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的激流》 第一部分:第七章 (第一节)

第一部分: 第七章 (第一节)
被动信心道路之第三层,其开始及进展,经过多种特殊的死而达到完全的死、埋葬和腐朽—-剥夺的工作必须全部由神来做,保留魂生命只会延迟其死亡—-这层中对信徒的剥夺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剥夺装饰,包括恩赐、恩典,以及恩惠—-其必要性和结果

你可能看过回光返照的现象:当旁人以为垂危者已死时,垂危者却忽然重新得力,并保持这股力量一直到死;就像一盏灯,灯油耗尽,在四围的黑暗中发出闪烁的灯光,可这闪烁的光只会让灯熄灭得更快:这样,人回光返照也只持续片时。人已勇敢对抗了死亡;但他的灯油耗尽;公义的太阳—-神自己—-使他干枯衰微,到头来他只能被迫死亡。公义的太阳那强烈的光线除了用来吞灭人之外,有否其它用途呢?被如此灼烧的人竟以为自己是冻僵了!真相是,他所受的痛苦使他不能辨明痛苦本身的性质。只要有乌云蔽日,“太阳”发出较柔和的光线,人就感受到热度,并以为自己在燃烧,其实人只是稍微变暖和些了:但当艳阳高照,人就觉得自己在燃烧,不相信自己不过是变暖和了。爱心的欺骗啊!甜蜜而残酷的爱!你就是要这样欺骗你的爱人们吗?你刺伤了这些心,然后隐藏你的飞镖,使他们追赶那伤了他们的。你吸引他们,向他们显现,当他们渴望拥有你时,你却逃离了他们。当你看见人到了穷途末路,因不断追赶而上气不接下气时,你就显现片时,好叫人又复苏过来,不料结果是,以后你会用日益严酷的手法让人死一千次。

严酷的良人啊!无罪的杀手!你为何不一次了结人的性命呢?为何要把酒递给一颗将亡之心喝,使人活过来,目的却是要再次毁灭他呢?这是你的游戏。你给人致命一击;当你看见受害人快要气绝时,就给他疗伤,为要给他新的伤口!唉!通常我们只死一次;在逼迫的年代,最残忍的凶手虽然的确曾拖长人苟延残喘的时间,但还是愿意一次了结他。可你,比那些人还要缺少怜悯,一次又一次夺了我们的性命,然后又使之复苏。

魂生命不经历许多死,就不会丧失!只有失去生命许多次才能真死!或许你把人毁灭在你怀抱中之后,人才能享受你这至爱的良人,对她来说那将是太大的幸福,而在此之前,她必要经历另一个折磨。她必须被埋葬并化成灰。人可能会想,到那时一切受苦就都结束了,因为腐烂的尸体就不会再受苦了。对她来说却非如此:她要不断受苦;埋葬、腐朽和归于无有的过程带给她的感觉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尖锐。

这第三层可称为死亡层,过程极为漫长,正如我前面说过的,极少人通过了其它层的经历,那么能通过这一层的人还要远少得多。许多人都惊讶地看见,一些非常圣洁的人活在地上时像天使一样,死时却极其痛苦,他们甚至对自己的救恩都绝望了。这是因为他们已经死于这种奥秘的死,正因为他们接近终点了,神就希望加速他们灵程的进步,于是就使他们的苦痛加倍。剥夺的工作必须全部由神来做。神会做得尽善尽美,人只需要对剥夺和死亡表示赞同,不加任何拦阻就行了。然而,如果我们要凭自己来做剥夺的工作,就会失去一切,把神圣之事变为凡俗不洁。有些人听说了这个剥夺的事,就自己下手剥夺自己,结果灵命止步不前;因为他们靠自己来做剥夺的工作,神就不会给他们披戴上祂自己。神的计划是剥夺后再给人穿上。祂使人贫穷,只是为着后来使人富足;祂所取去的一切,祂都以祂自己来代替。而那些靠自己来剥夺的人就不会有这种美好结果了。他们的确失去了神的恩赐,但是换来的却不是拥有了神自己。

