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圣经的解释 | 圣经各卷要义

    圣经的著作者是圣灵,所以圣经的解释者也只能是圣灵。人的智慧和知识非常有限,对于神的事尤其无法了解。凡自以为聪明的都是愚昧人,在解释圣经方面更是如此。我们在这里谈到解经的根据、原则和方法,只不过是按着圣经的教训和圣灵指示人所已用过的途径提供来作参考而已。即或知道这些,并不能保证人会完全明白圣经,但却有助于避免错误,引入门径。

    以下所讲的最主要用处是作为解释圣经的初步基础和一般的依据。当我们要进深追求的时候,就将这些方法渐渐地撇在后面了。那时要在圣灵的直接引导和启示中无限的前进。然而这初步的根基和外形的规范却不能越过或完全丢弃,就好像未经过小学、中学而入大学一样。而且若没有外面原则的约束,很容易支入歧途,发生错误。那些传弊端或谬解圣经的人多半是自以为得到圣灵直接的启示,而不遵循这些解经的原则所发生的。

    所以这一章是不可缺少且有实际需要的。特别是传道人更应当熟习这些原则和方法,盼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一个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在此就是指出如何才是按正意分解圣经。作先知讲道是注重于灵感和启示,但作真理的教师却需知道怎样分解圣经,考究圣经和讲解圣经(拉七10;徒十八24)

    —、解经的基础

    在解经方面,首先我们必须认识一些基本的知识,这些知识也是解经的根据,例如内容的作用、记载的规律和经文的特点等。

    我们在解经时,如果注意到这些基本的规律就能很快地找到里面的意义。这好像是摸着门路后,就容易登堂入室了。不过这只是一些初步的基础知识而已,并不能作为高深的用处,仍然是属于字句和外形的认识,更深属灵的事是需要圣灵的启示和生命的经历。

    这些基础知识在应用方面非常广泛,好像医学上的解剖学一样,非如此不能知道各部分的功用,以及百节彼此的关联性和地位。但另一方面也该认识它们合一和整体的作用。所以解经有化分,也有化合,有分解也有归纳。

    (一)内容的作用

    解释圣经首先需要确定其内容的作用,才不至生硬强解,或失去目的。圣经的内容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若能加以区别,对于解经是很有帮助的。

    1.事实

    圣经中有许多经文是记载一些事实。事实有极大的作用,并不须强求其他解释。事实是道理的基础,许多事实的本身就是神的见证和神旨意的显明。而且事实是全部圣经以及每卷圣经的骨干。如历史上的记载、人名、地名、年代、事情发生的过程,都该确定它们按字面当作事实看,不可因取教训和灵意混灭其为事实的性质。

    2.应件

    应许是未成就的事实,但因着神的信实是必要成就的。不过有条件的应许却因蒙应许之人的情形不同,不一定完全成就。这并不是废掉了神的应许,而正是坚定了应许中的条件。有时神对于条件似乎不太认真,因着神的慈爱和怜悯仍旧成就了。这也不是改变条件,乃是盼望先得着应许,之后成全条件。

    3.预言

    预言是将来必要发生的事实,预言是有原因但无条件的,除非是一种警告性质。然而警告如果不被接受,其中预言的成分还是要应验的。预言都是按字面应验的,不可按灵意解,虽是字面,也要有正确的解释。在写圣经时,约有四分之一都是预言,但到新约时,旧约的预言有的应验了。到现在就有更多新旧约中的预言都已应验,但未应验的部分仍占一半左右,且必要应验。

    4.命令

    命令是神直接向人说出他的要求,并且带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内,对于命令的遵行与否也是有赏罚后果的。人对神的命令是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命令的分量的确是重的,当我们读到命令的时候,就要深刻地意识到是否已照着去遵行。不过命令的对象和范围有所不同,张冠李戴也应该避免。

    5.榜样

    榜样是神喜悦人照着去行的,但并非绝对的。虽然效法与否也有很大的关系,但不必勉强仿效以求相像。要紧的是明白神所喜悦的那个特点和原则,而不是外表的形式和方法。外面的效法反足以失去榜样的真意,这是解经上应当注意的问题。

