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救恩 | 丰盛的圣经研读本

    罗1: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神在耶稣基督里白白赐给我们永生。但有时我们难以理解神是怎样叫我们得到那生命的。所以,神在圣经中描绘了几幅图画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概念,它们各自都有其独特的着重点。本文详细考查了其中三个画面:拯救、救赎和称义。

    拯救

    拯救(希腊文soteria)意为“救拔”、“带领人安全通过”或“使人免受伤害”。神在旧约圣经中已启示他是拯救自己百姓的那一位(诗27:1;88:1;参申26:8注;诗62:1注;赛25:6注;3:5注)。在新约圣经中拯救被描述为一条引导人走向天国、与神永远同在的“道路”(太7:14;可12:14;约14:6;徒16:17;彼后2:2,21;比较徒9:2;22:4;来10:20)。这条救恩之路我们务必要一步步走到底。我们可以把拯救描述成为一条有两个方面和三个阶段的道路:

    1.一条道路:基督是通向天父的道路(约14:6;徒4:12)。拯救是神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恩典(罗3:24),它建立在基督的死(3:25;5:8)、复活(5:10)和为信徒不住的代求(来7:25)这一基础上。

    2.两个方面:我们得救是本于神的恩典,也因着我们对基督的信心(罗3:22,24-25,28)。也就是说,神赐给人拯救之恩(约1:16),人若以信心来回应,就能得救(徒16:31;罗1:17;弗1:15;2:8;参“信心与恩典”一文,页1816)。

    3.三个阶段:

    (1)救恩的过去阶段包括我们个人罪得赦免(徒10:43;罗4:6-8)、灵性出死入生(约一3:14;参“重生”一文,页1672)、从罪的奴仆变成主的奴仆(罗6:17-23)以及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26:18)的经历。它使我们和神有了全新的关系(约1:12),并且救我们免受罪的刑罚(罗1:16;6:23;林前1:18)。

    (2)在现阶段神的救恩使我们脱离罪行和罪的辖制,并以圣灵充满我们。它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它使我们得着特权,能够与我们的父神以及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之间有面对面的亲密关系(太6:9;约14:18-23;参加4:6注);②它要求我们看自己向罪是死的(罗6:1-14),并且要顺服圣灵的带领(罗8:1-17)和神的道(约8:31;14:21;提后3:15-16);③它预备好我们接受圣灵的充满,并且要我们常常被圣灵充满(参徒2:33-39;弗5:18;参“圣灵浸”一文,页1732);④它要求我们离弃罪恶(罗6:1-14),并且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林后6:17);⑤它呼召我们要为着神的国度与撒但及其邪魔差役争战(林后10:4-5;弗6:11,16;彼前5;8)。

    (3)救恩的未来阶段(罗13:11-12;帖前5:8-9;彼前1:5)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我们将免受神的忿怒(罗5:9;林前3:15;5:5;帖前1:10;5:9);②我们将同享神的荣耀(罗8:29;林前15:49),并且得着复活改变了的身体(林前15:52);③忠心、得胜的信徒将得着赏赐(参启2:7注)。这将来的救恩是一切基督徒竭力追求的标竿(林前9,24-27;腓3:8-14)。信徒现在所受的一切警戒、管教和责罚都是为使他们不要失去这将来的救恩(林前5:1-13;9:24-27;腓2:12,16;彼后1:5-11;参来12:1注)。

    救赎

    “救赎”(希腊文apolutrosis)的原意是付代价来赎买。这一词表明了成就救恩的方法,就是说,要付上赎价。救赎的教义可总结如下:

    1.我们都犯了罪,需要救赎:根据新约圣经的描述,人都背离了神(罗3:10-18),处在撒但的权下(徒10:38;26:18),被罪奴役(罗6:6;7:14),并且需要被拯救,脱离罪疚、罪的刑罚和权势(徒26:18;罗1:18;6:1-18,23;弗5:8;西1:13;彼前2:9)。

    2.救我们脱离这捆绑要付上极重的代价:基督亲自流血舍命,付上了赎价(太20:28;可10:45;林前6:20;弗1:7;多2:14;来9:12;彼前1:18-19)。

    3.蒙救赎的人必进入美好的光景:蒙基督救赎的信徒就得以脱离撒但的权势,脱离罪疚和罪的辖制(徒26:18;罗6:7,12,14,18;西1:13)。然而我们脱离罪,得以自由,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因为我们是属于神的。我们从罪中得了释放,就当甘心作神的奴仆(徒26:18;罗6:18,22;林前6:19-20;7:22-23)。

    4.旧约圣经中的救赎预表了新约圣经所教导我们的救赎: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是旧约圣经中一个伟大的救赎事件(参出6:7注;12:26注);随后神又为他们设立了献祭制度,使他们可以献上牲畜的血作为罪的赎价(参利9:8注;参“赎罪日”一文,页204)。

    称义

    “称义”一词(希腊文dikaioo)意为“被神看为义”(罗2:13)、“使之成为义”(罗5:18-19)、“使之成为正”或“矫正”。它不仅代表一个法律上的宣告,也指人与神建立了正确关系。凡律法之下的人都被定罪,宣判为永死;但罪人只要悔改,就必蒙神赦免,重新得到神的恩惠,并得以与神相交相亲。领受他纯全的旨意。使徒保罗向我们解明了关于称义的几条真理以及我们得以称义的途径:

    1.与神和好是神的恩赐(罗3:24;弗2:8)。没有人能通过守全律法或行善来与神和好(罗4:2-6),“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2.我们与神和好是“因耶稣基督的救赎”(罗3:24)。若不藉着基督的救赎脱离罪和罪的权势,就没有人能够称义。

    3,我们得以与神和好是出于“神的恩典”,也是因着我们“信耶稣基督”为主和救主(罗3:22-24;比较4:3-5;参“信心与恩典”一文,页1816)。

    4.我们只有罪得赦免时才能与神和好(罗4:7)。罪人已被定罪(罗3:9-18,23),但因着基督的代赎之死和复活,他们就得了赦免(参罗3:25注;4:5注;4:25;5:6-9)。

    5,当我们因信基督得与神和好时,我们就与基督同钉了十字架,并且基督要住在我们里面(加2:16-21)。因着这样的经历,我们实实在在就成了义人,并且开始为神而活(加2:19-21)。基督藉着圣灵对我们的完全改变(比较帖后2:13;彼前1:2)与他对我们的救赎不可分割,因为基督的工作和圣灵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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