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释经学(Hermeneutics)源于希腊文的一个字,意思是「解释」。传统上它是指「解释作者意思的原则或方法之科学」;不过,有人向这种说法挑战,而今天在许多圈子内,这个词已经只指说明经文目前的意思,与它原初的意义无关。这是本书两个附篇所探讨的题目,在那里我提出的看法为:对原初意义的关注仍旧是释经学的重点,这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释经学探讨经文过去的意义,也探讨它今天的含义。我反对今天有些人用「解经法」(exegesis)称对经文意义的研究,而用「释经学」称它对现今的意义。其实,释经学是含括一切的名词,而解经与「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指将经文对今日的含义作跨越文化的沟通),乃是这个大任务中的两方面。
若要正确明了释经的任务,必须具备三个观点。第一,释经学是一门科学,因为它按照逻辑和分类法,提供了解释的定律。在本书第一部中,我将根据相关学科——如语言学、文学批判等——所提供的大量资料,重新设定解释的「定律」。第二,释经学是一种艺术,因为它的技巧要求具备想像力,并能够将「定律」用在特定的经文或书卷中。这绝不可能只靠在课室中学习,而要在实际使用中不断操练,才能有所成就。我将从圣经本身举出许多例子,展示释经的「艺术」。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用释经学来解释圣经,是一件属灵的事,必须倚靠圣灵的带领。现代学者常太忽略神的层面,只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圣经,几乎将有关神的一面当作文体(genre)看待。但是人的努力并不能使神的话语真正成为上头来的信息。巴特(KarlBarth)教导说,圣经的作者只是工具而已,这个观点固然不正确,但是他强调,圣经向人类说话,是透过神所掌控的「亮光」,这个见解却一点也不错。在研读圣经的时候,我们必须倚赖神,不能单单倚赖从人得到的释经原则。有关「光照」的教义,以下有一章将深入讨论。
释经的工程也有三个层次,可以从代名词的角度来予以界定。首先是第三人称的角度,所提的问题为「它的意思为何?」(解经);接下来是第一人称的角度,即是问「它对我有何意义?」(灵修);最后则是第二人称的角度,尝试「与你分享它对我的意义」(讲道)。
这些层次并非互相排斥,而是彼此倚赖。福音派的释经学过去只以第一个层面为主,而将其他两个层面留给讲道学。存在派的释经学一直以第二或第三个层面为中心,有人甚至主张,第一个层面已经与今天无关。事实上,就整全的方法论而言,这三个层面缺一不可。若忽略第一个层面,就是进入无法控制的主观世界,任何人的观点都没有高下之分(附篇(一)中的「多重意义」)。忽略第二个层面,就等于挪去圣经的根基,不理会个人与神的相遇——这种相遇会要求人改变生命。忽略第三个层面,就是删除圣经的命令,即神的启示乃是好消息,要与人分享,不可以只给自己享用。诠释者必须按这个顺序,才能将圣经处理得当:以圣经原初的意义为基础,再在其上建造对自己的意义,以及对我们所事奉之人的意义。举例来说,如果从第一步跳到第三步,就成了假冒为善,因为我要求会众或听众去做的事,自己却不实践。