    6.讲论

    圣经中明明讲道理的地方很多,旧约的律法和先知,新约中主耶稣和使徒都讲了许多道理。因为神不是不讲理,叫人盲目地相信、机械地顺服,他乃是愿意人明白真道,甘心诚意地顺服。有些地方现在尚不能完全明白,必须凭信心走道路,又有些地方是按人间的理智讲不通的,但仍有属灵的原理在。所以圣经中有许多讲理和辩论的体载。

    圣经中除了明显的道理和事实以外,还有包含着许多暗示和寓意。有的诗歌和比喻一望而知就有寓意在内。但也有的事物和经文富有预表和象征,需要有特别的亮光才能看得清楚。不过圣经中的寓意也要以明文为根据的,不该超出一贯的真理之外,插入人私意的解释。

    (二)记载的规律

    圣经中的记载除了一般的情形之外,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律,每逢遇到的时候,都值得去注意研究。这些记载的规律不但能作为解经的原则,也能作为属灵的原则来帮助我们明白圣经真理。

    1.首次律

    圣经中对于一字、一事及有关重要的真理,其初次出现、记载和使用常有代表性、启发性或概括性的作用在内。所以对于首次出现的地方当特别留意,在其他地方发现时也该回头查一查首次使用或记载的情形,以便参考、对照。如创世记中对于天地万物的来历:圣灵的工作和撒但的试探;人头一次的罪以及关于献祭立约、审判、蒙召、信心、祈祷等。

    2.重复律

    圣经重复记载、引证和使用一人、一事、一句、一字都是有意义的。这不但表示它的重要性,而且也说出它在真理上的地位和关系,不可认为麻烦累赘而轻易放过。重复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在本章本处,一字一事的重复,有的是在圣经他处引用、追述、提醒。也有相同类似例子的重复,因而显明出一种属灵的原则。如创世记中,神选择「第二」的原则。神弃绝天然的、旧造的、而选择新造的、末后的亚当——基督。

    3.标本律

    圣经似乎有意识地以某人某事为典型的例子,集中记载在某处经文上。每逢论到某种真理,就会使人想到那处圣经,这样就使一些重要的道理不至漫无边际,无可凭依。这也像是给真理清楚的标志和储藏的库房。例如我们讲到信心的传人,就立刻想起亚伯拉罕;提到受苦的榜样,就想到约伯;爱心的奇妙在林前十三章;圣城的荣耀在启示录廿一章;信心在希伯来十一章;虚空在传道书等。还有如大卫为作王的标本,耶罗波安为犯罪的标本等。

    4.对比律

    圣经中有许多人物、事情成为鲜明的对比,使人一目了然地可以分辨好坏、是非和因果的关系。范典和鉴戒昭然若揭,何去何从、无可推诿。例如该隐与亚伯,亚伯拉罕与罗得,以扫与雅各,扫罗与大卫,不只有人物的对比,也有道理上的对比。又如律法与恩典,信心与行为,肉体与圣灵等经文的对比。

    5.独特律

    圣经中也有些单独特别的记述和例子,显然超越突出,与众不同。一方面是形容神与人、天与地的迥异,另一方面是论到人因为竭力追求可以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如以诺、约瑟、迹勒、但以理等就不只是与别人对比的问题,乃是超越独特的例证。福音书中有许多论到主耶稣的事情都是非常独特的,如神迹,独特经文显明他虽成为人,却与人不同。

    6.伴偶律

    在神的话语常是有伴偶的,前后互映,彼此作证(赛卅四16)。其伴偶的方式和性质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的是新约与旧约互解,旧约第二原则就应证新约的原理,预表与实体相合,亚伯拉罕献以撒预表主耶稣献上自己,预言与应验并列。此外也有记载与内容具有伴偶性的。如两卷书的互映,两章书的对照,如创世记和但以理书与启示录等。或者也有类似、相同、并比、因果等人物、事例的伴偶记载和含义。

    7.焦点律

    全部圣经有它的中心,每卷每章也有它的中心。这中心可能是明文指出,也可能是用焦点集中法,就是从各方面叙述、讲论而引聚到一个中心的。要找出这焦点律,可能是藉重复的记载、加重的语法、相同的事例。也可能是藉着不同的事物与记述,但都是归到一个目标和方向去。例如士师记和使徒行传中的一些类似的句法,形成本书的焦点。从文字上藉经文找出其焦点,如钥朝节「基督是中心」。

