一位弟兄交通到奉献的问题,他特别提出了在旧约里的「头生」和「初熟的果子」的事,我们只要稍微读读旧约,特别是读摩西五经,便看见「头生」和「初熟的」在神的律法中,是非常的严肃,而且反反复覆的提过不知多少遍。从出埃及记十二章开始,一直到申命记里面反复的提到「头生的归我」、「初熟的归我」。为什么是这样?这里说到一些关乎奉献的事情,弟兄交通的重点,叫我们领会到越奉献便越蒙福。若是把这个问题反过来看看,要是奉献了而没有看见祝福,还要不要继续奉献呢?在玛拉基书上,神说:「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三10下)我们必须要记住这个事实,神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向那些背道的百姓说的,是向那些离弃了神的百姓说话。如果神的百姓没有离弃神,而是很正常的活在神的面前,他们虽然没有看见额外的祝福,他们仍会照常的在神面前献上。为什么呢?因为是基于一个事实,他们承认神为尊、为贵、为大,配得这样的服事。
刚才所提到「额外」这一个问题,弟兄们交通到人越奉献就越看见神的祝福,我们可以说,这是「额外」的祝福。因为我们读十一奉献的条例的时候,我们就单看十一奉献好了(指旧约的年代)。什么人可以奉献呢?就是有收获的人,在农作物有收成的,在牲畜群中有增加的,所以便要献上。弟兄姊妹看见了吗?这是正常的。人用劳力得来的,就像雅各用枝条来控制羊群的斑点,这是劳力作成的。但是感谢神,当他们在神面前献初熟,或者献头生的时候,特别是在初熟节献摇祭的时候,我们从申命记中看见,他们是要说一些话的。他们把摇祭带到神的面前来,他们便向神这样说:「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耶和华啊,现在我把你所赐给我地上初熟的土产奉了来。」(申廿六5-10)他们这些话是说出了什么呢?乃是说出神先赐福与他们,他们才能有所献。就像大卫的祷告:「因为万物都从你而来,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代上廿九14下)
我们要看见这些事实,看见什么事实呢?第一,我们的一切都是神负责作我们的供应,所以我们不致缺乏。好象诗篇二十三篇所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这是一个生命的见证。既然神是作了我们的供应,我们便没有理由把神放在我们手里的东西看作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感谢神,这是一个很有亮光的看见。第二,我们看见神把一切交托给我们,我们便成了神的管家,我们不过是从神手里接过这些事物,替神作看管。哥林多前书那里说:「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忠心于什么事上呢?是按着神的意思来处理神所交托的。
我们感谢赞美主,在这样的一件事上,叫我们看见神是借着奉献来操练我们承认神为大的事实。首生的是神的,初熟的也是神的。但希奇得很,头生的归神,神也不马上就要,神说:「你牛羊头生的,……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30节)为什么不马上献上呢?一生下来便献上,不是在时间上更准确一点吗?这也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神让人学习怜悯,对兽也是如此。这也叫我们看见,神从来不愿意叫祂手所造的受到伤害。我们或许不明白,神是那么的大,那里管得了这么多微小的事情。感谢神。正因为祂是大,所以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在祂的眷顾底下。
彰显神的公义
到二十三章的时候,又转到了另一个方向去,这一个方向是神特意的把它凸显出来的,那就是彰显神的公义。在彰显神的公义这一件事上,也是神性情的流露。什么事情叫神公义不得彰显呢?我们在这里看几个条例,便可以看出问题来了。我们不说那些条例的字句,因为条文上的字句,我们一看便懂得了,我们要看那字句背后的精义。
在这里我们说大体上是彰显神的公义。可以把它分成两个小段来看:
不以人为跟随的对象
一、不随从人。随从人是阻挡神公义彰显最厉害的一种光景。这里提到了好几件事,用近代的话来说,就是「跟随群众路线」,最时髦的话就是「民意」。人以为只要是「民意」,那就是对的了。但在神的典章里却给我们看见一个相反的事实。「不可随伙」、「不可随众」。「随伙」也好,「随众」也好,「随伙」好象看来是范围小一点,「随众」好象看来是范围大一点,其实是一样的,反正是人多就是了,人以为人多了就可以随从,因为人以为多人赞同的意见必定是准确的。但神的话是说:「不可随伙」。「随伙」是布散谣言,「随众」是行恶。神在这里提醒了祂的百姓,不要管众人如何,只管神是怎样看,神是怎样说。
