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日、圣灵的见证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罗八16)
我们常存交易的心到神面前。我们顺服神吩咐之前,先要求见证。「为什么神不向我显示他自己?」他不能。不是他不肯,而是不能,因为你若不完全降服于神,你就成为神向你显示的拦阻。你一降服,他就即时为自己作见证;他不能向你见证,乃是向他在你里面的本性见证。若你先得着见证,那不过是情感作用。在你不再理论争辩的那一刻,神见证他的作为,你会因自己的悖逆而诧异,因为你竟让神苦等。若以仍为神是否能救人脱罪的问题争辩的话,最好是让他去做,或干脆对他说:你无此能力。不要引用这人或那人的说话,试试马太福音十一章28节的话——「到我这里来。」你若劳苦担重担,来吧;你若自知有罪,求吧(路十一13)。
我们天然常理的抉择,往往来得很简单,很容易误认作圣灵的见证;可是,圣灵只对他的本性,和救赎的工作见证,而不能向我们的推理见证。若一味要圣灵向我们的理性见证,难怪我们总在黑暗疑云中。把这些一概抛开,信靠神,他自然给我们见证。
祈祷: 主啊,我无助地来到你面前,却盼望因着你的灵的内住,我可以被你的爱、你神性无私的属性,你慈怜的忍耐所充满,不再被个人的因素所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