    (三)经文的特点

    经文的本身都具有它的特点,好像人身体上的器官肢节一样。我们如果能看得准确,分析得合适,对明白圣经方面有很大的助益。

    l.冠首句段

    每卷每章的首句或首段,常有很重要的作用,虽然有时只作为小引和序言,但常作为启发、提要和概论,甚而全书全章以此为纲领和源头。对于这一类经文,应加以特别注意,可能因此找到解释的钥匙,或明白该处的背景,例如五经和福音书的首段:诗歌书和先知书中的标题等。

    2.直旁系统

    每卷每章经文中有的是直系、干线和主流,也有的是横线、旁枝和外圈。不知其分别,则易失之全貌,或模糊基本的意向。这些经文的分析,有的从文字的结构和语气就能认识,有的要从内容的叙述和章法才可以知道。例如约伯记和罗马书的内容。

    3.正副陪衬

    圣经中的记载和事例也有正副陪衬之别,否则轻重不分,主客无序,会使经文暗淡无光,真理减少锋芒。在每卷、每段里都可能以人物、事迹为主要的、中心的,有的却是作陪伴和托村的,但并非是不需要的。因为有花无叶,有首无尾,有干无支都是不行的。只要先抓住主要、骨干、正面的经文便能够更清楚、更容易地了解其内容和目的。

    4.连锁环节

    圣经中有些节、段、字、句具有连锁作用,因而可承上启下,如同帐幕上的钩子、扛子等的作用。它们是许多经文和内容的枢钮,没有它们,经文好像彼此脱节,前后失去联络。明白这些环节的性质和作用,对解释其余全文的意义和目的很有帮助。例如福音书中记载主耶稣行止的地点和时间,书信中所发的问题和警告等。

    5.加重语法

    有些词句及语法是特别加重的。目的是为了引人注意,或者是引出重要真理。加重的方法有的是用重复,有的是用口气,有的是用文字。这些加重的地方也须加以重视。加重有时是根据当时的习惯用法,似乎是言过其实,但在表达意义上却非如此不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所用「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乃真是「实实在在」的,并非过分。

    6.附加解释

    有些经文是为了解释正文或插入作注的,虽然比较次要,但却是缺之不可的。因为这样所加的注解都是十分必须的,否则圣灵不会默示人写下,但翻译时加上的字句虽不尽然是必需的,但为了意思能清楚明显,多半还是需要的。

    7.钥节词句

    有些章节、字句如同全卷、全章的钥匙一样,若是找到了便可以打开全书,有些是能用以总结一卷或一段经文的意思。这钥节和结句都应当非常重视,因为关系重大,用处很多。除了用作启发和总结之外,有的是作为重心和枢钮的。几乎可以说每卷书都有钥字和钥节,以上限于篇幅,举例不多,可自行发掘填补。

    二、解经的原则

    在解释圣经的事上,似乎有一些钥匙,如果学会了用法,在应用上是非常便利的。这些钥匙也可以说是解经的原则,因为离了它们,就打不开,进不去那真理之宝库。不遵循这些原则会发生错误和损失。虽然神的话是活的,是有生命的,但我们知道生命也有它的律(罗八2)。真理也是一条道路,是有一定路线和途径的。

    圣经好像一座大的建筑,比如是圣殿,有外院、圣所与至圣所之分,或如同圣城,有城墙、城门、街道、河流、中心等分别。各有特点与荣美,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分开来各成为单位才有功用。解经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明白它们的构造和内容,有时更要揭开幔子,才看到里面的奇妙和荣耀。

    解经的原则乃是根据圣所的秤及神的尺寸来衡量、测度真理的高山和生命的水流,也像是必须按神所定的制度和方法来办理圣所的事。人的意和肉体的手都不该插入在其间的,不按着属灵的原则来解经,好像祭司献上凡火一般,危险是极大的。我们在神面前应当非常谨慎,这些原则也必须在属灵的引导和管理中来使用,否则仍有难处。

