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教理史成为一种特殊历史的因素
教理史的来源
研究教理史的事实,使教理史成为一种独立的课门,是近代的事实。在改教时代之前曾有许多资料,然而,如哈纳克所说:“这些资料并没有成为教理史传统上的史实。”(《教理史》卷一,第24页)
宗教改革的影响
因为罗马天主教认为教理是永远不变的,到今天他们还是这样看法,所以我们可以说,因为改教者反对天主教对教理的看法,才开始使学者们以评论的眼光来看教理史。不但如此,改教运动的本身就可以说是激励学者们来如此研究教理。改教运动对于当时的天主教及其教义发出许多问题,并且也试以用圣经的亮光和使徒时代教父的着作来解答这些问题,因此也就使改革宗的作家们深入去研究教理的历史。然而,改教者们当日,他们自己并没有去查究教理的问题。他们虽然引用教父们的教训作为他们信仰的根据,但他们并不觉得需要对他们自己的全部信仰或教义加以详尽的查考,或对他们自己教义历史的源起有研究的必要。他们绝对没有怀疑他们自己全部的信仰和教义是完全根据圣经而来;尤有甚者,这些教义也成了他们生活的力量,因为是他们亲身所体验的。他们坚壮的信心使他们并不觉得需要去考查他们自己信仰在历史上的背景;同时,他们的职责乃是要指出当时天主教教理上的谬误,所以他们用了许多功夫来抵挡天主教,因之就无时间去考究教义历史的进程。
后来天主教指责改革宗基督教离弃基督教历史上的信仰,然而改革宗却认为天主教偏离了历史上基督教的信仰,两者谁是谁非,惟有小心地去研究教义的历史才能解决这个争端。以上的事实成为研究教理史的动机,最初的时侯,改教者们必须先建立改革宗的教义,并指出天主教的谬误,而无时间作教义历史的研究,但动机已经存在,后来就有改革宗的作家们开始了教理史的研究。以后又有其他动机,更增加了对于研究历史的需要;因为有各种反教理的运动兴起,使改革宗的神学家觉得更有研究历史的需要。
敬虔主义与唯理主义的影响
首先有“敬虔主义者”,认为改革宗中间有些只重知识的人,叫改教的活泼信仰被窒息了。敬虔主义者也反对十七世纪中的智力主义,认为是没有效果的,有如荒芜之地,所以他们认为智力主义是远离了改教者的信仰。另一方面,又有唯理主义兴起,他们乃是从另一方面来反对教会的的教理,因为他们只重视人类的理性,认为惟有理性才是发现真理的主要因素;而教会教理叫人不能使用理性来自由地寻求真理。唯理主义批判教会的教理,认为教理时常变化,因之不是真实不变的真理。这两种相反的运动,为了要反对教会的教理,也携手合作来研究教理史,为的是要否认教理的真实性。
历史精神的影响
另一个因素,是因为塞姆勒(Semler)以及他的同道们开始提倡历史的精神,也影响到教理史的研究,塞姆勒最先开始对圣经作历史性的研究,他的作品有《自由教育法的实验》一书,他的书是最早一本解明历史方法的实际价值的书。在教会历史中,因此种历史精神而开始研究教义的有摩谢(Mosheim)的巨着,虽然摩谢的书中并不完全处理教理史,但因他的缘故使更多的人开始来研究教理史,在塞姆勒与莱新(Lessing)的着作中我们找到许多重要的因素。
二、教理史的早期着作
兰奇(S.G.Lange)与谬恩丘(Muenscher)的着作可以说是研究教理史的最早着作。兰奇的着作并没有全部完成。谬恩丘在一七九七年完成了四大卷的教理史,接着他又写了一本教理史的概要。他的着作完全以公正的的态度,来对于基督教教义怎样演展成目前的型态,作了一个正确的答案。但可惜的是,他的着作受唯理主义的影响,而且也没有判别他所研究的是教义或教理。对于他所用的方法,乃是他开始所使用的“普通”与“特殊”的教理史;以后有许多作者也用他的方法。在谬恩丘以后的作者所写的教理史都不及他的详尽。
后来因为受着黑格尔的影响,人们开始用更为彻底的历史学的方法。有一位杜宾根学派(TuebingenSchool)的新约批判的发起人包珥,就是在研究历史时使用这个方法。他乃是用黑格尔派演进的原则,来追溯教会中教理的次序与进程。他认为可以用两个标准来判定教理史的材料:(1)就是有可靠的见证人所证明的事实;(2)又要按照历史的内容,以及进展的过程来解释这些事实,包珥的着作中就是用黑格尔的三步辩证法,因为如此,他的教理史,有许多地方是一种出于人的思考而来的观念。