本书的前提为:圣经的诠释——从经文到处境、从原初的意义到处境化的应用(或对今日教会的重要性)——乃是「螺旋式」(Spiral)的。自从「新释经学」以来,学者喜爱用「释经学循环」(hermeneuticalcircle)一词,描述我们对经文的解释导致它解释我们。然而,这种封闭式的循环有危险性,因为其心态为「语言事件」是平等的;这样一来,经文的首要性便丧失了(参Packer1983:325-27)。「螺旋」的比喻则较佳,因为它不是封闭的循环,而是一端敞开的运转——从经文的水平走向读者的水平。我不是绕着封闭的圈子来回转,找不到真正的意义为何,而是沿着螺旋走,可以愈来愈靠近经文原初的意义;也就是说,我必须作精辟的假设,并且不断让经文向可能的解释发出挑战,加以修正,再引导我来说明它对现今状况的重要性。圣经作者原初的意思是很重要的起点,但本身却不是终点。释经学的使命要从解经开始,可是要到将经文的意义处境化,应用于今日的情形,才算完成。释经的两方面,就是赫尔胥(Hirsch)所谓的「意义」与「重要性」,或对原初作者和其读者[所谓「听众批判」(audiencecriticism)]的意义为何,以及对现代读者有何重要性(1967:103-26)。
释经学很重要,因为它使人从经文走到应用,让神的灵所默示的话语,以新鲜而满有活力的方式向今天的人说话,像当年一样有力。此外,传道人或教师必须宣扬神的话,而不是讲他们自己主观的宗教看法。惟有经过仔细界定的释经学,才能够使人与经文牢牢结合在一起。我们这一代福音派最基本的错误,是「引用经文作证明」,就是以一段经文来「证明」某种教导或作法,却没有考虑到原初神默示它的意义。许多背诵圣经的节目,本身固然很有价值,但等于鼓励人忽略一段经文的上下文,只将其表面意思应用到人的需要中。倘若要将原初意义和现代应用联系起来,需要花许多工夫。
在本书中,我采用「意义-重要性」的模式。这个观念是依据赫尔胥的区分,他认为,作者在一段经文中原初的意思,是不可改变的核心,而该段经文对个别读者的重要性或含义,却有多种形式;原初意义之应用,可以视不同的情境而有变化(1976:1-13)。今天对这个问题的辩论很多,不少人提出挑战。布鲁格曼(Brueggemann)观察到,「『它的意思为何』与『它现今有何意义』的区别,……逐渐被弃置、忽略,或否定。,因为诠释者的先入为主,或「释经的自觉性」(selfawareness),使回到原初意义变成一件很难的事(有人则认为不必再在乎)(1984:l)。然而,我仍然相信,这是最能阐明释经学任务的模式,在附篇(一)与(二)的论点,以及本书的整个进展中,我都将陈明个中道理。
圣经并不是透过「天使的言语」启示的。它虽然是神的默示,却是用人的语言写成,也置身于人的文化中。因着语言的特质,圣经恒常的真理乃是包含在比喻式的话语中;换言之,圣经绝对的真理,是包藏在古代希伯来和希腊的语言和文化之中,我们必须了解这些文化,才能正确地解释经文。圣经不会自动跨越文化隔阂,来陈述其意。学者对同一段经文的解释差异甚大的事实,也让我们明白,在读经时,神不会奇迹式地启示经文的含义。尽管福音的真理很简单,但要揭示某段经文原初的意义,却是一件复杂的事,需要下很多工夫。要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只能尽力研究释经学,并且持之以恒地应用它。在开始这项任务之前,还需要注意几件事。
释经学与经文原意
现代的批判学者愈来愈认为,要发现一段经文原初的意义是不可能的。问题为:作者在写作的时候虽有明确的用意,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无从知道,因为他们不能现身,来澄清或说明他们所写的内容。现代的读者无法从古代的观点来读经文,而必然会不断将现代的观点读进经文中。所以,批判学者主张,客观的解释是不可能的,作者原初的用意,我们已经完全失落了。既然因着团体的不同,「意义」也随之不同,实际上任何经文都可能有多重意义;只要该意义能对特定的阅读观点或团体有作用,便有其价值。
这些问题实际存在,而且十分复杂。由于其中牵涉到艰深的哲学问题,我在此不详谈,留到附篇才深入讨论。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本书的每一章,都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解释的过程能构成一个基础,来发掘圣经经文原初的意义。附篇探讨的是理论方面的答案,而整本书的努力,则是要提供解决这难题的实际方案。
