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的历史和展望都是与宗教混淆难分的;所以我们可以说,除掉宗教,他们简直没有历史可言,反过来说,除掉历史,他们也是没有宗教可言的。所以历史、爱国心、宗教和希望都是同样对准耶路撒冷和圣殿作为以色列人合一的中心。
——爱德生(A.Edersheim)
(一)文士
什么是「文士」?他们是谁?他们看来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注意,但竟然常常在四福音书中的故事出现?很明显的,他们是一群相当有影响力的人;我们研读新约圣经的,必须先认识他们的事才能深入了解祈约的事物。
远在旧约的时候,我们在圣经中也读过文士的事,但是他们与耶稣基督时代的文士是不相同的。经过两约之间的悠长时期,他们经已发展成为一种极具重要地位的人物了。
我们在四福音的记载中所看见的文士,是一笔旧约律法和旧约具他经文的专家,专职讲解并执行圣经教训的人。他们的希伯来名称是sopherim,是由一个希伯来动词saphar发展出来的,这个动词的意思是抄写、排列、数算。在新约的希腊文圣经里,他们通常被称为grammateis,一贯译作「文士」,但有时也称为「律法师」(nomikoi)正如路加福音七章三十节所载的。
以阶级形态开始
至于他们的阶级始源,我们可以说是与会堂的情形差不多,大可以相题并论。无论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的文士具有什么特色和工作也好,无论被掳至巴比伦之前一百年的希西家王所培育出来的文士,是怎样的一群文士也好,无可置疑的,自从被掳至巴比伦之后,一种全新的文士派系就在这时期发展出来了。他们不是单单做抄写员、记录员、文书等工作,而是一个全新的团体,进展成为全国性的,律法和旧约其他经文的监护人、解经家、博士,他们这一个阶层的势力与日俱增。他们不再是从前那种文士,而是国家内特别分出来成为一个阶级的文士了。
这个转变是基于五个因素:(1)在被掳之时,犹太人悔改,除掉他们拜偶像的恶习,转而为自己的宗教信仰与圣经大发热心;(2)那些被掳的人,因为与自己的祖国、京都和圣殿相隔甚远,所以深深的感到需要特别教师来教导他们;(3)由说希伯来话转变为说亚兰话的习惯,使他们不能不需要一种特别的专家来研究和讲解圣经的教训;(4)被掳至巴比伦之时和归回之后的时期,各处纷纷设立犹太人的会堂;(5)自玛拉基先知之后,先知预言之声就停止了,人们转而对神写成文字的启示,就是圣经,产生强烈的兴趣。
当这个崭新的文士阶层出现的时候,我们不难明白为什么他们能迅速赢得庞大的势力。就那个新兴的犹太教来说,它本身的性质就会促使这个趋势成为不可避免的,因为正如我们所研究的,「犹太教的目标和趋势是促使每一个犹太人起来保存律法的完整」。为了要达成这个目标,他们自然需要从律法中抽出其中精义来,写成一种固定的明文条例,实际地管束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但是要把律法写成这么仔细详尽的条例,就会制造出许多复杂而尖锐的困难来:而且在某种情形之下,他们还须要使律法针对一些不大特别实际的场合。这样一来,当某一个条例与这一个条例发生矛盾冲突的现象之时,就须要加以适当的解释,或者是把那隐而不现的协调表达出来。正如约翰史坚拿所评注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怎样忠于神所,的约呢?这是一个严重的神学难题,只有那些受过训练的专家们,供献自己生命的时间,以研究律法为他们的伟业,不断地努力工作才能克服的。」在这一个宗教和政治的律法混合的社会里,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像得到的。
