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些圣经印”神”,有些印”上帝”,究竟那一个较为恰当?又圣经中凡提到主耶稣、上帝、神的时候,旁边未加专名号,理由何在?
答:
(1)中文圣经印”神”或印”上帝”那一个较恰当,可说不是圣经本身的问题,而是中文的文字问题。圣经的原文,对真神或假神都是用同一个字表达的。圣经公会对于这个问题早巳辩论过,但无法获得绝对的结论,所以才同时印行用”神”和用”上帝”两种圣经。早些时,晨光报曾分别发表过主张称”上帝”和主张称”神”的文章,两方面都各有根据。
笔者个人习惯多用”神”,也很偶然地用”上帝”;但对于认为绝对地只许用”上帝”或只许用”神”的见解,未敢苟同。事实上,不论主张用”上帝”或主张用”神”的人,都同样地认为对方所用的称谓有假神的背景。其实,他们都不自觉地受了习惯和偏见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人对假神的称谓,不论”神”或”上帝”都同样用过。有些人引证我国古圣们所用的”天”与”上帝”证明应当称上帝。但他们却无法证明古圣们所谓的”天”和”上帝”正是圣经中所说那一位万物的主!
文字的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它们的意义是由人加给它们的 — 由人们对它们的惯常用法而形成的。以中国教会而论,”神”和”上帝”同样普遍地被基督教的人士用作对至高之主的称谓。如果我们的良心认为必须用”神”这个称谓才足以表达我们对这位至高主的尊敬,而别人的良心却认为必须用”上帝”这个称谓才足以表达他对于至高主的尊敬;则我们为什么要勉强别人用他所认为不足以表示他们内心的最大敬意的称谓来称呼至高之主呢?为什么不任让他们用他们认为最适宜于表达其内心对至高主之尊祟的称谓来发表他们的心意呢?并且,这种良心的感觉,不是单凭辩论便可以改变对方的。
显然,我们都可以用”神”或”上帝”的称谓来表达我们对神的敬意。神也不会因我们称他为”神”或”上帝”而不接纳我们作他的儿女,或不听我们的祷告。但更当注意的是:我们也很可能只热心地主张用”神”或”上帝”,却根本没有过着尊敬神的生活呢!
(2)圣经在”神”或”耶稣”旁边不加专用名号,照笔者个人推想,乃因”神”是一种尊称,不是专用名。”耶稣”虽是名字,但他既是三位一体之神的第二位,圣经的用法也把它当作一种尊称。另一方面,三位一体的神乃是独一的神,根本无专用名之需要。人有专用名,因人有许多位,需要专用名以分别彼此;但神只有一位,一切对神的尊称也都当然是”专用”的,若在旁边加专用名号,反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