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会 | 基要真理

捌、论教会
【背诵经文】
“教会是祂(耶稣基督)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弗1:23
“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弗5:26-27
“教会”一词,据希腊文直译为“被召出来”,含有聚会的意思。
上帝实际藉着耶稣,从撒但、世界、罪恶的权势里召出来的一群,使他们全然归属上帝。
所以,他们要与蒙召的恩相称(参弗4:1),必须彼此聚集在一起敬拜真神,学习真道,以便在真理的熏陶、督促和激励下,竭尽全力宣扬基督的救赎福音,以完成服务人群、荣耀上帝为己任。
因此,无论任何时代,任何种类,任何阶级的人,只要信奉基督,接受圣灵重生的人,均为真教会的成员。
虽然这些入在教会中有些地方语言、习俗、修养,宗派的分别,但他们仍是基督身体中的一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教会的根基是耶稣基督,此外不能有人再另立根基(参林前3:11)。
时至今日,教会无论经受何等逼迫苦害,蹂躏攻击,总是稳固坚定地向前发展,其信仰的内容仍保持永恒的不变的实质。
因“主上帝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启1:8)。
一、教会是什么?
上帝为了使人明白教会的意义,在圣经中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言辞,或一些浅显的比喻加以形容阐明。
现将这些喻辞归纳说明,以帮助我们明白教会的实质涵义。
1.
教会是上帝的家
说明教会内的每一位信徒在永恒的地位上,都是上帝家中的一份子——上帝的儿女(参弗4:5;罗8:15-17;提前3:15),他们在教会中生活,彼此之间的关系都是兄弟姐妹(弗2:9;加6:10)。
2.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说明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要担当教会的一切软弱,供应教会的一切需用,带领教会的前程,指导教会的生活,直到教会全然成圣(参弗5:26-27)。
而教会却为基督的身体,信徒彼此为肢体。
在领受基督丰盛恩典供养的同时,一切的行动必须听从基督的命令和指挥,凡事按着上帝的真理,将上帝在基督里的公义、慈爱和权能彰显出来(参弗1:23;弗4:12;林前12:27)。
3.
教会是圣灵的段
说明教会是上帝居住的圣所,是上帝旨意通行的使者,所以教会应当让圣灵充满,顺服圣灵的引导,在真道上不断长进以便彰显上帝的荣耀。
(参弗2:21-22;彼前2:4-5;罗8:14;弗5:15-18;太5:16等)。
4.
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说明教会应当用真理——圣经的启示来建造,而不能用任何思想学说——人的理性理论加以取代;只有这样,才能支撑教会在历史的进程中屹立于不败之地。
为此,教会应依照上帝的托负和耶稣基督的吩咐,自始至终地忠于真理、宣扬真理、持守真理(参提前3:15-16)。
“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
教会不是社会,更不是民间的团体组织或庙宇式的崇拜体系,所以教会绝对不允许信徒把世界的方法、世俗的思潮,以及敬奉假神的模式带进教会,以玷污真理的光辉和纯洁。
教会应在圣灵的引导下,归服真理,用诚心实意、谦卑虔敬的态度,遵照圣经的明训和谕令事奉上帝,并用圣经的真理处理教会的日常事务。
拓展教会的一切事工。
“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林前3:11,14),所以“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林前3:10)。
5.
