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光明与喜乐
「知道向你欢呼的,那民是有福的,耶和华啊,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 他们因你的名终日欢乐,因你的公义得以高举。」
(诗89:15,16)
「散布亮光是为义人;预备喜乐是为正直人。」
(诗97:11)
「我是世界的光。 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约8:12)
「你们现在也是忧愁,但我要再见你们,你们的心就喜乐了,这喜乐也没有人能夺去。」
(约16:22)
「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
(林后6:10)
作父亲的常常渴望看见自己的儿女充满了喜乐,他尽自己的一切努力,要叫他们得到快乐。 同样,神也盼望叫自己的儿女都怀著喜乐的心行在他的面前。 他应许要赐给他们喜乐,就必定会将它赐下来[注:诗89:16,17;赛29:19;约16:22;彼前1:8]。 他这样命令了,我们就必须接纳,随时都凭著喜乐的心来遵行[注:诗32:11;赛12:5,6;帖前5:16;腓4:4]。
这样作的原因并不难理解。 我之所以会觉得欢喜快乐,往往就表明了有什么事使我觉得满足,对我来讲具有极高的价值。 比起其它任何事来,喜乐更使人乐于把自己感到喜乐的缘由介绍给别人。 我在神里面感到喜乐,就强有力地证明了我在神里面得著了令我满足的一切,表明我并不是满心恐惧地服事神,也不是仅仅因为他是我的救恩,我才忠实于他。 喜乐是真理的记号,是顺服的价值所在,表明了我是不是以神的旨意为喜乐[注:申28:47;诗11:9;诗119:11]。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在神里面大有喜乐才如此为神所悦纳,对信主的人,以及我们这些为神而向他们作了最有说服力的见证的人来说,也加添了他们的力量[注:尼8:11;诗68:4;箴4:18]。
在圣经里面,光明和喜乐常常相互联系在一起[注:斯8:16;箴13:9,箴15:30;赛60:20]。 事情本身就是这样。 清晨明媚的阳光唤醒了鸟儿,叫它们鸣唱,叫守夜的人欢喜快乐,因为他们在黑暗中渴望著白昼。 基督徒感到无比的喜乐,是因他沐浴在神的光明之中。 在他与主不断地相交时,他便能够常常觉得喜乐。 天父的爱如同阳光一样照耀著他的儿女[注:出10:23;撒下23:4;诗36:10;赛60:1,20;约壹1:5;约壹4:16]。 当黑夜将灵魂包围起来的时候,常常是因为两个原因,要么是因为罪,要么是因为不信。 罪本身就是黑暗,也使生命变得暗淡无光。 不信使生命变得暗淡,因为不信使我们远离神,但是只有神才是在光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