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
我上高中和大学的时候修过几门外语。迄今为止,我最喜欢的是西班牙语,虽然对你们这些真正的学者来说,这听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到最后我花了整整四个学年来学习这门语言。现在,距离那时已经过去十五年了,西班牙语也已不再是我的强项——听说读写我都不再拿手。但是,在努力学习西班牙语的那段时间里,我在西班牙语和英语的互译方面颇为擅长。部分原因在于,我当时的西班牙语教授每晚都会给我们布置翻译作业。还记得吗?大学里的大部分课程都是隔天安排的——或是一、三、五,或是二、四。但西班牙语课却不是这样,它从周一到周五每天都有课,这就意味着我每天晚上都必须把一篇特定的英语或西班牙语文章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并准备第二天在课堂上进行讨论。
当时我做得相当不错。到大四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在短短几个小时内翻译出数百个词语,并随时准备对每句话的语法做出解释。然而有那么一两次,我在课堂上学到了一个惨痛的教训:不管我的翻译有多么出色,但如果我看错了页码或是译错了段落,那么我就是在做无用功!
有时,人们也会对圣经发出同样的指控——即便我们可以自信地说我们的翻译准确无误,但我们没法保证我们翻译的是正确的内容,所以一切都是白费功夫。这个指责不是在强调我们拿错了书卷,而是说因为我们手上没有作者亲手所写的原件,所以这些现存的抄本一定被毁坏得一塌糊涂,因此我们无法知道作者最初究竟写了什么。如果真是这样,争论就会没完没了,那么继续讨论下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一家美国杂志尖锐地阐述了这一观点:
没有一位电视布道家读过圣经,福音派的政治家们没有读过,教皇也没读过,我没读过,你也没读过。充其量我们读到的只是一个糟糕的译本——一个从手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翻译来的译本的译本的译本,如此重复上百遍。[1]
在第二章中,我们已经解决了关于“糟糕翻译”的指控;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如果你对此还不清楚,可以回看第二章的内容。此外,我们所读的也不是“译本的译本的译本”,就好像先是将希腊原文翻译成中文,然后翻译成德文,再到波兰语,最后再翻译成英文。事实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直接把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翻译成英语或其他语言。所以在最坏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进行了一次翻译而已。那么,对于最后一个观点——指责我们所能得到的是“手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我们又该如何回应呢?
胡说八道!这就是我们应该说的。
我们没有原件,那现在该做什么?
我们来思考关于传抄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真的能够相信圣经原文在历经数个世纪后被准确地传到我们手中了吗?当我们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会立刻发现一个我们不愿多谈的重要问题:我们手上其实没有圣经原件。[2]
路加、约翰、保罗用于写《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和《罗马书》的那些纸张,都已经消失在历史中了,我们基本不可能找到一份圣经手稿,让我们能说:“我们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这就是圣经作者的原始手稿。”[3]但在陷入绝望之前,我们先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拥有圣经原件到底有多重要呢?我的意思是,那些原件肯定特别简洁。几年前,我在伦敦旅游时参观了大英图书馆珍宝展(Treasures of the British Library),其中展出了一些世界上最珍贵的文化和历史文物,这些都是策展人从大英图书馆的神圣档案中挖掘出的无价之宝。馆藏之精美令我大饱眼福。展现在我面前的是《大宪章》(Magna Carta)、1455年的《古滕堡圣经》(Gurenberg’s Bible)、韩德尔《弥塞亚》的亲笔手迹、已知最早的新约圣经全抄本《西奈抄本》(Codex Sinaiticus),还有达芬奇的笔记本,以及约翰·列侬(John Lennon)在一张便条纸上涂鸦而成的披头士歌曲Help!的歌词,这时我们会说(请保持安静):
女士们先生们,我非常荣幸地宣布,这就是披头士的单曲Help!的歌词手迹,无可置疑。我们可以看到,歌词就写在一张餐巾纸上。我得承认,这种写歌词的方式实在是太特别了!我不确定这是否达到了大英图书馆珍宝展的炫酷程度,但毫无疑问它酷极了!
