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章节约翰·诺克斯 | 清教徒的足迹

约翰·诺克斯 | 清教徒的足迹

第二章、约翰·诺克斯——清教运动的创始人
【注:传讲于1972年,该年度特会的主题是“成为基督徒”(Becoming a Christian)。
——编者注。
提起约翰·诺克斯,多数人只会联想到苏格兰,认为只有苏格兰人应该怀念他,纪念他的工作。
对于这样的说法,大可以作如下的回应:到过日内瓦,见过著名的伟大改教者之纪念碑的人,一定会留意到约翰·诺克斯也位在其中。
他的名字,与可敬的加尔文和法勒尔(Farel)等人同列。
这就足以证明,约翰·诺克斯不单是在苏格兰干了一番不可思议的大事,他所做的工作也是世界性的。
论到这位伟大的人物,我要首先引用卡莱尔(Thomas Carlyle)所说过的一句话。
没错,卡莱尔也是苏格兰人,然而他也是一位以不轻易论说某事而出名的历史学者。
他在著作《英雄与崇拜英雄者》(Heroes and Hero Worshippers)一书中论到约翰·诺克斯,他说:“他是苏格兰、新英格兰和奥利弗·克伦威尔的信仰——那就是清教派的信仰——的大祭司和创始人。”
卡莱尔并没有把英格兰包括在内——他其实应该把它也包括在内的——但他却把新英格兰和奥利弗·克伦威尔包括在内!
卡莱尔认为,约翰·诺克斯是引发一连串伟大事件之运动的开山鼻祖。
这个运动的影响,不仅限于不列颠群岛,且远及其他各地,影响到整个历史的发展。
那么,卡莱尔所说的有道理吗?
我们可否加以证实呢?
我打算为大家指出,卡莱尔绝对没有夸大其词。
在我们论到诺克斯是清教运动的奠基者之前,先让我简单地介绍一下他的生平。
他在罗马天主教教义中被抚养成人,并成为神父;有一段时期,他还得了约翰·诺克斯爵士的勋衔。
他出身于贫寒之家,也没有任何贵族为其祖先,得不到任何人的举荐。
他成为伟大的人物,完全是凭他本人超卓的天赋才能,更是因为他转奉了新教。
他的归正经历了非凡的方式,通过苏格兰宗教改革最初伟大的曙光——威沙特(George Wishart)及其他人等——的努力所影响。
他经历了彻底的改变,掉转方向,毅然抛弃罗马天主教的思想。
后来他在圣安德烈教堂参与侍奉。
起初他并没有讲道,但后来被迫站上讲台。
因此,在后来法国人夺取圣安德烈教堂,又搜捕其中的人的时候,约翰·诺克斯成为阶下囚,被囚在船舱内做划船的奴隶,差不多两年之久。
这是一段艰苦的经历,不但生活困苦,还要忍受极端的残害,以致他的健康受损,元气大伤,以后不断为疾病缠身,经常与疾病搏斗。
最后,他终于脱离了困境,回到英格兰和苏格兰。
但当时苏格兰的情势对他非常不利,因此他移民英格兰,在伯威克(Berwick-on-Tweed)被任命为牧师。
在1549至1551年间,他就在这里和纽卡斯尔(Newcastle)两地工作。
(究竟诺克斯生于何时?
是在1503年还是在1504年,还是约在1513年或1515年呢?
这问题至今仍争辩不已,但这一点无关紧要。
重要的一点是,1540年离开罗马天主教的时候,他已经成年,并且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两地讲道)之后,他到了伦敦,当时爱德华六世在位。
诺克斯成为一名宫廷牧师和宫廷讲员,因此得以跻身中央事务,有许多机会向国王和廷臣讲道。
后来,爱德华六世年仅16岁时就去世了,玛丽,就是“血腥玛丽”,继承王位。
诺克斯和其他一些人,不得不亡命天涯。
后来他逃到欧洲大陆,在日内瓦受教于加尔文。
当时流亡在法兰克福的英国信徒成立了教会,邀请约翰·诺克斯担任牧师,与另外一位牧师同工。
他十分不情愿,但终于被加尔文说服,他到了法兰克福牧养该教会。
可是在经过种种困境和争论后,他迫不得已离开法兰克福,和另外相当多的难民一起转至日内瓦;在那里,1556至1559年间,任职英语教会的牧师。
到了1559年4月,玛丽女王去世,伊丽莎白女王登基,他得以归回,不仅回到不列颠群岛,而且可以回到苏格兰。
至此,开始了他一生最伟大的工作,从1559年4月,直到1572年11月24日去世。
上面只是这个人一生的简述,事实上描述他的传记相当多,其中也不乏精彩的。
里德利(Jasper Ridley)最近出版的一本值得一读,其中有不少精辟的评述,都是作者精心研究所得。
论及约翰·诺克斯的著作中,这本算是佼佼者,远胜过大约三十年前珀西爵士(Lord Eustace Percy)所写的那一本。
现在要谈谈诺克斯这个人。
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备受诽谤。
加尔文也遭受很多诽谤,但约翰·诺克斯比他更甚,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使然,与加尔文的情形有点不相同。
但这一切的诽谤,都是出于人的无知,且加上来自罗马天主教的人士,及其他主张所谓大公教会的人,给他各样恶意的中伤。
在这些高唱普世教会的日子,不可避免的,约翰·诺克斯就成了众矢之的,备受尖酸苦毒的抨击。
那些人都高举苏格兰女王玛丽,极力将她粉饰,甚至崇拜她,那情况比她的自我宣传更夸张。
可是,我并不是要为约翰·诺克斯辩护,他并不需要我,也不需要任何人为他辩护。
让我们先看看这个多姿多彩的人。
他个子矮小,这一点是不能忽略的!
