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神爱无限
“神就是爱”(约壹4:8)。这项深奥的真理时常被人误解,说来实在可悲。黎秋(Ritschl)与施莱尔马赫(Schoeiermacher)就特别选出神爱的属性为他们神学的出发点。因此,现代新神学派时常认为爱是神本性的中心,而其他神的属性乃是神爱的形态或表现。巴特主义也如此主张。这种神学是没有圣经根据的。所有神的属性都同样有属神的本质,这是毫无疑问的。神不但是完全慈爱的,他也是完全公义与圣洁的。然而,这事实并不丝毫减损慈爱是属神的本质的真理。
神是那位无限者,也就是说,他在每个属性中都是无限的。他的属性之一是爱,那么,神的爱就是无限的。
我们人是有限的,有限的不能了解无限的。当然,我们多少会知道一些那位无限者的事,可是,我们对于那位无限者的认识,却是极其有限的。换言之,当我们看到神的爱或神的其他任何属性时,我们就是在接触那不可测度的奥秘。因此,我们应当叫我们的逻辑从属于神的道(logos),我们所关切的唯一问题应当是圣经怎么说。当神在圣经里告诉我们有关他自己的事超越我们的理性时,我们必须谦卑地接受它为真理。
爱超越了普遍性
无限往往被认为是普遍性,这两个名词时常被交互使用。有人说,神的爱既然是无限的,必要包括宇宙中所含有的一切——所有受造物以及创造的总合,明显这是一个错误。神创造了天使,但他并没有爱违抗他的天使。虽然圣经说,那些没有按神旨意行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也要比那些虽然知道神旨意而不去行的人少受鞭打(路2:47—48);可是,圣经没有任何地方暗示神爱那些被定罪灭亡的人。圣经虽然在创造的记载中及他处教导:神喜悦他手所作的工,可是圣经并没有说到他爱山谷、河流与海洋、大地与天空、植物与动物。爱在其本性上只能给予那些会回报的人,这样说八成错不了。
不要说普遍性超越无限性,应当说无限性超越普遍性。有一节圣经是众所周知的,但却少有人明白它的真意,那就是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神在此不但告诉我们他的爱是非常伟大,而且他还回答了他的爱如何的伟大这个问题。在英文圣经这节的前半说,神如此爱罪人,这“如此”二字是很有意义的,也清楚指明了这一点。当然,关于这问题的正确答案是,神爱是无限的。为了这个理由,以下三个有关世人的解释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有些人说这里的世人(world)是指被拣选的人,又说神的爱是如此伟大,包括无数的群众;还有的人说,神的爱比那个还大,“世人”这个名词是指全人类,不拘是被拣选的或不被拣选的;还有些人坚持神的爱比前者更大,世人这个名词不仅包括一切所有的人,也包括一切受造物,即全宇宙。这三个解释都犯了一个毛病,每一个解释都想以有限的名词来衡量神无限的爱,那简直是办不到的。
打一个比喻,或者更能澄清这一点。从永世减去十亿年,当然,还是永远,那就是说以十亿年与永世比较简直是一无所有。或者,假设你和我现在正在拜访一位老铁匠。他膀臂的肌肉很发达,我想要你知道他的体力有多么大,于是我说:“这个人是这么有力,所以他能拿起一粒灰尘。”我说了什么啦?我实在说了些很愚蠢的话,因为拿一粒灰尘根本费不着吹灰之力。但是,当我说神的爱如此伟大以至包括无数的选民,或全人类,或全宇宙时,若以无限来说,我实在也没有说到什么。宇宙是有限的,以有限之物的总合与无限比较,还是虚无,用先知以赛亚的话说,还“不及虚无”(赛40:17)。
无疑,在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中,“世人”或“世界”这个名词,在约翰的写作中是时常出现的。这个名词应当从质的方面来看,而不应从量的方面来看。简言之,重点不在世界的大小,乃在于人类的罪恶。论到这一点,我们要引证美国大神学家华飞德的讲道:“本段经文的关键在于‘世界’这个名词的意义,这个名词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指外延(范围),而是指强度。它的基本内涵乃是道德的。用这个名词并不是说世界太大了,所以需要神来爱;而是说世界太坏了,所以需要神广大的爱。神为了爱世界,甚至牺牲了他的爱子。”神是圣洁的,他在圣洁上得以完全。天使撒拉弗用他们的翅膀遮脸,因为神的圣洁太耀眼了,并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圣洁的神爱有罪的人类,全部圣经没有比这个更深奥的教训了,也再没有更不可理解的了。假如你告诉我这件事,我是不能相信的。假如所有的人都告诉我这件事,我也一点不会相信。但是,神在其不可错谬的道(圣经)中告诉我这样,我只得五体投地赞叹说:“我不能明白这奥妙,但是,神啊,因为你说了这件事,所以我相信。”人们曾费尽心机想要正确地描素神的爱,结果只得承认失败。他们说:
纵使诸天当作纸张,地上万茎当作笔杆,
世上海洋当作墨水,全球文人集合苦干,
耗尽智力描写神爱,海洋墨水为乾;
案卷虽长,如天连天,岂能描素完全!
