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罪势的瓦解 | 磐石之上

  约翰一书对一个人从不信到相信这一过程,作了个很重要的见解,用约翰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从上帝而生的过程」。约翰提出了被上帝所生的概念后,继续发挥下去,他说:「凡是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为上帝的生命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上帝生的。」(约一3:9)。这是一句非常令人震惊的话。但若我们能感受到约翰这话的份量,我们就会认识到,他想极力强调的就是这新生命在本质上的改变,这新生命对自己和对罪有了新的定位,有新生命的人是不会继续不断地犯罪的。

的确如此,从某一个角度来讲,他是不可能继续犯罪的。约翰这话是很难理解的,当代解经家也例举出多种的诠释,但种种解释都有一个共同的重点:新生命使人彻底切断与罪的牵连。虽然罪的性质在人信主前和信主后没有什么分别,但罪的地位则大大改变了。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而这改变又有什么象征呢?我们在本章后面会详细讨论,目前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大家思想里回悬着的问题:「新约圣经所要强调的,当然就是那在信徒生命中持久的、与罪争战的重要性,还会有别的吗?」有关信徒灵命成长,传统的教导的确是很正确的:成功是没有捷径、要付出代价的。但每个时代,总是会有些人出来建议什么特别的途径,新的经验,新的公式或新的教导,叫人可以马上达到某些成果,或把人提升到某种属灵新境界里去。莱尔(J.C.Ryle)正因为鉴于这种现象,才促使他写下他那本脍炙人口的名著《圣洁》(Holiness)。在书中他写道:

 

当有人听到别人言之凿凿地提出「因信或因舍己委身可以成圣」时,自己也宣称领受到了「这样的祝福」,或找到了「更高境界的生命」,然而他的家人或朋友则看不出他日常言行脾性有什么更圣洁的表现,这对于基督的名会造成极大损害。我们必须紧记,真正的圣洁不仅停留于内在的感官和表面的印象层面,成圣不只是眼泪、悲叹、身体的兴奋、加速的心跳、对某传道人的狂热拥戴,或对所属宗派大发热心,或随时作好作好准备与异见份子针锋相对等外在的表现。圣洁是「基督形象」的表彰,是别人能从我们私下的生活,日常的习惯,我们的品格,我们的言行中观察得到的。

  

   我们不能不同意莱尔的这番话,并且要为一切成圣生命的速成法大大哀叹。然而,与此同时,如果我们就此认为成圣只能是一个漫长的、艰难的、与罪搏斗的苦战,好像鲜有基督徒可以在世成功地活出信仰的生命,(或就算有,也不过是早些世纪的圣徒罢了),那么我们对新约的理解也是有偏差的。我们指出一种错谬的危险性时,却不可让自己掉进另一个极端里。其实,圣经有关成圣的教导是,这是一个过程,而在这过程前后有两个危机。到了我们与基督一同得荣耀,我们改变形象时,还会有一个危机(林前15:51,52)。这危机现在还未到来,但根据新约圣经,我们有一个最基本的危机,这危机在基督徒踏入天国之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历到了。如果说对明白成圣之道或圣洁生活有什么「秘诀」的话,这想法就是了。保罗教训中有几点都支持这种说法:

(i) 在新约圣经里,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圣徒」,是「圣洁的族类」。这话不是渐进式,迈向圣洁的意思,相反,它指的是一个现今已经享有的地位。

(ii) 新约圣经中有某些经文,除非把成圣看作是过去已成就的经验,否则是很难理解的。哥林多前书6:11保罗对信徒的评语是这样的:「但现在藉著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靠著我们上帝的灵,都已经洁净了,圣洁了,称义了!」所有的动词都是过去时态的,并且所讲的秩序跟平常我们所想的也刚好倒置过来。我们以为保罗大致会说:「称义了,圣洁了」为什么秩序会倒置了呢?这个秩序反映出保罗神学中的一个重要真理,也就是说,成圣并非在称义之后,而是在此之前。保罗在使徒行传20:32中,也作了类似的用法,他称信徒为:「所有成圣的人」。彼得在彼得前书中也用了同样叫人讶异的倒置秩序,他说他们是:「照著父上帝的预知蒙拣选,藉著圣灵得成圣洁,因而顺服,并且被耶稣基督的血洒过的人。」(彼前1:2)。对基督的顺服总不会先于圣灵使人成圣吧!一般来说,是的。但彼得在此所暗指的是基督徒信仰历程一开始那一刻的成圣。彼得的这个思想只停留在萌芽阶段,保罗则在探讨信徒与主联合、与罪脱钩的重要性上,将这个思想全面发挥。每当新约圣经提到与基督的死联合时,总会指出他的死对于他与罪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与罪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在我们以下要详细查看的歌罗西书2:20-3:14;加拉太书2:20,特别是罗马书6:1-14,所讲的就是这个中心思想,这思想乃为信徒的新地位与罪之间的关系,作了最明显、最详细的描述。