有人说,世上最伟大的事迹,都是矮子和小国所作的!
他外貌并不英俊,起码以现代审美的眼光而言,他的外表并不出众。
他强而有力,粗鲁而朴实,身型外表方面没有任何值得夸口的地方。
唯一要指出的是他的眼神,从他眼中不时所透出来的光辉,足以使对方骤然升起敬畏上帝的心。
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才能。
他不像加尔文那样满有才干,也不像他那般有学者风度。
事实上,有才能的人不一定是学者。
约翰·诺克斯的才能,特别表现在他的辨别力上,他能“区别互有区别的事物”。
等一会,你会看见这是他最突出的特色。
另外,他精力充沛。
历世历代以来,上帝所重用的伟人,都有过人的精力。
约翰·诺克斯能成就那一切,当然可以说是出于上帝的恩典,但他本人特有的条件,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我最近读到18世纪伟大的威尔士传道人罗兰斯的传记,留意到他也是精力过人的。
当时的人往往提及他这一点特别的天赋。
这种特色,不但是伟大的政治家所具备的,也不仅是军事领袖所通有的,通常而言,也同样是伟大的传道人所表现出来的。
我联想起狄摩西尼(Demosthenes)对雄辩术所下的定义,那就是:“行动,行动,行动。”
约翰·诺克斯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精明过人。
他当时的处境,也叫他必须处事机灵。
在当时而言,政治与宗教的联合是必然的,就是说,约翰·诺克斯必须与苏格兰的当权者合作,但他深知这些表里不一的政客们的嘴脸,洞悉他们的奸诈。
好几次都因为他的机智,宗教改革才幸免于难。
里德利形容他为“完美无瑕的政治家”,他实在是如此,他也非得如此不可。
好几次拥护改革的人,几乎被人利用投赞成票,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人家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对敌方所运用的手段懵然不觉。
但约翰·诺克斯却洞悉这一切,因着他的机灵,得以及时挽回败局。
有好几次,他能深入明察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心计和意图,也洞破她要废除他的工作的奸计。
然后我要提到他过人的智慧。
我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不少人认为他是偏执狂,为人冷酷无情,非常自负,野心很大,而且不能容忍别人的反对异议。
但当你读过有关他的客观的记叙,你们不得不佩服他那非凡的智慧。
他似乎总是晓得适可而止,永远不会做得过分。
尽管有人怂恿他,又有别的人阻拦他,他都能巧妙地将事情处理,做得合乎中道。
比方他在伯威克的时候,他并没有公开抨击当时官定的公共祈祷书,他只是不使用它而已。
两者是有区别的。
我强调这一点,因为我常常劝告年轻的弟兄们,这一点非常重要。
只要有实际行动,无需事前大事宣传,事实胜于雄辩。
约翰·诺克斯没有公开抨击祈祷书,以致引起注意;也没有高举标语牌,扬言他不打算采用。
他根本就不睬不理,不去用它。
这种行动,表明了他的节制以及过人的智慧。
有人批评约翰·诺克斯为人懦弱胆怯,因为好几次在苏格兰遭遇逼迫,时势险恶的日子,他逃去英格兰和欧洲大陆。
但我认为这是出于他的智慧和机警。
他晓得,如果留在苏格兰的话,必定会像威沙特、汉密尔顿(Patrick Hamilton)和其他以往的人那样被处死,那么他就不能为他的使命继续奋斗,所以他只好逃命。
我认为他这样做是对的。
有些时候,逃命要比留下来殉道需要更大的勇气。
然后我要谈谈他的节制。
许多人也许认为,论说这个“狂热、偏激、极端”的约翰·诺克斯所表现的节制,简直是笑话。
但这个人的节制能力,实在叫人难以置信。
他给伯威克的信徒们的劝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时他身在伦敦,爱德华六世的统治快要结束,玛丽即将登基,他晓得那些以往他在伯威克牧养的信徒,将要面临极大的困难。
当时钦定的祈祷书并没有在达勒姆(Durham)教区采用,因为适巧达勒姆的主教滕斯托尔(Tunstall)更喜欢天主教思想,不喜欢这本带新教色彩的祈祷书,所以从来没有强制采用。
约翰·诺克斯当然是正中下怀,可以根本不用去管。
但现在情况急转直下,官方一定会勒令实行,因此他去信给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的弟兄们,劝勉他们要节制。
他们应该持守什么立场呢?
