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新生命的教义公式化往往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属灵生命可以不必花时间去慢慢陶塑就可以马上达到成熟的地步。对上帝的恩召那个题目来说,剎那间的感召也许可以讲得通。不过这么说也不太妥当,好象意味了上帝的呼唤是即兴的、短暂的。圣经中其他有关新生命的教导,和我们个人实际生活中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上帝有效的恩召是会延续一段相当长的时段的。而事实上,教会历史中,有人甚至把上帝有效的恩召和上帝重生的工作视为同义词来理解。后来,才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帝突如其来的行动。以前人们用的「觉醒」那个词,可能有助了解这个概念。
觉醒就是说,有人在我们沉睡的时候要把我们叫醒。他们叫唤的声音,我们潜意识听到了,那声音不断地在干扰我们的睡梦。不久,我们渐渐觉察到这个声音是外来的,于是,我们意图制止它,好让我们继续安静地睡下去。但这声音已经进到我们的意识里了。我们渐渐开始觉察到自己的存在和我们周遭的处境,并且也开始能分辨是谁在叫唤我们。对许多人来讲,他们灵里面的醒觉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有时这干扰的经历可以是很深刻的。
我小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废除死刑。要是哪一天有人要被行刑,我往往会在那一天早上,突然从梦中惊醒过来,然后感到惧怕。试想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从梦中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居然已是被判刑的囚犯,并且记起来那一天就是行刑之日,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觉醒」就是上帝向人的呼唤,一种心灵里的过程,而这种呼唤就是让人察觉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正像刚才所说的那般可怕。它让我们觉悟到,我们因自己的罪已是被判死刑的人了,除非我们想办法找人来救我们。
这也是我们的主在讲到那个浪子(或者那位等候浪子回头的慈父)时,所要表达的意思。在远方,这个荒淫无度的年青人已是饥寒交逼,走投无路了。然后他仿佛在良心深处听到了家乡的召唤。于是他「醒悟过来」(路15:17),要回到父家里去。在大数的扫罗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他一向以为自己一切都很不错,起码和他的同辈相比,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似乎是无容置疑的(腓3:6)。然而,上帝对他说话了,借着道,上帝的律法直刺入他的心(罗7:6-13)。扫罗起初极力反抗,用脚踢那定罪之刺(徒26:24)。然后,他醒悟过来了,意识到自己灵性的需要了,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被主截住,他与主相遇了,他蒙召进入了上帝的国度。他当时的经历可以被形容为:「罪人脱离麻木不之仁状态。」说得浅白一点,就是他觉悟到他是罪人了。
我们对悟罪这个属灵经验实在谈得不够多。但悟罪和我们的灵命素质是息息相关的。由于我们向来对悟罪、悔罪这些题目没有好好注意,以致于今天的信徒,灵命变得十分肤浅、贫乏。当知道,上帝恩惠之大能彰显得越强烈的地方,就是罪被剖析得越透彻的地方。主与法利赛人西门的对话中就提到了这一点:自觉蒙赦免越多的人,爱就越多(参路7:36-50)。但是自觉蒙恩越大的人,岂不正是那些悔悟罪孽越深的人吗?
使人知罪的是谁?
耶稣应许,祂必要差派圣灵来,「他来了,就要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指证世人的罪。」(约16:8)约翰在这里用的「指证」这个词,有「藐视」、「折服」、「使之自渐形秽」的意思。圣灵要来执行的,正是这种严厉的控告职份。祂来的目的是要高举基督,印证基督的工作。为要达成这个使命,祂必须要在人心里先开这痛苦的一刀;祂要维护基督,为基督作见证,但如此行,祂就必须得在上帝的法庭里,作罪人的检控官。
要正确了解主指着圣灵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必须从上文下理来看。主说圣灵要来,乃是指着五旬节说的,因为只有等「圣灵来了」,人才能「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受责备(约16:8)。主在祂的信息中清楚表明,要等到基督受死、复活、升天,坐在父上帝右边之后,圣灵才会来(约14:26;15:26;16:7)。「祂来到」的那一天,就是五旬节的日子(参徒1:8;2:1),如果我们从五旬节之预言的应验来看主的这项预言,就能够揭开圣灵的工作范围。圣灵在每个世代的工作都是一致的。
圣灵指证的工作分三方面:在罪、在义、在审判。
为罪受责备是因为人不信基督(约16:9)。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人是因为不信基督所以才是罪人。常有人误解这段经文,说如今是主后的世代,唯一的罪就是不信基督,而不信就是被定罪的唯一理由。但这根本不是主的意思。祂的意思是说人之所以不信,乃是由于他们是罪人,而罪的最顶峰就是不信,就是在面对从天而来的真光时,仍然拒绝这光。这样,当圣灵进到一个人的生命里,唤醒了他,他这时会有什么感觉呢?他会认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来是有罪的,同时还会发现,他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脱罪,也不知道该往那里躲藏才能逃避上帝的愤怒(因为他不信基督嘛!)他没有基督,没有盼望。(弗2:12)
