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日、作门徒的条件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27、33)
耶稣基督说人生中最亲密的关系,若与他的要求相冲突的话,就必须立刻选择顺服他。作门徒的意思,就是把自己诚意地奉献给一位——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对一个有位格的主奉献,与对一个原则或运动献身,并不相同。我们的主从没有宣告一项运动,他宣告的乃是叫人对他个别的献身。作门徒就是做主忠诚的爱奴。我们这些自称基督徒的人,许多根本就不专心爱主。除非圣灵把爱浇灌给人,否则世上没有一个人懂得热诚爱主。我们也许会仰慕他、尊敬他,但却不会爱他。唯一爱耶稣的就是圣灵,是他把神的爱倾泻入我们心中。圣灵一见有荣耀耶稣的机会,就会占有你的心、你的神经、你整个的人格,使你在主耶稣的热爱中燃烧发光。
基督徒的生命,都盖上了「自然的道德创造力」的印记,所以门徒像主耶稣一样被人指责为:矛盾不一。其实,主耶稣时刻对神都是如一。信徒也该对神的儿子始终如一,而不是在死硬的教条上持守。人把自己倾进教条里去,神却要把人的偏见炸毁,叫她们懂得专心爱他。
祈祷: 我何等需要看见你那威严、大能和荣耀的作为!我们所有人都只需要你的触摸,使一切事物都变成崭新而奇妙,并且抗衡任何不属于你的影响和标准。愿你的同在使我们得以洁净和满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