就如我现在要指出的,当时首要争论的,是跪领圣餐的问题。
约翰·诺克斯劝告他们说:为了更大的原则和更重要的真理,他们应该在这点规定上表示顺从,这是值得谅解的,这就是适度和节制的表现。
还有更多的例子。
当他到了法兰克福与另一位牧师同工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决定采用加尔文所拟定的崇拜秩序。
大家都已经同意了,他们也以为他一定会马上同意,因为他素来敬佩加尔文。
可是,约翰·诺克斯却不表示赞同,原因是他们还没有征得所有其他流亡到斯特拉斯堡、巴塞尔和其余各处的英国弟兄们的意见。
这也是节制的表现。
他只能与其他领袖们一致行动。
后来,他和一些领袖一同草拟了另外一份崇拜秩序,但遭到一些反对。
他比其他任何人更乐意顺应众人的意见,加以修改,也加添了一些。
此外,就如我去年在谈到清教徒的起源的时候,我所指出他与考克斯之间的不同表现。
这位来到法兰克福的圣公会信徒——考克斯,坚持他所谓“英国国教的样式”,而且要坚持英国国教徒的习惯,使用祈祷书。
约翰·诺克斯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能折中一下,谋求协议。
可是考克斯和他的同仁始终不肯让步,以致无法达成协议。
这位常被人诽谤,硬指为不肯容忍人而又满有偏见的约翰·诺克斯,在这些反对他,甚至迫使他远走日内瓦的圣公会人面前,显出何等温和节制的风采。
现在我得强调一下他的创新能力。
有些人以为,约翰·诺克斯不过是加尔文的“传声筒”。
这样的说法完全不符事实。
别的人可能会犯此毛病,但约翰·诺克斯绝对不是这样,他是个独立的思想家。
他自己独立思考,若从圣经里有所领会,就会毫不迟疑地提出来,就算是与别人的不同,也不会缄默不言。
他的见地,就算是与丁道尔或加尔文以前所见的相违,他也不会退缩。
他就曾经在信徒对他们的王侯及统治者应有的责任这个问题上,表示不同意加尔文和丁道尔的意见。
他主张在某些环境下,可以与统治者对抗,甚至可以起来革命。
这是他独有的眼光,他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附从加尔文的意见;事实上在其他的事上,除非他所见相同,否则他不会盲从附和。
他爱自己分析问题,找出答案。
这一点非常重要。
我们不能不加以思索,便全盘接受从书本上所得的。
就算是伟人所写的书,我们也不能这样囫囵吞枣,必须慎思明辨。
约翰·诺克斯就是这样做的。
如果他的结论与众不同,他也大胆地说出来。
他对英国国教种种仪式的看法也是如此,他往往能比别人先看见。
他写那本《荒谬的女权统治》(The Monstrous Regiment of Women)再一次表现了他独创的见地。
这就使我们看到了他的勇敢。
他死的时候,人称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这倒说得没错。
我可以加上一句:他连女人也不怕。
而他当时要面对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性格异常坚强,另外一个是苏格兰女王玛丽,她懦弱,却是个强对手。
懦弱的女人,通常善用她们的美色和女性本色武装自己。
英格兰的伊丽莎白女王没有美色,却有确实坚强的性格。
约翰·诺克斯需要和这两个女人打交道,全不畏怯。
她们的本事各有千秋,但对约翰·诺克斯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他的无畏精神,叫人难以相信。
他以同样的精神,反对克蓝麦、里德利和马特(Peter Martyr)。
他常是孤军作战,但从不畏缩。
你在他身上所见的英雄本色,与当年马丁·路德在沃尔姆斯帝国议会(The Diet of Worms)上的表现相同。
不要忘记,他是一个传道人。
他的讲道激烈有力。
伟大的传道者,话语通常都强烈有力。
我们也都该说话铿锵有力,这并不是出于人的天然性格,而是出于所感受到的福音的大能。
激烈有力表示有能力。
约翰·诺克斯是个大有能力的传道人,结果是他成为一个影响力极大的传道人。
他的讲道深深影响了爱德华六世,这一点我在下面会再提及。
其实不单爱德华六世,还有许多人也深受他的影响。
人们常常提到,苏格兰玛丽女王如何感受到他话语的能力,往往因而流泪暗泣,不是因为她信服这些话,而是出于痛恨和愤怒;她对这个人充满了畏惧,惧怕他祷告和讲道所发出来的能力,甚于许多军团所带来的威胁。
伦道夫(Randolph),一位当大使的朝臣,曾这样形容约翰·诺克斯和他的讲道:“这一个人的声音,在一个钟头内注入我们里面的生命力,胜于五百个号筒,一齐向我们的耳朵不停地吹响。”
仅仅是一个人的声音!
许多时候,诺克斯凭借一次讲道所传递的信息,就把情势完全扭转过来。
当那些议员及其他人都被警告,慌作一团,正打算屈服让步的当儿,约翰·诺克斯会站上讲台,来一次讲道,于是情形完全改观。
这一个人的能力,远胜于五百个号筒一齐向我们的耳朵吹响!
讲道的功效往往如是。
约翰·诺克斯的讲道就有这样的效果。
也许他在这方面所得的称赞,莫过于有一回一位英国牧师无意中所说的。
血腥玛丽在英格兰登基不久以后,维斯顿(Hugh Weston)受任为一个在牛津举行的会议的主席,讨论圣餐和其他问题。
一边是克蓝麦、里德利和支持他们的人,另一方是罗马天主教人士。
讨论进行中,维斯顿说:“这个逃亡的苏格兰人(意思是说一个苏格兰难民)挪走了圣礼中对基督的膜拜,他还成功地把这些异端编入最近1552年的公祷书里面。
当时这个人是如何得势啊。”
维斯顿并非指在苏格兰所发生的事情,而是指在英格兰的情况。
这就是约翰·诺克斯的仇敌对他的讲道能力的见证。
对这些罗马天主教徒来说,在圣餐礼仪上取消对基督身体的膜拜,完全要归功于约翰·诺克斯。
这一点说明他的讲道是如何有能力。
现在来谈谈约翰·诺克斯是不是“清教运动的创始人”的问题。
卡莱尔说的对不对?
约翰·诺克斯是不是“清教运动的大祭司和创始人”呢?
清教派思想,从许多方面来说,可追溯至丁道尔。
但我也同意:从思想体系和组织而言,卡莱尔所说的也有道理。
威廉·丁道尔在他的精神与行动中,表现了不少清教徒的原则,但到了诺克斯,这些表现就更明显。
我同意上个世纪一位名叫洛里默(Lorimer)的作者所说的:另外一个唯一有资格称为“清教运动创始人”的,是格洛斯特的大主教胡珀;但我更同意他所说:无疑在这个资格上,我们要把约翰·诺克斯放在胡珀的前面。
他们两人所见略同,但我往下说下去,你就会发现两人之间的不同。
那么,是根据哪一方面,我们说约翰·诺克斯是“清教运动的创始人”呢?