    (一)真理的性质

    圣经中的真理包括许多的性质和特点,如果不明了,在解经上会造成混乱或牵强。这许多性质并非矛盾的,乃是相辅相成。并非一个真理就具有这些不同的性质,乃是各样真理具有不同的特点。

    1.绝对性

    圣经的真理是具有绝对性的。那就是说圣经是出于神的启示,是神的话语,绝对没有错误,没有含混,没有改变,完全是属灵的客观实际。但是圣经中的某些真理以它本身在神旨意中的地位和性质来说,有的是绝对的,有的是相对的。比如神的本体、本性就是绝对的,而神对待人的方法、方式却是有条件、可以改变的,也可以说是相对的。

    2.贯通性

    圣经的真理是统一的、连贯的、相通的,没有矛盾,不能孤立,无法割离。似乎是干中套干、首尾相接,合为整体的。虽有许多部分,但却非彼此无关,好像人的身体一样,各个肢体皆互相联络,内部贯通,完全一致,许多异端的产生就是由于单独提出一部他道理来,使之独立化,与其余的全部脱离关系。

    3.进深性

    圣经中对于真理的启示是有步骤、有阶段和有进深的性质。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真理也不可能一次全盘地托出来,需要多次多方,用许多经文才能把一个真理说得全面、清楚而彻底。所以先知书比律法书和历史书更为清楚和进深,书信比福音书更为丰富而深刻,新约比旧约在启示方面更是有极大的进步。但五经与福音书都是基础,并非是不重要的。

    4.两面性

    真理虽是合一的,却常有两面性。这两面不是互相矛盾,乃是彼此约制:不是相互抵销,乃是彼此辅助,以免偏于一端或形成片面。如主观与客观,消极与积极,地位与经历等。特别是论到神与人两方面的真理,如果单注重一方就会发生困难,使真理失去平衡。例如:神的预定与人的自由:神的怜悯与人的追求等,似乎对立却是统一的。虽然真理所论及的对象之间有矛盾,但圣经真理的本身并无矛盾。

    5.双重性

    真理不但有两面性,也常有双重性。那就是说有外面与里面、事实与灵意、属地与属天、今生与来世等。圣经中的预言也常有两次的应验,头一次是较小的影像,第二次是更大的具体,就如以色列的归回与复兴,圣殿的被毁与灾难等。此外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原因与结果都具有某些程度的双重性。

    6.范围性

    真理的不同部分是配有不同范围的。这并不是真理有改变,乃是神起初就定规在不同的时代对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旨意。为此当按正意分解,方不至于混乱、歪曲、滥用。旧约与新约、以色列人与教会就是在不同的范畴里。有些是对犹太人的话,不能应用在外邦人的身上,有些是古时人的范例不能援引于现代人的身上。但并不是所有的真理都有范围性和时间性,也不可根据圣经和神旨意以外的范围和时间加以改变。

    7.活用性

    真理一方面如万古磐石坚固不移,永无变更;另一方面如活水涌流,新鲜广阔,浩荡无边,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神的话就是真理,但也是灵与生命。真理不受刻板字句和物质规律的捆绑和限制,常有活用性在内。不过也不可引申过度,以致失真。

    (二)解经的法则

    解释圣经的时候不可轻忽随便,必须依照一些基本的法则。不然会发生谬解,造成错误,混乱真理,危险极大。

    1.以经解经

    圣经是非常完备的书,连其内容的意义都可从本身里面找到解释,也唯独以经解经才是最正确可靠的法则。从其他方面的解释,最多不过是副证和说明,不能作为属灵意义的根据。因此解经必须参照他处经文,引用圣经中的事例,从圣经中加以互证,才是稳妥真实的.途径。

    2.以明解暗

    圣经中有一些经文是比较明显清楚的,有些则是比较隐晦难懂的。这样在解经的时候,就该以明显的为主、为本,用以解释隐奥之处。那也就是说,应当以新约为主来解释旧约(来十1),以明显的教训来解释比喻,并且以要道原则为基础,来认识个别与细节的教训。