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说明教会是主所救赎、所洁净、所喜爱,所迎娶的对象(参林后11:2;启19:7)。
因此,教会应当保持圣洁坚贞,忠诚于基督的意志,在基督博大精深的爱中(参弗3:17-19),存着对基督爱的执着和忠贞,完成基督赋予的伟大使命;并能以真理为装饰,专心等候基督的荣耀降临,以无暇无疵的情操与身份献给基督,作个荣耀的教会,使基督的尊名在教会中得到称赞(弗5:25-27;弗1:14;西1:22,27;帖前2:12;提前6:16等)。
二、教会的权柄
教会既是上帝的家也是基督的身体,教会的权柄当然是源于耶稣基督。
所以,教会的权柄是超过一切执政掌权、有形无形、天上地下的所有权力(参腓2:9-11)。
而这权柄是耶稣基督升天后,差遣圣灵保惠师自由运行在教会里,促使众圣徒都顺服在真理的约束之下而施行出来的。
由此可见,上帝把祂的权柄托付给圣徒,是要圣徒能依照圣灵的引导,根据圣经的教训,在确认上帝纯全、善良、可喜悦的旨意上,做好管理教会的工作,拓展的事工,使世人因明白真理而归顺基督。
总而言之,教会的权柄应当隶属于上帝,本着上帝的旨意行使荣耀上帝的事务。
上帝赐给教会的权柄既是由圣灵直接施行的。
那么,教会就当按照圣灵所赐下的各种恩赐来建造(参林前12:4-11,林前12:28-31;弗4:11-16)。
因此,从形式上看,凡是教会正式的会友都具有选举,接纳、惩戒、表决的权利。
然而,在处理教会的常务或特殊事务时,却应当由那些通过教会信徒选举的有恩赐的弟兄姐妹来执行,因为他们是上帝在教会中的代表(或称真理的共同权柄)(参罗12:5-21;罗13:1-7)。
由此可见,教会的权柄从原则上讲,牧师、传道,长老、执事应当在顺服圣灵的同时凭着圣经的真理法则,施行指导,安慰、教训、劝勉、警戒、惩罚的权柄(参太18:15-18;林前5:1-5;提后4:1-2;约叁9-11),以引导信徒在教会的属灵生活中,进入合乎真理的荣耀境界。
“所以,我不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把这话写给你们,好叫我见你们的时候,不用照主所给我的权柄,严厉的待你们,这权柄原是为造就人,并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
三、教会的组织——地方教会的行政
教会在上帝面前具有不分地域、种族的宇宙性身份,然而,上帝为了使教会健康成长,允许各地方教会具有完善的组织功能,以便因地制宜地宣扬福音、见证基督。
因此教会应有地方性的管理体制。
地方教会乃由本地区那些真实悔改、重生得救、诚心接受洗礼而正式归入教会的信徒所组成,并由那些蒙上帝特别选召出来,托付圣工被教会信徒所认同、肯定的执事长老、传道牧师等圣职人员加以管理和护卫(参彼前5:1-4)。
他们在圣灵的引导下,依照上帝的旨意——圣经的真道带领,治理教会,教导信徒在凡事上规规矩矩照真理而行,以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各按各体的功用建立基督的身体——教会(参林前14:40;弗4:11-16),从而推进教会事工的全面发展,使上帝的国度日见扩张和兴盛。
从原则上讲,地方教会的信徒在地位,权利,本分上都是平等共享的,不能因性别、年龄,贫富、贵贱、智愚、种族的差异而分等级。
乃因上帝的拣选和恩宠同称为上帝的儿女——弟兄姊妹。
但在行政管理方面,上帝既然“让圣灵分赐各样的恩赐给信徒来服事教会”(参林前12:4-11),信徒就要因真理的缘故,尊重顺服这些来自圣灵恩膏的组织机构。
圣经明训:“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提前5:17)。
四、教会的圣礼
所谓圣礼特指耶稣基督在世时所设立的洗礼和圣餐(参林前11:23-26),是历世历代教会所遵行的两项礼仪。
这两项礼仪具有救赎福音的象征意义和实际标志。
它们把真理的内涵和教会的本质,用具体的形式——洗礼的决志和领受圣餐的行动表达出来,作为上帝之子民与世人的界定性见证。
直接而实在地为福音真理作美好的宣告使基督徒的生命有了供养和保证(参林前11:27-34)。
(一)洗礼
洗礼源于施洗约翰的传道时期(参太3:1-17;可1:1-11;路3:7-17),是耶稣基督升天前,对门徒的特别嘱咐:“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太28:19),“你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可16:15-16)。
基于命令的本身是主耶稣亲口颁布的,门徒就责无旁贷地切实施行,今日的我们更要奋勉遵守。
使徒彼得劝勉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
(徒2:37-38),因此,教会的圣礼是件非同小可的圣事,我们务要明白谨记。
1.
洗礼的意义
洗礼是用水藉着道在公众面前,对愿意悔改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的信徒所施行的礼仪。
表明了一个信靠耶稣的人,藉着基督的宝血,洗净除尽一切罪愆孽障而成为圣洁(参弗5:26;约壹1:9;约壹5:6-9)。
并站在教会的地位上向撒但、世界、罪恶、人群、天使宣告自己已经与主耶稣同死、同埋、同复活(参罗6:3-11)。
施洗的人奉父,子、圣灵的名为受洗者施洗,表明他们的身份从今以后,不但承认三位一体的上帝,而且归于三位一体之上帝的名下,有份并享受三而一的上帝的永恒灵恩和生命。
这种特殊的属灵标志,是人归服上帝,归入教会的必然行动。
2.
