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节)
这是昔日彼得和众使徒在犹太人的公会里,受审时回答祭司的话,当时犹太教的领袖不准他们传扬主的名。这并不表示基督徒在世生活不需要顺服人,因经上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罗:13:1节)那么,基督徒怎样平衡这两方面的要求呢?
一方面说,神要我们顺从祂而在世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如仆人顺服主人、儿女顺服父亲、妻子顺服丈夫、学生顺服教师、雇员顺服雇主、公民顺服元首,使基督徒能在这弯曲悖逆的世代作神顺命的儿女。所以,神今天许可各种环境临到我们,乃是要我们因顺从祂而学习顺服的功课,活出荣耀神的见证。
然而,我们更需要留意另一方面,就是今天所读经节的情形。若是从人来的权柄禁止我们传扬主、信从主,或是要我们犯罪得罪最高的权柄—-神,那我们当然不能顺从,若顺从就等于悖逆神了。但我们决不可用血气对抗,而是籍着更多的祈求,继续忠心于主的托付,忍受各种苦难,象昔日的使徒们一样。总而言之,无论是基督徒的生活见证,或是遵行主的使命,我们都因顺从神而活出荣耀神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