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受苦 | 简易祈祷法

    神所喜欢给你的一切苦难,都要忍受,如果你爱祂的心是纯洁的,你就不会以为在加略寻见祂,不如在他泊了(参士4:14,耶46:18)。无论是在受苦之地,或快乐之地,祂总是一样可爱的!并且祂对你显出更大的爱,是在加略。

    不要像那些人,一时奉献给神,一时又收回;他们只肯给神为他们祝福,不肯给神钉在十字架上,在受苦的时候,就想要从人那里得着安慰。

    亲爱的!除了十字架上的爱,和弃绝自己这外,没有一样东西能叫你得安慰。如果人不喜欢神的十字架,就是不喜欢神的一切(参太16:23)。若不爱十字架,爱神就是不可能的。“心若是向着十字架,就能觉苦为甘”。饥渴地要神,与饥渴地要十字架是成正比例的。神给你十字架,十字架也给你神。我们确实相信:人在十字架道路上有进步的,就是里面有进步。弃绝自己,和背负十字架是手牵手的。

    当你受苦而觉得厌恶时,就该到神的面前,将自己奉献给神作一个祭物;这样,你就能觉得十字架是轻省的。你就要愿意接受了。这并非说你不觉得苦,但是,若不觉得十字架,就不觉得苦了。觉得才能苦。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愿意受苦到极点的。我们常用“软弱”来背负十字架,虽然有时也刚强,但在神的旨意里,什么都该一样(意即只要是在神的旨意中,或难或易,都当一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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