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你要得着什么?
但你无论往那里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为掠物。(耶四十五5)
主对信靠他的人,有一个坚定不移的秘密,就是「我要把你的生命给你」。除了生命,人还要什么呢?生命是最重要的。「以自己的命为掠物」,意思是不论你到那里去,甚至进入地狱,你仍然能够带着生命出来,没有任何事物能害你的。我们多半被事物的荣美所吸引;其实受吸引的不该是属物质的产业,而是所蒙的祝福。一切都会过去;但有一样比这些更荣美,且永不过去——就是「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的生命」。
你是否愿意与神联合,不再注目于你所谓的「大事」上?你愿否尽弃所有,付之东流?放弃一切就是不再问:「那末,这个又怎么办?」要提防一切的假设。一旦容让「怎么办」,就是意味着你仍未肯放弃一切,仍未肯完全信靠神。只要你肯放下一切,就不再担心神会怎样办。放下一切就是约制自己发问的意念。你若完全撇下给神,他就立即说:「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为掠物。」人对生命厌倦的原因,是神没有赏给他们什么,他们并未得着生命的掠物。要脱离这景况,就要完全向神降服。若向神完全顺服,你会成为地上最惊喜的人;神完全得着你,是把生命赐给你。但如果你尚未到达这地步,可能是你不肯顺服,也可能是你不够单纯。
祈祷: 噢,主啊,我的灵魂因着信靠你而发出赞美。愿我的灵魂紧随着你的抚摸和笑容,除去我任何混乱的思想或幻想,免致我在基督里的真纯遭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