我们可以说,这个新的文士阶层是由伟大而又可敬的以斯拉开始的,但我们却不要以为以斯拉与日后的文士所带来的影响有关系。以斯拉是在主前四五八年,即是从巴比伦归回的犹太馀民,重新落籍在犹大省之后约八十多年的时候,才跟着归回。随着他归回的只有二千几百人。以斯拉记七章六节和十一节用加重的语气来形容他的特征:「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和「通达耶和华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甚至在亚达薛西王的谕旨里,他被称为:「通达天上神律法的文士。(拉七21)十分明显的,由于以斯拉的缘故,文士的职任到达了一个新的地位。在尼希米记八章一至八节那里,我们看到以斯拉登上讲台,诵读,讲解和执行律法,而且在利未人的协助下,「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律法」(那时希伯来话已经不再是他们常用的话语)。自此之后,这一种专门人材逐渐培养出来,为希伯来文圣经而献身,研究如何使之成为所有场合的行事指南,甚至牵涉到生活上极微小的琐事。无疑起初他们所供献出来的是非常宝贵的事奉;因为当以色列人所赦服的先知还存活的时候,他们预言之声继续多久,他们附属的工作仍能保持它的用处多久。
随后的错误指导
正如最近威廉米勒根博士所说:「就是当神有启示预言的时代一过去,旧约的正典一完成之后,我们发现他们的灵性开始低落,而他们的势力却开始扩张。从这时期直到基督教开始的时期,在许许多多使人惊惶的国外事件影响之中,选民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要以最警觉最小心的方法来保存他们的律法,同时还要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和生活环境中,研究如何实践律法的教训,可是,在实践的时候,他们并不是照着律法中解出来的灵意,而是根据律法仪文的规例。说规例是没有错的,因为这些规例表面上是为要解释律法,但是解释得太浓缩、太简洁、太富权威,简直没有给与听者自己判断的馀地。这样一来,这些规例所有的权威,便变成不低于神启示的圣经本身的权威了。因此,不能避免的结果就是,文士们领导的原则似乎由一个变成两个了:第一个,是复杂的口传律例,而第二个,就是介绍出一个翻译和解释圣经的系统。这系统美其名是解释圣经,但反而完全破坏圣经的原意;它假装要高举圣经,其实正是推翻圣经。」
随着时日推进,这个不断变大的口传律例体系,逐渐变成比律法本身吏受人尊重。「那些文士们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事情的结论,我们相信,那些早期文士的代表往后回顾一下这些结论的时候,必定人为吃惊。新的问题不断产生,解决了,又变成规例,结果堆积成了一个复杂系统的诡辩。这些新的教训依然是由口头传递,而且为了要适合各人新的处境,就渐渐取代了旧教训的地位。品德上的律法和礼仪上的律法之间的正常关系,不但全被忘记,而且更糟的是完全倒转了。]圣经本身的研究,沦落成为只在字句细节上留心考究,全神贯注在那些假想的,隐藏的意思里面,甚至是一个发音、一个字母。在圣经的字句上沉醉,直至这种拜字句为偶像的私欲,毁灭了圣经原有的神圣可敬的价值,真实的属灵教训完全消灭了。难怪那些百姓被主耶稣带有权柄的教训所吸引,因为与文士的教训比对之下就显出了它的面目了(太七28、29);也难怪主耶稣指摘他们那种假意的敬拜为「人的吩咐」(可七7、8)其实,就是这些文士,他们为了保存自己控制百姓的力量,决意反对我们的主和他的教训,一些必须注意的分别
我们要小心,不要把文士与祭司混为一谈。或许我们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解释圣经和管理有关圣经的事这份工作,不归与以色列人的祭司职务?但事实上,这并不如想像的那么奇怪,祭司的工作完全属于礼仪上的职务,并负圣殿里敬拜的职责。当然,一个人可以做祭司,而同时又可以供献出他的空馀时间来研究律法和其他经文,一身兼两职,做祭司又做文士,正如那伟大的以斯拉本身就是这样(拉七1~11)。我们相信许多祭司也是这样;但是两种职务一向被认为是完全不同的,在四福音里,我们多次看见文士和祭司连在一起,这是指出他们也明白这两种职务在一个宗教体系内是有非常密切关系的。虽然这样,他们两者的职务是分开的,早期的文士大多数是普通人,他们经过专心的研究之后,对圣经和口传律法已经熟练到了一个众所认许的标准;后来,耶路撒冷有些拉比也在学校里开办研究圣经的课程。