但问题来了。难道只有拥有原件,我们才能确定现有抄本其实与作者亲手所写的内容一样吗?我的意思是,难道就因为我们没有荷马写《奥德赛》(Odyssey)或柏拉图写《理想国》(Republic)的那几张纸,所以我们注定要永远说不知道他们写了什么吗?Help!是唯一一首我们真正知道歌词的披头士歌曲吗?当然不是,如果这样说,就太愚蠢、太迂腐了!那么圣经的书卷呢?难道我们真的就这么放弃,并承认自己只有一堆没用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而我们永远也无法确定遗留下的抄本是否准确反映了作者最初所写的内容?
不,我们还不至于得出那么令人绝望的结论。事实上,尽管没有圣经原件的那几张纸,但我们也可以非常肯定我们知道原件的内容。这怎么可能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虽然我们没有圣经原件,但我们有其他千百份包含圣经各个书卷原文的手稿(即莎草纸、牛皮纸抄本、羊皮卷)——大约5,400份不同的新约圣经残片。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现代出版社印刷出来的纸质品,而是印刷术发明之前的古代手稿,其中有许多都可以追溯到公元二、三世纪,甚至(也许?)是一世纪。有些手稿包含了圣经书卷的完整抄本,有些则遭到破坏,只保留下了一部分书卷。还有一些从字面意义上推断,应该是更多手稿中的一部分残片。我再说一次,这些文献并不是圣经的原件,它们都是更古老的抄本的抄本。但我们发现它们散布在曾经的古罗马帝国的各个角落,有的藏在洞穴中,有的埋在远古的废墟里,还有的甚至(信不信由你)被遗弃在一座废弃的埃及古城的一个古代垃圾堆里!而且,专家们已经确定了这些文本残片的年代,结果发现它们来自基督教史上最初的三、四世纪。[4]
这些手稿和残片为何会让人感兴趣(或者说让人觉得有问题)呢?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它们——虽然它们被认为是圣经中同一部分经文的抄本,但在某些地方却有差别。举例来说,《马太福音》的一份手稿这样记录彼拉多的话:“流这人的血,罪不在我。”(太27:24)同样是这卷书,在另一个地方或一个世纪后的残片这样记录彼拉多的话:“流这公义的血,罪不在我。”还有一份抄本写着他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这说明了什么?[5]显然,至少有一次,也许是好几次,有人在抄写《马太福音》原件的时候出错了。
有些人看到这5,400份手稿和残片以及它们的各种变体时会说:“不可能,我们不可能知道原件的内容。现存抄本的年代距离我们太过遥远,也损坏得太过严重,我们根本无法确定原作者最初写了什么。”但这个结论实在太离谱了!原因如下:一方面,虽然我们现存的手稿与原件在时间上相差太远,而且它们中间确实充满了各样的变体,但怀疑论者经常据此提到的问题并不像某些人说得那么糟糕;另一方面,事实证明,正是这千万份遍及帝国各处、带着各种差异的抄本的存在,使我们非常有信心能重现出原件的内容。
请容我一步步来解释上述观点。
注意时间间隔!
首先,我们经常受到的指控是,现存的文献与原件在时间上相差太远,所以还是放弃搞清楚原件内容的想法吧!毕竟,新约圣经的原件都是在一世纪中后期写成的,而我们手上最早的抄本写于公元125、150和200年。这意味着,我们手上最早的抄本与原件之间隔了45至75年。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确实是个问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感觉75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足够人们复制出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然后它们又丢失,以至于我们无法知道原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实际上,这种想法太过主观,尤其是当你意识到,一般而言,书卷对于古人的价值远远超过它们对我们今人的价值,因此古人对它们的保存也优于今日。即便是今天,当我们每年能印刷出数以百万计的书籍时,但你只要步入任何一家二手书店,仍能找到一两百年甚至是三百年前的书。人们会使他们的书籍经久耐用!在古代更是如此,因为当时的人需要花上数周的时间来抄写一本书。在探寻古代图书馆的时候,学者们发现,古人对一本书的使用时间通常长达100到150年,之后再抄写一本新的,并丢掉旧的。
