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一日:一己的权益还是与主同死? | 竭诚为主

三月二十一日、一己的权益还是与主同死?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

属灵上的一个迫切需要,就是向罪宣判死亡。就是在一切感情上、理智上,有一个新的信念,遂向罪下判决。这罪就是为自己的权益所持的主权。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他不是说:「我决定效法基督。」或「我努力跟随基督。」而是「我已经自视与他同死了。」每逢我作这属灵的抉择,并付诸实行;那末基督在十架上为我成就的,便在我里面成全了。我自愿的顺服神,让圣灵把耶稣基督的圣洁,加在我身上。

「但我如今活着……」我依然存在,但生命的主流——那支配我性情的,却急剧地改变了。人的肉身依然,可是昔日撒但的主权已毁掉了。

「我如今在肉身活着……」这不是我想望中的生命,或祈求要得的生命,而是现今活着的,这个别人可见的生命,「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这信心不是保罗对耶稣基督的信心,而是神儿子所分与他的信心。「信神的儿子(作神儿子的信)。」不再是相信信心,乃是超越一切观感的规限,如同神儿子的信心。

祈祷: 噢,主啊,我赞美你,透过基督耶稣我们的主,我们所走的路都满有怜悯、恩慈、恩典和奇迹;但愿我对你和你的作为更加敏锐,我那感恩的心也更像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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