洗礼的见证
洗礼是救恩真理在某种意义下的表达,而并非人得救的根源(人得救是因信耶稣基督),所以,人不能靠洗礼得救。
但人悔改归入基督,得着圣灵的重生,可以透过洗礼见证自己归属上帝的事实。
由此可见,洗礼的见证是人在上帝面前,教会面前、天使面前、世人面前、甚至魔鬼的面前,公然表明自己真正信靠耶稣基督,乐意加入教会团契,勇敢宣称信仰身份——永远归属上帝,立志活在基督永恒的国度里。
因此凡是愿意信靠耶稣基督的人,都应当接受教会的洗礼,才能持守美好的见证(除非没有机会受洗,如十字架上那个悔改信耶稣的强盗,或那些在临终时霎那间受圣灵光照感动而接受救恩的人。
此外,教会中每一位信徒都应当有受洗的经历和见证)。
“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来怎样呢?
若死人不复活,因何为他们施洗呢?”
(林前15:29)。
3.
受洗的对象
洗礼既是一件真实而严峻的见证,教会就不能随便敷衍,滥收滥洗。
凡要受洗的人,必须领悟福音,清楚自己是罪人,立志悔改,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
通过教会察验,确认此人真正经过圣灵的重生,在真道上得到栽培和教育,满有生命和生活的得救见证,方可接受施洗。
一个接受洗礼的人,通过施洗的印证,表明自己完全彻底地属于基督,归于教会,有责任与教会的众圣徒一同持守真理,为上帝救赎人类的福音作至死忠心的见证。
4.
受洗的预备
凡要领受洗礼的人,必先预备自己的心灵,用真实虔诚的立志面对上帝的呼召,作出终身追随基督的抉择。
对施洗者所提出的信仰问题,更要诚实无伪、心口一致地作笞。
一个愿意接受洗礼的人起码要诚心实意地回答四大问题:
(1)是否承认自己是罪人,并愿意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是生命的本源,是自己个人的救主。
自己已确切地知道在基督里,已得着圣灵的重生。
(2)是否承认相信并接受圣经是上帝的话,是基督徒信仰,生活、行为的唯一准则;自己已藉着圣经的话——上帝的道而重生得救。
(3)是否愿意在上帝、教会、天使,众人,甚至撒但面前,将自己完全交付归属教会,成为教会的成员。
从今以后热爱教会,竭尽全力服事教会,甘心乐意地接受服从教会的权柄。
(4)是否愿意在上帝的家——教会里克尽己责,尽上作为上帝儿女的本分,切实履行十分之一的奉献。
教会有史以来,曾有为婴孩施洗的事例,在此我要作些有关幼洗的说明。
凡是由父母带着自己的婴孩接受幼洗者,成年后有真实悔改,重生得救的表现,教会应作追认信仰的宣告;即由牧师为之施行坚信礼(或称坚贞礼,绝对不可再洗一次),此人便能以教会成员——上帝的儿女的身份,与圣徒同领圣餐。
5.
洗礼方式与次数
如今在教会通行的洗礼有多种形式,如点水礼、浸礼,洒水礼等,但无沦领受何种方式,各选其便。
千万不可彼此否定或因此产生口舌之争,而应当在彼此尊重教会传统的同时,以兴旺福音,高举基督为重。
因洗礼本不在于方式,而在乎本身所表明的灵意和见证,所以,教会应相互接纳为宜。
使徒保罗曾宣称:“基督差谴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林前1:17)。
无论你接受何种方式,在哪个教会,由哪个牧师施洗,只需一次即可,绝对不能重复。
因为圣父、圣子,圣灵是三而独一的真神,再者重生得救也是圣灵在基督里一次所成全的,所以,我们不能造次僭越。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位。
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弗4:4-6)。
另外,需要一再重申的是,洗礼只要一次,其目的是要避免教会因此分门别类,杜绝彼此藐视、排挤攻击的魔鬼作为。
因为“一洗”是真确地表明众圣徒在基督里同归于一的见证。
虽然信徒有可能因为工作或生活的关系迁徒他方,然则,只要在转会时接受教会的考问而受坚信礼即可,不需要重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因为我们两下藉着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弗2:18-19)。
(二)圣餐
1.
圣餐的意义
圣餐又称最后的晚餐,是主耶稣受难前夕与门徒共聚,具有特殊意义的餐会。
它解释了旧约逾越节的真实涵义(参出1:1-28),直指基督受死所带给教会的生命之恩,以及基督复活、升天,再来的信仰确据(参太26:26-30;可14:22-26;路22:14-23)。
因此,圣餐是藉着摆在教会面前的掰开之饼和杯中的葡萄红汁,记念主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的受死、埋葬、第三日复活的重大事实,激发我们对基督再来的渴慕与向往,是我们保持积极向上的信仰盼望,活在教会合一的团契里,与教会的弟兄姐妹彼此接纳、宽恕恩涵、和睦相处,同心合意地事奉上帝。
由此可见,圣餐是教会的重大礼仪,包含三个层面的特殊意义:
(1)往日的追忆
当我们领受饼和杯时,生命中必然清楚看见饼和杯的分开,是代表耶稣替我们受死,舍命流血,甚至为我们流出最后的一滴血以致于肉身与血液的绝然分开。
此情此景的追忆(参加3:1),唤起那在心灵深处的潜在感悟——对基督为我们付出的无上代价,生出无限的感激和回应。
从而,在自我省察和圣爱的感召下,作出完全属主,专心敬爱主、立志讨主喜悦的人生抉择。
(2)今日的联合
当我们与众圣徒共领受饼与杯的实在时,表示我们既然同领基督的肉与血作为生命之粮(参约6:53-56),就要在基督的生命中与众肢体维系融洽的交通和必然的脉动,保持肢体间彼此建立、彼此恩助、彼此供应、彼此关顾的美好德行,使基督的身体渐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同时,透过饼和杯的领受,开阔我们的心胸,体悟到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都是我们关怀眷顾的实体,“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啊!
