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得救的信心 | 信仰的根基

    我们已经谈了信心的范围,其实信心的广大可以相当于圣经中神所有的应许。也就是说,神有多少应许,我们凭信心都可以得着。但是,圣经中还有一个重大的信息,可以决定每一个人的灵魂,这个信息就是圣经中称为“福音”的部分,这福音向人启示,人怎样可以从罪和罪的后果中得救出来。

    人们常常以为,福音是一个情感上的含糊概念,没有办法凭理智去解释。甚至人在传讲福音的时候,也常常强调情感上的反映,给人造成的印象是,救恩跟情感上的经历有关。

    可惜,这完全是一种误会,根本不对。圣经中的福音有既明确,又简单的事实。救恩在于听到这些事实后,承认、相信并且作出适当的行动。

    福音的四个基本事实

    那么,福音的事实是哪一些呢?请看罗马书第四章24―25节和哥林多前书第五章第1至4节的内容。首先,罗马书第四章。保罗在这里分析了亚伯拉罕信心的主要特征,他指出,根据旧约,亚伯拉罕不是凭行为在神面前称义,而是他的信心使他称义的。然后,在第23―25节,保罗直接把亚伯拉罕的榜样运用在信基督的我们身上,因为他说: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福音,包含三个明确的事实:1,耶稣从死里复活了;2,神使耶稣从死里复活了;3,如果我们相信这个记录,相信耶稣是为我们受死,又复活了,我们就得称义,在神面前被接纳为义。

    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第1―4节,保罗提醒在哥林多的基督徒保罗向他们所传扬的福音,并且借这福音他们已经得救。这回他又再一次在他们面前摆出这信息的基本事实。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第1―4节说: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从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福音包括三个明确的事实,第一,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第二,他被埋葬了;第三,他在第三天复活了。

    保罗也强调了,见证这些事实的首要权威不是那些看到基督复活、开天的人的见证,而是旧约经文的见证,旧约预言发生在事实的几百年之前。当时人的见证只是作为后补见证而已,旧约预言在先,更为重要。

    如果我们把保罗的这两个书信并列起来看,即罗马书第四章第24―25节和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第1―4节,从中我们可以决定组成福音的基本事实。

    这几个事实都是围绕基督本人的――不是围绕他在地上的生活和教训,而是围绕他的死和复活。

    总结起来,福音的基本事实有四点。第一,是父神差派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来到世人受死的;第二,基督被埋葬了;第三,神在第三天叫他从死里复活;第四,相信以上三点为事实的人就得救,因他们的信,神就算他们为义。

    得救恩的单纯举动

    让我再一次强调一下,信心不是头脑里相信,头脑里相信只不过是把福音事实当作知识接受下来。整本新约圣经很简单地说明了,救恩来到人身上只是因为给人对福音作了回应,不是因为其他原因。

    新约圣经用了不同的字句来形容给人对福音的回应。所有的字句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简单、易懂,而且容易执行出来。

    举例来说,保罗在罗马书第十章第8―9节解释救恩在于心里相信,并且做到口里承认,然后在第十章第13节,他又说: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人得到救恩是因他求告主的名,也就是说,他奉主的名求神赐下救恩。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28节,主耶稣说: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在约翰福音第六章第37节,我们又看到主基督对这一个邀请又加上了一个既宝贵又确实的应许。他说:

    “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主耶稣发出邀请附加了一个特定条件,叫那些渴望接受邀请的人有信心去作出回应。

    约翰福音第四章第14节讲到了主耶稣在雅各井旁向来打水的妇人传神的福音,他用“喝”来表示人对福音应当有的反应,他说:

    “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

    主耶稣把接受救恩的行为和喝水作了雅各比较。主的应许是,人得到救恩就“永远不渴”。约翰福音第七章第37节主耶稣又说: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

    启示录第二十二章第17节经文说:

    “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约翰福音第一章第11―13节用了“接待”一词来形容人对福音作出积极的回应。这三节是说到基督: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这里的关键意思就是人要个别地接待基督,这个信心的结果就是约翰所说的,成为了神的儿女,或“从神生的”。基督自己在约翰福音第三章第3节指同样的经历为“重生”,他在那里很清楚地说明了没有这个个人的经历,没有人能希望进入神的国。他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在启示录第三章第20节,主耶稣给人一个明确的应许,证实了约翰福音中约翰所说,接待基督就是对福音有反应,他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主耶稣这话是对每一个听到福音渴望打开心门接待基督的人说的。他对作出回应的人应许说:“我要进到他那里去”,很直接、很明确,毫不含糊。福音一旦传出去,听到的人需要凭信心作出个别的回应。我们可以用“接待”、“接受”、“回应”等词来表示人对福音的积极反应,词虽不同,意思一样。圣经对这种反应的用词有“求告”、“来”、“喝”、“接待”。这样的字词很简单,只有一个简单又熟悉的举动,是每一个听到的人一听就明白而又容易做到的。这些举动的共同点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自己去做”,没有别人可以代劳。所以必须自己“求告”,自己“来”到主面前,自己“喝”主所赐的水,自己“接待”在心门外叩门的主基督。这些都是对福音的个别反应,没有人可以应别人的请求而代劳的。人得救不得救在于自己对福音的反应。

    这就要求每一个基督徒在传讲、显扬神的福音时,不管他是全时间传道人,还是个别见证主的道,他必须自己先完全明白基本的福音事实,和新约对这方面的启示,那就是,每一个灵魂都需要对福音个别作出明确的回应。

    传道人在讲道时,如果能很完整地把福音事实带到讲章中,这会对神的工作是很大的祝福。反过来一个传道人的讲章中不能到期反映这些福音基本事实和人应当怎样作出回应,那么他的讲道就很难说会带来具有永恒价值的结果。

    这里我不仿跟你分享一个我个人的经历。有一位胡女生定期给我家两个小女儿教钢琴我们对她不很了解,只知道她名声很好,家庭富裕,在我家不远的教会作礼拜,并且在教会的妇女团契里参加事奉。有一天胡女士患了重病被送到医院急诊,有生命危险。我们去探访她,护士告诉我们她病得很重,不能接待探访。后来,他们知道我是牧师之后才给我五分钟的时间探望她――多一分钟都不行。

    我在病床前先介绍自己,确定她知道我是谁,这样就花去五分之一的时间了。然后我直截了当地问她说:“你已经徘徊在永恒的大门口了,你心里有没有底,知道自己的罪已经被神赦免,并且已经预备好了去迎见神呢?”她的回答竟然是“没有”。

    我立刻很简单明了地将基本福音告诉她,说:基督因我们的罪受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了,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只要我们相信这些事实就可以得救。但是,神希望所有渴望得救的人凭信心对这些事实作出积极的回应。我问她是不是原意回应这些事实,她说原意。于是我请她跟我祷告,我们只简单地大声说了这样几句话:重复福音的事实,宣告神救赎的应许,胡太太一句一句地跟我祷告。祷告后我再问她是不是肯定自己已经得救,她说肯定了。最后我带她作了另外一个简短的祷告,将她交托给主,感谢主救了她。到这时候五分钟的期限只剩下了半分钟。我用了不到四分钟的时间向胡女士传讲了福音,带她经历了积极的回应,使她得到了救恩的保证。神就这样救了胡女士的灵魂。

    胡女士得到了内心的平安,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因为内心的平安和医治,她身体上也出乎意料地迅速恢复了健康,不久竟然出院了。几个星期后,她又来到我家教孩子,我问她:“我可不可以请教一个问题?”她点头表示同意。我问她:“胡女士,我知道这么多年来,你每星期按时去教堂礼拜,在教会中也很活跃,但当危机来临时,你却一点也没有准备好去见神,这是什么原因呢?告诉我你们牧师主日给你们讲道讲些什么内容?”