为义受责备是因为基督往父那里去了(约6:10)。要是这句话是这么说:「人为义受责备,因为当他们被圣灵唤醒后,发现自己是何等的不义,而基督却能将这义加给他们。」这就容易理解多了。但问题是主不是这么说的。这句话里根本没有提到圣灵将人指向基督。主说,人在义这方面受责备「是因为我到父那里去。」让我们就从这句话本身找答案。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基督往父那里去,是借着死亡、复活和升天(参约14:12,28;16:28)。圣灵正是为这一系列的事情为基督作见证,因为这些事就是基督神圣的工作印证。这一系列的事件,表示了在人拒绝了上帝儿子的时候,上帝为祂申辩,称祂为义,也许正是这一点,击发了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16写道:基督是「被圣灵称义」(很可能特别指的是祂的复活;罗1:4)。当圣灵宣布基督的义时,也就同时宣告了人的罪。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叫人有一种责备感、悔疚感。
为审判受责备是因为这世界的统治者已经受了审判。许多人一听到那末日有审判,常会嗤之以鼻,讥笑嘲讽这种讲法。他们这样做是因为撒旦蒙蔽了他们(林后4:4)。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战胜并审判了这个世界的王,并且以凯旋的姿态将仇敌公开示众(约12:32;西2:13-15)。如果连那个不信、不义的王都受了审判,何况他的手下?不信的人视基督的死为上帝对祂的刑罚,他们却万万没有料,到受审判的居然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们自己的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们可以看见,圣灵工作的果效跟我们所想的刚好相反,圣灵来是要调整我们的思想。从前我们来质问基督,如今发现我们自己被圣灵质询;从前我们藐视祂、厌弃祂,如今我们自觉羞愧,又觉得该被弃绝的是自己;位置整个倒过来了:不是十字架上的基督被上帝定罪,是我被宣告有罪了;不是基督受审判,是我要受审判。
在五旬节那天,这些有关圣灵的预言得以应验,也证实我们刚才所讲的。当圣灵在门徒讲道时降临在人身上,基督的名被宣讲、被高举,有三件事情发生:
(i)叫人为自己以往的不信深深觉得心情沉重(徒2:23,37);(ii)他们被基督的义和上帝给祂义的印记所折服;(iii)他们认基督是那被高举、胜过一切仇敌的主(徒2:34-36)。接踵而来的结果就是众人都感到受责难。使徒行传2:37说:「他们听了以后,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应当作什么?』」这就是人感到罪疚时讲的话。主所预言的应验了。
福音派信仰一般认为,五旬节那一天对罪的责难并非基督预言的应验之全部。我们可以这么说,五旬节那一天的经验只不过是基督徒信仰经历的一个典型例子。同样的例子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有马丁路得、本仁约翰等人物的故事。
不过,近年来,有人质疑,悔罪、悔罪这些前提假设是否仍然正确。今天,普遍来说,要追随主必须先认罪这个教导,已经没有什么人要讲了,有的甚至要否定这个定律。所以,以下让我们来思想三个问题:
有关悟觉、悔罪的问题
(i)为罪而自责是必须的吗?
的确有不少人信主时从来没有感到过该为自己的罪忧伤痛悔。有许多基督徒根本无法想象别人信主时怎么会经历那般的冲击。还有一些是在青少年期或再大一点信主的,从来未尝到过什么内心争战的滋味。我们必须承认这些的确是事实,否则我们很可能会未经圣经的许可,擅自把圣灵的工作僵化了。这也是为什么保罗要强调:「工作的方式有许多种,但仍是一位上帝。」(林前12:6)司布真在《美满的收割》一书讲过这样一段话,他说:
「在我的教牧事奉中,看到有成千上万的人信主。我在他们当中,就常常发现有相当一部份人,有的甚至是教会中相当不错的会友,他们信主不是出于律法的责难,而是借着一些温和的方式…我曾经问过一个灵性美好的年青女子,我问她:『到底是什么催使你寻求这个救主的呢?』她回答说:『哦,是基督慈爱的性情。当我看到基督是那样的仁慈,那样的完美,那样的无私,那样的舍己,我就感到我自己是何等的不一样。我对自己说:「哎,我怎么不像耶稣!」我想做祂的门徒,于是我回到家里,自己开始祷告,就这样信了。』」
司布真的这段话有几点很具启发性。首先,在我们把保罗信主的经验视作是所有人经历的唯一模式之前,我们得把圣经再好好仔细读一遍。五旬节所发生的事件并非后来的人悔改信主必须经历的,那不是一个定律。但司布真的话也提到了一个要点:即使上帝用「温柔的方法」来带领人归主,也总是会有指证罪的成份的(起码,对那些心智已经成熟的人来说,是如此的。)「哎,我怎么不像耶稣!」这句话就显示了这位女子对罪的觉悟。如果我们要被圣灵从罪中唤醒,从而进入上帝圣洁的国度,没有类似的悟罪经验是讲不过去的。
我们当晓得,知罪、悟罪不是我们人能自发的。假如我们真诚对待信仰,就当知道因罪疚而产生的惧怕和忧虑,是我们大可不必承受的副产品。如果你看到本仁约翰对罪彻悟得那样深刻,然后你自己也刻意去照着做,你就大错特错了。上帝不是用那种方法来待我们的。清教徒作家约翰欧文(JohnOwan)则表达了一种较正常的心态,他说:
「在这事上,上帝有祂的特权,有祂的主权,祂爱怎样行使就怎样行使,祂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救人灵魂。有的,祂让他们看到阴间的大门,然后再把他们接到祂慈爱的怀抱中--另外的,祂也许会给予较平坦、较顺利的道路。」
(ii)为罪而自责要责备到什么程度才足够呢?
