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徒:25:8节)
保罗在受审时能摆出美好的见证,即使犹太人极力控告他,企图置他于死地,但他们却不能在他的生活中找出告他的把柄,可见保罗在神面前活出多么美好的见证。他除了热心传扬主道被囚之外,并没有任何违背律法的行为。
在此,【犹太人的律法】指神的律法,【该撒】代表昔日罗马政权,保罗都没有干犯。可见基督徒今天活在地上,一方面应活出超越神律法的要求,因为基督住在我们里面;另一方面也应是良好的公民,遵守国家法律(除了禁止基督徒事奉神的条例之外)。昔日,我们的恩主耶稣也曾在本丢彼拉多面前作过那美好的见证,彼拉多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弟兄姊妹们,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身处在恩典时代,就可以废弃神的律法。请听主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节)今天,我们乃是站在恩典中,靠着主过那超越神律法要求的生活,在世度日,不但是良好的公民,更当有美好的生活见证,影响四周的人,作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如腓立比教会的圣徒那样,【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也没有徒劳。】(腓:2:15~16节)让主的名被高举、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