啊!神之爱,何等丰富!伟大无限无量,
永远坚定,永远不变,天使圣徒颂扬。”
爱包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
说来可悲,有些着重神拣选教义的人,甚至把一切活着的人从神的爱中排除。这是极端的加尔文主义,他们自傲于他们的加尔文主义,但他们所主张的乃是唯理主义。他们的逻辑与圣经的教训不符,他们侵犯了神的话。有些人的结论很荒谬,他们说,那位年轻财主虽然拒绝主耶稣,但也必定列在蒙拣选的人当中;如果他未蒙拣选,耶稣就不会爱他,正如写马可福音的人所说(参可10:21)。
圣经说到神爱所有在世上的人,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我们举几个例子就够了。诗篇作者歌咏着:“神啊,你的慈爱何其宝贵,世人投靠在祢翅膀的荫下。”(诗36:7)在登山宝训中,耶稣吩咐说:“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4—45)明显可见,这里告诉我们要爱所有的人,甚至我们的仇敌,因为我们的天父如此爱我们。
神爱世上所有的人,在他祝福自然界这件事上有所表现。正如保罗对吕高尼人说:“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神爱世上所有的人,也特别在“福音普遍与诚恳的提供”上表明出来。神曾吩咐我们向世界各处所有的人传福音,”他也确保他们听见福音就甘愿悔改得救。当然,我们不知道谁是神所拣选的,谁不是神所拣选的,我们必须本着诚恳的心,毫无差别地将救恩提供给万人。然而这并不是事实的全貌!问题焦点是说,纵然神早知道谁是蒙拣选的,谁不是蒙拣选的,但他仍一本至诚地将救恩提供给一切听到福音的人。
神藉着以西结的口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关于这段经文,加尔文解释如下:“先知所说的是非常正确的,神不愿意一个罪人死亡,因为他愿意接待他。不单预备接纳一切投奔他怜悯的人,而且他也大声呼召他们。当神看见他们是何等绝望时,他以慈爱呼唤。如果有人反对这点,就是不认为有神的拣选了。神藉着拣选预定了一固定的人数得救。如果有人要反对,这里就有答案:先知在此并未说到神隐秘的旨意,只不过提醒在苦楚中的人免于失望,以致他们可以了解赦免和盼望,悔改以至得救。如果还有什么人反对,说,这样神就前后矛盾了,那么,我们也有答案:神总是愿望同一件事,虽然所用的方式不同,而且我们也不了解。就我们来看,虽然神的旨意很简单,但其中却有很大的不同。此外,我们的眼睛受强光所照因而盲目,所以我们不能确实知道,神怎么愿意叫万人得救,又同时叫所有被弃者进到永远的灭亡中去受永刑,这并不足为奇,虽然我们现在是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但就我们的才智水准来说,也应该知足了。”
多特信经清楚教导了双重预定的道理——即拣选人得永生,遗弃人受永死。它也深具意义地说:“在福音中被召的人都是真正地被召,因为神实在已在圣经中宣布了什么是蒙他喜悦的,也就是说,凡被召的人就应到他那里去”(第三和四项,第8条)
荷兰大神学家巴文克在《改革宗教义神学》(Reformed Dogmatics)一书中说,“福音的提供在神这方面都是出于至诚”,又说,“虽然藉着呼召只使少数人得救,但是,每一个人都一定会承认,对那些拒绝救恩的人来说,它还是有很大的价值与意义。”因为这就是神无限之爱的明证,并证实了这句“神不喜悦罪人死亡,乃喜悦他转离恶道而活”(第四项,6—7条)的话。
近几十年来,有几位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特别强调在“福音的普遍与诚恳的提供”中所表现的神的爱。迪扬(Alexander De Jong)在其学术性的博士论文中,曾支持这一点。韦斯敏德神学院慕雷教授与石东壕教授曾经在一本题名为《福音的白白提供》的书中也强调了这一点。关于这个题目,圣经方面也苦心研究过,特别是彼后3:9所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清楚指出这里所说他的原意,是指所有人说的,蒙拣选的与被遗弃的都包括在内。
