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二日、道德上的主权
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活是向神活着。这样,他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六9-11)
同享永生。永生是耶稣基督以人的身份所表现的生命,若我们从神而生,在这必朽的肉身所彰显的生命,正是这种生命,而非它的副本。永生不是从神而来的恩赐,乃是神把自己赐给我们。耶稣所彰显出来的能力与权柄,在我们对罪作道德决判时,因着神的恩典,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
「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这能力并不是从圣灵而来的恩赐,乃是圣灵本身。换言之,这并不是圣灵所赐的什么东西。我们一旦与他的死认同后,就藉着十字架得看耶稣的生命。若觉得与神和好是件难事,那就一定是我们对罪未肯作确定的判决。只要一作决定,神丰盛的生命就立即进来。耶稣来了,是要供应永恒的生命:
「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
永生与时间原不相关,永生是耶稣在地上时的生命。生命唯一的源头就是主耶稣基督。
只要肯「放手」,最软弱的信徒也能经历神儿子的能力。我们旧我的能力,若有任何残余存在,都会叫耶稣的生命受阻。我们要慢慢的放手,让神生命的洪流涌进我们每一部分,以致人就认出我们是耶稣的门徒。
祈祷: 主啊,我感到自己渴望你的同在,并得着你极之美好和满有喜乐的赐福。主啊,我将此心愿交给你,若你认为是好的话,请赐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