    3.鸟瞰全局

    断章取义的解经是很危险的,即或不是完全错误,也常偏于一端,必须将上下文连起来查看,甚至将全书作有系统的大纲式研究,才能更明了一处经文的意思。对于一些真理也是如此,有时只从一小处或局部着眼,则会进入困惑不解,若能从全部真理和多方面观察,就更清楚易懂了。

    4.字灵并重

    意义是包括在文字里,所以还需要先求明白字义。但字句并不能完全表达灵意。因此从字句转而深入灵意也是必须的。只重灵意,容易趋向玄妙:只重字句,容易流于刻板,两者并重才能相辅而行。只有字句而没有灵是叫人列,只有灵意而没有文字就好像脱体的灵,使人摸不着边际。

    5.寻求反证

    有些道理若只从正面经文去考查,可能发生过度或越界的情形,使真理失去平衡的范围,甚至可能得到一个错误的结论。为此应当寻求反证,意即找出似乎相反的经文,和似乎有矛盾的道理来加以比较、对照,那样就可以抵销矛盾,或发现真理的两面性,因而得出正确的断案。

    6.不可强解

    圣经中对于解经方面有极严重的警告,就是不能强解(彼后三16),不能错解(赛廿八7),不可谬用(耶廿三36),不可谬讲(林后四2),不可加添(箴卅6),不可删减(申四2;启廿二18-19)。这几条是极其重要的,包含有严肃的警告和刑罚在内。

    7.正意分解

    圣经的真道是可以分解的(提后二15),经文有它自然的段落,真理也有它当有的地位,经过分解后能使真理更加明显、清楚,使经文更加容易掌握、领会,然而必须按正意分解,就是按圣经的原意和圣灵的本意,并真理本身的次序来分解,不可按私意或其他范畴来分解。

    (三)疑难的解释

    在解经的时候,常会遇到疑难的地方,最要紧的是不要勉强解释,宁可等到后来合宜之时,许多问题自去迎刃而解。但按一般的情况来说,有几点可供解释疑难的参考和帮助。

    1.考查原文

    有许多经文是因文字不够清楚而引起困难,所以考查原文是一种很重要的资助。无论是旧约的希伯来文或是新约的希腊文都有用的,如果能懂原文,许多意义便活画在眼前,更易了解、体会作者的原意。不懂原文的人可以多参考几种译本,也能比较清楚。

    2.研究背景

    圣经有些疑难的问题,是由于不明白圣经背景而来的,以此时此地的眼光来读圣经,自然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如果能研究古代历史及地理,特别是以色列国和巴勒斯坦四周之地的历史演变及地理环境,以及当时人民的宗教、社会、家庭的生活、风俗、习惯等,对于明白圣经都是非常有用的。

    3.应用汇典

    一个人不可能对所有的学问知识都有专门的研究,但可以利用别人研究的成果。解经方面得力的助手莫过于圣经字典,成圣经百科全书,以及圣经汇编、原文字义研究之类的书籍。遇有需要的时候,一查便得到很多丰富的资料,所以参考书还是有相当价值的。

    4.参考注释

    有些专门解释圣经内容及经文的书,庞大的包括了全部圣经,也有专为一类、一卷书作注解的。能多参看几本可靠的注释是很有帮助的,因为那些作者经过多年的研究,也曾吸取前人的心得。不过注释并非定论,因为圣灵的水流是向前行的,教会越向前走,亮光会越多越丰富,不能限于前人名家的著作。

    5.比较要道

    有些疑难的道理,如果将它孤立起来看就会更加困难,最好是比较基本要道,看是否符合或矛盾。许多要道在神学的见解上也有分歧,不过对于信仰纯正的圣徒而言,是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因为要道不是根据一节圣经而定规的,所以凡完全相信圣经的人,不可能得到十分相反的结论。

    6.依从原则

    在解经的时候,遇有疑难的经文,还得根据一般的原则去进行解释,不可违反原则强加讲解。无论是经文的原则或真理的原则,都该考虑到它们的作用。闭门造车,随兴所至而任加解释,就很可能陷入偏差之中。