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祂为那设立祂的尽忠,如同摩西在上帝的全家尽忠一样。”
(来3:1-2)
(3)将来的盼望
耶稣基督在设立圣餐之时,已经应许我们有朝一日,要与祂在父的国度里喝“新”的(参太26:26-30;林前11:23-34),因此,我们领受圣餐自然而然会联想到今日坐在上帝右边的耶稣基督,有一天要得国回来,带领我们进入那荣耀的永恒国度(参太25:31;帖前4:13-18等),让我们与祂同享创世以来的一切荣耀,何等真实有福的盼望呀(参罗8:18-21)!
怎能不使我们心潮澎湃,心悦诚服地呐喊:“阿们!
主耶稣啊!
我愿祢来。”
(启22:19)。
2.
领受圣餐的对象
我们从圣经中确知,主耶稣所设立的圣餐不是大众共享,乃是为其门徒特别预备的,所以,领受圣餐的对象应囿于教会里的那些重生得救者。
由于圣餐具有印证信徒属灵生命的特质,而信徒领受圣餐则是表明自己的生命与主联合的实际;这样,圣餐就不能一视同仁,来者皆享。
为了避免混淆是非,把圣餐的神圣意义轻描淡写,教会严格规定:只有接受洗礼的(幼洗者应经坚信礼后),才可以领受圣餐。
3.
领受圣餐的心态
圣餐既然是上帝为教会特别设立的,具有重大而神圣的生命意义,领受圣餐就不能潦草从事。
一般来说、圣餐的饼必须是无酵的一个薄饼,圣餐的杯则要真正的红色葡萄酒,才能使圣餐的意义在形式上得到体现。
然而,领受圣餐的人,也应该慎思明辩:
(1)要自省除罪(林前11:28;林前5:7-8)。
凡有资格领受圣餐者,表明他是一个属乎主的人,所以他要彻底地省察自己是否真正属主。
凡有资格领受圣餐者表明他的生命在基督里,与众圣徒同归为一体,所以要认真省察自己是否与众圣徒融洽和好,若是没有,就当先向主认罪,除去心灵上与弟兄姊妹之间的一切嫉恨、嫌隙等罪,否则,就是自欺欺神。
(2)要明辩真理。
一个领受圣餐的人一定要在心灵中,存着对真理的执着和生命见证的渴慕和敬重,依照真理的原则,清楚上帝的旨意,才能本着对基督的敬爱和对教会的认同,罪得赦免,成为一个圣餐的领受者。
那么,究竟要分辨什么呢?
A、分辨所领的饼和杯,实在是基督的身体和宝血,所队要存分别为圣的心去领受(参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0:21,林前11:29)。
B、分辨自己是主所赎回的人,所以,要重新立志把自己完全托付给上帝,从今以后,作一个荣耀上帝的人。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上荣耀上帝。”
(林前6:20)。
C、分辨共同领受的涵义(参林前11:33),免得在懵然无知中,带着与弟兄姐妹不调和以及狭隘的成见之罪,糟蹋了圣餐;这样,就难免上帝的责罚(参林前11:30-32)。
D、分辨救恩是完全出于上帝(参罗5:15;罗8:31-32;弗2:8-10等),因此,不要在领受圣餐时有所企求,乃要存着在基督丰盛的恩典里,满心诚实地向上帝感恩(参帖前5:8)。
为了慎重起见,教会在举行圣餐前,应事先告知会众,让信徒有充分预备心灵的机会,以便按理领受圣餐。
叫他们在享受睪餐的恩眷里,得灵恩、受安慰,趋进深、得坚固、获能力、受激励、存盼望,得以在基督里拥有丰盛的生命。
如果有人随便应付,因不按理领受圣餐而遭刑罚,这是咎由自取,因为他们是吃喝自己的罪(参林前1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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