我们也不要把文士和法利赛人混为一谈,在四福音里提及文士时,也把法利赛人连在一起(太五20,十二38,十五1,廿三2;可二16;路五21、30等)。虽然这表示他们的关系十分密切,但这并不表示他们是一个团体。法利赛人是一个宗教团体,由于他们有特别的目标,特殊的见地而集聚一起,而文士却是在学术研究的专业团体。当然一个人可以同时做一个文士又做一个法利赛人;事实上所有的文士可能在外观和联系上也是法利赛人,因此,圣经常是一拼提及他们的。但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文士并非是法利赛人的一派;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团体,而且圣经也有许多地方分开个别的提及他们(太七29,十七10;可九11、14、16等)。一个人甚至可以一身兼三职做一个祭司,同时又做一个法利赛人和文士,但三者在这个人的生活上占有完全不同的范畴:作一个祭司是每日的职任,作一个法利赛人是为宗教信仰生活,作一个文士是为特殊的天职。照样,一个人可以做一个祭司、文士和撒都该人。按撒都该人这个团体的理性态度来推测,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
我们不能在这里把那所谓口传律法的几个部分详细形容出来,然而,到了主后第二世纪,口传律法终于写成文字而固定下来。稍后,我们将会在论及犹太人的他勒目的附录里再提及这事。
文士的职事外表看来十分神圣,但骨子里却极其腐败,这是非常真确的。所以耶稣严严的斥责他们(太廿三13~28)。但不要以为所有的文士都是这样,例如,尼哥底母、迦玛列和那位有名望的希列,这几个人就是例外了。有一次主耶稣也曾对一个不知名的文士说:「你离天国不远了。」无论如何,大体说来,「他们所构成的阶级不但以极其卑劣为著,而且还兼有法利赛党派主义的精粹为其特征;他们普遍的精神和教训的倾向是与基督的福音极端对立,正如他们的他勒目记录中所显示的一样。所以救主基督对他们严严的斥责,并公正的宣告他们是有祸了。」
(二)法利赛人
无论法利赛人那种令人侧目的性格多么可憎,在四福音里,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整体来说,是一个十分有影响力,十分不寻常的教派。既然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曾经讲论过那么多有关他们的事,而且他们反对主又是那么厉害,要将主置诸死地,我们理应要认识清楚,到底他们是谁,有什么特别?
他们的始源好像一种运动,以一条河流比方来说,它先有地下的暗泉,经过一段路程之后才露出地面,成为可以看见的河流。照样,法利赛教派那特别的精神形态早在犹太人被掳之后就存在了,这种精神形态经过相当长的培育之后,才在历史上形成一个教派,以「法利赛人」的名号上场。
促成因素之一:基于律法的隔离主义
要明白法利赛人运动发展的初期,我们必需再次回到两约间的开端期。当被掳的馀民归回犹大省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要以最谨慎的态度,遵照耶和华律法的吩咐,重建一个与外邦隔离单单归向神的犹太民众社会。可是在那个新的社会组织里面,要把这种理论变成实际行动是困难重重的。结果带来许多失败倒退,虽然这样,但是那个理想依然保存着,尤其是在一些较为积极的份子里面更是如此。
我们曾经说过,当以斯拉和随从他的二千多馀民归回耶路撒冷的时候,距离首批归回落籍的大群犹太人已有八十多年了。他起来领导一个早已等待进行的改革,使那最初与外邦隔离的理想计划再一次严格执行。那时,所有的人都同意把种族混合的婚姻解散,又改良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在一个民众大会里,各人签约,要以律法书为约束国家及个人行动的准则。分别出来归向耶和华,就是理想的控制因素。
促成因素之二:大祭司崇高的影响力
从那时候开始(大约在主前四五八年至四四五年),经过一个比较平静的波斯君主统治时期(主前五三六至三三三年),大祭司的地位及威势稳定地升高起来。这不是希奇的事。既然国内除了神自己之外,没有一位比他更高的君王,他就可以安然地稳操世袭得来的最高最神圣职位的大权,以他一开始就挥动他那独一无二的影响力来行事。神圣的和民政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在他一个人的手中,直至后来,波斯政府以为,与其分派民政官员去统治他们,不如让犹太人的大祭司独自担任一切民事政务,替波斯政府征收税项更来得方便。
