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位基督徒好友,因为住屋狭窄,环境嘈杂,她和她妹妹常到附近的一个山头读书,一天,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个”阿飞”,把她大大侮辱一番,正在千钓一发时幸好有行人经过才把”阿飞”吓跑了,这事以后她整个人生观都改变了,性情也变得十分暴戾,并且不肯去聚会,认为主没有看顾他,自称现在什么宗教都没有,但照我看来她显然是已经得救的基督徒。请问这样的事发生是神的旨意吗?神为什么不保守她的儿女呢?我已经用许多话向他劝解,却无法对她挽回。我要怎样帮助她呢?
答:你的朋友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与忧心,老实说我自己从未有过这样的经验可以告诉你如何去安慰这种遭遇的人。但我以为你若能使她留意为什么正当千钧一发之时会有行人经过把阿飞吓跑了呢?这应当对她大有帮助。
神为什么容许这样的事发生在她身上?我们没有理由限定信徒不可能遭遇某种患难。这姊妹所遭遇的事,只不过是许多”人生在世必遇患难”中的一种而已( 伯 5:7)!至于什么人在什么时候会遭遇什么患难,一方面在乎神的旨意,一方面在乎人的责任 — 视乎人如何处理他生活环境中的事务而定。神会按照各个人的情形,容许一些对他最有利的事临到他身上,如果人与神合作,不论患难或平安,人都能因此而得造就,又叫神得荣耀,反之,就可能徒然受苦,或白白辜负了神恩待而在生命上却没有学习和建立。
对敬虔的姊妹来说,当然最重视她们的贞操。但如果一个姊妹因受意外侮辱,便以为神不看顾她,便完全上了魔鬼的当;因为我们不应指定任何一种不幸的遭遇,作为神是否看顾我们的标志,包括生命的安全在内。更重要的是:在暴力情形下受侮辱的姊妹,即使身体受了污辱,也无损于其在神前之贞洁,否则难道基督徒为坚持她们的信仰,而受到敌对神的恶人故意污辱的时候,她们便算为不贞洁么?事实正好相反,她们在神面前的贞烈足与殉道者同列。她们与那些放荡形骸忽视贞洁的女子绝不相同。她们的患难全然无损于她们属灵方面的光荣地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