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灵的释放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原文)
罗8:2,13
保罗在第六章十八和二十二节,说到我们在基督里从罪里得了释放。 我们在基督里的向罪而死,把我们从罪的辖制之下释放出来。 当我们用信心接受基督的时候,既得着释放,脱离了那作主掌权的罪,就作了义和神的奴仆。 在第七章一至六节,他说到我们得着释放,脱离了律法。 “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林前15:56)所以蒙拯救脱离罪,和蒙拯救脱离律法是并行的。 我们既得着释放,脱离了律法,就得以联于活的基督,使我们现今因着与祂联合,就能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 (七章四至六节)这个得着释放,脱离罪和律法,乃是在基督里所备办之生命的事。 保罗在这两段(六章和七章一至六节)圣经里,将这事在其客观的事实里摆出来,叫信徒用信心接受并保持。 信徒已经受了圣灵为印记,照着基督徒生命逐渐长大的律,信徒应当藉着这圣灵的能力,凭信心进入这个与基督的联合,并活在其中。 就经历而说,几乎所有信徒都能证明,即使在他们看见并接受这教训之后,他们的生命仍不像他们所盼望的。 他们发现自己落在罗马书七章下半节的经历里,是再实际再痛苦不过。 因为大概说来,没有别的路,能使信徒学习他所需要的两大功课。 其一,就是看见人的意志在律法之下,受律法的驱策,而努力顺服律法,是绝对不能在人的生命里行出神圣的义来;其次,就是知道要活出神儿女的生命,需要圣灵那觉得出并最完全的内住,来作惟一够用的能力。
在罗马书八章前半章里,我们得着这后一个真理的说明。 这本书信是基督徒生命的神圣阐述,清楚指出这生命在信徒里面的长大,是一步进一步的。 第六至第八章是逐渐指明信心的生命,在这指明里当第八章第一次题到圣灵的时候,就教导我们知道只有当圣灵清楚的被我们认识且接受,来确定的使我们的生活行动有生命的时候,我们才能丰满的得着并享受那在基督里属于我们的恩典之丰盛。 乃是藉着圣灵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才能得着保持,作我们神圣的经历,并且基督的生命才能以大能和实际活在我们里面。 每一个要知道什么是向罪死而向神活着,从罪里得着释放而作了神的奴仆,脱离律法而归于那位从死里复活者的人,都要来到这圣灵里面,得着他所需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