同时,大祭司的职位逐渐变成那些存有野心的圣职人员贪求的工作;他们贪求这个职位的动机,是为要得它的政治权利多过为得它的属灵工作。这事稍后演变得更趋恶化了,大祭司的职位竟变成无耻、罪恶、下贱的工作,使整个国家的历史过程蒙受极不体面的损害,而且,这事刺激起一个运动,大力鼓吹要严守神赐给他们的律法,和复兴犹太教最初的理想。
促成因素之三:兴起两个对立的团体
国内两个互相对立的团体早在两约间的初期,就有崭露头角的迹象。史坚拿博士说:「由最初期,犹大国就有了两个领导阶层,各自侈求登上自己阶层的最高领导地位——祭司在他们的职务位置上攀登,而文士却在律法的权威下攀登。」
「有一个希奇的事实,就是犹太社会各阶层中,高层的祭司最不接受神治精神的影响,反而最容易受到外国势力的影响,而且最容易被引诱放弃宗教上的基本原则……至于文士,却刚刚相反,在保持律法完整,是顶热心的,甚至胜过祭司,并且还保持犹太教的特征不变。他们可说是抵御异教的主要力量,使国家平安渡过希腊统治的时期,不至遭受异教思想的渗透损害。虽然其中有许多大祭司背道变节,但国民仍没有摇动信仰。」
在波斯统治时期(主前五三六~三三三年),也是由于文士们的努力工作,「分别为圣的大原则才能在整个社会大众的思想中根深蒂固,而且犹太人的性格逐渐形成极端排外,又在宗教的外表仪节上形成非常严肃拘谨的。这是日后时常引起外邦不信的人对他们反感的主因。」
祭司党派的人与文士之间的裂痕是永远不能弥补的,两者继续发展下去,直至后来形成「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之间的仇怨。
历史性的特色之一:首次提及名称
首先让我们记住这幅图画,就是在那小小的犹太国里有两个相反的团体彼此对峙,两种仇视的态度,两个不同的倾向。然后我们继续思想到波斯期之后的希腊统治期(主前三三三~三二三年),埃及统治期(主前三二三~二○四年,那时巴勒斯坦落在多利买的帝国版图内),叙利亚统治期(主前二○四~一六五年),一直到玛加比统治期(主前一六五~六十三年)。
经过玛加比家族的奋勇斗争(主前一六五~一三五年),同时也是由于叙利亚国权的腐败,犹大国终于获得一个短时期的独立(四百多年以来,他们都是受制于外国的武力下),由主前一三五年直至上前六十三年被罗马征服为止。那时,许尔堪(JohnHyrcmus)做大祭司;虽然他从没有自居为王,但他实际上有王的统治权,由他开始,就是著名的哈斯摩年朝代。(「哈斯摩年」就是玛他提亚祖传的姓氏,犹大玛加比是他的儿子,许尔堪就是他的孙子。)
这个许尔堪把从前属以色列的大部分土地夺回来,自从所罗门王去世以后,从来没有一个犹太人的王拥有过这么广大的士地。就正在许尔堪执政的时候,法利赛人这个名号就第一次出现,成为历史性的运动。
正如我们说过,法利赛人代表和维持一部分犹太领袖和民众的思想。他们认为忠于耶和华的律法和他的宗教,又照犹太教最高的理想与外教隔离是比任何事物都重要的。不过有一件事我们要注意的,就是那时经已累积了相当多的口传律法,和无数的表面宗教仪式,可以说,法利赛人就是哈西典人的遗志继承者。哈西典的意思即敬虔者,他们在早三四十年前,当那个疯狂的安提阿要用恐怖暴力根除犹太信仰的时候,他们就联合起来成为秘密组织,为要保存他们的信仰。这些哈西典人严谨的按着律法一字一句地生活,甚至他们在安息日里宁愿被杀,也不愿意举起一只手来自卫。当犹大玛加比宣布他们可以在安息日自由博斗的时候,这些哈西典人就包围着他以表反对。
好了,我们经己说了许多有关法利赛人在历史上怎样出现的事了,至于法利赛人这个名称,意思是「分离主义者」:看来似乎是起初敌视他们的人给他们起的名字,大概不会因为看到他们有虔诚生活,而是看到他们傲慢的态度和有多少排外的行为,本来他们是欢喜离开所有地上的政治活动,但是他们宗教的命运却常常有被消灭的威胁,这使他们不能不变成火热的政治参与者,法利赛人对宗教的观念认为最重要的德行就是与外族异教分离,这是支配他们一切思想行动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对律法的字句是火热盲从的。
历史性的特色之二:不能挽回的趋势