但是黑尔派中有一点是值得嘉许的,就是所用的教理如何发展或演进的观念,这一点,后来由施来尔马赫派的神学家们所采用。后来尼安德与哈根巴也用这种方法,这两位作者对于基督教为宗教以及教义为宗教的价值的看法,在这两方面都更胜于黑格尔。但他们仍然采用特殊与普通的历史的方法,所以并没有完全达到理想的方法;后来,他们也采用“分解法”。以后的信经学者如多马修和克利福(Kliefoth)的作品中更有了进步。克利福的着作中将教理与教义的观念加以分开来研究,认为两者有所不同。按照克利福,他认为每一个时代都有他们所发展的教理的真理,这些真理也就成了后一代人的宝藏,可以从中汲取材料,并再形成新的教理,并不象包珥所说:要将上一代的教理如废物一样弃掉,却是应当将上一代的教理全部用来作为新的教理发展的材料。多马修却是特别将主要的与次要的教理分别出来,前者乃是关于真神、关于基督、关于罪与恩等的基要教义,后者乃是从以上的基要真理演展出来的其他教义。他乃是站在路德宗的信经立场来写作他的教理史。
罗马天主教的学者并不很有兴趣来研究教理史。如果有某些学者来研究教理史的话,他们终是认为教理的起源是出于教会当局对于基要教义有权威性的决断。早期的着作中都是如此假定,认为早期的教会已经占有了全部的教理真理,因之从一个时代转变另一个时代的时侯,教理却完全不能更改,也不能有新的发展。他们认为从前一次所交付我们的教理是不能更改的,或许人的注解可能会略有不同。从纽曼(Newman)开始,天主教教理才有人提到发展的可能性。根据纽曼的看法,他认为最初所交付我们的启示真理是隐含的,是原始的,只有逐渐地受到外在的影响,才会逐渐开展。然而,所谓发展的过程,却完全是受无误的天主教会所控制。这种很小心的看法,仍然不能获得罗马天主教的当局所接纳。
三、教理史的后期着作
后期的着作不再象早期着作那样机械化,也不再以特殊与普通的分类法,或“分解法”来研究教理史。这种方法虽然从塞尔敦以及塞德着作中仍然可以看到,但在其他的作家中,就无人再用此种方法。一般的作家都认为教理史必须有连续性的关系。尼采(Nitzsch)所采用的逐渐发展的方法,可从他的分段标题上看出:“古时大公教会的教义之公布”以及“古时大公教会的教义之发展”。哈纳克的着作中也有类似的分段:“教会教理的兴起”以及“教会教理的发展”。
哈纳克的着作曾采用多马修和尼采的方法,但他却更进一步。他认为教理的兴起与发展是与教义史不一样的;而且他也认为基督教是在不断地发展,因为一般文化也是在不断地发展,他的着作中也不再使用分解法。但是哈纳克对于基督教教理的看法完全错误,因为他认为教理乃是希腊精神在基督教的土地中发扬,认为教理是基督教与希腊文化的混合,而且希腊文化更优于基督教思想。他认为信仰的命题被错误地转为理智上的概念,并要用历史与科学的证据来证明,正因为如此,信仰的真理也就失去了教理上的权威,以及生活的价值。他又认为这种腐化的过程并不是从新约开始,乃是在第二、第三世纪时着重“道”(Logos)的教义时才开始,直到罗马天主教的梵谛冈大会;同时改教者们那时因为专心一意于改教,也没有注意教理的事,使改革宗的教理不断地有改变。严格地讲来,改革宗似乎是无固定的真理,即教理。这是哈纳克的看法,他认为教父们受异教的影响,所以他们的看法也不正确。其实哈纳克对于教理史的见解是完全错误的。
鲁夫斯与史伯格并不采用哈纳克的分类法,但认为哈纳克着作的第二部份,确是将教理史论述详尽;但鲁夫斯本人也着有基督教教理的起源一书。鲁夫斯比史伯格更同意于哈纳克对于教理起源的看法。鲁夫斯的着作可以作教理史作者们的参考书,因为他曾引用了许多教理作家的话。史伯格也曾着有一部份为两卷的教理史,这本书也曾被译为英文,题为《教义历史的课本》;这本书对研究教理的人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