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主的审判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五10)
保罗说,我不论是传道人,还是平信徒,「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你若随时随地学习活在基督圣洁的光中,审判将使你因神在你身上的工作而欢乐。使自己可以面对基督的审判台;尽力行在最圣洁的光中。不管你如何圣洁,若对别人存有一丝恶意,至终必带进魔鬼的灵。只要你下一个属血气的论断,你就尝到地狱的苦味。要立即去到主的光中,对主说:「我的神啊,我在这事上有罪了。」要不然刚硬的心,就会充满全人。罪的刑罚,就是罪的本身。神不但要刑罚罪,罪在人身上的结果,也已证实了。无论怎样挣扎祷告,都不能停止做那些事;那罪的刑罚就是要你渐渐习惯,不再觉得这是罪,除了圣灵的能力,没有其他办法改变罪所带来的后果。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我们不少人认为行在光中,就是行在我对别人要求的标准中。今日最致命的法利赛主义,不是假冒为善,乃是与现实脱节而不自觉。
祈祷: 噢,主啊,为着你的恩典,并你在我的内心和动机上所作的工,我感谢你,可是,在我现实的生活中,我能否在世人面前表达你的平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