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论》 十、罪如何使人心败坏堕落

10.罪如何使人心败坏堕落
  世人可分两类,就是已得重生的和没得重生的。所有人出生时都是没有重生的(约三3-8)。

  圣经教导我们三方面的重要真理。圣经教导我们,人心是败坏与堕落的。这叫做黑暗和盲目,因而导致愚笨无知。

  圣经告诉我们,人的意志和内心的欲望是败坏与堕落的。这就是人的软弱与无能,由此导致顽梗固执。人的整个灵魂处在灵死的状况中。

  灵里的黑暗与盲目
  所有的人本处于属灵的黑暗里,直至上帝藉圣灵大能的工作光照人心,或在人心中创造真光(太四16;约一5,徒廿六18;弗五8;西一13;彼前二9)。这黑暗就是有些人自称自己有,和说别人也有的「里面的光」。

  对这属灵黑暗的本质,我们一定要清楚理解。没有亮光不能看见的人,是在黑暗中(出十23)。无论是生来、因疾病或意外而瞎眼的人,都活在黑暗中(诗六九23;创十九11;徒十三11)。一个灵里瞎眼的人活在属灵的黑暗里,他对属灵事物一无所知。

  人的黑暗有外在与内在之分
  外在的黑暗,乃是人没有亮光,以致他不能看见。因此,外在的属灵黑暗是指人没有得到关于上帝和属灵事物的光照(太四16;诗一一九105;十九1-4,8;彼后一19;罗十15,18)。圣灵的工作就是以福音的真光除去这黑暗(徒十三2,4;十六6-10;诗一四七19,20)。

  另一方面,内在的黑暗是由于人性的堕落与心意的败坏,以致不能明白属灵事物。人心意之堕落与败坏不仅影响他对自然、民事、政治及道德事物的认识,对属灵、属天事物和福音的认识也受到蒙蔽。不过,圣灵的「一般恩典」阻止这败坏充份地发挥它的果效。因此人心落在黑暗当中,无法看见、接受、明白与相信,以致无法得救。属灵的事物,福音的奥秘,若没有圣灵先在人的灵里创造新的亮光,是无法被人看见和接受,不能使人得救的。

  无论人的理智是如何超群卓越,无论所传的道和福音是如何精彩绝伦,若没有圣灵在他们里面创造这亮光,他们是无法接受、明白和认同所传讲的真理的,因此也不能领人得救(弗四17,18)。

  因此,没有重生的人「存虚妄的心行事」(弗四17)。没有重生的理性终日思想的,自然尽是无法满足人心的事物(创六5),是一个不受约束的理性(箴七11,12)。没有重生的理性是在黑暗里,对事物不能有正确的判断(约一5)。没有重生的心是盲目的。按照圣经,心是包括意志的。这亮光由人的理性来接受,悟性加以明白,心加以使用。但正如耶稣说,如果「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的呢﹗」

  在信徒当中有三件事是由于人的理性在堕落状态中的虚妄而引起。第一,使信徒不能持守成圣的本份,因而在默想、祷告及聆听神话语的事上摇摆不定,朝三暮四,心不在焉,被属世思想所分心。第二,这种心神不定乃是信徒灵命倒退的原因,引致他们效法空虚愚蠢的世俗习惯。第三,这虚妄的理性让信徒受欺骗,使他们追求肉体的需要和情欲。这样常令信徒陷入放纵里。

  补救这败坏的心的方法
  要战胜这败坏和虚妄的心,我们必须专心思念,追求圣灵指示我们的属灵事物。当我们专心在属灵事物的时候,我们必须警醒不懈,不要让我们的心思回到那空虚、愚蠢和无益的意念上。我们必须养成默想圣洁、属灵的事的习惯(西三2)。我们必须谦卑下来,承认我们的心的败坏,要知道若任由它自作自为,是何等的愚蠢和虚妄。

  与神的生命隔绝
  未被重生的心是邪僻和堕落的,所以人是「与上帝所赐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弗四18)。这与上帝生命的隔绝,乃是因为他们心里的罪恶和堕落。(西一21)。

  我们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但上帝要我们有祂赐的生命才可以在今生讨祂的喜悦,在来生享受与祂同在(罗一17,六,七;加二20)。这是上帝在我们身上作成的生命;这不本乎祂的大能的自然作为,而是本乎祂的恩典的属灵作为。这是为上帝而活的生命(罗六,七)。上帝是这生命的至高无上目的,因为祂是这生命的创造者。

  藉此生命我们追求所有荣耀上帝的工作(罗十四7,8)。靠此生命我们能永远享受上帝,享受祂为我们永恒的福气与赏赐(创十五1)。

  上帝的生命,就是上帝的灵通过耶稣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加二20;西三3);就是结出圣洁、属灵、福音和顺服的果子的生命(罗六22;腓一11);也是永远不死亡的生命,因为这生命是永恒的(约十七3)。