向罪死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么?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罗马书6:1-2)

    保罗写罗马书写到这里,主要是在讲称义这个主题。他提出这样的质问,是要反驳那些人的指控,说称义的教导在鼓励人随便过信徒生活,他们以为反正不敬虔的人也能称义嘛,况且保罗在罗5:20甚至把上帝的恩典扩大到一个地步,说过犯在哪里越显多(即先是亚当,继而扩至全人类),恩典就更加增多了。但是,这样的教导招来强烈的评击: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岂不表示我们犯的罪越多,上帝的恩典就彰显得越大吗?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尽管随心所欲让上帝有更多机会施恩好了,怎么还会是惹他的怒气了。保罗以上的辩驳就是针对这种质疑所作出的回应。他对这种思想竭力作出反驳,因为这种思想是对真理极为严重的曲解。他辩解道,叫我们称义的恩,同样是叫我们成圣的恩,也就是说,藉称义把我们带到基督里与他契合的恩,也就是叫我们与基督联合、「向罪死」(第2节)的恩。我们既然向罪死了,我们就不能仍然活在罪中。

保罗这个论证的焦点就在这几个字上:「我们向罪死了的人」(罗6:2)。保罗在原文所用的这个代名词有这样的意味,即「我们这些已经属…..类别的人」,它要强调的是这个主体的某项主要特性(译者注:英文翻译只作“We died to sin”。中文翻译也许较英文翻得更接近保罗原文的语气)。有时在英文里,当我们对某人极度惊讶时,我们会说:“How could you, you of all people; you, the last person I would have expected to do such a thing—how could you…..?”(怎么会是你呢?怎么谁都不是,偏偏会是你呢?我怎么也料不到会是你呀--怎么会是你嘛……?)我们这样说就跟保罗在这里用这个代名词的用法一样的。这种表述就是要点出一种不协调的现象:这人的人格、身份、与他人的关系……和他所干出来的事,是不相称的。正因为基督徒是基督徒,有基督徒的身份和性情,因此不能继续不断地犯罪。若继续以罪为伍,就有违他的身份。约翰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不能犯罪,因为我们身份已不同了,我们是有上帝性情之种籽内植于心中的人。而在罗马书6章,保罗的论点则是:我们不能继续犯罪,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属于那种已经向罪死了的族群。保罗在往后几节经文中,就谈到我们「在他(基督)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罗6:5),更详尽地演绎了这方面的论点。他在那里所用的字,其字面意思就是:「与生俱来的」,「生来固有的」,「先天性」。即表示基督的死已经在我们重生的那一刻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份了,因此在我们里面有这死的本质。当上帝的大能将属天的生命赐给我们的那一天,我们和罪的关系就顿时彻底调整了。但可悲的是,我们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没有根据这一事实度过每日的生活。


保罗的论证

   来到这里,我们必须详细分析保罗在罗马书六章中提到基督徒「向罪死」的概念。这是一个伟大的真理,是极具释放力的。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有关这方面的著作已经堆积如山了。我还记得在我年青的时候,当读到一些这方面的传记和喻道故事,心里非常激动。但是,在读完之后常常觉得,兴奋过后,自己好像走进了十里云雾,因为这些故事和经历,并不是建基在对圣经努力钻研后所得的知识上,因此,我找不到稳固的基础来衡量或支持我个人的经验。或许要完全了解真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掌握保罗有关的教导,当我们对真理充份掌握之后,真理就自然会掌管我们的心了。保罗教导的中心思想是,基督徒在基督里向罪死了,并且向上帝复生出一个新的生命。保罗在以下的各段经文中,提出了这新生命的三个阶段:

(i) 我们向罪的死是藉著与基督联合而达成的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藉著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罗马书6:3-5)保罗把论点放在信徒的受洗之上,他们是受洗归入基督的(第3节,无论所指的是圣灵的洗或是象征性的水礼,结论都一样。)他们既然是受洗归入基督,他们就归入了一个死而复活的基督,

因此,他们也就等于受洗归入了他的死和他的复活。正如基督的死为他赢来了一个崭新的、复活的、向上帝而活的生命,与他联合的信徒,他们的生命也是如此。保罗论述的第一点乃是:那些与基督一同死、一同复活、有新生命样式的人,不能仍旧不断地活在罪中,若仍旧活在罪中,就等于否定了他的新生命(我们是那种已经向罪死了的族群)。

(ii) 我们与基督联合牵涉到对「旧人」的治死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丧失机能,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罗马书6:6-7)保罗在这里所持的论点是罗马基督徒早已知道的。要是所有属主的都是罗马信徒该多好!但他所说的主题思想并不能领会,我们可以先把他的论点提出来,然后再详细分析:保罗论述的第二点乃是:我们既然从罪中获得释放,我们就不能继续活得像似仍旧受制于罪的权势之下。但保罗阐述这一点的方式并且欲藉此带出的要点,是值得我们仔细查究的。因为我们注意到保罗用了多种不寻常的表达方式,接著就告诉我们,我们已是从罪中得释放的人了。他的这番话实在需要好好解释。「旧人」指的是我们与基督联合之前的那个「己」,英文New English Bible用的词是:「那从前的我」(the man we once were)。

不但如此,保罗的意思很可能是「从前在亚当里的我」。他在前面已经详述过这个论点了(罗5:12-21)。当我们来到基督这里,我们被接纳与他合一了,那个「旧人」也就与基督一同被钉、死去了。「罪身」应该被理解成我们现时居住其中的这个身体,而这身体犹如被罪用来驱使奴役的一辆汽车,它具有罪恶权势的特征。这「罪身」已经「丧失机能」,或作已经「灭绝」(新译本,和合本)。保罗不是说内心的罪意已经灭绝,而是说罪的地位和权势已经因基督的缘故完全摧毁了。从前罪是坐在宝座上掌王权的(参罗5:21),如今,虽然它仍然会出现,但它已经从宝座上被拉下来了,对我们的生命再没有任何控诉权和支配权了。基于这个理由,保罗在后面才会激励我们说:「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罗6:12)旧人的被钉死和罪身的被治死则会使我们的生命产生巨大的改变。我们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我们与罪之间的关系也跟从前大不相同了。我们现在要仔细查究的就是这个新关系。钉死旧人、灭绝罪身的结果,就是不再成为罪的奴仆。这里头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任何已死的人即从罪中得了释放。当然,更基本要问的问题就是:从罪中得释放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这话不可能有以下这些方面的意思:保罗的想像力怎么丰富,也不会夸张到要暗示信徒从此不必再与罪争战了;保罗也不可能在此只是指着某一部份「已经得胜了」的少数信徒而言(正如某些人对这段经文理解的那样),他在此是指着所有信徒说的;保罗的意思也不可能是指基督徒从此不再犯罪了,因为从他接下来的论证我们可以看到,基督徒对罪的自由正是我们足以与罪交战的基础:

所以,不要容罪…..掌权,…..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

常有人认为,从保罗的措词和表达方式看来,基督徒是「从罪中被称义」的(Justified from sin)。保罗自己所用的词只是「被称义」(to be justified)。把「被称义」理解成「从罪中被称义」是值得我们细心分析的。持这种解释的人乃是持著一种立场,他们反对任何宣称基督徒是无罪、免受引诱、心中没有罪念的论说。从这一个角度来说,我是很同意的。但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当保罗说我们被「宣称为义」时,所指的不只是在罪中称义那么简单。保罗的这番话是在提到成圣而不是称义时讲的。况且,保罗一直所讲的是人如何作了罪的奴仆,因此,从上下文来看,救恩在这里所指的一定不只是称义而已。再者,保罗在后面几段经文中实实在在讲到我们是从罪中得释放了,他在18节和22节那里,原文所用的就是「使之得自由」(eleutheroo)这个一般性的动词。这就表示保罗在这里用的「称义」一词是指我们从前与罪之间的关系终止了。那么,保罗说由于我们已经从罪中得释放,所以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有两点可以帮助我们找出答案。首先,在罗马书5:12-6:23中,保罗把罪视为一个奴役我们的主人和暴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希腊文原文中,保罗讲到「罪」用的是大写的专有名词,当他讲到罪在人的生命中作王,人受罪的奴役和束缚时,把罪的权势完全拟人化了。其次,保罗也的的确确用到了奴仆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我们从前与罪的关系。从这两点看来,保罗所讲的,是罪在信徒身上的管治、权势或掌权。这种的管治权在基督里已经被瓦解了,罪从此之后再没有同样的权柄了,纵使罪的性质还是一样的。也正因如此,我们才有可能活出一个向罪夸胜的生命才是可能的。