关于这种做法的一个极好例证就是《梵蒂冈抄本》(Codex Vaticanus),它是一份始制于公元四世纪的新约抄本,但抄经士在十世纪的时候将其重新涂墨,所以可以继续使用。你明白了吗?《梵蒂冈抄本》在最初制作完成后的600年内仍然在使用!重点是,当书籍被严格按字句妥善保存了上百年之久时,新约书卷的原件和我们现存最早抄本之间相隔的那45至75年根本不算长。事实上,由圣经作者亲自执笔的原件很可能在遗失前的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里得到了妥善的保存,并用于制作无数新的抄本。因此,认为我们所有的不过是原件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的抄本”,实在是过激了!今天我们在博物馆里存有原件的抄本,是完全有可能的。
此外,考虑到其他古代著作的原件与其现存最早抄本之间的时间间隔,你很快就会发现,新约与其抄本的时间间隔真是太短了!例如,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一书,现存八份手稿,而其中最早的抄本也比作者成书的时间晚了1,300年!而对于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写的《高卢战记》(Gallic Wars),我们总共有九到十份可读的抄本(这取决于你对“可读”的理解),其中最早的抄本比成书时间晚了900年。还有塔西佗(Tacitus)的《历史》(Histories)和《编年史》(Annals),它们均成书于一世纪,现存两份手稿,一份制于公元九世纪,另一份制于公元十一世纪,分别比原件晚了800年和1,000年。由此可以很容易地看出,当提到其他古代文学作品时,没有人尖叫着说“要注意时间间隔!”。唯独谈到新约圣经时,人们才会如此强调这个问题。
四十万处不同?
我们常常受到的第二个指控是,现存手稿中充斥着诸多的差异和变体,因此我们根本无法确切地知道原件到底说了什么。一位学者坚称,我们所能找到的新约手稿包含了将近四十万处差别,这个数字着实令人震惊!(我们之所以说“将近”,当然是因为没有人坐下来数过,所以这位学者也是在引用他人的说法:“有人说已知的差别有二十万处,有人说有三十万处,还有人说有四十万处或者更多!”)[6]无论是哪个数据,对此指控我们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事实上,现有的手稿并没有因为各种各样的变体而变得面目全非,而且即便四十万这个数字是准确的,也并非乍一看那么恐怖。因为提到这个数字的学者研究的不仅仅是现存的、在印刷术发明之前的五千份希腊文手稿,还包括一万份用其他语言写的手稿。最重要的是,他们还要研究在教会史最初的六百年间人们引用新约的其他一万多个例子!综上所述,我们所谈论的四十万处差异(也许是三十万或二十万……)其实遍布在两万五千份手稿和时间长达600年的引文中。最终算下来,每份手稿只有不到16种变体。乐观地说,这并不算多。
2.请记住,这里的“四十万种变体”并不是指有四十万种不同的文本。它的意思是,如果一份手稿写着“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而另外十份手稿写着“流这公义的血,罪不在我”,那么你就要把这11份手稿算为一处“变体”。考虑到这个因素,这个可怕的“四十万”的数字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3.最后,这两万五千份手稿中的变体并非随机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反复出现在相同的几处经文中。这也意味着,新约中真正有争议的地方屈指可数。[7]
关键在于,必须对这些手稿咬文嚼字,才能了解堆积如山、带着众多变体的抄本,那么我们就可以弄清楚原件的内容,不至于完全摸不着头脑。而且你会看到,对于新约绝大部分书卷而言,其传播(即制作抄本)历史相当稳定,只在少数几个地方对原文存疑,由此产生了相对较多的变体。
简言之,抄经士的工作相当出色。
像解决逻辑迷题一样
在这里,我们还需要讨论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新约中的很多地方都存在变体。然而,信不信由你,正是因为这些变体的存在,我们才能够拼凑出原始文稿最有可能的内容。容我来解释一下。
使用变体来弄清楚原件的确切内容,非常像解决一个逻辑谜题。整个过程是基于这样一个理念:当抄本中出现变体时,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仅能识别出一个抄经士是否在其抄本中引入了变体,还能看出他这样做的原因。抄经士引入变体的原因多种多样,有时纯属偶然。例如,看上去极为相似的字母间互相替换;有些词被替换为与其读音相同的另一个词;有些词可能是被遗漏了;单词或者字母重复出现;甚至同一个词被几行文字隔开时,这其中的整段内容都被跳过了。(继续,再读一遍上面的句子……会不会有同样的感受?)
