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路:20:25节)
夲处给我们看见几件事:
一、耶稣靠着圣灵,识透祭司长、文士差来的奸细所布的陷阱—-他们问主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当时,若主说不可以,他们就要控告他反对罗马皇帝该撒;若说可以,他们就会控告他出卖犹太人,因当时犹太人被罗马帝国所统治。他们以为主这次跑不掉了,没想到主靠着圣灵很有智慧地回答:【拿一个银钱出来给我看。这像和这号是谁的?】看看上面的记号,有该撒的像,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完全失败。
二、主的回答说出了一个属天的原则,就是【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意即:万物的荣华富贵、地上的罪中之乐是属该撒的东西,而我们却是属神的,是基督流血用重价买赎我们回来。所以,我们理当全然属神。
神的物不属神是不合法的,难怪保罗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节)是的,主的救赎不但叫我们灵魂得救而已,更是要我们完全奉献归向父神。请问:你已将你的一生、家庭、事工、工作、时间、精力都分别归神么?你有为他而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