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列有关妇女问题十则敬请赐答:
一、妇女(包括已婚、未婚、离婚)在教会应占地位是怎样的,据知”小群”完全根据哥林多前书14章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总要顺服,如此岂不是专制妇女?别的公会对这问题所采态度是怎样的?
二、如今香港很少见女牧师、女长老,是否她们灵性不够、传统不合、生理不便、抑在真理上有抵触?何故又有妇人自称为女先知(也是信主的)?
三、为什么一般教会赴会人数多半是妇女,而她们经历、灵性、社会地位、年龄、品格可能比许多同时聚会的男性为好,而教会似乎总不给她们当聚会的主席,好像以男性坐在台上发号司令才合理,是何缘故?
四、现在香港不少女传道人有很高学位,有很多经历,有良好资望,她们教出来的学生,已经做到牧师、监督,为什么她们本身不能当牧师?当长老?
五、假如有女牧师、女长老,她们祝福、施洗,或浸礼、按手、施餐、是否适宜?照理这教会也是她带领长大的,受封立的牧师也是她的晚辈,她行圣礼有无妨碍?
六、男传道做了一段时候会”升”为牧师,女传道资历和能力不比他们低,为什么年年月月都是女传道,甚至自己领他归主的,一手栽培他到了长老牧师地位,自己仍是女传道,这样,奉献的妇女,岂不是没有前途的?
七、如果一间教会认为女性人才比男性人才好,从长执会以至各部长或主日崇拜,各种聚会都以妇女为主,有无抵触圣经?
八、目前港九各宗派,基本上很少用女性为堂主任,他们基于什么原因?有些除了祷告会、查经班、探访主日学、少年团契、妇女会之外,连主日站在讲台也似乎不许可的,这是什么缘故?
九、妇女怀孕时,腹部隆然,或年青少女对教会工作是否适宜?但在怀孕期间教会是没有假期不能不上班的,应怎么办?
十、女传道人可否在本教会谈恋爱?若在心目中有很好对象,他是教友,能否向他示爱?如果教友垂涎女传道,她怎样应付才好?
答:
圣经对于妇女的地位,以下的经文可为参考:
1.夏娃被造是为帮助亚当 —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创2:18,参19~25)
2.人类犯罪以后,神对亚当的处罚是要”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但对于女人的处罚则是”……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 3:16)
其后保罗提及女人不得管辖男人时曾引述创世记的事说:”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提前2:13~14)
3.摩西的姐姐女先知米利暗,在以色列人过红海后曾领导妇女歌唱 — “亚伦的姐姐女先知米利暗,手里拿着鼓,众妇女也跟着她出去拿鼓跳舞。”(出15:20~21)她似乎是妇女中的领袖。其后她曾一度联合亚伦与摩西争权而受神的管教 — “摩西娶了古实女子为妻;米利暗和亚伦,因他所娶的古宾女子,就毁谤他说:难道耶和华单与摩西说话,不也与我们说话么?……耶和华忽然对摩西、亚伦、米利暗说……你们毁谤我的仆人摩西为何不恐惧呢?……不料米利暗长了大麻疯……。”(民12章)
4.女先知底波拉曾作以色列人的士师, — “有一位女先知名叫底波拉,是拉比多的妻,当时作以色列的士师……以色列人都上她那里去听判断。”(士4:4~5)底波拉可说是神在旧约所兴起的唯一最高女领袖。
5.犹大王约亚西年间,有户勒大为女先知,其地位颇高 — “于是祭司希勒家和亚希甘、亚革波、沙番、亚撒雅都去见女先知户勒大……户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区;他们请问于她。”(王下22:14;代下34:22)
6.列王时代中亚他利雅一度纂位而成为犹大国中唯一的女王 — “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见她儿子死了,就起来剿灭犹大王室,……约阿施和他们一同藏在神殿里六年,亚他利雅纂了国位。”(代下22:10~12;王下11:1~3)
7.新约时代有女先知亚拿,主耶稣被献时她曾”将孩子的事,对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讲说。”(路2:36~39)她似乎是颇受人敬重的女先知。此外,腓利的四个女儿也是先知,但未显示她们的地位是否重要(徒21:8~9)。
8.保罗在传道工作中有几位女同工,如:百基拉,圣经提到她的名字时,常把它放在她丈夫之前(徒18:18,26),因而她可能是更受人注意的。又有友阿爹和循都基是保罗所劝告及称许的(腓 4:2),又有非比姊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罗 16:1)。
9.新约书信中论及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时强调男女不分彼此 —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7~28)但论及教会及家庭的秩序时却要”女人”顺服: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林前 14:34)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2~24;参西3:18;多2:5;彼后3:1)
“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前2:11~15)
“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彼前3:5~6)
10.保罗在提前三章论及长老之职位(教会中之领袖阶层)时,未提及女长老,但圣经中有女执事则是毫无疑问的。
