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可比作房间的窗户,从这窗户天上的光照进来,从这窗户我们也能看出去,看见天,和天上的光所照在其上的一切。 心是一个房间,其中住着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自我或魂,——和这生命的能力与情感。 在那房间的墙壁上,写着神的律法。 就是在不信的人里面,这律法虽然不幸的被弄昏并损坏了,但仍有几分是清楚的。 在信徒里面,这律法被圣灵用亮光的字,重新写过。 这些亮光的字,在起头往往暗淡,但是当它们得以自由的感受外面之光的光照作用,它们就渐渐的变得清楚而明亮。 这照在里面的光,把我所犯的每一个罪,都显明出来,并定罪之。 如果我不承认并弃绝那罪,污点留在那里,良心就污秽了,因为心思拒绝了那光的教训。 (提多1:15)。 这样一个罪又一个罪,就使那窗户越过越暗,直到光全然不能透过。 这时,良心既极度的昏味而无感觉,基督徒就可以无搅扰的向前犯罪了。 圣灵在祂更新的工作中,不是创造新的本能,乃是更新那些已经有的本能,并使之成圣。 良心乃是神创造者之灵的工作,而神救赎者之灵第一注意的,乃是恢复罪所玷污的东西。 只有当圣灵将且心恢复到有完全而健康的作用,并在其中启示基督奇妙的恩典,就是“圣灵与我们的灵同作见证”时,祂才能使信徒活在一个满了神恩待之光中的生活。 只有当那向天仰望之心的窗户,得着洁净且保持洁净时,我们才能行在光中。
圣灵对良心的工作,有三方面。 藉着良心,圣灵使神圣洁律法的光照入人心。 一个房间的窗户,可能有帷帘挂着,甚至有百叶窗关着,但这些不能拦阻闪电的光时常照入那房间的黑暗中。 良心可能被罪玷污而无感觉,以致那里面的“壮士”,(太12:29),能十分平安的住在那里。 当那来自西乃山的闪光,闪入人的心中时,良心就醒起,立刻准备接受并支持那闪光的定罪。 律法与福音,二者呼召人悔改,并叫人为罪自责,都是诉之于人的良心。 直到人的良心向这对于罪过和不信的控诉说了“阿们”,拯救才能真实的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