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毫无保留的奉献
「以太对王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又敢在王面前起誓,无论生死,王在哪里,仆人也必在那里』。」
(撒下15:21)
「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路14:33)
「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我要作你们的父……」
(林后6:17,18)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腓3:8)
我们已经说过,对于基督徒来讲,把自己交托给耶稣的行动往往具有更新、更深刻的意义。 当他把自己交托出来的时候,他就要认识到,这种交托的行动涵括了完全的、毫无保留的奉献,从而叫人始终完全只为耶稣而活。 就像圣殿被完全献上,只用来作服事神的场所一样,所以每个人都知道,圣殿之所以被建造起来,就是只为了这个目的,同样你们也是完全归你们的主所有。 祭坛上的祭物完全只有照著神的命令才可以使用,除了他所吩咐的,任何人都无权处置其中的任何一部分,你们向他所作的奉献也必须是同样毫无保留的。 神不住地提醒以色列人说,他已经救赎了他们,叫他们完全归神所有[注:出19:4,5;利1:8,9;申7:6;罗12:1;林前3:16,17]。 我们应该明白这话究竟意味著什么。
神的话首先意味著每个人要被耶稣所吸引,并且暗暗地与他相交。 他必须要成为我们灵里所爱慕、所渴想和所喜爱的。 我们必须首先把自己献出来,把主耶稣当作我们的至友和王,当作我们的救赎主和神来服事[注:约14:21;约15:14,15;约21:17;加2:20]。 只有个人借著热诚的爱所带来的属灵推动力,才能使我们满足得著完全奉献的生命的条件。 耶稣不住地使用「因我的缘故」、「跟从我」以及「我的门徒」这些字眼,这就意味著他自己必须要成为一切的核心[注:太10:32,33,37,38,40;路14:26,27,33;路18:22]。 因此他舍了自己的性命。 要想作他的门徒,首先要具备的品德就是要渴想得著他,爱慕并且倚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