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一日、你曾否为他忘形?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十四6)
爱若不能叫人忘形,就不是爱。爱若是拘谨、明智、合理、计较、从不会忘形的,那根本不是爱。这可能是亲情,可能是温馨的感觉,却不是真正的爱。
我曾否为神成就一事而虚己忘形,不是因为责任,不是因着有用,也不是因着任何缘故,而单单因为我爱他?我有没有奉上他所看为珍贵的东西?还是我在他伟大的救恩里游手好闲,不去做周围无数正等着我去做的事?不一定是大事,才称为美妙的,日常的、平凡的俗务,都可以见证我向神的顺服。我曾否使主喜悦,正如伯大尼马利亚所做的?
有时神似乎在观察,看我们愿不愿意把真爱毫不保留地表现出来。完全归神,比个人的圣洁更有价值。个人的圣洁使我们只注视本身的洁白,叫我们十分谨慎自己的言行举止,唯恐得罪了神。若我们无保留地归神,完全的爱情就能把这些一概抛开。要除掉这个念头:「我有没有用?」要深信自己无用,这才更接近真相。因为那根本不是有用与否的问题,而在神是否看为宝贵。我们若全然归神,他每时每刻都藉着我们作工。
祈祷: 噢,主啊,愿我愈来愈渴望将爱心如衣服般穿上,以致当我与人接触,他便成为人最恒久认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