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章节第七章 狼狈为奸的乐趣 | 忏悔录

第七章 狼狈为奸的乐趣 | 忏悔录

第七章、狼狈为奸的乐趣
我想到那些罪恶,尤其是为偷窃而偷窃的罪恶,我每面红耳赤。
那些罪恶,究竟给了我什么好处?
实在,偷窃有什么可爱?
一点没有什么?
只使我做一个更可怜的可怜虫罢了。
可是,假使我是一个人的话,我也不至如此。
我还记得,当时我确有这种心理:假使我是一个人的话,我一定不会犯的。
我犯罪,是为了逆不过朋友们的情面。
那么,我又不是为偷窃而偷窃了。
可是这样狼狈为奸,又为什么?
那么,究竟我为什么去行窃?
谁能给我一个正确的答复?
不是那个光照和洞烛我心灵者是谁?
谁引我去这样搜寻、研究、思考呢?
假如我对于我所偷的果子,真感到兴趣,甚至垂涎的话,我一个人已足,何必去与人同谋,借以畅快我的贪心呢?
既然我无心于那些果子,那么,我的快乐,就在共同作奸犯科之中。
这是什么一种心理?
这一定是很可耻的;我是个可怜虫。
可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谁能为罪过下个切实的定义?
这是一种称心的微笑。
在人冷不提防的时候,来一个恶作剧,使他哭笑不得,这是当时我们引为最得意的。
为什么为了与人共同作恶,而我这样不亦乐乎呢?
是否为了独笑不如共笑的更有趣么?
可是,有时一个人虽形单影只,忽然看到或想到一件滑稽的事情,也会捧腹大笑的。
总而言之,假如我是一个人的话,我决不会行窃的。
啊!
我的天主,这都是我心灵活现的回忆。
假使我是一个人的话,我是不会去偷偷摸摸的。
就是因我行窃而感到兴奋,也不在偷到的东西,而在偷窃的本身。
假使我是一个人的话,对于偷窃,我也不感兴趣,我也不会干的。
啊!
那害人的友爱,不可思议的精神诱惑,恶作剧的心理,损人的怪癖!
个人绝对没有什么私利仇恨的踪迹。
只要一人喊出去干的口号,自己就会以有耻为可耻。
谁能从这堆乱麻里,找出—个头绪来呢?
我不愿再思想,再看见这种可耻的事情。
现在我要的,就是你,纯洁、正义、美丽之源。
你为人预备的幸福,是无限的。
在你那里,有深厚的和平,稳定的生活。
到达你身边的人,已进了主的乐宫。
他将无忧无虑地止于至善。
我的天主,我青年时,一度远离了你,徘徊歧途;我身上所有的,一堆粪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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