这一层中,人还没有学会任凭自己被剥夺、被倒空、变贫穷,被治死;所有维系魂生命的举动都会带来无可弥补的损失,因为人在试图保留一个必要失丧的生命。正如一个人希望不用主动吹就让灯熄灭,那就只需停止添油就好了,灯就会自己熄灭了;但如果这人坚持表示希望灯熄灭,却一次又一次地不断给灯添油,灯就永不会熄灭:这一层的人也是如此,无论多衰弱无力,仍要紧紧抓住魂生命。如果人安慰自己,不任凭自己被治死,总之,如果人有任何保留魂生命的举动,都会因此延迟了魂生命的死亡。可怜的人哪!不要再与死亡抗争,这样你就能藉死亡而得生命。我眼前仿佛看见有个快被淹死的人;他尽一切努力要浮到水面上;他抓住任何能抓住的东西;只要还有一丝力气,他就能保住性命;只有当力气用完了,他才会溺毙。基督徒也是如此。他们竭力要尽可能久地阻止死亡;只有所有力量都用尽了,他们才会死。神出于怜悯,愿意加速这个死亡的进程,于是切断他们抓握东西、寻找扶持的双手,这样就迫使他们沉入深水里。十字架增多了,越多十字架,人就越感到无力承受,似乎根本就不可能承受得了。这种情形最让人痛苦的是,难处总是由自己的错误引起的,于是他就相信这是自作自受。

至终,人被带到对自己完全绝望的地步。她赞成神剥夺恩赐带给她的快乐,并承认神这样做是公义的。她甚至不指望再次拥有这些恩赐。

处于这种情形中的人看见别人明显活在与神的交通里时,他们就倍感伤痛,深深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他们渴望能效法那些人,却发现所有努力都是徒劳,他们被迫只能死。他们引用圣经的话说,“我所恐惧的临到我身”(伯3:25)。这是指什么呢?指的是失去神,永远失去祂,断绝了重新找到祂的指望!在时间和永远里都被剥夺了爱!虽知道神极其配得自己去爱,自己却没有能力爱祂了!

良人啊,你抛弃你的佳偶,转身离开她,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强迫她失去爱,而且似乎是永远失去爱吗?她以为自己失去了爱良人的心,其实她的爱是前所未有的坚强和纯洁。她确实失去了爱的活力,和能感觉得到的爱的力量;可她并没有失去爱本身;相反,她拥有了比从前更高层次的爱。她无法相信这点,但其实很容易看清楚这点;因为人心没有爱就不能存在。如果人心不爱神,就会专注于爱其它对象;而这位基督的新妇远非以任何受造物为乐。她对自己情欲的发动和无意的过犯视为大罪,认为是这些引起了良人对她的憎恶。她想办法洁净自己,可是一旦洗净,就似乎立刻掉进了一个比刚才那个更肮脏污秽的泥沼。她没看见,这是因为她跑的过程中沾染了污秽,频繁跌倒,而她为这样狼狈的奔跑深感羞耻,简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藏身。她的衣服弄脏了;她在跑的过程中失去了所有。

她的新郎要剥夺她是出于两个原由:第一,她的虚荣自满玷污了她美丽的衣裳,她把神的恩赐用来自爱自大,荣耀自己。第二,在属天赛程中,这种偷窃神荣耀的心态会阻碍她的进步;甚至连害怕失去这些属灵丰富的想法都会使她减速。

可怜的人啊!你竟落到这步田地!从前你是新郎所喜悦的,祂那么乐意装扮你,使你变得美丽;如今你却光秃裸露、衣衫褴褛,一贫如洗,以至于你都不敢看自己一眼,也不敢出现在祂面前。那些定睛看你的人,从前对你仰慕不已,如今既看见你形容丑怪,就想你一定是疯了,要么就是犯了某种大罪,使良人抛弃了你。他们不晓得这位嫉妒的丈夫,愿意新妇只属于祂。可是新妇因新郎所赐的装饰而沾沾自喜,并爱上了她自己;有时因忙着看自己而不再看新郎,她因太自爱,对新郎的爱就变冷淡了。新郎既看见这些,就剥夺她,从她眼前取去她所有的美丽和丰富。

她因资财丰富,就喜欢注视自己:她看见自己的各种美好素质,这使她自爱自羡,而在情感上疏远了新郎。她的愚昧使她不晓得,自己仅仅是因为良人的美丽才显得美丽;如果良人挪去了这些,她就会丑形毕露,自己都害怕看自己。此外,她还没有做到新郎去哪里,她就跟随到哪里:她唯恐跟随的时候会失去娇嫩的肤色或失去自己的珠宝。嫉妒的爱啊!你前来惩罚这个骄傲的人,夺去从前赐给她的东西,好叫她认识自己,这是多么正确的做法啊。而且,她变成赤裸贫穷后,就没有什么会拦阻她进步了。

