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灵的新样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或作字句)的旧样。」 (原文)
罗7:6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5:18
内住之灵的工作,乃是荣耀基督,将祂启示在我们里面。 这内住之灵在信徒里面的工作,有光照人,使人成圣,并加入力量三方面,正合于基督作先知、祭司及君王的三种职务。 这内住之灵的光照,乃是基督在祂临别讲论中所特别说到的:祂应许说,这内住之灵乃是真理的灵,要为祂作见证,要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真理,并要将受于基督的告诉我们。 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里面,这内住之灵使人成圣的工作特别显著:这是那些刚从异教深渊中被带出来的教会所需要的。 在哥林多书里,因着哥林多人特别寻求智慧,重视知识,使徒就把这内住之灵光照人并使人成圣两方面的工作联起来讲:他教训他们,只有当圣灵使人成圣的时候,祂才能光照人(林前2;林前3:1-3,林前16;林后3)。 在使徒行传里,正如我们所期望的,这内住之灵加给人力量,使人为主作工的工作,占了首要的地位:祂作了神所应许能力的灵,使当日信徒在逼迫与困难之间,为主作了勇敢并蒙祝福的见证。
在写给那在世界首都罗马教会的书信中,保罗蒙神呼召,对神的福音和祂救赎的计划,作了一个完全而有系统的解释。 在神这福音和救赎的计划里,圣灵的工作必须占一个重要的地位。 他引“义人必因信得生”的经文作题目(罗1:17)。 藉此铺砌了一条路,为着要讲明义和生都是因信而得的。 在他头一段到五章十一节的辩论里,他讲明什么是信心的义。 然后在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他接着证明,这个义是如何生根于我们与末后的亚当那活的联结里,并一个属于生命的称义里。 我们个人得以经历这生命,是因着我们相信接受基督的向罪而死,和祂的向神而活,作为我们的向罪死和向神活(六章一至十三节),并且也是因着我们甘心将自己献上,作神和义的器具(六章十二至二十三节)。 再向前他就指明,我们在基督里不只向罪死了,也向罪之权势的律法死了。 到此,他就自然说到神的福音所带来那代替旧律法的新律法,就是那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