(ii) 我们与基督联合带出新的生命来

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他同活。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辖制他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这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罗马书6:8-10)

  保罗进一步辩解道,我们既是与基督联合,因此就与他的死联合。但由于基督的死和他的复活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可以肯定与那位死过一次的基督联合,(基督亲自来到罪的权势之下,为了能够为我们的过犯死),我们就必然能够与那位复活、有新生命样式、在上帝面前永存的基督联合。在基督身上所成就的一切,在我们身上也要成就。我们不但对罪的关系调整了,而且更拥有他的新生命!保罗论述的第三点乃是:我们不继续活在罪中,不仅是由于我们已经向罪死了,更是因为我们身为基督徒这一本质,乃是叫我们活出新生命的样式来荣耀上帝。


罪势瓦解对信徒实际生活的意义

   保罗讲完了理论之后,也把我们带到实际生活中去。如果这一切所讲的都是真实的话,那么对我们的生命应该有重大的意义。罪对我们已经失去了管治权了!正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识清楚,我们应当时时刻刻与罪交战,不容罪肆意侵入我们心中,像它以前那样在我们身上掌权。保罗辩解说,如果我们真正知道我们现今的身份--在基督里死而复活的人;如果我们把信仰建立在这种确信上,拒绝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罪作奴仆,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保罗给我们的确信:「罪必不能管辖你们」这话,在我们每日生活中是千真万确的事了。这对基督徒实际的生活能带来什么分别呢?也许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加深这个教导的重要性。当我小的时候,英国广播电台有一个儿童点唱节目。有一首歌在节目结束之前老是会播送的,因为太受欢迎了,就是盖丹尼(Danny Kaye)唱的「丑小鸭」(The Ugly Duckling)。

那首歌是说一个自我意识较重的小鸭子,它和其他小鸟儿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很自卑,因为它的羽毛又粗又短又不鲜艳。它也被其他的同伴瞧不起,并且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及别人,尤其是当它看见其他鸟儿都比自己长得美丽。但有一天,「丑小鸭」低头往湖里一看,竟看见了一件极其叫人不可思的事。它不再是一只拥有棕色丑陋羽毛的小鸭子,而是成为绝顶美丽的白天鹅中的一份子。于是它惊喜地到处叫嚷说:「我是一只天鹅!」「我是一只天鹅!」虽然它曾经以为自己是一只小鸭子,但它从来就不是小鸭子,它向来就是一只天鹅。但只有等到它看清楚它到底是什么的时候,一切才都改变了。它对自己真正身份的认知是新喜乐的开始。我们在这一章所教导的目的也是如此。许多信徒最大的毛病,就是只看见自己的罪过和失败,然后灰心绝望地问:「我该怎么办呢?」我们所要做的是不要这样想,而是先去明白上帝为我们所作的,认识到原来他已经把我们造成与基督一同向罪死,并且与他一同复活,有新生命的人。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些罪可以肆意管辖的人了。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大声叫道:「我不再受罪管辖!我是新造的人!我不再是从前想像中的自己!我不再是一只『丑小鸭』基督徒,我是上帝的儿女!」我们是一群与基督一同向罪死的人,我们是一群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像我们这种人,岂能让罪继续在我们身上掌权?我们岂能仍在罪中叫神恩典造极登峰?

若我心中有此恶念,恳求我主严惩毋纵。与主一同向罪死去,与主同将新生命取,这新生命今天谱序,天家再续全圣诗句。撒但奴役去日苦多,今得释放锁练脱落,我主已胜死亡罪恶,自由新生重新属我。但这种从罪恶权势中获得的自由,并不表示我们与罪的争战已经结束了,反之,此乃一种新交战的开始。因为在我们向罪死的时候,罪并没有向我们死。我们在下一章就要来仔细探讨这种新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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