法利赛人与文士多有密切的来往这是不能避免的,因为文士都是研究律法书的专家,又是非常熟练日积月累的口传律法的人。事实上,正如我们在前文所说,大多数在圣职上做文士的人,同时在信仰生活上也是做法利赛人的。对文士和法利赛人两者来说,与外族分离和严守律法书并口传律法,就是他们最高的目标。
另一方面,法利赛人有一种甚使人反感的态度:就是常爱在百姓面前装作敬虔的样子。百姓只知文士的法典是非常复杂的,但却没有半点机会去履行。
他们还有一个骗人的陷阱,就是有假冒为善的外表。起初他们很认真地遵照经典所要求的来行事,可是,到了行不出来的时候,他们就在外表上表现很顺服的样子,自己以为只有外表正直就够了;然后,进一步便戴上敬虔的面具,用以掩饰暗中进行的罪恶;到了最后,习惯了,没有感到什么不安,就更肆无忌惮,结果变成再腐败不过的伪善者了。
大多数的百姓都做不到律法所要求的,因而放弃了严守律法的努力,退而成为不幸的罪人。法利赛人也鄙视他们,可是他们仍然景仰法利赛人,因为他们认为,最低限度法利赛人所表现的可以代表一些他们认为应该做的事,这种情形正是主耶稣在地上工作之时,法利赛人的伪善行为发展到不可收拾的情形。
历史性的特色之三:其他值得注意的方面
如果我们说到这里就这样停下来是不够公平的,无可置疑的,在法利赛党的运动里,也有许多人是真诚而有抱负的。虽然他们走错了路,但是到底能够使以色列人在两约期间对弥赛亚保持热切的盼望,又影响那些有信心的人相信弥赛亚国度降临的时候,他们会身体复活。
在约瑟弗所著的《犹太人古史》第十七卷里告诉我们,法利赛人到了希律王的时代,经已发展到六千多人的数目。或者他们的人数永不会太多,可是他们所带出来的影响力却远超过这些数目所能比拟的,事实上,他们都能控制了人民的思想,这种影响力使政府也不敢忽视他们。
在两约期间,我们多次看到的政权斗争,都是以法利赛人的参与为决定性的因素。举例来说,在亚历山大(Alexander,Jannaeus是许尔堪JohnHyrcanus的儿子)统治的时候,就是这些法利赛人领导民众搅内战,对抗王帝和撒都该人,迫使王帝要逃难。在亚利多布二世(AristobulusⅡ;许尔堪的孙子)统治的时候,他们又领导另一个叛变。到了哈斯摩年家族领导的朝代(即玛加比朝代),那八十年的独立期间,又是因为受了法利赛人教训的影响,使犹太人在后来日子,就是在犹大国归入罗马帝国版图之时,遭遇非常苦恼的事。
我们只须要看看四福音的记载,就明白他们在主耶稣的时代有何等的势力,也会清楚知道主之所以被钉十字架,是受了他们什么影响。
(三)撒都该人
我们只想在这里用较少的篇幅来讲论撒都该人,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大值得注意,只是因为在前文论及法利赛人的时候,经已连带提及他们的起因,以及他们与法利赛人形成敌对的原因,故不再赘述了。
这两团体早在文士与祭司彼此不和的初期经已孕育,然而到被掳之后有启示的先知还活着,代表了最高的神治制度之时,他们仍未能发展成熟;但到了两约期间,当先知预言之声消逝之后,他们敌对的趋势就一直有增无已。终于到了玛加比的革命刚刚完结的时候,他们就正式的以「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这两个名号出现在历史上。
撒都该人(Sadducees)这个名称似乎可以肯定是从Zadokites这个字演变过来的;但是究竟Zadokites这名是从大卫王统治之时(撒下八17等),由大祭司撒督(Zadok)那里传下来给他的子孙,到了玛加比时代变成撒都该人呢?还是由另外一个活在主前二五○年左右的撒督传下来的呢?又或者是从一个意思是「公义」的希伯来文变化过来的呢?这是不容易鉴定的。大致上,最有可能的是从那流传日久的撒督祭司家族发展出来的,因为到了被掳时,以西结先知仍以「撒督的子孙」这称呼来代表所有的祭司(结四十46,四十三19,四十四15,四十八11),更有可能的是,当玛加比革命胜利了,大祭司的职任就传给哈斯摩年家族。这时犹太人的祭司团,虽然很忠心支持哈斯摩年家族的人做大祭司,但仍希望再保持那个受人尊重的大祭司世袭传统,以求获得应有的声望和权利,来达成他们的目的与行政,于是就强调他们原是大祭司撒督的子孙——撒都该人了。
本来祭司与文士之间的裂痕早就该在两约期间发展得更趋尖锐,但希奇得很,以斯拉竟然集二职于一身(拉七6、12)!其实这个裂痕并没有组织上的因素的,只不过由早期不同的趋势演变而成吧了。正如我们说过,对于文士来说,神治观念和弥赛亚来临的盼望是一切思想和事物的中心。另一方面,祭司野心的趋势是越来越注生大祭司职务和属地的权势的多方面发展,因为全国属灵的领导权,和政治的领导权,也越来越重的集中在他的身上。