第一个方面,是根据他的独立创新的思想。
顾名思义,清教徒都是独立的人,他们是有独立思想的,永远不会是“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不光是在宗教信仰而言,他不是属于“国立教会”的,就是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
对我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有人生下来就是“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不管在哪一方面,他们永远站在当权者那一边,永远属于一些已固定了的团体。
他们只致力于保存旧有的秩序。
这种人,在自由教会里面也常常见到的,就如在圣公会和基督教其他宗派一般。
他们热衷于既成的体制,而且往往以此为出发点。
但是,清教徒基于他的本性与精神,永远不会是“代表既成体制的人”。
这是由于他的独立性与创新精神,也因为他自己研读圣经,渴慕认识真理,不管别人有怎样的说法或想法。
第二个方面,约翰·诺克斯有资格称为“清教运动的创始人”,是因为他清楚地带来了清教运动的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首要的是以圣经——上帝的话——为最高的权威。
这一点无须多言。
罗马天主教体系以其教会、教会传统和教会对圣经的诠释为最高权威,其他改革不够彻底的教会也一贯沿用这种作风。
但清教徒的典型特色却是:强调上帝的话有最高的权柄。
这也是约翰·诺克斯的指导原则。
如果一件事没有圣经的根据,他就绝对不去做,也不准把这件事介绍到教会中。
诺克斯的第二个指导原则,是主张教会的改革应该包括“根基和枝干”(root and branch)。
这并不是我说的,是约翰·诺克斯用的词,其他的人也跟着应用这句话。
换句话说,清教徒并不以仅仅在教义上的改革而感到满足。
约翰·诺克斯和其他清教徒们,与英国的其他领袖意见相左,也是为了这原因。
所有的人都主张改革教义,在教义上所有的人都是加尔文主义者。
但差别之处,在于清教徒对改革的彻底要求,不仅要改革教义,也要把改革贯彻到实践方面,包括对教会本质的整个看法。
对清教徒来说,改革不仅是修改或一点改善,改革是教会“全新的建造”——不仅是将已存在的修改一下,而是进行以新约的教导为准的建造。
这是约翰·诺克斯的第二个指导原则。
诺克斯渴望把教会恢复到新约圣经的模式。
基于此,他认为必须改革教会的仪式,就是教会的敬拜方式和圣礼的施行方式。
他这样说:“向上帝的敬拜,尤其是圣礼的施行,必须以圣经所指明的为准,不得加添,也不得减少。”
又说:“教会没有权柄可以自行发明一些宗教仪式,再自行赋予其重要性。”
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受到指控和反对。
他又辩说:“人不可创立或发明一种讨上帝喜悦的宗教,他只能持守并遵行从上帝而来的信仰,不能加以删减或修改。”
他还教导说:“教会施行的新约圣经的圣礼,必须依照耶稣基督所设立和使徒们所施行的,不能随意加添或减少。”
又说:“弥撒是可憎恶的偶像崇拜,是亵渎基督的死,玷污主的晚餐。”
他就因为主张这样的教导而被控告,被指控为有罪,但他坚持他的立场。
他的指导原则就是这样。
但更重要的是,他把原则应用出来,对我来说,没有所谓理论上或学术性的清教徒。
不错,有人对清教思想感兴趣,但是,除非他们能实践出这些思想,否则就是清教运动的叛徒,因为真正的清教徒的特色,就是实践。
有人高唱“清教徒的良知”,这很好,但如果不顺着这良知去行,就是否定清教信念。
胡珀和约翰·诺克斯,在许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但胡珀有时会说了不算数,他被按立为主教的时候,声言他不会穿传统的圣服,因而给下到监牢里。
可是不久以后,他屈服了,同意穿圣服。
我所要指出的重点,是说明真正的清教徒不但能看见这些事情,也能持守他们的观点,而且能应用出来,实行出来。
在这一点上,约翰·诺克斯极为出色,远胜于胡珀。
他照着自己良心所相信的,在新约圣经中所表明的教会的本质、法制、礼仪和教会纪律,尽心地应用实行。
在这方面,约翰·诺克斯是非常突出的。
现在,我们要来看他如何将这些原则付诸实践。
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的时候,他没有采用1548年爱德华六世钦定的公祷书,也没有采用1549年的公祷书。
在这个行动上,滕斯托尔从旁协助他。
绝大多数牧师都遵命采用,约翰·诺克斯却坚守他的立场。
虽然他是在英格兰官方许可下讲道,但在圣礼的施行上他不受官方的控制,也不接受祈祷书规则的控制或操纵。
其次——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当时的习惯是在领受圣餐时下跪,圣公会就是这样做的。
约翰·诺克斯是第一个教导信徒坐下来领受的。
他不但是这样教导,而且自己先实行出来,这就是把清教精神应用出来的表现。
照着自己对圣经的理解,他归纳出这样的结论:在领受圣餐时下跪是不对的。
有相当的事实证明,他在成为法军的阶下囚以前,在圣安德烈教会的时候,就已经把这样的观点付诸实行了。
但不管事实是否如此,我们确切地知道,他在伯威克这样行了。
这是一项伟大的创新。
几百年来,在罗马天主教的控制下,这个圣礼是以跪下的方式来领受的。
改革宗的安立甘教会也沿用这个习例。
他带头实行的另外一项改革,就是用普通的饼代替圣饼。
他不再使用罗马天主教已经沿用了几百年的圣饼,这也是当时圣公会所接受的传统习惯。
不久之后圣公会也改用普通的饼代替,但约翰·诺克斯是第一个这样做的,是他在伯威克任牧师的时候就开始实行的。
至于洗礼方面,他拒绝为已被逐出教会之人的孩子施洗。
当时其他牧师仍旧沿用这旧例。
他也反对私下给人施洗的传统,也拒绝在施洗时画十字的做法。
熟悉清教运动以后的历史的人,就知道这一切的革新,在清教徒一贯所持定的立场上,占十分显要的地位。
早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牧养教会的时候,诺克斯就开始介绍这些清教徒式的思想了,并且同时把这些思想付诸实践。
后来,诺森伯兰公爵(Duke of Northumberland)把诺克斯带往伦敦,担任宫廷牧师,诺克斯成为大受欢迎的传道人。
我们要在这里提及的,只是与他如何成为清教徒创始者有关的方面。
1552年,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危机。
1549年已经出版了一本修改了的祈祷书,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力度不够,还保留了太多罗马天主教的痕迹和遗传,因此决定重新编制新的祈祷书,他们也打算草拟新的“宗教信条”,于是着手进行。
1552年9月,新的祈祷书拟定出来了,大半出自克蓝麦的手笔。
他们也草拟了45条信纲,成为后来《三十九条信纲》的基础。
当时正是紧要关头,因为新订的祈祷书已交去付印,打算在1552年11月1日实施。
出于礼貌,稿件副本也分送诺克斯及其他宫廷牧师和传道人过目。
当然,这样做是假定他们会一致同意的。
可是,约翰·诺克斯马上发现其中一部分是他所无法接受的。
45条信纲的第38条说:“这第二版的公祷书是圣洁神圣的,并有上帝圣经的明证;其中每种礼仪与仪式,完全一致吻合,无论在公祷上,还是在圣礼和普通礼仪的执行上,都是如此。”
约翰·诺克斯马上觉得无法容忍这个立场。
为什么呢?