在民数记中记载了一件事,十二个探子从迦南地回来,他们把迦南地描写得太可怕了。十个探子都异口同声说:「我们不能上去攻击那民,因为他们比我们强壮。」牵动了整个以色列民都认为不可以,不可以。唯独有少数的两个人,他们是非常的少数,在十二个探子里是属少数,在全以色列民中更是少数。他俩这么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极美之地。耶和华若喜悦我们,就必将我们领进那地,把地赐给我们……。」(民十三、十四1-10)弟兄姊妹,在这种情况底下,你们要随从谁呢?若随从以色列人,他们有六十多万男丁。若随从约书亚和迦勒,那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加上摩西也不过是三个。你们要跟从那一面呢?你们若说群众都是对的,众人的意见都是准确的,你们真的这样拣选,那就糟糕得很了,结果就是倒毙在旷野。弟兄姊妹,神在这里说了一件事,很明确的指出,不可随从人,必须要看神怎样判断,不要随从人去作神所不喜悦的事,不要随从人偏行己路,只要注意神的意思是如何。
脱离人的恩怨
二、人若让神的公义能够彰显,就有一个功课比不随从人更加困难。人若是不能跨过这一关,神的公义还是要受遮挡的。那是什么事呢?那就是:「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4节)我们能否这样呢?那是一个恨自己的人,是自己的仇敌,是践踏自己,使自己难受的人。这个人实在在自己心里叫自己恨意难消的。现在碰到他有难处了,我们要不要帮他的忙呢?要不要向他伸出援手呢?
弟兄姊妹,我们承认在我们的天性里,没有这一份。在我们的天性里,若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心里便会很痛快,心里便会很舒畅。我们会说,「活该,活该。」但是神的话在这里告诉祂的子民,不可以这样。我们若把它归纳起来,就是脱离人的恩怨。怎么能让神的公义得以彰显呢?你我必须要学习脱离人的恩怨。这是非常不简单的功课。若是搬到新约里来,我们就会听见主说:「不要与恶人作对。」(太五39下)「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40-41)不认识神的人是没有办法接受这些话的,就算是认识神的人,他们对神的认识不深,也是没有办法接受这些话的。那人这样的欺负自己,还要去陪他吗?真巴不得头一里路能快快的走完呢,还要额外的陪他多走一里吗?弟兄姊妹,这是我们的天性。但是感谢赞美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在典章里有这样的要求,要脱离人的恩恩怨怨。人会以为怎么可以这样呢?主说要爱你的仇敌。人又会问,仇敌怎可以爱得来呢?如果能爱的仇敌那便不算是仇敌了,是仇敌就不能爱。这一点也是我们难以接受的。
弟兄姊妹,神的公义要彰显,我们必须要学习脱离这样的难处。我们也必须学习不受人世间恩怨的影响。你们或许会问怎么能学习这些呢?所以也难怪到了使徒行传十五章的时候,彼得在那里说出律法是他们的祖宗和他们自己所不能负的轭(徒十五7-11)。的确是负不来的轭,人怎能爱仇敌?人怎能脱离恩怨?人怎能去帮助自己的对头去解决难处呢?对我们的天然人来说,这的确是不能。但是神在这里给我们看见,若要让神的公义彰显,人就必须要这样作。人要作到这个要求,的确要花很大的能力。要胜过自己,谈何容易呢?感谢神!这里隐藏着一件事情,神要求我们作的,表面上是祂要我们去作,实际上是祂要作我们的生命来引领我们去作。在旧约,这一个光不是很明显,但是到了新约,这一个光便很清楚了。很多事情是很难很难。不过,感谢神,在基督作生命这一个操练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太难的。
信心享用神
现在,我们又再看另外一个方向,就是安息年的安排。六年工作,第七年要休息。这和现在美国的一些制度不一样了。美国是有安息年的定规,人工作了六年,第七年可以歇息,但这并非每个行业都是这样。起码银行业便没有这个定规,大概只有在大学里教书的才有这样的待遇。虽然有是有了,但也不像这里所说的。外面的形式是,内容却不是。
比方说,某人有一个安息年,就是说把他六年工作所应得的,分成七年来让人支取。表面上,第七年他不用工作,仍在支取薪水,实际是把他六年工作的所值分成七年来支付。试看,这经过人头脑所计算过的,实在没有让雇员得到丝毫的利益。但让我们回头看看,神所定规的安息年是怎么样子?歇息就是歇息。人会说,第七年不作工怎么可以?神说,祂的子民要吃地里的出产,并且在六年的当中,神是格外的丰富给祂的子民。到第七年,神的子民仍可吃地里的出产。