圣经的默示与权威
圣经自然流露出权威。旧约不断用「耶和华如此说」,而新约中,神所赋予使徒的权柄亦无处不见(参Grudem1983:19-59)。至于权威的尺度,学界则辩论不休。我支持一种审慎的无误论(P.Feinbers1979),而不赞成阿克提美亚(Achtemeier1980)的动态模式;他主张,不单原初的事件是受圣灵默示,连后来的团体所添加的意义,和正典的最终决定,都是受圣灵默示;他又认为,我们今天读圣经的时候,也有圣灵的默示。以下的图对释经学很重要,因为它显示出,我们离开神话语原初的意义愈远,与其权威的分隔也就越大。
如图0.l所示,从经文到阅读到应用,权威的程度愈降愈低;因此,我们必须竭力往上,在作应用的时候,尽量接近解释,这样才会连于经文/作者的原初意义/用意。在讲道以及基督徒的生活中,权威的真正途径,是运用释经学将我们的应用连于经文的要义。阿克提美亚说,教会的历史传统与现代的解释都有圣灵的默示,这个看法对经文的首要性不够重视,其实神的话只含括在经文之中。
第一层次↓经文↑内在的权威
第二层次↓解释↑衍生的权威
第三层次↓本色化↑应用的权威
图O.1权威的流动图
意义与文体相关
在附篇(二)及以下特殊释经学的部分,我将说明:一段经文所属的文体,或文学的类型,成为它「语言游戏的规则」(维根斯坦(Wittgenstein)提出);换言之,就是成为了解它的释经原则。诚然,我们解释小说的方式,与诠释诗的方法相当不同。我们看圣经智慧文学的角度,与看预言也极不一样。但是,有些地方仍会引起辩论,因为显然会有重叠。例如,先知书内有很大部分是诗体,还有一部分为启示文学。启示文学中有书信的内容(启二—三),而福音书中有启示性题材(例如:橄榄山的讲论,可十三,和比喻),书信中也有(帖后二)。为这缘故,有人怀疑文体在解释方法上的价值,认为文体既然会混合,便无法清楚辨认,因此不能作为释经的工具。然而,我们能够在某种文体中辨识出启示文学或诗体部分,正显示出这种方法的功效(更详尽的论点,参Osborne1984)。
作者用意(赫尔胥称它为「内在的风格」)能否发掘出来,这场辩论中,文体的存在是很重要的一点。每位作者都是用某种文体来呈现信息,让读者可循一定的规则来解开作品,得到信息。这些暗示能引导读者(或听者),提供解释的线索。马可记载耶稣讲撒种者的比喻时(可四1-20),特意将它放在一种情境和一种媒介中,以便向读者作最有效的沟通。我们要了解其意义,就要明白比喻的功能(参本书第十一章),并注意在马可安排的情境中,这些象征的功能为何。
圣经的单纯性与易明性
自从前一辈的人提出「信仰的准则」(regulafidei)之后,教会一直在为「圣经的简明度」挣扎;亦即,它是否能够被人清楚了解。常有人指责圣经学者,说他们使圣经与一般人愈离愈远,这不是没有理由的。学术界将圣经肢解,又提出各式各样的理论来解释,平信徒只能徒呼:「好吧!可是圣经对我有什么意义?我能读得懂吗?」当然,初入大学或神学院的新生,发现一段圣经可以有那么多种不同的解释,一定会大吃一惊。一旦知道圣经每一句话都有许多可能的解释,他们就不再认定圣经是容易明白的;这一点实在无可厚非。然而,这是将释经学原则与福音信息混为一谈的缘故。其实,复杂的是如何搭造文化的桥,将原初的情境与现今的状况连接起来,而不是意义问题。