这样,我们的主逐渐地剥夺她,夺去她的装饰,即所有的恩赐、地位和恩惠,这一切如同珠宝拖累了她,这里的“夺去”是指夺去她“知道自己拥有这一切”的知觉或意识;然后主永久性地夺去了她天然的能力,即她的衣服;随后又拆毁了她这个人的美丽,也就是神圣美德,她发现自己失去了实践神美德的能力。

剥夺的工作始于恩典、恩赐和能意识得到的爱。新妇看见她丈夫逐渐地收回曾赐给她的各样丰富。起初,她对失去这些极为困惑不安;而最令她困惑不安的还不是失去属灵财富,而是她良人的忿怒;因她以为良人是在怒气中收回这些的。后来,她看见自己滥用了这些丰富,也曾以这些为乐,这让她满心抱愧,宁愿因羞愧不安而死。她让神照祂旨意而行,并不敢还口说,“你为何要把给过我的东西收回?”因为她明白这是自己应受的待遇,就默默无言地旁观。

虽然她保持沉默,这沉默却也时而被哭泣叹息打断,不如她以后要经历的沉默那样深刻。当她注视新郎时惊讶地发现,新郎似乎生了她的气,一是因为,她为新郎给她的公正待遇—-不再给她机会错用祂的恩赐—-而哭泣这件事,二是因为她把滥用神恩赐这事看得太稀松平常。于是,她就试着让祂知道自己不在乎失去祂的恩赐,只要祂别向她发怒就好。现在,她让祂看见自己是为惹祂不快而流泪悲伤。她的确清晰地觉察到了良人的怒气,于是就不再挂念自己的财富了。良人任凭她哭泣良久后,似乎息怒了。祂安慰她,亲手擦干她的眼泪。以前做了那么得罪良人的事,现在重新得见良人的慈爱,令她何等欢喜!然而,祂并不恢复她以往的富足境况,她也不指望,她只为如今能被祂垂青、安慰和爱抚而感到极其快乐。刚开始,良人的爱抚令她大惑不解,她甚至不敢抬眼。而渐渐地,她因现在的幸福而忘了过去的悲哀,迷醉在良人新的爱抚中,不再去想过去的苦难。她为良人的爱抚而洋洋得意,并歇卧其中,于是迫使新郎再次发怒,并再次剥夺她。

有一点必须指出,神是逐渐地夺去人属灵的富足;信徒越软弱,剥夺所用的时间越长;反之,就越短,因为神对坚强的人剥夺时下手更频繁,每次剥夺的事物更多一些。但无论这剥夺多么“粗暴”,所剥夺的,不过是外面的、多余的东西罢了,诸如恩赐、恩典和恩惠。

神这样的带领是如此奇妙,是出自神对人如此深厚的爱,以至于除了那些亲身经历过的人之外,无人会相信;因为人心充满了己和自负,如果神不采取这样的对付手段,人就会失丧了。

或许有人要问,如果神的恩赐能产生这样有害的结果,神又何必要将恩赐给人呢?神照着自己完全的慈爱,将恩赐给人,是为要叫人脱离罪,脱离对受造物的依恋,而归向神自己。神用恩赐使人心喜悦满足,好使人脱离地的吸引、脱离自己来爱祂,至少也因感恩而爱祂,而我们却把恩赐用来滋养自爱和自我欣赏,并取悦自己;自爱本是深深扎根在人里面的,而且会因有了恩赐而越发膨胀;因她发现自己里面有了新的,或者说从前没发现过的美物,她就以这些美物为乐,并当成是自己的,把只该归于神的荣耀,归给自己。神的确能救她脱离这个,祂却没有这样做,原因只有祂自己晓得。人既被神剥夺恩赐,就失去了一些自爱的心,开始看见自己并不是原来想象的那样富足,自己一切的美物原来都是在基督里;她知道自己错用了神的恩典,就同意神把恩赐收回去。这位新妇说,“我必因新郎的富足而富足,虽然这些财富留下归祂来保管,可是藉着我心与祂联合,这些财富仍将是我的。”她甚至乐意神收回这些恩赐;她发现自己轻装上阵,倒更适合行路。她逐渐习惯了这种剥夺;知道这对自己有益处;就不再为此悲伤;由于她甚美丽,就相信自己的自然美和简朴衣着,照样能讨新郎的喜悦,不会逊于过去盛装打扮、多有装饰的时候,想到这个也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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