还有时候,一些差异是被人刻意引入的。一个抄经士也许认为一个单词或名字拼写错了,就决定“纠正”它;他也许会修改一段经文中的某些内容,以便和另一段经文保持一致,甚至“修正”一两个词来解决他觉察到的“问题”;或者,他也许会在文本中加入一些内容,来“阐明”读者应该从中领受到什么。
有趣的地方就在这里。一旦明白了抄经士在抄写时作出某些改动的原因,你就能很好地了解未改动之前的原件的内容。这里有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想象一下,你得到了一份遗失手稿的抄本残片,上面写着:“ Roses are read, violets are blue.”(玫瑰被阅读,紫罗兰是蓝色的。)不难发现当抄经士抄写原件时发生了什么,对吗?如果能假定原作者应该不会写下“玫瑰被阅读”这句毫无意义的话,那我们就可以相当肯定地说,制作抄本的抄经士只是把单词“red”拼错了,而原件的内容应该是:“Roses are red, violets are blue.”(玫瑰是红色的,紫罗兰是蓝色的)。
下面的例子稍微复杂一点。假设你有两份残片,它们都来自失传已久的原件的抄本。其中一份残片(我们姑且称其为残片A)内容如下: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译文: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场伟大的内战。烈士们为那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来到这里,是要将那个战场的一部分奉献给他们,作为最终的安息之所。)
另一份残片(我们称之为残片B)内容如下: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so that the nation of which we speak might live.
(译文: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场伟大的内战,旨在考验这个国家或者任何一个孕育于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则的国家能否长久存在下去。我们在那场战争中的一个伟大的战场上相遇。烈士们为我们提到的那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来到这里,是要将那个战场的一部分奉献给他们,作为最终的安息之所。)
好了。花一两分钟来找出其中明显有差别的地方,一共有两处。然后读一读。
你看到了吗?最明显的不同是,残片A要短得多,它省略了这段话:“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此外,这两个残片的最后一句话也有区别。那么原件提到的这些献身的人,是为“so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让那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呢?还是为“so that the nation of which we speak might live(使我们所说的这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呢?
我们先来看第一处变体,被省略了的在战争中的一个“伟大的战场”相遇的短语。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一位抄写者会在没有包含这些内容的原件上添加上述短语呢?没有,至少我想不出来。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我们能否解释为什么抄写者会省略掉这些文字呢?能。看到“war”这个词在残片B中出现了两次吗?事实上,这两个词出现的位置像两个括号,正好把残片A省略的部分包含其中。如果“war”这个词在原件中也出现了两次(特别是当它同时出现在一行文字的开头或末尾时),那么抄写者的眼睛自然会很容易从一个词出现的地方跳到另一个而漏掉这段内容,这就解释了他为何会不经意地漏过了这两个词中间的内容。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较长的残片B更有可能反映了原件的内容。
那么第二处变体呢?抄写者为什么要将原件中的“that the nation of which we speak might live(我们所说的这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改成“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那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呢?有什么好的理由吗?好像没有。毕竟,“that that nation”这个短语太拗口了。所以,出现这个变体很可能是因为,抄写者试图“纠正”“that that”的措辞,让它读上去更流畅。因此,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残片A里较难读的部分更接近原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可靠的结论:在第一处变体中,残片B可能反映了原文的意思(因为抄写者把两个“war”中间的那段内容漏掉了);而在第二处变体中,残片A更接近原文(因为抄写者不会将原文修改成“that that”的拗口说法)。因此,我们应该可以这样重现原件的内容: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译文:现在,我们正在参加一场伟大的内战,旨在考验这个国家或或者任何一个孕育于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则的国家能否长久存在下去。我们在那场战争中的一个伟大战场上相遇。烈士们为那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来到这里,是要将那个战场的一部分奉献给他们,作为最终的安息之所。)
你看到了吗?尽管任何一个残片都与我们最终重构出来的原件版本并不完全相同,但仅通过分析抄写者做出某些改动的原因,我们就能对原始书卷的实际内容得出一个相当确定的结论。这很简单,不是吗?