    她回答说:“我们牧师讲道多讲基督徒生活和在恩典中长进。”我说:“如果一个人没有重生,你带他过基督徒生活,在恩典里长进,那是没有用处的,就好比你教没有出生的胎儿怎样生活、长进一样。”她说:“你说得对,我要去跟我的牧师反映一下。”

    我不知道这事有什么后果,但她既然已经很明白背后的道理,我觉得没有必要去阻止她。过了一个礼拜,我再见到她时,她说:“上个星期天我们牧师讲道的主题是――‘知道自己得救了,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我真巴不得所有去教会,说自己相信神的人都明白:知道自己已经得救才是最重要的事。

    胡女士多年每星期去教会,并参加各种聚会,但对福音的事实却一点也不明白,对福音也没有作过个别的回应,因此没有实际领受救恩的经历。但是在生命危机的时候,她在不到四分钟内就明白了福音的事实并作出了必要的回应,因此就经历了救恩,有了救恩的保证。

    可惜的是,今天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嘴巴上说自己是基督徒,但心里一点也没有底。这样的故事后面意味着多少时间、精力的浪费啊!

    有一次在东非我听到当他的一个传道人对一个白人宣教士说:“你的那些教会只不过是仓库,为地狱储藏一堆人!”原因是那个宣教士的任务是负责扩展教会数目。

    也许你听了这样的评论你很吃惊,但是这个黑人所说的全是事实。因为很多教会并没有将福音的基本事实传给会友;也没有告诉他们必须对这些事实作出明确的个人反应。有些教会把异教思想变成基督教教义,教人熟读教义问答手册,借着施洗仪式,接纳多人为教会会友。也有许多人接受宗教教育,但他们对福音的重要事实和得救经历不但不明白,甚至从来没有认识。这样的教会不论在非洲、美洲或者世界各个角落都正是那位黑人传道人所说的:是为地狱储藏一堆人的仓库!

    每一间教会的最高目的,每一位属神仆人的首要责任就是,用清楚、最有效的方法,将基督福音的事实传给每一个能接触到的人;并鼓励听到的人对神所要求的事实作出明确的反应。这是属神儿女的最重要的职责,其他活动和职务都是次要的、附属的。

    福音的基本事实是:第一,基督是神的儿子,受父神差遣来到地上,为我们的罪受死的刑罚;第二,基督被埋葬;第三,基督死后,第三天复活;第四,所有相信以上事实的人都被神称为义了。

    为了蒙神拯救,每一个人都要对上面几个事实作出直接、个别的反应,这回应可以是:“求告”主耶稣的名,认他为主;“来”到基督面前;“接待”基督;“喝”基督所赏赐的生命的活水。

    我要向我的每一位听众这样一个问题:你有没有相信这些福音事实呢?你有没有作出一个明确的、个人回应呢?如果没有,我鼓励你作出明确的行动,要立刻回应,就象胡女士在病房里跟我祷告一样,作出以下的祷告:

    “主耶稣基督,我相信你是神的儿子,为我的罪受死在十字架上,你被埋葬后第三天从死里复活。现在我向你认罪,我来到你的面前,求你怜悯、求你赦免我的罪。我相信你的应许,并且接受你作我个人的救主,承认你是我的主,求你进入到我的心里,赐给我永恒的生命,使我成为父神的儿女。我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作以上的祷告,阿门!”

    如果你一句一句跟我作了以上的祷告,我愿意在这里为你献上祝福的祷告,把你交托给我们的主:

    “主啊,谢谢你救恩的大能,谢谢你是救赎主,谢谢你今天又救了这么多人归向你。我想把他们都交托给你,求救把你的圣灵赐给他们,住在他们心里,带领他们今后每一天的路,让他们知道你的同在和大能。在他们读经、祷告时,能明白你的话语,相信你的每一个应许。谢谢你,我们的主耶稣。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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