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之指导(1) | 属灵操练礼赞

认罪之指导
"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不仅这句话是真的,并且我们之所以能够认罪,也只是因为,而且特别因为他先爱了我们(约一 4:19)。
怜悯与恩慈的明证,激发了一颗忧伤痛悔的心,因此也便容许认罪的意念涌流出来。
像何西亚告诉我们的,我们被他的"慈绳爱索"所牵引(何 11:4)。
我们怀着希望的心前来,因为我们到他面前的那一位,像浪子的父亲一样倚闾等待着我们,当他看见他儿子的时候,虽然相离还远,但动了慈心,立即跑过去,拥抱他,欢迎他回家(路 15:20)。
他最大的喜乐是饶恕。
每当有人认罪的时候,他便召唤他天上光明的使者欢乐庆祝。
我们做什么呢!
利顾理(St Alphonsus Liguori)写着说:"一个良好的认罪有三件事是必须的:审查良心、忧伤以及决心与罪隔绝。
"[注:看利顾理(St Alphonsus Liguori)著:"A Good Confession," found in an anthology entitled To Any Christian,London:Burns & Oates,1964,p.
192]
"审查良心"[注:古代基督徒认为,审查良心乃是认罪的准备,这种观念与现代所谓"让你的良心作你的指引"的世俗观念相去何只万里计!
良心本身已经败坏也受文化所规限——在伦理和信仰的事上是一个最不可靠的指引]。
正如史蒂理(Douglas Steers)所说的,这是一个特别的时候,那时,"灵魂在上帝凝视之下,在上帝那肃静仁慈的同在中,灵魂受刺而变得机灵,对必须蒙赦宥和加以改正的事有所觉悟,这样才能继续爱那位时常关怀我们的主。
"[注:看史蒂理(Douglas Steere)著:On Beginning from Within, New York:Harper & Brothers1943,p.
80]。
我们是在邀请上帝在我们心中运行,向我们显示,在那些地方需要他的饶恕和医治的抚摸。
在这种敞开我们自己,让"上帝凝视"的经验中,我们必须愿意对付确实的罪。
一般性的认罪可能使我们得免蒙羞受辱,但它不会激发内在的医治。
那些到耶稣面前来的人,都带着明显的特别的罪,而他们每一件事都得着主赦免。
在一般性的认罪中极容易避开我们真正的罪疚。
在认罪时,我们应把具体的罪带来。
不过,所谓具体,不仅指外表的罪。
我是指明确的罪,心中的罪:如骄傲、贪婪、忿怒、恐惧;也指肉体的罪:如懒惰、饕餮、情欲、谋杀。
我们可以采用前面所说的方法。
也许我们会喜欢路德所采用的方法,他根据十诫去审查自己。
我们也可能蒙引导采用另外完全不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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