路德[在《意志的捆绑》(TheBondageofthcWill)一书中]宣称,圣经在两方面非常容易明了:外在,他称之为文法层面,即可以将文法的定律(释经原则)用在经文上;内在,他称之为属灵层面,即圣灵会在读者解释时赐下亮光。谈到容易明了,路德的意思显然是指最后的结果(福音信息),而不是整个过程(发掘个别经文的含义)。不过,上个世纪有人将苏格兰式常识主义应用到圣经上,因而许多人假定,每个人都可以自行了解圣经;也就是说,经文的本身已经足以将其意义充分表达出来。所以,大家不再重视用释经学原则来搭文化之桥,而个人化的解释比比皆是。当时似乎没有人注意,这样会造成多重意义的问题。简明的原则也扩及释经的过程,导致一般人解经的错误,以及今日相当困难的局面。其实释经学乃是一门学问,要经过复杂的解释过程,才能揭开圣经原初易明的意义。
然而,这便让人感到困惑,以致一般人会问,是否只有学术界的精英才有资格明了圣经。我认为并非如此。首先,明了可以分好些程度:灵修式、基础的读经、讲道式、作业或论文式。每一种程度都有其价值和一定的过程。其次,凡愿意按程度来学习释经学原则的人,都可以学到。这些原则并不只保留给「精英」,凡是有兴趣、有心力的人,都可以学会。基本的释经学可以在地方教会中教导。在本书中,我希望能顾及不同的程度。
圣经的合一性与差异性
福音派(强调合一)与非福音派(强调差异)对圣经的误会,都在于不能掌握这两种层面的平衡,其实它们是互相倚赖的。差异性是因圣经用语具类比的性质而来。圣经很少有几卷书是向同一个情境说话,因此,在用字和重点方面,差别很大。再者,默示的教义要求我们注意这些圣书背后作者的个性。每一位作者都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强调的要点,和所用的比拟法也各有千秋。例如,约翰使用「新生命」的用词来表达重生的观念,而保罗则用收养的意象。保罗注重惟靠信心才能重生,但雅各强调惟有行为能表现出真实的信心。这些并非互相冲突,只是每位作者在重点上的差异而已。
问题在于,这些差异是否无法协调,还是以色列与初期教会在各种传统之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之下,有深层的合一。邓恩(J.D.G.Dunn)所着《新约的合一性与差异性》(UnityandDiversityintheNewTestament)一书中指出,初期教会有很大的差异性,而贯穿全体惟一的一条线,乃是历史的耶稣与高升之主的连续性。这个合一始于基督论[参邓恩后来所着《基督论的形成》(TheMakingofChristology)],延伸至圣经论(连于初期教会的信条和耶稣言论集),甚至延及教会论(如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二章所强调的论点)。
可是我们不能太过强调圣经的合一性,以致抹杀了约翰或保罗个别的重点。这样作便会产生错误的平行,以致依据某一位作者(如:约翰)来解释另一位作者(如:保罗)的话,这样的诠释肯定有错。不过,在不同的表达背后,却有至为关键的合一性。差异性的概念是
圣经神学的主干,而我认为,惟有圣经神学能将解经与系统神学(以合一性为中心)连系起来。例如,在发展完备的关于坚忍的教义时,我们首先必须让约翰福音与希伯来书充分表达各自的看法,然后才将两者放在一起来看。而合一性的概念则为系统神学的基础。当然,有限的人永远无法作出圣经真理最完整的「系统」;可是,若说我们无法将圣经真理「系统化」,却是不正确的。要诀是让系统出自经文本身,透过圣经神学浮现出来,再按要义分类,扼要说明圣经各种不同表达法背后的合一性。
圣经的类比
路德提出「信仰的类比」(analogiafidei)来抗衡罗马天主教所提的「信仰的准则」(regulafidei)。路德反对以教会传统为中心,而相信惟独圣经可以判断教义。根据圣经的合一性与易明性,他建议,基本的教义应当与整本圣经的教导吻合,而不能相抵触。可是,路德多少仍以整个系统为重。所以,我要提出另一个看法,即「圣经的类比」(analogiascriptura)。德利(M.Terry)的名言仍然成立。「单凭一卷书的某个声明,或某段难明的经文,不可以推翻靠许多经文建立起来的教义」(1890:579)。我要再加强说,教义不可以只建立在一段经文之上,必须要综合圣经对该题目所有的内容。如果没有可助澄清的经文(如:林前十五29所提为死人受洗,或路十六22-26有关阴间的划分),我们就要小心,勿作出专断的声明。
