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的殿(2) | 基督的灵

人是神的殿。 在人也有三部分。 身体就是外院子,是外面看并见的生命,在这里一切的行为都受神律法的管治;并且在这里一切的事奉,都是在我们外面并为着我们而有的,为要带领我们亲近神。 再就是人的魂,其中有那里面的生命,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的能力。 在重生的人,魂就是圣所,在此,人的思想、情感、和爱好、出入、活动,正像祭司在圣所里一样,在那能觉得出的丰满亮光里向神献上事奉。 然后来到幔子里面,是人的眼睛所看不见,亮光所照不到的,是隐藏的至圣所,是“至高者的隐密处”,(诗91:1),是神住在其中的,而是人所不得进入的,直到神叫幔子裂开的时候为止。 人不只有身体和魂,并且也有灵。 在人里面有一个灵的性情,是将人与神联在一起,是深于魂和其知觉所能进入之地的。 罪的能力真是可怕,在有的人身上,这能力把他们置于死地;他们是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 在另外一些人身上,这能力不过是叫他们沉睡,不过是叫他们有一个给圣灵来苏醒的可能性而已。 但在信徒,却是心中的内室被圣灵所占有,并且圣灵从其中等候作祂荣耀的工作,使信徒的魂与身体全都成圣归主。 然而这个内住,除非给信徒认识、降服、谦卑的在尊崇和爱里持守着,常是带进比较很少的祝福。 因为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是神的殿;这个真理必须教导我们一个大的功课,就是要认识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洁同在。 只有这个能使我们把整个的殿,甚至连最外面的院子,都看作圣别而为着事奉祂,并且能使我们将天性各部分的能力,都降服于祂的引导和旨意。 圣殿中最神圣的一部分,乃是至圣所,其余的各部分,都是为着祂而有的,也都是靠它存在的。 虽然祭司永远不得进入至圣所,也永远不得看见住于其中的荣耀,但他们一切行动所受的管治,和他们一切信心所得到的生命,都是由于他们思想其中那看不见的同在。 乃是这一个,使他们的洒血和烧香有其价值。 也是这一个,使他们有特权亲近神,并有信心出来给人祝福。 乃是至圣所使他们事奉的地方,对于他们就成为一个圣所。 他们整个的生活,都是因着他们相信幔内那看不见的内住荣耀,而受到管治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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