  但没有被重生的心与这上帝的生命隔绝了。这隔绝有两方面的表现。其一是这没有归主的心显示出它不愿,和不能接受关乎上帝生命的事(路廿四25;来五11,12;耶四22)。其二,没有归主的心,显示出宁可选择任何其它生命,而不要上帝的生命(提前五6;雅五5;罗七9;九32;十3)。

  属血气的人与属灵人
  虽然未归主的人可有高等教育和卓越的才干,但他完全无法接受,也无法在灵里明白那些获得永生救恩必需的事物。除非圣灵在他的心里更新、光照和赐下力量,否则他对所听到的福音是没有响应的。「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这句经文的主题是属血气的人。属血气的人与属灵人是刚刚相反的(林前十五44;犹19)。

  保罗告诉我们,首先的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属血气的人来自首先的亚当,属灵人来自末后的亚当。属血气的人承受和拥有首先亚当所有和可有的一切。属血气的人有一个理性的灵魂,晓得如何运用这灵魂。

  属血气的人信靠自己理性的能力,看不见自己需要属灵的帮助。他不明白神赐给他的灵魂,乃是让他能学习和接受神要赐给他的事。上帝创造人,从来不要人离上帝独立生活。眼睛是美丽和有用的,但如果眼睛要在没有光的黑暗中看东西,它的美丽与功能不但一无所用,而且眼睛会受到损坏。同样,未归主重生的心若试图不靠上帝灵的帮助而领会属灵的事,结果只会毁灭他自己。

  从林前二14,我们看见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的事,就是「上帝灵的事」。那么,这些上帝灵的事究竟是什么?林前二章提到:「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2节);「神奥秘的智能,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7节);「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12节);「基督的心」(16节)。

  这些是上帝灵的事。无人能接受这些事,除非借着上帝主权的、超自然的光照。这些乃是「上帝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9节),都来自上帝永恒的意旨。这些是初造之时,人理性不知道存在的事(弗三8-11)。

  关于属血气的人与上帝灵的事,我们要提出两点。第一,属血气的人不领受这些事。第二,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这些事。

  从这两方面的断论我们首先知道,属血气的人没有领受属灵的事的能力(罗八7)。他不能领受,因为属灵的事要在灵里领会。其次,属血气的人有心拒绝它,这就是「不领会神圣灵的事」的涵意。他拒绝圣灵的事,因为他反倒以为愚拙。

  属血气的人现在不会,不能,将来也不能领受圣灵的事。他可以知道信仰教义的字面意义。他也可以知道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但他对听到的教义仅视为一种说法来接受,这与认识教义所言的真实性,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

  属血气的人可以知道义路,视之为一种意见(彼后二21)。他们也可以知道其它属灵的事,但只视之为理念(多一16;罗二23,24)。这些真理在他们的生命中不起改变的作用。但是,属灵的人真正地认识这些圣灵的事,并在他们的生命中有改变的作用(罗十二2;弗四22-24)。

  在未领受属灵的事之前,有两样必要的事,我们必须明白这些事,同意这些事,接受这些事,因为这些事与上帝的智能、圣洁和公义相符合(林前一23,24)。我们也必须知道这些事如何能合宜地荣耀上帝,使罪人得救,为教会带来恩典与荣耀。

  属血气的人无法做到这些。虽然他们可以在福音中领受劝勉、应许、命令和威胁(约壹五20)。但对他们来说,上帝的智能反倒是愚拙。保罗说「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能」(林前一25)。但对属血气的人而言,上帝的智能是愚拙的。

  古时的哲人看福音真理为愚拙的(林前一22,23,26-28)。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被看为愚拙,因为他们以为是虚假的。他们 讥诮,厌弃上帝的事,认为这对有理性的人是非常低劣的观念(彼后三3,4)。

  有些人承认他们相信福音,但内心却认为是愚拙的,不敢公开地说出来。他们大大赞扬道德原则和自然法则,但他们的生活与不真正相信福音的人一样。装作喜爱部分福音真理,不会保护他们避免拒绝接受福音全部真理的刑罚。他们不理,厌弃上帝赐给我们超自然的启示。他们认为福音是愚拙的,因为看不见福音的佳美、荣耀和对他们的益处(赛五三1-3)。

  因此,属血气的人不能领受圣灵的事,因为圣灵的事是在灵里领受的。属血气的人借着理性的自然亮光,可以明白属血气的事物。属灵人借着从耶稣基督来的属灵亮光,明白属灵的事物。

  属血气的人不晓得属灵的事物,因为这种能力乃由圣灵赋予。唯有借着神的大能在我们里面所造的亮光,才能晓得属灵的事物(林后四6)。

  属血气的人不能看透那带领他灵魂得救的属灵的事,因为他的理性因堕落而黑暗。这就是我们的悲哀;我们的本性有罪。但到审判的日子,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辩护说自己是因此而没有领受属灵的事。