很重要的一点,在这本新的公祷书中有一条例,明令接受圣餐的人必须下跪。
在1549年的公祷书中,是没有这条明文规定的。
为什么呢?
因为这是一贯的传统习惯。
罗马天主教时代是这样行,之后英国国教也一直沿袭,所以,1549年公祷书没有提到这一点。
但胡珀和其他人已经对此提出质询。
诺克斯也是如此,而他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的实际做法已是众所周知。
因此克蓝麦、里德利、马特等人觉得有必要在新编的公祷书中,把这条例明列出来,命令都必须跪下接受圣餐。
诺克斯立刻感到为难。
既然声称这本新公祷书是“圣洁神圣的,并有上帝圣经的明证”,而这信条如此规定,他怎能接受呢?
这样的宣告根本不是真的,是谎言。
那么,他该怎样做呢?
幸好机会来了,让他可以表明态度。
爱德华六世和他的朝臣在温莎堡上朝,刚好轮到约翰·诺克斯讲道。
他一如平常勇敢无畏,放胆讲说这件事情。
他的话语带着如此大的能力和功效,以至于国王和其他许多人都受到震撼,动摇了他们在这件事上的看法。
诺克斯明说:下跪是偶像崇拜,是犯罪。
请记得,当时他的对手,是克蓝麦、里德利和马特,而且公祷书亦已付梓,六个星期或不到六个星期以后的11月1日,便要付诸实行。
但诺克斯这一次的讲道,引起了极度的惊愕,众人议论纷纭。
诺克斯和其他一两位牧师写了抗议书,呈交国王,请求当局不要强迫信徒在守圣餐时下跪,因为这样做是犯罪,是偶像崇拜。
当局讨论协商许久之后,才达致折中的办法。
诺克斯希望这一条不要出现在新的祈祷书中,但他的希望没有实现。
虽然如此,情势还是有了重要的改善。
因为被诺克斯说服了,国王就签署了一项声明,作为公祷书的附录,说明外加一条新条例,防止因在圣餐时下跪所引起的危险,尤其是可能演变成偶像崇拜的危险。
这项声明无疑是出自克蓝麦手笔,充分表现了他特有的进行妥协的天才。
当时新公祷书已付印,但仍然在印刷商手中,当局应该如何处理这尴尬局面呢?
他们只好加插了这新条例和国王的声明,一并印在散页上,而国王命令这散页,要附在公祷书内。
流传到现今的几本公祷书的原版本中,都夹有这附页。
这一项新条例,是约翰·诺克斯透过国王的权力,迫使克蓝麦加上去的。
内容声明:
虽然没有任何礼制的撰写可以十全十美,但为了防止一些因无知和软弱,或出于恶意和顽固的误会和曲解;又因着弟兄相爱之心,为了避免有人被冒犯,故此我们同意作此声明:公祷书中有关主的晚餐的条例,规定守圣餐的人必须下跪,表示以谦卑和感恩的心,接受基督赐给相称之人的恩惠,也避免守圣餐时的混乱和不敬虔的情形。
但是,为了防止有人误解或滥用,我们要声明,跪领圣餐不代表敬拜或应该敬拜圣礼的饼和酒,也不表示敬拜或应当敬拜基督真实临在的天然的身体和血。
因为圣礼的饼和酒,依旧是它们的天然本质,因而不能崇拜它们,因为这是偶像崇拜,是所有忠心的基督徒所厌恶憎恨的。
至于我们救主基督的天然身体和血,是在天上,不是在饼和酒中,因为基督真正的天然身体在同一时间在多处临在的说法,是有违真理的。
这条例后来被称为“黑色条例”。
但我主要想指出,这条例的引入主要归功于诺克斯所作的努力。
它被附加在公祷书中,防止拜偶像的可怕流弊。
这种行动,是纯粹清教精神的表现。
伊丽莎白登基以后,从祈祷书中剔除了黑色条例。
在略加修改以后,条例恢复加插在1662年公祷书中。
这就是证明这个人是清教派领袖的有力证据。
他也为争取许多其他的事而努力过,但都失败了。
他曾尝试修正有关圣礼本质的信纲第26条。
诺克斯认为:“上帝可以在圣礼之外赐下恩典,但圣礼是上帝恩典的标记。”
与此相反,克蓝麦却认为:“恩典是藉着两种圣礼赐下的;圣礼不仅仅是恩典的标记或管道。”
在这次争辩中,诺克斯再一次为清教徒在圣礼上所持的态度,对抗克蓝麦、里德利、马特和其他典型的圣公会信徒。
在伦敦这段期间,诺克斯的清教精神还表现如下:公祷书的争论,使诺克斯英名远播,有人请他出任罗切斯特(Rochester)主教,但他婉拒了。
胡珀接受了格洛斯特主教的职位,但诺克斯却拒绝接受。
唯一可能解释诺克斯拒受的原因,就是他的清教原则,他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主教。
在法兰克福工作的时候,也发生了一件值得留意的事。
我们已经说过,诺克斯当时在日内瓦受教于加尔文,被邀请前往法兰克福,担任在那里逃亡的英格兰人教会的两个牧师职位之一。
这实在是非同小可的殊荣。
这是一个英格兰人的教会,是一些逃命至此的伟大英格兰人所建立的,他们竟会邀请一个苏格兰人当他们的牧师。
原因何在呢?