此外,所有的教义(如:基督的主权,或永生的把握)必须建立在一切相关经文之上,不可只建立在几节证明经文,或「偏好」的经文之上。因为这样会造成「正典中的正典」,也就是倚重主观所偏好的某些经文,超过其他经文(因为它们可以配合某个系统);这种作法乃是将系统强加于圣经之上,而不是从圣经中得到系统。这样很危险,因为它假定:我们的先入为主比经文更重要;它也会错解圣经。圣经的话很少会包含整个教义的理论。圣经作者的话,常是针对特定的教会情况,将某项范围很广的教义,应用在一个特殊的问题上,而强调那个教义适用于当时状况的某一方面。例如,保罗的书信都是因事而写,针对当地教会的问题与困难,而不是要将教义作综合说明的神学作品。这不是说,这些作品不具神学性;而是说,各卷书信乃是将一项范围较广的神学(这是我们从「圣经神学」方式所得着的;参本书第十三章),应用到当时的状况。所以,若要建立一项教义,就必须将圣经对这个问题所有的言论都放在一起,找出怎样才是最好的摘要说明。这方式就是我所谓「圣经的类比」。
启示的渐进性
神向他子民的启示有阶段性,这已久为人知。与圣经的类比相关的一个概念,就是:在圣经写作时期,启示不断有新的开展。我们追溯圣经对某些题目的教导,例如多妻制或奴隶制,有一点很要紧的,就是认出这些教义在圣经中的历史发展。然而,后面的经文并不是取代前面的,而是澄清前面的经文,并显示出,在神子民的了解过程中,它们只是一个阶段而已。例如,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5-9节和歌罗西书三章22节对主仆伦理的说明,不能用来「证明」奴隶制的正确。相反的,加拉太书三章28节或腓利门书16节所讲到的平等,以及希伯来人对奴隶制的严格管制(根据出二十一2或利二十五47-55,希伯来人可以在契约之下成为奴隶,可是在安息年或禧年必须得释放),至终瓦解了这个制度。
解经讲道
我要强调,释经学的终极目的不在建立系统神学,而在讲道。圣经的实际目的不是解释,而是宣告;不是叙述,而是宣扬。神的话要向每一代人说,而释经学的任务可以浓缩为:建立意义和重要性的关系。重解一段经文原初的意义还不够,我们必须阐明它对今天的重要性。
李斐德(WalterLiefeld1984:6-7)说,解经式的信息必须有释经学的正直(忠实地复制经文原意)、前后一致(整体感)、动力与方向(注意到一段经文的目的或目标),和应用(注意到经文与当代人的关系)。若缺乏任何一项,就不算真正的解经讲道。有人误以为,只要解释该段圣经的意思,就算解经。这类讲道常会用好些投影片,说明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细节。可惜,听众离去时,只是对这类学问印象深刻,但他们的生命却没有被摸着。在真正的解经讲道中,听众的「水平线」必须与经文的「水平线」融合[参附篇(一)中对迦达莫(Gadamer)的讨论]。传道人必须问:倘若圣经的作者在向今天的会众讲道,他会如何应用这段经文的神学真理。
罗宾森(H.W.Robinson)将解经讲道定义为:「沟通圣经的一个观念,这个观念源于一段经文;在研究相关的历史、文法,与文学之后,靠着圣灵,传道人首先将它应用于自己本人,然后再传给听众」(1980:30)。这个定义非常好,兼顾到以上所谈的几个问题。现代的解经讲道者,第一步必须进入经文的原初状况中,然后再将原来意义的重要性,应用到自己身上。接下来才是把这些传给听众;而听众也必须先被带入圣经原初的情境中,然后才领受这些真理与他们个人需要的关系。许多时候,传道人只强调其中的一方面,以致讲道或是变成枯燥的解经,或是变成动力十足的娱乐节目。这两方面,就是经文原初的意义,和对我们时下情况的重要性,在解经讲道时都不可或缺,这才是释经学努力的真正目标。