我们感谢神,这里只是条例上的安排。但是我想在安息年里,一面是让人学习安息,一面是让人在安息里学习信心。整年不耕种怎么可以活得过来呢?三百六十五日不作工,并不是一天、两天不作工,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若再仔细算一算,还不只是三百六十五天呢!因为在第八年开始种植的时候,也不是一种下去便立刻有收获的。用不到半年,也起码要三四个月的时间。那就是说,还要多加一百多天。可以不可以呢?弟兄姊妹,不计算就没有难处,一计算就很有难处。但感谢神!安息年安排在那里,神明明是让祂的子民去学习一个功课,在信心里享用安息。神说要人用信心来看神如何的供给,另一面是要人在生活上去操练信心的功课。五百多天不工作,神却让人在安息里头享用神作供应。感谢赞美主!这是安息年的条文后面的精义,字句后面所表明的神的心思。
学习尊神为大
然后,又提到另外一件事情,要一年三次朝见神,向神守节。弟兄姊妹,守节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因为有节日的气氛。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三次守节,在时间上好象很不合宜。为什么?三次的守节都是在收割的时刻。头一个是逾越节,那是第一次的收成。第二次是五旬节,那是夏天大丰收的时候。第三次是住棚节,是在秋收完成的时候,只有这一次,在时间上似乎是合宜一些。但是逾越节跟五旬节,都是在收割的时候,怎能有空去朝见神呢?如果只是在本地守节,那还好一点。不过,却不是留在本地守节,而是要上耶路撒冷去。那时的交通工具又不便,既没有飞机,也没有马车可坐,都是步行上去的,一来一回需要费很多的时间。到回来的时候,那该收割的作物恐怕已经坏掉了。
我们不知道神为什么要选定这三个时间来要祂的百姓守节。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我们知道的,在这样的时候来过节,又是一个信心的操练,也是一个人拣选神的试验。神说该在那个时候守节,那收割的事该怎么办呢?我们记得,迦南地是被称为神的应许地,神是应许在那里把地的丰富供应祂的子民。所以神的子民得不得着供应是在乎神。人若能抓着这一点,神喜欢我们在那个时候守节,我们就去吧,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讨神的喜悦为的是要作一个蒙恩的见证人,因为几次的守节都是在神面前承认恩典。
在守节的时候,一定要有献祭的事。在这里提到两点:
宝血洁净罪的能力
一、「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也不可将我节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廿三8)这样的安排是说出了一件非常宝贝的事。那是没有任何的罪是主的宝血不能洁净的,只要人到神面前去献上这个祭,神儿子的血都能洁净人一切的罪。所以,那些血就不能与有酵的饼一同献上。因为有血的地方就没有罪,有罪的地方就没有血。主的血在那里,那里就给洁净。我们实在感谢主,这说出了何等宝贝的一件事,在赦罪的恩典里是看不见罪的。这就是弹在施恩座上的血所显明的果效。以色列人所有的亏欠,都因着施恩座上的那些血,神就看他们都是可悦纳的。
不能浪费生命的供应
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廿三19下)一般的人都以为这是让人学习怜悯而已。不过,我们还有更深的功课。山羊羔母的奶,乃是为着维持和供应生命。山羊羔还活着的时候,母羊的奶就起着这样的作用。等到山羊羔死了以后,山羊羔母的奶就不拿去同煮,这里面便有一个很明确的意思在内。生命的供应不可以浪费,生命的供应不能与死亡并在一起。虽然,那个是山羊羔,是羊羔的母所生的,也是因着母亲的生命供应叫它长成的。但现在山羊羔已经被杀了,便不能把供应生命的东西糟蹋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上的一点学习,用新约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太七6上)
我们感谢神!典章的内容好象是零零碎碎的,但在零零碎碎的当中,处处表达神的性情,处处表达神的心意。神就是这样用着一些生活上的规范,来造就祂的子民。要把他们造就到一个地步,如十九章里所说的:「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十九5-6)神的典章是为着这一个目标而宣告在神的子民当中。神的子民必须随从这些安排来生活,若是我们看见了神的心意,便不会有受约束的感觉。相反的,我们在这些生活的操练中能找到释放的途径。典章到此便告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