不久,当亚历山大帝国把希腊的语言文化散播在差不多整个文明世界的时候,在犹太人中就产生了犹太教和希腊思想之间的斗争。这时,祭司这一边就率先屈服,接受同化,但在文士这一边,他们的影响力就成了抗拒的骨干,终于扭转了整个国家宗教形势,远离那些试诱人的希腊文化声音,和摧毁人的希腊礁石。
亚历山大和他的帝国都过去了相当长的时间,希腊的「文化」依然在各国中散播开来,每一个犹太人的城都甘愿臣服其下。当犹太人接触到希腊人的社会生活,那些五光十色的精致物品,自由发展的思想,和放纵肉欲的奢华宴乐的时候,受到引诱的危险是无可避免的。通常促使那脆弱的犹太教倾向希腊的自由文化的,就是那些贵族团体和祭司。他们就是日后著名的撒都该人了。
以下是史坚拿教授把他们的特征形容得栩栩如生的短文:「撒都该人在初时不是一个宗教的党派,也不是一个政治团体,而只是一个社团吧了。在数字上,他们比法利赛人少很多,而且大部分的人是属于犹太国的贵族,和祭司家族中非富则贵的人家。他们的领袖都是议会的议员长老、军官、政客,和参与公众事务管理的官员。可是对于大部分的老百姓来说,他们向来很少受其影响;好像那些正牌的贵族一般,大家都不会怎样理会他们的。他们只有一个野心,就是使自己成为在位的君主所不可或缺的人,好让他们能照自己的见地来左右甚至指挥国家政府。撒都该人的主张正如现代一般政治家所主张的一样,认为神的律法不能应用在政治措施上。倘若要以色列国富强,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广开财源,加强军力,采取高度技巧的外交,和利用所有治世理国的才能……然而,那些主张大家过圣洁的生活,以图藉此再得神的拯救的观念,撒都该人认为这完全是危险的听天由命主义。」
虽然这样,他们是十分渴望以自己的方法来实行犹太教的,正如法利赛人所渴望的一样,只是他们对犹太教的观念与法利赛人的观念完全不同。他们全然拒绝文士们所累积的口传律法,自称只接受律法书上所写的;但可悲的是在属灵的真理上,他们只用怀疑的态度来接受,并不以顺服的态度来接受。我们可以从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三节和使徒行传二十三章八节几处搜集他们心存怀疑的证据;甚至对于律法书所写的也是这样,因为圣经告诉我们,他们否认身体复活,又不相信有天使和灵魂的存在。在整体来说,他们对于宗教和政治的属世面面观是非常精明的。但法利赛人对这些却不感兴趣;另一方面,法利赛人期待弥赛亚的来临表现得非常殷切,而他们却无动于中。这两个团体互相挑衅,不住对抗对方。无论在什么地方有一方面显出某些特点,另一方面就会立刻激动起来,发出敌意的回应。例如法利赛人那种盲从的狂热就刺激起撒都该人的怀疑主义:这一组的人的生活趋向与世隔离,立刻就刺激起那一组的人的思想趋向世界化。这样一直争斗下去,法利赛人尽其所能利用群众往上去影响国家,而撒都该人却尽其所能利用统治阶层的权力往下去左右国家。在四福音和使徒行传里,我们可以看到撒都该人在犹太的公会里面有何等的影响力。当主耶稣公开传道的期间,大祭司亚拿,和他的女婿大祭司该亚法两人都是撒都该人,使徒行传五章十七节记载说:「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该教门的人……」由此我们可以明白,对于主耶稣的教训、性格和弥赛亚的职位来说,这样的一班人是极难容忍的。他们可憎的程度,从他们宁愿连合自己所憎恨的法利赛人,来谋杀主耶稣这事就可以看到。事实上主耶稣被钉死的事,是由他们直接负责策划的(比较路三2;约十一49,十八13、14、24,十九15;可十五11)。
虽然这样,不要以为所有的祭司都必定是撒都该人,要记得,玛加比革命正是一位敬虔的祭司和他的几个儿子领导的。那个看见天使迦百列给他报喜的也是一个正义的祭司,天使长说神要给他一个儿子,将来要作主的先锋的。过了一代,基督升天,圣灵降临在那些正在等候的门徒身上以后,除了那些存有极深敌意的祭司领袖之外,我们看到「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徒六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