结论
解释的过程包括十个步骤,本书将一一探讨(参图0.2)。诠释的研究可再分为归纳式(即我们与经文直接对应,自己得到结论)和演绎式(即我们与其他学者的结论对应,重新调整自己的发现)。归纳式的圣经研究,主要是将一卷书作图表和段落的分析,从宏观(全卷)和微观(段落),来判断作者信息的进展结构。结果是对经文的意义和思想过程,能有初步的概念。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此后我们便可以与解经的工具书(如注释书等)互动,而不至毫无批判地照单全收,只模仿其他人的观点(这是许多学生作业的通病)。
演绎式的研读使用第三至第六步,是解经研究中独立而又互赖的几个步骤。所有的工具——文法、辞典、字典、单字研究、地图、背景资料、期刊文章、注释——都要参考,以加深我们对该段经文的知识基础,帮助我们更深入地解开经文,不只停留在表面。藉着归纳法而得的初步了解,和与研究资料互动而产生的深度了解,使我们能对经文原初的含义作出最后的决定。
演绎法的一个主要功用,是使我们不用经文所用之字的现代意义来诠释它;因为我们对这些字有先存的个人经验,免不了会这样来解读。我们只能靠解经工具来做到这一点,因我们对古代的情形所知甚少,需要帮助。所以若要明了经文的「意义」,归纳法和演绎法都要一起使用。
解释任务的最后一步,是处境或神学的研究,让我们离开经文的意义(圣经的意思是什么),迈向处境的意义(圣经今天对我们的意思是什么)。「释经螺旋」不单出现在原初意义的层面——即沿着螺旋往上(透过归纳和演绎的研究)来明白经文的用意,也出现在处境的层面——即沿着应用的螺旋往上(由圣经神学至系统神学至讲道神学),能适切的明白这段经文对今日基督徒生活的重要性。圣经神学将个别经文与书卷的部分神学理论,放入以色列与初期教会的整体「神学」架构中(将两约整合起来)。历史神学研究教会在历史中如何将圣经神学应用于各样的处境里,以应对教会在历史发展各个阶段所面对的挑战与需要。系统神学将圣经神学重新架构,以因应当代出现的问题,并为那一代人总结神学的真理。最后,讲道神学(这个称呼是为了强调,讲道的预备本身也是释经任务的一部分)将以上所有步骤的成果,应用到今天基督徒实际的需要上。
图0.2本身取自尼达(Nida)和塔柏(Taber)对翻译过程的研究(1974)。这个理论主张,跨越文化的沟通理念,并不是直线的连续,因为任何两种语言或文化,都不可能衔接得如此紧密。「字面」法或一元法必定会造成沟通的错误。应当采用的方式为:将沟通的单位分解,成为「核心概念」,或基本声明,然后再运用收受文化的相对片语和思想模式,来将其重新陈述。在最基本的翻译一事上,固然要采用这个方式,而在诠释圣经的大范畴中,也同样必须如此行。解析圣经(文法、语意、文句结构)就是找出核心概念,而处境化的过程就是将其重新陈述,让同样的声音可以向现代文化说话。
读者将注意到,本书并没有将圣经文体的讨论放在最后(许多释经学的教科书都将它放在最后,视为「特殊释经学」),而是放在一般释经原则之后。因为文体主要关系到「它的意义为何」(经文原初的用意),理当在这里讨论。每一种文体都有「个案研讨」,将解析的原则应用在各种形态的圣经文学中。
读者也会注意到,我在全书中大半采用英语化的希腊文与希伯来文,只有第二章讲文法时例外。我的编辑们和我本人都认为,这样能帮助不常使用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的人明了讨论的过程,也许亦可学到与单字相关的事。第二章既是探讨技术层面,便要求读者能够运用原文;所以那里只用希腊文与希伯来文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