    7.印证圣灵

    如果对圣经中疑难的某种解释,与圣徒的心灵不和,则有详加考查的必要。因为圣经中的真理都是生命之道,应与圣徒们的脚踪相印证,也应与圣灵的引导相吻合。如果敬虔的圣徒都对某种解释不同意,必定是有问题的,在信徒里面的圣灵是很重要的见证。真理不能错,但解释可能错。

    三、解经的步骤

    在实行解经的时候,是需要有些具体的方法和步骤的。这些方法不是圣经里面所指示和规定的,乃是人常拿来研究圣经用的,所以它们的属灵价值虽不高,但也不可缺少。这就如木石材料比不上金银与珍宝,但在建造上都有一定的用处。照样这些解经的步骤似乎都是人的方法,却能拿来成为属灵的工具。

    走路的时候,有时是飞跑与跳跃,但经常是一步步地走。似乎是慢慢长行,却很实际稳当。天才和恩赐是人所羡慕的,有时神却领他的百姓绕道而行,多用年日为了更深地造就与磨炼他们。走路不必先量步的距离,乃是按个人脚步的自然长短,不能齐一步伐,勉强求同,解经的步骤与方法也是不能尽同。

    下面所讲的固然是为着自己研究圣经用的,但也是为着如何帮助别人明白真理而写的。因此这里的步骤是为着自己研究,然后做出食物来供应别人。无论是为己或为人,原则还是差不多。经过收集、分析而得到结论,这是一种归纳法。至于演译法在讲道方面或者可以适当的应用,但在解经上是不相宜的。

    (一)收集材料

    收集材料是解经的头一个步骤。没有收集更多的材料,就容片面、武断、狭窄,用收集法可以更加全面、中肯而丰富。

    1.有关的经文

    收集材料基本上是指收集有关的经文。为着要明白一个真理或某处的圣经,就得先作一番收集的工夫。这是需要熟悉圣经,或借助于串珠圣经、经文汇编以及其他圣经题目集成之类的书。将有关的经文收集在一起,应当在平时经常地留心去作。

    2.相同的字句

    首先要收集字句相同的经文,由于一个字在许多地方有不同或相同的用法,合起来看就更容易明白那个字的真正意义和所包括的范围。不过在中文译本上有的文字相同者在原文却不同,有的在翻译本上不同的字,在原文例相同。这也需要靠原文或他种文字(如英文)的对照和帮助才能识别。

    3.类似的含意

    有的用字虽不同,但意义相同的经文也是收集之例,逐一地找出查看会更明了这一类经文的性质和目的。就算不懂别种文字,也可以按中文译本归纳出类似含义的经文,从多处比较得到的意义,就能切合真意和实际。这也是综合方法的第一步。

    4.关联的题材

    收集的范围也当包括相关联的题材,即凡与一个道理有关的经文和材料都可以收集在一起,这样便能看得更透彻、清楚。因为与一个题目有关的材料是能加增我们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和内容的。

    5.共有的目的

    真理是彼此有关系的,凡有共同目的的经文和道理,虽然字句和题目不同,仍有归纳的必要。因为目的相同,表明有共同的中心和方向,可能是从不同的途径和方面达到同一目的的。例如圣洁和得胜是两个不同的题目,但在预备见主的共同目的之下,却发生关系了。

    6.同一的对象

    如果是对同一个对象讲的,虽然题旨和目的似乎无关,但仍可收集,加以比较。观察神旨意的内容和因人的情况而起的反应和变化,也可以明白一个道理或一处经文在神全部旨意中所占的地位和步骤。

    7.相合的例证

    再来就是要收集有关相合的例子和证明,无论是故事、比喻、事物等,首先当然是圣经中的,其次是从教会历史和宗教书籍上的,再来可以从圣徒的见证和自己的经历中,更广泛则可以从历史、传记、科学、社会、人事、日常生活取些合用的例证。

    (二)分析内容

    将有关的经文收集以后,下一步就要进行分析内容。将相同与类似意义和性质的材料加以整理,分析它的真正含义,归纳到它应属的类别里。

    1.按照目标

    解经应有一定的目标,这个目标多半也就是所要采取的题目。有了这个方向以后,就可以将所收集的材料,根据题目的需要加以分别出来。本来可能只有大题和总题,现在可以分成更具体合用的一些小题和分题。