一位地道的英格兰人富勒(Thomas Fuller,他不是清教徒)在接下来的那个世纪,说了这些话:“你也许会觉得,事情太不合情理了。
在当时海外,有这么多能干的英格兰牧师。
法兰克福的英格兰人教会是当时最为引人注目和卓越的海外教会,竟会邀请一个苏格兰人来当牧师。
虽然约翰·诺克斯并不是英格兰人,但他著名的功绩,使众人乐于接纳他。”
这话说得不错。
在法兰克福的时候,他做了一件将清教精神表露无遗的事。
他和惠廷厄姆,就是著名的日内瓦圣经的主要翻译者,一起草拟了一份教会祟拜规则,以代替他们不喜欢的公祷书。
由于约翰·诺克斯为人从不过激,这份草稿经过一些修改后,教会决定采用。
但之后,考克斯和支持他的人也来了。
我刚才已经说过,约翰·诺克斯草拟这份教会崇拜规则,是要摒弃公祷书。
他并没有公开明说,就如他往常的作风一般。
但当考克斯以挑衅的口吻和大失君子之风的态度提出反对的时候,他就不能再隐忍了。
考克斯的行为,可以说是相当讨厌和粗暴,毫无协商的余地,清教徒们受圣公会成员以这样的手段对付,也不是最后一次。
考克斯既然表现出这样的态度,约翰·诺克斯就不能再保持缄默。
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可以引导信徒走上正途,他是不打算大张旗鼓的。
可是,考克斯的表现如此令人反感,约翰·诺克斯马上就在次日讲道,明确表明他对公祷书的看法。
后来他追述这些事的时候,说:“到了约定讲道的时间,我开始表明我的立场……以及我怎样被迫改变了我先前的做法。”
这就是伟人的标记:他改变了自己的观点。
只有小人才从来不会改变自己的观点。
他接着解释自己为什么要改变立场,并且说,自己相信英格兰现在面临的玛丽女王统治下的困境,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因为他们没有彻底进行改革,在对待公祷书一事上更是如此。
就这样,诺克斯明确、公开地表明了自己对公祷书的态度。
这直接导致了他被赶出法兰克福。
于是他去了日内瓦。
在英格兰人中间建立清教徒教会的初次努力就是在法兰克福进行的。
由于考克斯和他的朋友卑鄙地指控诺克斯犯有叛国罪,说他反对作为政治仲裁者的国王,这次努力失败了。
这样的控告基于他在阿默舍姆(Amersham)的一次讲道,这篇讲章也印刷出版了。
于是,建立一个清教徒教会的初次努力,在法兰克福就遇到失败,约翰·诺克斯和支持他的人迁居到日内瓦。
在法兰克福得不到接纳采用的,却在日内瓦成功了。
约翰·诺克斯将所草拟的、曾经在法兰克福尝试过但却被拒绝的教会崇拜规则介绍出来,这便成为日内瓦的教会崇拜规则,人称它为日内瓦典籍(Geneva Book),这并不是加尔文的教会仪文,加尔文有另外一份,但这一份主要出于约翰·诺克斯的手笔。
这一份也是他后来回到苏格兰之后在那儿实施的。
直到如今,苏格兰教会还接受这份规则作为官方规则典籍。
因此,在日内瓦的英国人教会,可算是第一个真正的清教徒信仰的教会。
这一个事实,可以作为卡莱尔辩说约翰·诺克斯是英国清教运动创始人的最有力论证。
也正是在日内瓦,他表明了对君侯的态度,说明基督徒对掌权者应有的态度。
在这方面,他比加尔文有先见之明。
这一点,也可以证明他富于真正的清教精神。
我要指出,若非接受这样教导的光照,就无法真正理解下一个世纪在英格兰所发生的事。
他的教导,为以后的发展打开了一扇门。
还是在日内瓦的时候,他发表了著名的论文《吹响反对女性丑恶统治的第一声号角》(The First Blast of the Trumpet Against the Monstrous Regiment of Women,以下简称《第一声号角》)。
荒谬的女权统治!