  在那些没被重生的人的心意中,有一种道德的无能,使他们的心思永远不能接受属灵事物,因为他们的心思被各式各样的情欲、败坏和偏见所控制和管辖。这些在他们心思里牢不可破,以致他们 认为属灵的事是愚拙的(约六44;五40;三19)。

  从黑暗中释放
  保罗教导我们说,基督「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度里」(西一13)。

  这节经文宣称,我们已从黑暗的权势被释放出来(弗五11;徒廿六18;赛六十2;弗二2;林后四4)。彼得提到「在黑暗中」(彼后二4)的捆绑,那是不能逃脱的。

  那些与神和神一切事情为敌的人,心中充满黑暗(西一21;罗八7)。假如神是伟大良善和佳美的,为什么人要恨恶祂?这恨恶乃是由于心中的黑暗昏昧,而黑暗昏昧乃是因我们天性败坏与堕落所致。

  黑暗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之充满邪情私欲,拒绝神的意旨(弗二3;腓三19;西二18;罗八5)。

  黑暗使人的理性充满对所有属灵事物的偏见,并且使人完全不能从这偏见中自我释放出来。黑暗的理性,首先看见的都是那些欲望的事物,然后理性发现,原来这些情欲都在自己里面。但当人被呼唤要寻求上帝,超过一切欲望时,他们便以为这是愚拙的,因为未归主的理性以为属灵事物永远不能带来满足和快乐。没有重生的理性,有一种特别的偏见敌对福音。

  福音传讲的事可分两类。第一类是福音里那些只属于福音的事,与律法和自然的亮光毫无关系。这些福音内容是从启示而得知,也只有在福音里才有。这些福音的内容使福音成为福音。这些内容都是有关上帝在基督里的爱和意旨(林前二2;弗三7-11)。

  第二类是在福音中,基于律法和自然亮光的事。这些都是道德责任。这些道德责任从某方面看,未听福音也能知道(罗一19;二14,15),因为人按照已领受的亮光,已有履行这些道德律的责任。

  在这样情况之下,福音在人心中加添两件事。

  第一,福音指示人顺服这些道德律的正当途径,就是必须有一个重生的心,不再与上帝为敌,才能顺服这些道德律。同时也说明顺服的目的乃是荣耀上帝。除非我们借着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我们是无法顺服的。上述一切乃是把道德责任建立在一个新的架构上,就是在福音的架构里。

  第二,上帝把圣灵赐给我们,因此赐给我们在福音里有顺服的能力。

  福音告诉我们,那些在福音里面的顺服,乃是福音的顺服,不是律法的顺服(林前十五3;罗六17;加四19;多二11,12;林前十三11;林后三18)。

  首先,福音教导我们信仰的奥秘,信心与顺服必须建立在这些奥秘的根基上。

  其次,福音把一切道德顺服的责任接在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之树上。这就是保罗书信所谈到的。他从教导基督信仰的奥秘开始,进而按着这给我们带来上帝的恩典与怜悯的福音之奇妙奥秘,教导我们要顺服祂以讨祂的喜悦,为了感谢祂对我们的大爱。

  但是人们的偏见把这次序颠倒了,把道德责任作为基础,然后才思想福音的事。他们的偏见令他们不是蔑视福音的奥秘和相信这奥秘的人,就是把福音奥秘作错误的解释,把其中属灵意义摈弃,把奥秘作乖谬的曲解。这一来,他们把福音迁就他们低级的和属肉体的理解,并使之迎合自己的想法与见解。福音中任何他们认为不合理的,与他们的哲学系统不一致的,都视之为愚拙,拒绝接受。

  因此,当人心未被重生之时,他们的灵魂无法走出黑暗,无法进入基督荣耀福音的光中。

  结论
  人心是那么的堕落与败坏,无法理解、领会、接受属灵事物。因此,当人的理性未被重生时,他的灵魂不愿意接受、也不可能接受基督而得永生。他也不能成为圣洁而有资格进入天堂。人的情感和意志不能离开理性而独立行动,意志是不能独自自由运作的。眼睛是身体的自然亮光,靠着眼睛,身体可以安全地避开危险和阻碍,而不致受伤。但假如眼睛瞎了,或者处在完全的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那么身体就不知身处何方,也一定会碰到东西或绊倒。

  眼睛对身体就好象理性对灵魂。假如我们的理性能看见基督的佳美和福音里提供的救恩,我们的情感便会活跃起来,追求这真正的好处;意志也能接受、拥有福音。

  但假如理性对福音一无所知,或因偏见以致视而不见,那么情感便不会被激动要追求基督,意志也不愿意接受基督。假如理性被蒙骗,意志与情感也都受蒙骗。如理性是堕落的,情感也是堕落的(罗一28-32;提前二14;来三12,13;林后十一3)。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基督所说的「你必须重生」这话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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