最好的答案是:只要最终能把我们引向基督就行了,罪责的深度和长度是不重要的。正如信徒不都一样,同样,罪责的程度也不尽相同,要拿出一份通用处方是不可能的。我们也不能事先断定圣灵是怎么样运行的。在此,让我们再回到早期圣徒的作品中,看看这个涉及牧纳的课题,有没有人可以提供一些启发。我们来看另一位清教徒汤马斯.华逊(ThomasWatson),他写过一段相当有力的话,他说:
上帝并没有说人必须尝受多大份量的忧伤和羞愧…一堆纠缠到一块儿的木材自然多需要几下斧头来劈砍;有的人的肠胃就是比别人要腥臭些,因此用的药也得重些。究竟到了什么地步,你才算是在罪上够谦卑了呢?答案是:当你愿意对罪放手的时候。浮渣从烘炉中被倒出来时,金早已在炉火中烧足烧够了。照样,当你把对罪的爱恋清除后,你的灵魂就够谦卑,可以被上帝接纳了(纵使仍不足以叫上帝满足)。现在,你若已经够谦卑了,请问你还要做什么?假如一根针已经可以将一个脓疮挑破,那么要一支长矛来干什么?你对待自己的尺度休要比上帝的更严。
(iii)为罪自责的目的是什么?
圣灵之所以责备我们,为的是要领我们归向基督。悔罪只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得以认识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从而投向十字架的恩典和怜悯中。悔罪一定会给信徒带来两个特征:
1.叫我们谦卑
当保罗论到罪人在上帝面前无可推诿时(罗1:18-3:20),他要表达的就是这种谦卑下来的态度。到时,所有的人都将哑口无言,整个世界都知道自己有罪了。这种经历一直存留在人心里。在上帝的宝座前无言以对是一件难忘的经验。每一次我们跟人交谈时,都会流露出我们这曾经有过的经验。
2.叫我们感恩
我们的需要有多大,对上帝恩惠的领受就有多深;我透过悔罪对自己的光景了解得越清楚,上帝向我们所施的恩就显得越突出。感恩的心在悔罪的摇篮里最能生长得好,就好象有一些夏天开花的植物,它们的种子是必须先埋在冬天的土壤里的。
环境无论是对肉身婴孩的诞生,还是属灵生命的诞生,是同等重要的。上帝知道祂要将我们培育成怎样的人,因此祂就让我们经历不同的罪责。有的人,好象听彼得讲道的那些人一样,受责片刻就行了;有的人,像保罗,也许需要受责数天;还有些人则要渡过一段漫长的心灵黑夜,像本仁约翰、马丁路得那样。这些的分别,是由上帝来决定的。我们可以做的是,不管我们心中的罪责有多大或多小,我们都需要来到主跟前,完全信靠祂,唯独信靠祂,以祂为救主。当「我需要主」这个意念在我们里面不断加强时,我们就自然能学会过一种向上帝衷心感恩、完全顺服的生活了。
我灵深处感罪疚,
向你呈述我苦愁,
求主施恩侧耳听,
听我衷心的祈求。
主若不以慈面迎,
察验罪孽不徇情,
隐罪显恶一一数,
主前谁能不颤惊?
我罪如山重难挪,
我主恩惠掩盖过,
主施恩手供我需,
我罪越重恩越多。
主耶稣,好牧人,
以色列民祂羊群,
常引导,时看顾,
终必赎其脱罪污。
马丁路得(我灵向主呼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