约翰·诺克斯认为,由女王在位统治,有违圣经真理。
他还引用经文来证明他的看法是正确的。
结果,他开罪了女王伊丽莎白一世。
她一直怀恨在心,但他实际上还写了《第二声号角》,只是没有正式发表。
这些事表现出诺克斯不但具有无畏精神和思想上的独立性,而且发扬了他所主张的清教思想。
但是,为了认识全面,我得补充一句,诺克斯有时会巧妙地运用诡辩。
他说圣经明显指出女权统治的流弊,但又解释为什么在当时特殊的情势下,可以容许伊丽莎白在英格兰和玛丽在苏格兰暂时性的统治。
这可以说是诡辩。
不管怎样,他在这方面的主要立场,是在《第一声号角》中所表明的。
在这里还要提说另一件事。
都铎王朝的玛丽女王去世,伊丽莎白1558年登基。
诺克斯看见机会来了,就写了《劝告英格兰赶快抓住饱受玛丽专制摧残践踏的基督的福音》(A Brief Exhortation to England for the Speedy Embracing of Christ’s Gospel Heretofore by the Tyranny of Mary Suppressed and Banished)。
1559年,他从日内瓦发出这篇文告,但伊丽莎白十分反感,反对这个对英格兰人指手画脚的苏格兰人。
诺克斯在文告中的措词激烈。
他自然非常关心英国国教的情况,既然他曾在法兰克福和日内瓦,也曾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在流亡的英国信徒中做牧师,因此他特意向这些信徒呼吁,提醒他们玛丽统治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再次说明这是上帝的审判临到他们身上。
他呼吁大家要悔改归正,又提出了一些过激的劝告。
这些劝告,我是不能苟同的。
他表现得太偏激,失去了泱泱君子之风。
他说:“没有任何人,可以不受教会纪律的管束,或在对上帝的信仰上后退。”
然后他强调:如果在位的亲王、国王或皇帝想要摧残对上帝的真信仰,提倡崇拜偶像,那么“他们就该照着上帝的诫命被处死”。
让我在此补充一句,并没有人因诺克斯所说过的这些话而被处死。
他在理论上是这样说,但始终没有实行过。
这是他所发表的极端之言论,实在难以为之辩护。
在这篇劝告英格兰人的文告中,勾画出他对教会和教育改革的蓝图。
他主张设立圣经学校,教导和讲授圣经。
这是一套关于教会和教育改革的计划,是国立教会的清教徒所发表的第一份改革纲要。
这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是公开出版的第一份以清教原则为准的关于教会和教会治理原则的文献。
诺克斯在其中表示他反对主教制度,提议每个主教管区划分为十个部分,由十位传道人负责,这些传道人必须定期讲道;取缔管区主教,取缔这些范围颇大的管区。
原先的大主教区分割成可以管理的小区,由敬畏上帝和有学识的人定期在各城乡中讲道和教导信徒。
此外他还主张开办学校。
此后他回到苏格兰,在那里终老一生。
但这并没有结束他和英格兰清教运动的联系。
后来他获悉,那些曾经跟随他的人,即真正的清教徒,开始受到主教的逼迫。
其中一些主教曾经参加法兰克福和日内瓦的聚会。
因此他从苏格兰写信给在英格兰的教会主教,请求他们不要迫害清教徒。
他以一位纯正的清教徒的心,写信给那些在英格兰开始妥协的清教徒,并且表明他对圣服、礼袍等的态度,指出那是“来自罗马天主教的烂布”,说出了真正的清教精神。
1567年,他再次写信给在英格兰受苦的弟兄们。
这封信引起了一些困惑,因为信中的言辞似乎令人泄气。
事前,有一些受苦的清教徒写信给他,请求他明确表示支持他们的立场。
其实在写给主教们的信中,他已作了明确的表示。
可是,这回他复信劝告他们,不要脱离教会,不要扰乱公共秩序,这些秩序“暂时符合教会和平统一的需要”。
换句话说,他劝告他们不要退出教会,不要成为分离分子。
他是反对分离运动的。
但让我指出,他当时强调这是“暂时性”的。
在这一点上,诺克斯常常被人误解。
这些人指责他不主张分离运动,实际上就是站在“顺从国教的清教徒”一边。
事实并非如此。
这封信不过是他有过人的分辨能力的另一明证。
诺克斯深识英格兰的特殊情形,他一直看得很准。
这个苏格兰人有独到的眼光,洞悉英格兰人是自成一格的,他们具有妥协的天赋——我们不能忽略这一点。
英格兰人的特色,不爱黑白分明的界说、拘泥的说明。
直到如今,他们还喜欢以“没有成文宪法,却有帝国”而自以为荣,自夸自己的国家一直就是“混过来”的。
诺克斯深识英格兰人这一特性。
因此,他在伦敦时打算做的事,从来没有在伯威克和纽卡斯尔做过,以后也没有在法兰克福和日内瓦,或者后来在苏格兰做过。
当他写信给英格兰信徒的时候,他晓得那时情况已经不同,因此,他劝告他们容忍,甚至让步。
这样做,似乎与他一贯的作风大相径庭。
他说,既然一般说来,当局仍让传讲真理,就不妨在某些细节上迁就一下,不要决裂。
大家注意,他强调这是“暂时性”的。
他预感到,不久的将来,真理仍然有希望获胜,那时,众人就会看见他们必须废掉这些“来自罗马天主教的烂布”,也摒弃罗马天主教的其他一切遗传。
当然,事情后来并没有实现,而诺克斯也在1572年去世。
这个事件看来似乎是他自相矛盾的表现,事实上却是他的智慧和理解力的表现。
他对英格兰的清教运动的影响并没有随着他的去世而终结,而是仍然在继续。
他在苏格兰所写的《宗教改革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竟然首先不是在苏格兰印行,而是在1587年,在英格兰,由英格兰清教徒印行出版。
不仅如此,一位清教徒领袖菲尔德(John Field)在印行诺克斯另一篇文章的时候,在序言中赞扬他是“上帝尊贵可敬的器皿”,而且介绍该篇文章“印证他敬虔忠心的劳苦,因此是他勇往直前的无畏精神的印记”。
诺克斯的影响甚至延伸到下一个世纪。
弥尔顿(John Milton)在为处死查理一世辩护的文告中,就多次引用约翰·诺克斯的见解作支持。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约翰·诺克斯有独特敏锐的眼光,对圣经也有独到领略的见解,尤其是他看准时机与掌权者对抗,甚至必要时把他置于死地。
弥尔顿能领会到这一点,可见诺克斯实在堪称为清教运动的创始者。
1683年,查理二世开始公开承认他信奉罗马天主教,并下令在牛津当众将约翰·诺克斯的作品全部公开焚烧,并禁令人们读他的作品。
那时是1683年,而约翰·诺克斯早已在1572年去世!
