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教会联盟与联合(3) | 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

3.教会联合迅速发展
人们对许多事都有不同的意见,对于信仰更是如此,因为宗教问题不仅是普通意见,更是一种信念。
教会界对于基要派教义、崇拜方式及教会行政组织等问题,总会因看法不同而分开。
对于基督教界的分门别类,有人以为完全是错误,有人认为并非大错;有人卫护宗派,有人则看宗派为罪恶。
在过去四十年中,一些大宗派的领袖们为教会联合而努力。
有些人竭尽己力,渐有成就。
然而谋求各宗派联合是一条漫长而缓慢的路。
在过去二十五年中,联合的步伐突然加快起来。
公元1939年,三个宗派联合起来,组成了“美国循道会”(Methodist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此外“基督教联会”(The United Church of Christ)是由四个宗派合并而成。
长老派中有两个大团体最近联合,信义宗也有同样的事,这些宗派联合,无论大小,是联合运动的一些例子。
美国地区以外,也有联合运动。
公元1925年,加拿大的循道派、公理派与长老派教会,联合而成“加拿大基督教联会”(United Church of Canada),公元1947年成立的“南印度教会”(Church of South India)也是包括许多背景不同的教会团体。
除了以上所提的团体外,许多团体也在讨论与其它团体联合的可能性,以致每年联合的名单不断增加。
当联合顺利进行时,有一点不能不谨慎的就是:教会“联合”(Union)必须建立在教会“合一”(Unity)的基础上。
有关教义的问题、崇拜问题及教会行政问题必须先解决,不能为了“联合”而避讳不谈,否则这种表面的联合不是真正的合一,也不能为基督的教会带来真正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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