11.圣经中有些”习惯”对我们研究妇女在教会中之地位亦有参考之价值。如:圣经记载家谱时以男性为主,不记女性(或例外地加入女性名字)。(参创5章,10章,11章10~26,36章;代上1章~8章;太1:1~17;路3:23~38)数点人数时亦以”男丁”为主,如:太14:21,15:38;在新约书信中常以”弟兄”之称为全体信徒的代表。这些习惯虽然有人认为有犹太人的背景,但犹太人的习惯却常是因圣经而有的。
12.圣经中因信心而在属灵方面有成就的妇女不算少,除以上已提及之外尚有施弗拉与普阿(出 1:15),摩西的母亲(来 11:23),喇合(书2章),雅亿(士4:21~22),路得(得全书),哈拿(撒上1章),玛挪亚之妻(士13章),以斯帖(斯全书),马利亚(路1:26~56),伯大尼的马利亚(可14:3~9),抹大拉的马利亚(路8~2;约20:1~18),穷寡妇(可12:43~44),约亚拿与苏撒拿(路 8:3),多加(徒9:36,42),吕底亚(徒16:6~40),罗以与友尼基(提后 1:5)……等。但这些妇女的成就与她们在教会中是否居领袖的地位并无直接之关联。
以上所列举的经节,大约已包括圣经中有关妇女地位之主要记载了。我们从这些经文中不妨作一项比较客观的结论就是:圣经对于妇女的地位,按一般而论并不主张她们作领袖,而是安排她们作”帮助”者,在很少数的情形中神也例外地按时代的需要兴起妇女的领袖来。这情形,即使在教会以外,不论在已往的人类历史中或现代的世界中都与事实相符,妇女作教会领袖依然属于少数的例外。
论及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问题,你的许多项询问中都涉及男女平等的问题,如果关于信徒的男女平等问题解决了,你的大部份问题也就解决了。
现今世人的平等观念其实是发源于圣经。因为”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不论尊卑贫富男女老幼都是罪人;又把一切蒙救赎的罪人,不分国籍种族都成为一个身体上的肢体 —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 3:28)但是世人的平等观念,并不理会神在教会和家庭中有关男女所安排的秩序。甚至许多人把平等意味着”同样”。男的怎样,女的也同样,于是算为平等。这种观念是似是而非的。比如:男的每天要挑十担水,女的每天也要挑十担水,这是否平等?这只是”同样”,这不算平等。因为按身体力量而女的比男的弱,应当挑少若干担才算平等。
“平等”是消除阶级,不是消除岗位的”分别”。在教会或家庭中是有各种不同的职责和岗位的。神在教会和家庭中安排男的作”头”女的作帮助者的地位,是按照她创造人类时所赋予男女不同之特长而定的,一般而论男的比较刚强、胆大、暴躁、好斗……;女的比较柔顺、忍耐、细心、软弱……。所以让男人到前线冲锋陷阵总比较让女人去打仗更为适合;反之,让女人看顾孩子也必然比男人更为细心。诚然有些现代女性在事业上的成功可能比她的丈夫更伟大,但正如我们上文所说的,只是少数的例外,更重要的是这些在事业上有伟大成就的女性,既然专心于事业,那么谁来替她们照顾孩子,分担家务?显然,除了粗重的工作之外,她们的家务依然是请别的女人担任。这样,她不过是由别的女人代替了她自己的工作,而使她们个人显得格外特出而已,却并未能推翻神所赋予女人迥异于男人的特长而各有其特别适合之职责的事实。
总之,不论领袖或助手,对外或对内都是职责和岗位的问题,不是阶级的问题。如果有人以为自己是”领袖”便自高自大轻视他人,自以为理当受人尊敬奉承,这样的人内心充满阶级观念,根本未认识在基督里已经平等的意义;反之,如果有人虽然作领袖,却谦卑战兢,自视为众人的仆人,他就算是一位监督,也不会有不平等或阶级的意味存在。例如:使徒保罗,虽然常常运用他使徒的权柄和地位劝告责备信徒,但他的内心却没有阶级观念,他在当时社会许可的奴仆制度下,却对待腓利门的奴仆阿尼西母如亲爱的兄弟。所以男女平等的问题,不是在乎是否要男女一同在教会或家庭中作领袖的问题,乃是在乎那些作领袖的人应当明白,他和别人是完全一样的罪人并完全一样地蒙恩得救,他并无任何特殊的理由使他可以特别比别人优越;他所以站在领袖的地位,不过是因为从神那里领受了这种职责,为要在教会(或家庭)中遵行神的意旨,他所以要运用他的权力,并非为着辖制别人,乃是要完成他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使命,好使他可以比别人向主作更多的交代罢了!
根据以上的理由,对上列十项问题可得下列简单结论:
①关于妇女能否讲道问题,笔者个人见解不反对妇女讲道,但妇女在台上不论服饰态度应当端庄,本题本书已经答复过,详见本书”女人可否讲道?”之问答。
②按笔者所知不论香港、泰国、菲律宾均有女长老。台湾则有女牧师。
③除基督徒聚会处及弟兄会外,大多数教会均有让妇女在聚会时作主席的。
④我相信主要的原因是她们根本不把”牧师”、”长老”当作什么特别的阶级或”官衔”。
⑤按圣经的原则位分大的可为位分小的祝福(来 7:7)。
⑥牧师不是官阶,一般教会把按立牧师当作传道人升级实属错误。其实”按立”的意义应当是为他作”见证”。其实际作用与彼得、雅各用右手行相交之礼相同(加2:7~10;参徒13:1~3)。
⑦在原则上是不合圣经的,这种情形在教会近二千年之历史中从来未出现过。
⑧照我所知,有讲道恩赐,能造就信徒的女传道,一般教会不会拒绝她上讲台的。反之,她倒可能忙得不可开交呢?所以主要的原因依然是人才的问题,不是规例的问题。
⑨各教会似无划一的规定。但实际上已婚之女传道多半是传道人的太太,而牧养教会之工作向无严格定规之办公时间。
⑩这些都是个人的问题,其”可”与”否”须视各个人之环境、时间、进行之情况如何而定。但原则上不论男女传道,在这些事上自应作群羊之榜样,格外谨慎。我们既是中国人,在这些事上,也当留心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以免引起人的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