他的影响至深至大,仍然有人惧怕。
可见他实在不仅是苏格兰的宗教改革家,同时也是英格兰清教运动的创始人。
再来看看移民美洲的清教徒天路客先辈。
他们对政府和掌权者的看法,和约翰·诺克斯所见的完全一致。
所以,正如卡莱尔所说的,他也同样可算是美国清教派的创始者。
我甚至认为,从多方面看,他的思想,可说是1776年美洲殖民地独立战争的原动力,他是这种争取独立精神的开路先锋。
那么,我们对这个人的评价如何?
他是属于他那个时代的人,也是为那个时代所服务的人。
特殊的时代需要特殊的人物,而上帝总是及时预备。
一个气质温和的人,在16世纪的苏格兰和英国其他许多地方,都派不上用场。
那个时代所需要的,是一个刚强严格,而且勇敢无畏的人。
约翰·诺克斯正是这种人,马丁·路德也属于这种类型。
上帝能使用各式各样的人,也赋予各人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时代需要不同的人才。
那个时代需要一个英勇而且性格粗犷的人,上帝就预备了这样一个人。
也许还有人以为诺克斯严酷无情,那应让我指出他为人惊人的谦卑。
有人会说:“什么?
约翰·诺克斯谦卑?”
不错,他极其谦卑。
一个人勇敢地为真理坚守立场,不肯屈服,不能说明他不谦卑。
因为他不是要维护自己,而是要维护真理。
我可以证明,约翰·诺克斯比许多今天在教会侍奉的人都谦虚。
他脱离天主教以后,在圣安德烈大教堂被邀请讲道,但他婉拒了。
他不愿意讲道,照着他自己的话说:“上帝没有呼召,我就不能去。”
意思就是,他不要干任何没有合法呼召的事,除非他十分肯定有上帝的呼召,否则他不会贸然应邀讲道。
一位名叫拉夫(John Rough)的牧师某天特地造访,请求他答应去讲道,该牧师请同行的会众表示他们是真诚地邀请他,全会众便一齐大声喊出来,表示诚意。
当时诺克斯的反应如何呢?
“他突然流出泪来,退回自己的房间去”。
他情绪低落,满心焦躁,直到他第一次站上讲台那天。
“每个人都可以看得出他是如何地愁闷,从来没有笑容,尽量避不见人,天天独自一人”。
跟那些迫不及待地要奔上讲台的人比较,这是何等强烈的对比啊!
这是真正的谦卑,也是清教徒的精神。
这是出于“敬畏主的心”,他敬畏地站在上帝与人之间,战战兢兢地宣扬“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
清教徒并不认为每一个悔改归正的人都蒙召传道,也不以为这些人可以随己意奔跑。
做传道的,必须确实知道他是蒙召的,因为他深知这个侍奉的神圣,就像使徒保罗一样,他“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
一般认为诺克斯为人傲慢,在苏格兰女王玛丽面前态度粗鲁。
但这个见解,是出于那些“混在女人中间的男人”的谬论,曲解了真正的女性,也曲解了女性的喜好。
一般人心目中那些“喜欢混在女人堆中的男人”,都是社交圈子内的纨绔子弟。
但其实真正的女性不会喜欢这样的人,她宁愿要有刚强性格的。
你读约翰·诺克斯的生平,就会发现,和他通信来往的信徒,多有女性。
这位品格严厉的改教者,这位对抗君侯,反对一切强权的人,居然有时间耐心地对待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称为“灵魂的腮腺炎和麻疹”的这些繁琐小事。
这些姐妹们有她们的问题和困难——她们的“良心的难题”。
他总是有时间给她们回信,不厌其烦地细述本末。
他在日内瓦的时候,有两位姐妹越洋过海,几经艰苦,远道而来,要与他同工。
他和岳母鲍斯太太(Mrs Bowes),也和洛克太太(Mrs Ann Locke)多年通信联系,可见这个人心地温柔,尤其是当他知道对方是个诚实无伪的人的时候。
这也是他为人谦卑温和的表现之一。
还有一件事,当他回到苏格兰以后,在教会中选立了监督(Superintendent)——不是主教。
他这样做,是因为当时教会有这个需要。
这只是权宜之计,不久就废掉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诺克斯并没有自立为监督,他自始至终只是个传道人。
他没有自立为监督,更谈不上什么总监督。
这一切作风,不但表明他为人谦虚,而且表现了清教徒的根本精神。
末了,我们要向这位高贵粗朴,却又温柔可爱的伟人道别;他已走到世上路程的终点,要到天上去领受永远的赏赐。
下面是他的女儿对他临终时情景的描述:
到了中午,他请求太太为他朗诵《哥林多前书》15章,然后说他要把他的灵、魂与身体都交给上帝,同时伸出三根手指。
到了下午五点,他对太太说:“请为我读那段经文,就是我最初放下信心之锚的地方。”
他太太就为他读出《约翰福音》17章。
到了晚上十点晚祷的时候,医生问他是否听见了晚祷。
诺克斯回答说:“我向上帝求的,是愿你和所有其他的人,都能像我听见一样,也听见了它们。
为了这从天上来的声音,我要赞美上帝。”
顿了一会儿,然后他说:“时候到了。”
这就是他临终最后的话。
毫无疑问,当他要踏进天国的时候,号角要为上帝这位伟大的战士吹响,他要领受为他存留到永远的荣耀的冠冕。

© 2023 约瑟粮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