在整个教会历史当中,都可以看见一些人从神爱万人这件事上,推论出根本没有地狱,这样的人在今天多得不可胜数,可是,圣经的道理却与此完全不同。圣经反对他们这个说法。有的人藉着相信耶稣基督而接受神的爱,也有的人因为不信而拒绝了神的爱。后者是罪大恶极,正因为他们所拒绝的爱是伟大的,所以公义的神就要严严地惩罚他们。我们从辩论的角度来说,如果神的爱是微不足道的,这样要摒弃这个爱的罪就算小的。假如神的爱是伟大的,那么,弃绝这个爱所犯的罪就大了。实际上,神的爱是无限的,弃绝这个无限的爱必受永远的刑罚,自不待言。
爱在人与人之间有所区分
圣经清楚教导神爱世上所有的人,圣经也清楚并强而有力地教导说,神的爱在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神爱所有的人,然而神也恨一切作恶的(诗5:5)。恨这个字在这方面不拘它的正确上下文是什么,我们可以说,神也爱也恨那些作恶的人;但是他爱义人却不恨他们。神曾说过,“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神既然爱所有的人,那他一定也爱以扫喽?但十分清楚看出,神并没有爱以扫象他爱雅各一样,直截了当地说,他恨以扫。我们不可以说,神爱恶人但恨他们的罪,免得把真理给混淆了。圣经告诉我们,神不但恨恶恶事,神也恨恶作恶的人,所以他不仅恨以扫的亵渎,也恨以扫本人。
这里的确是一个奥秘,但这个奥秘却清清楚楚地教导在神的自我启示中。神禁止我们为至高者设立一个法,说他不能同时爱一个人又恨一个人。神也不许可我们去分析那位无限者,说神有两个不同的属性,这两个不同的属性都叫做“爱”,其中之一是向恶人彰显,另一个是向义人彰显。当然神的爱只是一个,所有他的属性也是如此,包括一切神的属性是无限的完全。神的属性就仅一个,但它变化万千,就象太阳光进入三棱镜后分折成七种颜色的光谱一样,所以神在他的自我启示中显示他的完全性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公义、圣洁、慈爱、和其他无以计数的属性。神的属性是变化万千,各色各样的,但合起来只有一个,所以一个神的爱却变化万千地表现在不同的形式上,这是毫不足奇的呀!
圣经在神对一般人的爱和他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的爱之间有所区分。圣经特别高举那些在他儿子耶稣里的人的爱,在这许多章节中,我们提出一些。罗8:29中“预知”这一词意思是从永远爱起,神从永远就爱的那些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根据下节,他又召他们来,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保罗告诉以弗所的圣徒们说,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预定他们藉着耶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得到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里所赐给他们的(弗1:4—6)。保罗又对他们写着说:“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2:4—7)。他又夸耀着说,“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8—39)。圣经告诉我们,神以爱他儿子的爱来爱那些在基督里的人。
巴文克把显示在“福音之普遍与诚恳的提供”中的神爱描写为“无限的”。他明白说到:“人不能也不可以说,无论如何,神没有用那引领选民得救的特殊之爱来爱所有人”(上引书三530,四7),这诚然是不足为奇的。那位伟大的美国神学家赫治查理时常说,神的百姓乃是一特殊的百性,神以“特殊之爱”来爱他们(系统神学,二550)。前普林斯顿神学院傅斯教授描素,当保罗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时,他心中所说的爱就是超越的爱与至高的爱(系统神学二152)。以上这两位美国教授所说的毫不令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