这正是学者们几个世纪以来针对传到我们手上的新约残片和手稿所做的工作。当然,他们所面对的许多难题要比上述这些简单的例子复杂得多,但原则都一样。通过比较现存的古抄本,并仔细思考抄写者进行某些修改或笔误的原因,学者们可以确定原件的内容。这不是猜测或变戏法,更不是假设或者简单的“捏造”,而是审慎地演绎推理。
新约中的一个实际例子可能有助于说明这一点。现有的手稿关于《马太福音》5章22节原文的内容说法不一:
But I say to you that everyone who is angry with his brother will be liable to judgement.
(译文: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
或者:
But I say to you that everyone who is angry with his brother without cause will be liable to judgement.
(译文: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
这里的变体很明显,解决方法也很明确。如果“without cause(无故)”这个词会让耶稣的教导更容易被人接受,那么有哪位抄经士会删掉它呢?估计大部分人都不会这样做。比较可能的情况是,一位抄经士因为“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这种赤裸裸的观点嗔目结舌,于是决定“帮耶稣一把”,用“without cause”这个短语来“强调”耶稣的教导。因为这个短语很难读,所以第一种说法很可能反映了原文内容。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绝大部分的主流译本都省略了“without cause”这个短语,只在页面底部的脚注里加以说明。
我们知道他们写了什么
结束这个话题前,还有一两件事需要注意。首先要注意的是,在现有的手稿和抄本中,绝大部分文本的变体索然无味,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它们涉及单数还是复数代词、倒装语序、虚拟语态还是叙述语态、不定过去时还是完成时,诸如此类。实在是很无聊!大部分的变体其实完全不影响我们对圣经原文内容的了解。
其次,如果你愿意花钱的话,能买到很多基督徒学者所写的书,其中极为严谨地记录了一些重要的变体,并附有对每种变体的分析,就像我们在本章所做的那样。当然你完全可以不认同他们的任何一个结论;信不信由你,基督徒总是喜欢讨论这类问题。但关键在于,不存在什么试图蒙骗任何人的阴谋诡计。基督徒始终存开放的心态来对待那些有争议的变体,这完全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些变体——以及起初它们存在的原因——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确定新约圣经的原文究竟说了什么。
最后一点和翻译的问题一样。事实证明,正统基督教的任何一条教义都不是完全基于圣经文本中有争议的部分。这些存疑的部分要么并不涉及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内容,要么是即便有,对于存疑部分所涉及的教义,圣经在其他没有疑问的地方也对其有明确的教导。
你明白了吗?那种指控我们无法知道原件内容显然大错特错。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原件和我们现存最早的抄本之间的时间间隔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长。实际上,现存数量庞大的抄本非但没有削弱我们确定原件内容的能力,还帮助我们极可靠地演绎推理出约翰、路加、保罗以及其他新约作者们到底写了什么。
目前我们已经取得的进展
这就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对新约文献历史可靠性的调查。首先,我们确实可以肯定,我们对书卷的各种译本是准确无误的。其次,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知道这些书卷的作者在原件中写了什么。
翻译的问题?解决了。
传抄的问题?解决了。
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没结束。即便我们能确定已有的译本是准确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我们能确定作者实际写了什么,那么我们能否保证我们正在看的是正确的书卷合集吗?
换句话说,为什么我们会如此确定我们要看这些书卷,而不是那些书卷呢?
注释
[1]Kurt Eichenwald, “The Bible: So Misunderstood It’s a Sin,” Newsweek, 2014年12月23日,http://www.newsweek.com/2015/01/02/thats-not-what-bible-says-294018.html。
[2]关于本章内容,我特别参考了Craig L. Blomberg, Can We Still Believe the Bible?: An Evangelical Engagement with Contemporary Questions (Grand Rapids, MI: Brazos, 2014); Paul D. Wegner, The Journey from Texts to Translations: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Bible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1999)。
[3]古代作者写作时其实并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莎草纸、牛皮纸上,到后来甚至是羊皮纸上,但在本书中统称为“纸”。
[4]有关现存新约手稿的更详细内容,可参见Wegner, Journey, 235-242。
[5]请参见ESV版圣经中关于《马太福音》27章24节的经文注释。
[6]Bart D. Ehrman, Misquoting Jesus: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 (San Francisco: HarperSanFrancisco, 2005), 89.
[7]为了更加详细地讨论这些观点,请参见Blomberg, Can We Still Believe the Bible?,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