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章节第十四章 上升的阶梯 | 忏悔录

第十四章 上升的阶梯 | 忏悔录

第十四章、上升的阶梯
那个失去银元的妇人,点上灯去寻。
假使她不记得失掉的东西,怎能找到手呢?
找到了以后,假使她没有记忆,怎能知道她找到的,就是她所失去的呢?
我记得,我当寻觅,而终找到了我遗失的东西。
假使在我寻找的时候,人家给我说:是不是这个,是不是那个,在我没有看见原物之前,我的答案,总是否定的。
假使我记不得遗失的东西,无论如何,为了我不认识它,就是人家把它放在我眼前,我也只得失之交臂。
我们寻获一样遗失的东西的步骤,是常常不变的。
一样不在我眼前的东西,仍能在我们的记忆中。
譬如一样物质的东西,它的像印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寻它,就是使它重现于我们的脑幕上。
我们寻样东西,我们当根据它在我们内心的印象。
并且,假使我们不认识那样遗失的东西,我们不能说找到它的,因为认识脱不出记忆。
已经遗失的东西,我们的眼固然看不见它,可是我们的记忆仍把握着它。
可是,假使记忆自己失掉了什么东西,譬如我们忘记了一样东西,或想再度记得一件事情。
我们到哪里去寻呢?
不是也就在记忆中么?
假使记忆给我们找出来的,不是我们所找的东西,我们不予接受,直至得到原物才满意。
当原物出现,我们就会呼婵:“对了,就是它。”
请问,假使我们不认识它的话,我们怎能这样说它?
为认识它,我们该记得它。
可是,我们的忘记,也是不容否认的。
或许人家可以说:我们遗忘那个东西,不过遗忘了它的一部分;那么,我们依赖它存留的一部分,去找那遗忘的一部分:因为我们的记忆觉得记不出整个的它,正如缺了一个肢体的人,觉得不惯,而想予以补足。
这又正如一个我们认识的人,忽然发现于我们的眼前,或现于我们的意念之中,而我们一时记不得他的姓名。
假使我们寻他的姓名,我们找到的不是他的姓名,我们一定不会张冠李戴的:因为在我的记忆中,从没有发生过这种观念联系。
在没有找到我们认为合乎标准的姓名前,我们总不肯接受它。
可是,那个姓名从哪里来,不是从我们的记忆里来的么?
当在旁人的提醒之下,我们找到了它;它仍是从我们的记忆里来的。
它对我们并不是样新东西,不,不过我们重新记得之后,申明这正是它而已。
假使我们遗失了整个的它,我们还有什么方法去找它呢?
记得忘记一样东西,这就是证明:我们没有忘记整个的它。
假使一样遗失的东西,不留一鳞半爪在我们记忆里,我们决不会去找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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