    2.正面意义

    凡有关这类题目之正面意义的可以归纳起来,以充实、丰富其中心和基本的意义。这也是解经的主干和依据,占极重要的地位。属于正面意义的经文和材料越多越好,那样不但内容丰富,论据也可以更为有力。

    3.差异经节

    圣经的真理是没有矛盾的,但有些经文字句似乎有矛盾之处,与本题似乎相反的经节也该归纳起来,以便对照、比较,方能找出正意。或者它们不是属于一个范畴,所以并不矛盾;或者是真理的两面,可以互相配合;或者可用来反证那些本来以为是正面,但却有问题的。

    4.双关疑难

    也有些经文似含有正反两面的意义,或含糊不清,这类好像双关疑难的地方,关系也非常重要。并不是圣经不够清楚,乃是有它一定的作用。或为避免极端,或为免人取巧,或特为使人敬虔深入,方能领会其中的意义。

    5.主要经文

    在许多经文之内,找出哪些是主要的经文,哪些是比较次要的经文,这样才能从正大明朗处下手,若以小节为主干,则不胜依附,会挂一漏万,殊有不当之处。一般说来,所有题目都有一两处是比较集中的主要经文。

    6.当舍材料

    在分析之中,也可能找出一些不合用的材料,要予以舍弃,不可勉强加上。并不是这些材料无用,乃是不合此处、此题之用。起初以为都是相合有用的,到使来渐渐认识到有些是属于同一个范畴之内可用的材料,或者它使意义含糊不清。不合用的就该加以舍弃。

    7.重新补充

    经过分析之后,会感觉到某些方面内容贫乏、根据不足或不够清楚,仍需加以补充新的材料。这可能要费更多的时间和力量,但也因此带来新的发现和进步,否则常以已有的为满足,就要对真理和圣经的认识停滞不前了。

    (三)作出题纲

    解经的步骤,在经过收集、分析之后,就来到总结提纲的地步,也就是说来到成熟的阶段。得着真理的具体解释,明白经文的大旨和内容要义,并且可以应用了。

    1.确定题旨

    解经的范围可能漫无边际,涉及很广,没有专一的方向。所以在初步选择目标之后,经过分析,就可再进一步确定题旨,那就是要诀定范围、内容、性质和其相应的确定题目。题目与大旨应当相合一致,有时题目太大、太窄、与内容不配,都是不适宜的。

    2.找到重心

    在确定题旨之后,还需要找到一个全题的重心。由意义的重心,产生结构的中心和最后的目的,一无重心,就变成散漫、无力、前后不相联系。重心也可能不在结构的中心,乃在前面或结束的地方,但重心却是全题大旨的精锐和高峰,一切以它为转移、目标并主脑。

    3.排列干线

    干线是由大旨和重心决定的,也常是由题目引申出来的,藉此将题旨拉长,将重心的意义贯彻于全部,使解经之整体有所环绕与遵循,前后可以接连,首尾可以合围。干线最好只有一条,以免失迷道路,但有时也采用双轨并行。

    4.分成段落

    有了干线之后,还得分成适当的段落,否则层次不清,含义不明,进行不顺。有分段,才能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因及果,或面面俱到,再三地阐明,并易于记忆。分段之多寡视意义的繁简和表达的方式而定。分得太多总不相宜。

    5.附加细则

    干线与段落仍然是在大旨和要义上来进行的。唯独加上细节,才能使内容丰富,意义完满,条理清楚。不过细节也不宜太多、太杂、太繁,以免失去中心,分散注意。细节的目的是为著解释各段的内容,有时不分细节,而代以实例也是可以的。

    6.配上经文

    无论是干线或细则都该配上经文才好。这样不但使道理有根据,也使人容易记忆和了解。当然经文引用得太多,也会让人茫无头绪,无法集中。但经文总是盛道理的圣洁器皿,比用一般讲解更为有力,有时经文本身单独被圣灵所用,就具有光照和刺入的作用。

    7.加强信息

    解经的目的是为使人明白圣经,但明白圣经不是最后的目的。因为圣经乃是传神的话,那样就应该从解经中传出信息来,叫人得着神新鲜活泼的话语,明白神对人的要求和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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